" l" @, g! E* J; s; c 0 _; n" s) w" e0 f) _7 xJohn Rawls对justice立论的出发点就是楼主引用的这个veil of ignorance,符合这个标准的就是just。这个veil of ignorance我觉得是有道理的,但是他根据这个接下来的推论,认为衡量一个社会的标准应该是它的worst off member的welfare,我不能够同意。我的政治哲学同保守主义更接近些。' M. C8 _7 w0 n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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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哪有很多绝大数人都能有共识的价值判断题。我不是说这类思维论辩没有意义,卢梭的名著不就是基于一个实际上根本不存在的立论嘛,但是这类东西如果每一步都以不能完全确定的共识为基础逐步推广,鬼知道最后能推出什么东西。就像最小二乘法拟合一样,给你一堆点,你总能找个直线出来,但是谁说这个直线就能反映情况了?很多时候就是无解。 # X p7 F: T n* v# ~“正如真理是思想体系的手要价值”,如果是物理客观,很多人会承认存在这个这个物理客观,而正义如果是人的共识不是上帝的定义,为啥一部分人能够理直气壮地宣称另外一部分的正义是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