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慵懒 2020-7-26 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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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Dracula 于 2016-3-31 18:16 编辑 8 {! U& q- r5 Y% q# z4 g2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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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美国就是三权分立的制度,和今天差别不是很大。国内事务国会的权力大一些。外交事务上总统则有非常大的自主权。像华盛顿派John Jay到英国谈判条约,就是他自己的决定,没有事先征求国会的同意。今天美国总统的权力是什么以及其如何行使,包括其在外交军事问题上总统的主导地位,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当年华盛顿每一个具体决定树立的先例而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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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通过普通党员党内民主选举决定候选人的制度是1972年总统大选才出现的,在这以前很大程度上都是由党内大佬party boss决定。当时联邦党的建立者也是党内最重要的人物是汉密尔顿,他同华盛顿的关系非常好,华盛顿也对他很信任,1796年的时候只要华盛顿想干的话,联邦党的提名一定是他的。汉密尔顿对亚当斯挺瞧不起,两个人的私人关系也不怎么样。1799年的时候,他甚至向华盛顿提出希望让他再度出山,好把亚当斯给弄下去,但是被华盛顿直接拒绝。7 y N- x Z1 _- d D
7 p2 K& {) K7 k# ~4 b1 k U美国的总统选举方法是各州选他们的elector,这些人组成electoral college。获得electoral college多数票的被选为总统。最早制定这一制度的时候,本意是用间接选举的办法来决定总统,一定程度上是为了压制民主。但是到19世纪初,民主思想开始深入人心,好多州通过法律,elector必须选在这个州获胜的候选人,没有这一法律的州,这也成为惯例,很少有人违反。因此今天实际运作electoral college和直选没有多大差别。如果候选人谁也得不到electoral college 的多数的话,则是由众议院从得票前三名的候选人里投票选择总统。这种情况历史上就出现过1次,就是你提到的1824年。今年我还以为如果民主共和两党的候选人是Sanders和Trump而且Michael Bloomberg参选的话,这一情形会再次出现,现在看来是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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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这种特殊情况不出现,国会是不会被牵扯进总统竞选的过程中的。美国也从来没有由国会推选候选人的制度。我估计有人在讨论香港竞选制度改革的时候,虚构出这么一点,把你给误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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