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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可以做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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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0-15 22:07: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飞影 于 2012-10-15 22:25 编辑 6 B5 }! Z& I  k; Q% Y8 Y/ y

' H* g, a% v* p" a' G. S& e请投票各位认真看完帖子内容再投, 谢谢6 ?6 c7 O4 P  d, k4 Z2 k; e% A

$ V& ^5 x. J5 Z  U背景:1 W8 w( n7 k, j! E- s1 [0 m- B
6 k/ o  M1 U, K; o) m" H
关心国内情况的应该都知道现在国内对买二套以上房限购,从首付和利息进行限制, 假如一对夫妻有了一套房子, 在第二套房子付了5万元定金(如果不买房子, 则5w就被开发商没收了)后, 发现无法满足二套房的贷款要求, 这种情况下, 就有人赞同以假离婚的手段, 拿到贷款后再复婚.
' a6 B' z$ v! b0 Z, g" K, }3 R8 [3 Y& F# B9 v* e
假设条件: 都能买第二套房了, 初步判断夫妻俩家庭收入大于1万元, 就按1万元计好了.
/ B4 J7 E, y3 [$ |
! V, P# S+ J! P' T5 z) i现况:9 G7 [7 `# |4 X( V# D7 B
俺对这种情况持反对态度. ! l1 \" C5 l. b9 B
7 o7 s  q/ N; i' F3 p
1. 不认为任何东西都可以当作筹码. ! z& s- A* ?( y1 U* H  ~

. {, H& O5 H% X; _: u' A除上面俺的道德观点外, 还有更复杂的问题:
4 s% B( o" u& W+ r4 R" Y/ L3 b* e
% e4 N6 m; X8 U5 ~- S2. 夫妻双方分居2个城市的情况下, 未必确认是否真的是因买房假离婚, 可能会对女方有较大风险. + s9 w$ H! F% Q  }( P; _! p' |
3. 假如买房后房价下跌了几十万, 夫妻是否会因此事争吵导致感情破裂. 俺的浅见还是对女方不利.* N0 Q4 N% F3 ~
- Y- v+ r- Y: r0 O/ E
当然可能现代社会女性独立性很强, 不属于俺认为的弱势方. 纯粹是个人的道德观点.
- b1 w1 Y0 f3 W6 Z: F' P% h0 [& Z
由此俺写了个小段子, 被批评不厚道. 特此投票, # ]1 q) a: P* Y
下面是的俺的小段子
) l3 Q! n, ~/ _5 R" C* r  P2 P% n# I
"A男与B女奋斗于BJ, B女公司与收入优, 遂以B女名买房. A男不甘, 经努力跳槽TJ某公司, 升职加薪. 抬头四顾,下属唯唯诺诺, 美女莺莺燕燕,好不快活. 惜好景不长, 黄脸婆B女常莅临, 苦之. 漫步间, 看高楼无数, 叹金屋何在. 然心生一计, 限购?限购! 遂告知B女, 假离婚需要之. B女痛3W, 欣然应之. 即假,则私, 无须分财. A男终金屋藏娇矣.
3 ^3 g* ~( J2 \# g, |+ B! g4 q
9 {; X0 p4 V. i+ @6 l+ c俺讲的是故事, 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也是故事, 事发自身那就是悲剧.
- x, @& n6 e! M8 X) p+ w3 b" ["
) w! N  m2 m; A1 R
8 P7 Q! {# d5 {7 b5 g3 B结论:
' s( l9 A) x# v# G3 W2 i由大家出.

结束时间: 2013-1-1 21:50

正方观点 (22)

可以为5万元假离婚,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现在是赚了. 哈哈.

反方观点 (6)

不能以婚姻为筹码, 5万元就当白干了, 夫妻同心, 努力奋斗, 面包会有的, 黄油也会有的. 嘿嘿

辩手:2 ( 加入 )
 
辩手:1 ( 加入 )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3-1 00:08
  • 签到天数: 2397 天

    [LV.Master]无

    沙发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 只看该作者
    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8 V# l- _2 |, ?/ W) D9 w
    , A7 d" R0 ]3 l

    1 v7 l* ^4 R; E: B2 r
    + n( m& D, C, _8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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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19 10:59
  • 签到天数: 416 天

    [LV.9]渡劫

    板凳
    发表于 2012-10-15 23:50:13 | 只看该作者
    防一时,防不了一世。离婚最大的损失是离婚本身,而不是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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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地板
    发表于 2012-10-16 03:12:09 | 只看该作者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 i3 N* J+ f$ R9 L4 p; A8 z
    # N4 b) ]# r; }- p% d- J3 L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个人,大到国家。中国有,外国也有。拿钱出来谈判媾和,达成各种各样的deal的例子不胜枚举,所以这个不用讨论,这是事实。6 {$ s* }: l  V# Y4 l1 K
    4 Y" Y; n2 I3 c
    可以讨论的是“价钱”。你这里说的5万块对某些人不值一哂,根本不会想假离婚这些招儿。但是对于某些人可能就是一座山,有着天差地别的作用,别说假离婚了,真离婚都可以商榷。

    点评

    没错,那个例子就是想离婚.就算拖着不离,那个男的也会走的..跟假离婚木关系.  发表于 2012-10-18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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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5#
    发表于 2012-10-16 09:27:33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5 14:12 " V$ b0 j# I/ f: _& Q* s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O+ K' j# a5 k0 R# _
    1 ~% Q. J& @7 D; ^! d. y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2 k8 T/ {1 U  E6 a3 L- L评价就两个字:精辟!

    点评

    +1  发表于 2012-10-17 08:12
    八个字加两符号了  发表于 2012-10-16 13:38
    Great minds think alike!  发表于 2012-10-16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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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7-21 08:3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6#
    发表于 2012-10-16 09:29:47 | 只看该作者
    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
    ( j: Q& [- G. u8 t2 r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无可奈何的认识,而赞同可能表示主动积极的推动这样的事情。 而我个人的看法是,我不一定去做这样的事情,但是有别人这样做的时候,我也不反对。
    ' }, V/ _: w/ v" x) Z+ w" p% T+ P, V) m1 d& b/ f9 _4 k
    有一个老话 我觉得挺能够代表我的看法:“析骨而炊、易子而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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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7#
    发表于 2012-10-16 11:11:13 | 只看该作者
    不能换位的道德标准俺都不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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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23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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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渡劫

    8#
    发表于 2012-10-16 11:27:46 | 只看该作者
    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2 K! y9 b8 F: ~
    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离婚看成很严重的事情,除非万不得已,不会离婚,这样的婚姻比较牢固,因为是观念上的保障,而非利益上的保障。
    8 t; X% s& Q; q" S( D) S# \) I: V6 Q但如果有人为了50000元钱而假离婚,我也表示理解,人各有志。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
    * q: Y2 }, e. T+ g- Y$ l: r无论如何取舍,都可以理解,不是人民太无耻,而是政策太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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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3 00:41
  • 签到天数: 641 天

    [LV.9]渡劫

    9#
    发表于 2012-10-16 11:46:1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
    + v% K* \8 U) b7 L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块钱真离婚,假离婚,现如今为谁洗碗还离婚呢

    点评

    现在离婚不需要理由,一句性格不合就离了。  发表于 2012-10-17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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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49:40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1 M+ F, I2 B- s5 j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7 p- K3 B$ @+ W' h' x- t* T" l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n, v6 [; V" a/ J  a8 }
    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中的一座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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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0:43 | 只看该作者
    爱思伯爵 发表于 2012-10-16 11:27
    7 V: o! t* `4 Z# z+ y4 q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 [" I- o5 W6 [( ~$ F
    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 ...

    9 c' v! E* y: V4 \""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
    , \8 a/ G9 P8 S: B  r# t3 B0 u# h9 S# M1 I9 a( H
    这个就是俺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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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3:10 | 只看该作者
    四合木 发表于 2012-10-16 09:29 : L; V2 B+ `$ m( X/ ~5 F
    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 n1 G$ h& t& ?/ r' S/ V
    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 ...
    : @9 U: j1 f! v0 S' N: F0 n2 }
    " t0 Z: t  y) Z, a9 e" H4 S
    请看清楚各种前提条件. ; ]3 o, z) c( ]' ~3 o7 Q9 j- F# Q+ r
    / l4 i# ~. d/ W* s& P4 B
    是不吃就饿死, 还是每天大鱼大肉吃腻了时候, 来点“析骨而炊、易子而食”增加新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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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13#
    发表于 2012-10-16 11:54:08 | 只看该作者
    飞影 发表于 2012-10-16 11:49 2 h, I' B; R5 Y; u+ S! D8 v; T
    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 ...
    # V0 x+ Y, v. O2 [' l
    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实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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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7:06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11:54
    & h4 D, Q% ^# L% h: X$ j! D7 i- r# d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 ...

    / F4 B$ u8 A& _' L" U您转移的真好. 丢了钱, 和拿感情换钱是两回事. 有人丢了10元心痛的不行, 但不妨碍他去主动捐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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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2-6-19 00:00
  • 签到天数: 2264 天

    [LV.Master]无

    15#
    发表于 2012-10-16 12:17:50 | 只看该作者
    鼎革 发表于 2012-10-15 22:46
    8 h: B- I1 y, J% |0 g! ]$ P+ J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 S- M' W+ e, n4 V  v2 `
    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 ...

    ' ?7 Z$ n& w# R' G% ?3 t& k小虎埋头洗碗中...

    点评

    安啦,碗还真是俺洗的  发表于 2012-10-16 16:22
    还不准买洗碗机  发表于 2012-10-16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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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16#
    发表于 2012-10-16 12:20:54 | 只看该作者
    这事儿简单啊,有孩纸就不离,没孩纸就离。
    ) K1 `% a# w! H# u% ]$ D- w, m5 j% f! R2 Y' Y$ K
    你说的那故事跟离不离婚没啥关系吧?这种男的就算不离婚也会有小三儿插进来的,一拍两散黄脸婆还省得受闲气了呢,好事好事,大大地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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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4-4-22 17:53
  • 签到天数: 1477 天

    [LV.10]大乘

    17#
    发表于 2012-10-16 13:41:47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7 A* ?, ~1 N) Q! t0 [! P% A! ~: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 ~+ w2 Z" t% T' i( e% G0 L$ W# @; e2 ?. F3 W. E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r* a6 d8 [2 w+ P) m# y+ H
    要是用概率论考虑问题,就没啥绝对的事情了,价钱高了,接受的概率高,价钱低了接受的概率低,最后是没啥是有所谓的底线的,然后就是“世风日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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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 只看该作者
    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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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19#
    发表于 2012-10-16 16:07:5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MacArthur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 {$ \# t9 f% r$ Y6 d" F
    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 W4 {1 h! ^, A& v: w  u$ W
    我也不知道这事儿,是哪个版面上的?俺去看看热闹
    / Q- P! t1 \) T* |0 M9 ?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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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20#
    发表于 2012-10-16 16:11: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老树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 D/ V, e! q- P) R6 n0 v* p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 ~% L2 J) x( M7 g没错,只是打着幌子骗离婚就有点过了,一般还都是为了少交点钱而真的假离婚的吧
    2 D' J1 g, D8 f, g/ c" p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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