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今日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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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三门峡市小夫妻刘志勇韩小文因为不育,决定做试管婴儿,在医院取得双方精子卵子成功受精成胚胎冷冻保存,女方保养身体准备下一步行动时,刘志勇不幸发生工伤事故死亡。几家涉事单位及时赔付了工伤死亡金和保险124万元,然后韩小文及刘志勇父母后继接连打了几场官司:首先与医院打了一场能不能继续移植怀孕的官司,医院以男方死亡不再能表达意愿为由停止了下一步操作,韩小文要求医院继续履约,法院支持了韩小文,我感觉医院未必不愿做,也是希望法院审判后拿到法律依据,韩小文胚胎移植成功并生下健康的孩子壮壮;第二场官司是韩小文及刘的父母以几家单位侵权责任要求他们追加补偿,法院也支持他们的诉求,追求了30万元;下面就是本案涉及的第三场官司:韩小文以壮壮失去父亲照顾要求几家单位以侵权责任赔偿壮壮抚养费,几家单位都不同意赔偿,原因一是那时壮壮还只是胚胎不是人;二是上次已经就侵权责任打过官司,不能同一个责任反复打官司;三是填平原则,涉事单位已经支付远大于一般工伤死亡事故的赔偿,不能反复要求赔偿来获利,最后,他们小夫妻在医院里还有几个冷冻的胚胎,难道后面没完没了了?
法院最后支持了韩小文的诉求,判定几家单位支付壮壮抚养费30万元。理由是:胚胎是物向人过渡的状态,法院认为偏向人,所以要求侵权责任是合适的,另外是道德上的一个因素,在抚养孩子过程中母亲要付出远大于这点抚养费的代价,所以让这些单位做出一定的补偿。
我倒有一点不同的看法:觉得法院判得有点牵强,有一点被告没有指出,壮壮是否从胚胎向人过渡是刘志勇出事后决定的,韩小文应该已经可以预见到壮壮的出生将失去父亲的照顾,这种可预见的法律责任不应该由被告来承担。另外如果胚胎是物向人过渡中偏人的属性,那在医院保存的另外几个胚胎就有大问题,韩小文就没有自主处理的权利,放弃它们是不是间接杀人了呢?
感觉在中国人口收缩得过快,法院也来插一足:鼓励保护母亲生育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