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爱吱声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0215|回复: 2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一切都可以做筹码?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5 22:07: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飞影 于 2012-10-15 22:25 编辑
% ]; P' G0 i6 `. m+ R* d9 G6 o' |& [( M8 C
请投票各位认真看完帖子内容再投, 谢谢# N) Q& G6 l$ |* ~: N" n& S& ?7 D

5 Y: o% U. G. S' x1 c背景:) T: |5 [; S0 n6 J& B

) w5 p" k4 {4 q( p关心国内情况的应该都知道现在国内对买二套以上房限购,从首付和利息进行限制, 假如一对夫妻有了一套房子, 在第二套房子付了5万元定金(如果不买房子, 则5w就被开发商没收了)后, 发现无法满足二套房的贷款要求, 这种情况下, 就有人赞同以假离婚的手段, 拿到贷款后再复婚. $ u3 @) t* j4 c2 Q& r: J

4 d) @( S* i1 H* l7 U) z) J假设条件: 都能买第二套房了, 初步判断夫妻俩家庭收入大于1万元, 就按1万元计好了.
; |) X+ X  e1 u) ]  h3 I& u. \- S2 q
0 W* x4 \# T# W% x9 j现况:5 k& }' Z: K' j! b9 m2 ]5 {
俺对这种情况持反对态度. + B5 |% i' ^& U! z2 `

2 \1 j3 }2 ?. }1. 不认为任何东西都可以当作筹码. 0 N+ E" p& _$ k9 G  k
' Y/ m0 G& n% X* G! W
除上面俺的道德观点外, 还有更复杂的问题: ( i9 m7 x' A% p' s3 j- _0 a  k# W1 r5 s
5 \0 [( ^9 U4 Z: ]
2. 夫妻双方分居2个城市的情况下, 未必确认是否真的是因买房假离婚, 可能会对女方有较大风险.
8 \+ O( C3 q" Y! r- K9 o* \: G3. 假如买房后房价下跌了几十万, 夫妻是否会因此事争吵导致感情破裂. 俺的浅见还是对女方不利.
/ y4 U" y' ?3 \
/ s" W& O1 A) v3 E. c' [
当然可能现代社会女性独立性很强, 不属于俺认为的弱势方. 纯粹是个人的道德观点.
: J1 i, X8 Y$ a% G" ~1 q
  x$ T2 e& e; ?( e# x由此俺写了个小段子, 被批评不厚道. 特此投票,
( v  S+ U( Y6 }: K3 b下面是的俺的小段子
& t& a& f# R2 T0 s; U5 Y
6 @6 V. P! W# b2 I" R"A男与B女奋斗于BJ, B女公司与收入优, 遂以B女名买房. A男不甘, 经努力跳槽TJ某公司, 升职加薪. 抬头四顾,下属唯唯诺诺, 美女莺莺燕燕,好不快活. 惜好景不长, 黄脸婆B女常莅临, 苦之. 漫步间, 看高楼无数, 叹金屋何在. 然心生一计, 限购?限购! 遂告知B女, 假离婚需要之. B女痛3W, 欣然应之. 即假,则私, 无须分财. A男终金屋藏娇矣.
5 Z1 B$ Z4 w# g, W4 z# P4 Z# V) v* I0 r6 t+ h
俺讲的是故事, 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也是故事, 事发自身那就是悲剧.: l' h+ G2 Z& a
"
0 }9 @0 G) w/ Q) S( s3 L
7 f' J9 ~! b# q/ Z0 o- B结论:
0 i. c+ L- c& X0 n. W, \, m由大家出.

结束时间: 2013-1-1 21:50

正方观点 (22)

可以为5万元假离婚,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现在是赚了. 哈哈.

反方观点 (6)

不能以婚姻为筹码, 5万元就当白干了, 夫妻同心, 努力奋斗, 面包会有的, 黄油也会有的. 嘿嘿

辩手:2 ( 加入 )
 
辩手:1 ( 加入 )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3-1 00:08
  • 签到天数: 2397 天

    [LV.Master]无

    沙发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 只看该作者
    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 l% `2 |$ m/ T# o! \- U) D9 t" k5 |$ f
    ' ]) T3 H( l" B! h' Q& S8 H
    2 H* @: M1 F9 H  n4 c7 J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19 10:59
  • 签到天数: 416 天

    [LV.9]渡劫

    板凳
    发表于 2012-10-15 23:50:13 | 只看该作者
    防一时,防不了一世。离婚最大的损失是离婚本身,而不是钱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地板
    发表于 2012-10-16 03:12:09 | 只看该作者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9 t) }7 c. x7 y" G1 x4 ~, Z. [+ G% k8 f  E  I5 Z9 J7 P9 m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个人,大到国家。中国有,外国也有。拿钱出来谈判媾和,达成各种各样的deal的例子不胜枚举,所以这个不用讨论,这是事实。
    6 r' {+ @9 r! I2 n  X
    0 i, p5 M2 s& Q: y  O' |可以讨论的是“价钱”。你这里说的5万块对某些人不值一哂,根本不会想假离婚这些招儿。但是对于某些人可能就是一座山,有着天差地别的作用,别说假离婚了,真离婚都可以商榷。

    点评

    没错,那个例子就是想离婚.就算拖着不离,那个男的也会走的..跟假离婚木关系.  发表于 2012-10-18 23:1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5#
    发表于 2012-10-16 09:27:33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5 14:12
    : f, W- t6 n; d$ W+ Z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2 S$ }7 E6 d# v' M  o3 \

    0 @6 x+ c/ u3 \5 h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6 k, |/ R2 \) k
    评价就两个字:精辟!

    点评

    +1  发表于 2012-10-17 08:12
    八个字加两符号了  发表于 2012-10-16 13:38
    Great minds think alike!  发表于 2012-10-16 10:0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7-21 08:3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6#
    发表于 2012-10-16 09:29:47 | 只看该作者
    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 O  a5 B* a1 \' N4 t5 _5 }, H0 d
    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无可奈何的认识,而赞同可能表示主动积极的推动这样的事情。 而我个人的看法是,我不一定去做这样的事情,但是有别人这样做的时候,我也不反对。
    " N9 R9 e! h5 h$ n" X
    * S2 q& V; M! Z( {. L有一个老话 我觉得挺能够代表我的看法:“析骨而炊、易子而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7#
    发表于 2012-10-16 11:11:13 | 只看该作者
    不能换位的道德标准俺都不掺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23 17:02
  • 签到天数: 529 天

    [LV.9]渡劫

    8#
    发表于 2012-10-16 11:27:46 | 只看该作者
    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7 ^) q( t7 F1 i3 M5 X, _
    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离婚看成很严重的事情,除非万不得已,不会离婚,这样的婚姻比较牢固,因为是观念上的保障,而非利益上的保障。
    8 h# a: R, a7 k/ c8 J# B% Z但如果有人为了50000元钱而假离婚,我也表示理解,人各有志。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
    . w# U3 A0 f, V; g4 L' L9 Y5 u无论如何取舍,都可以理解,不是人民太无耻,而是政策太愚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3 00:41
  • 签到天数: 641 天

    [LV.9]渡劫

    9#
    发表于 2012-10-16 11:46:1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
    $ B* K, a+ }! ?; J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块钱真离婚,假离婚,现如今为谁洗碗还离婚呢

    点评

    现在离婚不需要理由,一句性格不合就离了。  发表于 2012-10-17 08:1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49:40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 t4 C4 f6 j( ]+ |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J, x. s5 r) G9 Y: i4 }) W

    ; ~5 z5 n  d& o! f: g1 v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 ?" |# k3 D7 R! n: y
    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中的一座山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0:43 | 只看该作者
    爱思伯爵 发表于 2012-10-16 11:27
    6 O  @) F" ~' R+ |, h, `3 [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 C2 i, I+ i( t4 x% [% E( r) {
    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 ...
    ; e  H3 V  Y1 f4 G8 A
    ""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
    5 X9 c, i" b$ ?( i
    ! h# q# ^! x2 F: }# p这个就是俺的本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3:10 | 只看该作者
    四合木 发表于 2012-10-16 09:29 7 ~! m' ^9 b, C" y, U
    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3 \8 N! ^3 \5 ^1 d
    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 ...
    $ d# _. E5 x" N

    ( `/ j  X0 H) M6 h" t请看清楚各种前提条件.
    6 d0 ^# n( w1 s! a7 d- ?; _
    7 U: o, z, ~- E' [  T' V& s是不吃就饿死, 还是每天大鱼大肉吃腻了时候, 来点“析骨而炊、易子而食”增加新口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13#
    发表于 2012-10-16 11:54:08 | 只看该作者
    飞影 发表于 2012-10-16 11:49
    & F& |. K6 e# o  ]. M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 ...

    0 ~. x+ v7 a/ Q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实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7:06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11:54 , v  F( {5 [3 y' V1 m+ W0 D0 i- q
    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 ...

    & k, ~- l: S& o! d0 q' p3 d4 U您转移的真好. 丢了钱, 和拿感情换钱是两回事. 有人丢了10元心痛的不行, 但不妨碍他去主动捐款100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2-6-19 00:00
  • 签到天数: 2264 天

    [LV.Master]无

    15#
    发表于 2012-10-16 12:17:50 | 只看该作者
    鼎革 发表于 2012-10-15 22:46 . E2 X2 h$ e9 y* d; e* A* S, R
    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
    7 a- a3 G3 i! N/ O* Y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 ...

    ' T! ]' j2 }8 M: B; e1 R: L, c3 n小虎埋头洗碗中...

    点评

    安啦,碗还真是俺洗的  发表于 2012-10-16 16:22
    还不准买洗碗机  发表于 2012-10-16 13:3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16#
    发表于 2012-10-16 12:20:54 | 只看该作者
    这事儿简单啊,有孩纸就不离,没孩纸就离。6 D* }5 G+ @+ M* Q2 g
      O, R; r# h7 r' A( [1 t7 K3 g
    你说的那故事跟离不离婚没啥关系吧?这种男的就算不离婚也会有小三儿插进来的,一拍两散黄脸婆还省得受闲气了呢,好事好事,大大地好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25-12-23 14:18
  • 签到天数: 1669 天

    [LV.Master]无

    17#
    发表于 2012-10-16 13:41:47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3 D" e' n# v- L! u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 @# M" i9 k1 p  ]. J. }0 F7 J+ s/ _4 Z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7 g) N; M9 n/ i# g
    要是用概率论考虑问题,就没啥绝对的事情了,价钱高了,接受的概率高,价钱低了接受的概率低,最后是没啥是有所谓的底线的,然后就是“世风日下”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 只看该作者
    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19#
    发表于 2012-10-16 16:07:5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MacArthur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 Q6 i. }5 J) `# Y# l4 x
    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 w3 B& G# u0 X% \2 |- m/ ^( B( g/ M
    我也不知道这事儿,是哪个版面上的?俺去看看热闹
    0 M& f7 n8 r4 M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20#
    发表于 2012-10-16 16:11: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老树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 [% q7 ?! K" ~' B0 E
    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 }) n/ \+ O2 y" B2 K# l9 ^$ M没错,只是打着幌子骗离婚就有点过了,一般还都是为了少交点钱而真的假离婚的吧
    9 w$ b" H4 k* k8 T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网站错误报告|爱吱声   

    GMT+8, 2026-1-17 13:32 , Processed in 0.045668 second(s), 2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