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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可以做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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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0-15 22:07: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飞影 于 2012-10-15 22:25 编辑
+ J; _- _7 x; X
2 g' F7 y+ L4 ~+ M! @请投票各位认真看完帖子内容再投, 谢谢. q8 L' O9 H" D/ l; {; @0 I
' r( E: x8 S, u
背景:
2 t; r1 o9 Y: z' I8 S
+ k: Q+ ^, q- p. K关心国内情况的应该都知道现在国内对买二套以上房限购,从首付和利息进行限制, 假如一对夫妻有了一套房子, 在第二套房子付了5万元定金(如果不买房子, 则5w就被开发商没收了)后, 发现无法满足二套房的贷款要求, 这种情况下, 就有人赞同以假离婚的手段, 拿到贷款后再复婚.
1 V$ K! e; w& k+ H6 g5 r1 U
# l. L+ I/ N4 e" J0 c  R: R# X( y+ O假设条件: 都能买第二套房了, 初步判断夫妻俩家庭收入大于1万元, 就按1万元计好了.
' p$ o" ~3 m$ ?0 i8 P5 k/ H7 l" G& h& {, Q1 ?/ s
现况:
4 U$ F- N  Y' `9 D+ {! e2 w& [俺对这种情况持反对态度.
4 I/ p6 g  n( m& n3 F! J! p
0 d: v0 o! Q  V1. 不认为任何东西都可以当作筹码.
3 K* o& W( M# }% I+ ?( f: f
# ]1 m3 R/ n; t$ v除上面俺的道德观点外, 还有更复杂的问题: / d  G( g  P6 G- P. \# H) r# }
# ~6 b1 ~2 M# r' v
2. 夫妻双方分居2个城市的情况下, 未必确认是否真的是因买房假离婚, 可能会对女方有较大风险. $ d  Y1 N  q1 k, [
3. 假如买房后房价下跌了几十万, 夫妻是否会因此事争吵导致感情破裂. 俺的浅见还是对女方不利.
; O; |) G  ]. Q, G

  s5 A9 G+ h9 q) l& U' W8 W当然可能现代社会女性独立性很强, 不属于俺认为的弱势方. 纯粹是个人的道德观点.3 @% U  A7 c! A/ C/ F0 u

- b9 n5 @2 @$ H* V* }1 y由此俺写了个小段子, 被批评不厚道. 特此投票,
+ J) K2 `% @: C* p! a. W( T! M下面是的俺的小段子" Q- q0 ]; f2 n* ]

( Z/ w3 t: j& c2 X"A男与B女奋斗于BJ, B女公司与收入优, 遂以B女名买房. A男不甘, 经努力跳槽TJ某公司, 升职加薪. 抬头四顾,下属唯唯诺诺, 美女莺莺燕燕,好不快活. 惜好景不长, 黄脸婆B女常莅临, 苦之. 漫步间, 看高楼无数, 叹金屋何在. 然心生一计, 限购?限购! 遂告知B女, 假离婚需要之. B女痛3W, 欣然应之. 即假,则私, 无须分财. A男终金屋藏娇矣.6 m+ b- I6 E. Z% W; e$ z5 b( t& M, p

2 X" n6 e; e9 ?0 S7 ^2 t俺讲的是故事, 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也是故事, 事发自身那就是悲剧.
/ r3 M. C! ^8 h"
6 ]4 d: y, N$ T% j8 t5 {0 v# _) B. o& O) Y  w
结论:
. [7 D4 _. U& |+ I9 D7 W# _由大家出.

结束时间: 2013-1-1 21:50

正方观点 (22)

可以为5万元假离婚,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现在是赚了. 哈哈.

反方观点 (6)

不能以婚姻为筹码, 5万元就当白干了, 夫妻同心, 努力奋斗, 面包会有的, 黄油也会有的. 嘿嘿

辩手:2 ( 加入 )
 
辩手:1 ( 加入 )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3-1 00:08
  • 签到天数: 2397 天

    [LV.Master]无

    沙发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 只看该作者
    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7 |9 X8 @( v  S7 D
    - H2 I: p4 e- |# Q
    4 ?: U3 d& ]2 K1 H* e: y: n4 T+ A
    $ v2 M% y( k- v4 {6 |2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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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19 10:59
  • 签到天数: 416 天

    [LV.9]渡劫

    板凳
    发表于 2012-10-15 23:50:13 | 只看该作者
    防一时,防不了一世。离婚最大的损失是离婚本身,而不是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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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地板
    发表于 2012-10-16 03:12:09 | 只看该作者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n0 S" q* v# \0 p+ e2 j) [
    $ ~# l/ {+ G6 A- L7 d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个人,大到国家。中国有,外国也有。拿钱出来谈判媾和,达成各种各样的deal的例子不胜枚举,所以这个不用讨论,这是事实。
      `$ U' D. m+ ~" o) R
    * H, r, N; x6 S6 F可以讨论的是“价钱”。你这里说的5万块对某些人不值一哂,根本不会想假离婚这些招儿。但是对于某些人可能就是一座山,有着天差地别的作用,别说假离婚了,真离婚都可以商榷。

    点评

    没错,那个例子就是想离婚.就算拖着不离,那个男的也会走的..跟假离婚木关系.  发表于 2012-10-18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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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5#
    发表于 2012-10-16 09:27:33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5 14:12 ' v# g/ @. I' P. R. q! S, _+ \' r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u4 o0 @* R/ x) O1 r! d3 n" N

    8 |0 N' t4 Z: k6 |( [1 B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N8 m8 V9 U$ T+ [3 m. V4 c/ b- ~评价就两个字:精辟!

    点评

    +1  发表于 2012-10-17 08:12
    八个字加两符号了  发表于 2012-10-16 13:38
    Great minds think alike!  发表于 2012-10-16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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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7-21 08:3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6#
    发表于 2012-10-16 09:29:47 | 只看该作者
    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
    5 N+ N' ?* L- f* Z: V. m4 X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无可奈何的认识,而赞同可能表示主动积极的推动这样的事情。 而我个人的看法是,我不一定去做这样的事情,但是有别人这样做的时候,我也不反对。4 P) z( b" @# M: F  m) o

    , r2 k8 z- O; `7 E" e. |有一个老话 我觉得挺能够代表我的看法:“析骨而炊、易子而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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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7#
    发表于 2012-10-16 11:11:13 | 只看该作者
    不能换位的道德标准俺都不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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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23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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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渡劫

    8#
    发表于 2012-10-16 11:27:46 | 只看该作者
    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 @9 X( H* `6 d$ S/ S
    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离婚看成很严重的事情,除非万不得已,不会离婚,这样的婚姻比较牢固,因为是观念上的保障,而非利益上的保障。
    7 p* O2 y$ R+ y: X) v但如果有人为了50000元钱而假离婚,我也表示理解,人各有志。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
    ( G+ j3 G# T0 H. k$ L- Q$ [, N无论如何取舍,都可以理解,不是人民太无耻,而是政策太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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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3 00:41
  • 签到天数: 641 天

    [LV.9]渡劫

    9#
    发表于 2012-10-16 11:46:1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9 X) _3 g; t# A. \1 P
    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块钱真离婚,假离婚,现如今为谁洗碗还离婚呢

    点评

    现在离婚不需要理由,一句性格不合就离了。  发表于 2012-10-17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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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49:40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 [$ |" [- X7 ?' O/ W$ f9 R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P$ y0 P: u: ]7 S0 h# a8 L. p
    2 i7 G! m+ j5 P. h# S  b) c$ w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f/ R' R9 g, j; |% P$ P
    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中的一座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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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0:43 | 只看该作者
    爱思伯爵 发表于 2012-10-16 11:27
    : \" y! j( A7 l  \* H( E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
    3 P- q, f9 m- U8 G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 ...

    & P  d& S. w7 x6 @6 O""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
    6 j4 g1 [1 `+ n8 {" O5 x2 s* ?, M* w" R! w/ Y+ l% o
    这个就是俺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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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3:10 | 只看该作者
    四合木 发表于 2012-10-16 09:29 ( U" a# C$ ]; v3 f; b2 o3 Z
    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 y5 i/ @) z4 B# M2 c( K" ^+ m3 F- ~9 m) d
    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 ...
    " Y3 o! E& o5 m
    0 _! G* a7 J1 e9 T
    请看清楚各种前提条件.
    8 P% T7 q4 _6 Q7 {3 F! y/ T: j' \+ o& ]: x: ^9 I8 p# T- O2 y& [
    是不吃就饿死, 还是每天大鱼大肉吃腻了时候, 来点“析骨而炊、易子而食”增加新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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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13#
    发表于 2012-10-16 11:54:08 | 只看该作者
    飞影 发表于 2012-10-16 11:49
    ' g- H9 g6 z, X; S8 b* r; }0 @- O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 ...
    6 r5 w3 y5 G9 f" n7 \9 }
    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实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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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7:06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11:54   a1 i$ R, S8 V, o: a- S
    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 ...
    , T' B/ [* l. K; w/ @. G! K% z3 ~
    您转移的真好. 丢了钱, 和拿感情换钱是两回事. 有人丢了10元心痛的不行, 但不妨碍他去主动捐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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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2-6-19 00:00
  • 签到天数: 2264 天

    [LV.Master]无

    15#
    发表于 2012-10-16 12:17:50 | 只看该作者
    鼎革 发表于 2012-10-15 22:46
    3 f' Q6 @" S4 }  K5 e& w! x6 E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 X9 \" w+ Z! l
    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 ...
    1 p) u5 z( C9 ^9 o( S
    小虎埋头洗碗中...

    点评

    安啦,碗还真是俺洗的  发表于 2012-10-16 16:22
    还不准买洗碗机  发表于 2012-10-16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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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16#
    发表于 2012-10-16 12:20:54 | 只看该作者
    这事儿简单啊,有孩纸就不离,没孩纸就离。& o2 D0 o8 ^2 t7 W- D9 j2 m
    ' J$ W8 H/ e% I
    你说的那故事跟离不离婚没啥关系吧?这种男的就算不离婚也会有小三儿插进来的,一拍两散黄脸婆还省得受闲气了呢,好事好事,大大地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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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前天 01:48
  • 签到天数: 1568 天

    [LV.Master]无

    17#
    发表于 2012-10-16 13:41:47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 R7 @' ~% b6 P! i& d& D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5 T1 f) v0 D1 B7 O7 x

    8 U1 H' P2 p( K" C6 ~0 `7 r/ l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V1 h. j) u$ ]5 E! E& W
    要是用概率论考虑问题,就没啥绝对的事情了,价钱高了,接受的概率高,价钱低了接受的概率低,最后是没啥是有所谓的底线的,然后就是“世风日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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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 只看该作者
    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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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19#
    发表于 2012-10-16 16:07:5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MacArthur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 e  Z1 j4 G8 E6 U  C  l7 h1 L
    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 S* j7 @' O; K, V9 w0 @
    我也不知道这事儿,是哪个版面上的?俺去看看热闹
    / B: A8 b: J) ]- Z5 F& S* Y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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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20#
    发表于 2012-10-16 16:11: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老树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 G8 B4 E5 d* y# x, Q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0 t8 U- Y7 B. C& d) F- R/ `* @! D+ P6 v* ]没错,只是打着幌子骗离婚就有点过了,一般还都是为了少交点钱而真的假离婚的吧
    ' X: Y1 b0 u/ m" i' d! y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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