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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可以做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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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0-15 22:07: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飞影 于 2012-10-15 22:25 编辑
) v! S- F5 e7 Q0 |8 R. R- c
. X  e" o( q& I7 B请投票各位认真看完帖子内容再投, 谢谢8 @: r: v8 g0 k# e7 U
* N8 ?3 }0 P6 q3 x2 Q5 C% [
背景:& Q# z8 u1 p9 w7 D

- d: R5 U# _8 r6 [- q关心国内情况的应该都知道现在国内对买二套以上房限购,从首付和利息进行限制, 假如一对夫妻有了一套房子, 在第二套房子付了5万元定金(如果不买房子, 则5w就被开发商没收了)后, 发现无法满足二套房的贷款要求, 这种情况下, 就有人赞同以假离婚的手段, 拿到贷款后再复婚.
3 [/ `8 U! z7 q* b2 E; T0 {3 ~0 W# y3 H
假设条件: 都能买第二套房了, 初步判断夫妻俩家庭收入大于1万元, 就按1万元计好了.
& C7 G, C4 K% G5 i* z' o2 }+ u5 {
现况:4 f4 u; O' K) @4 M  h
俺对这种情况持反对态度.
' q% M' j4 M8 a2 B! ]. M5 r
: j* r" Y2 J% ?2 @( h0 ^1. 不认为任何东西都可以当作筹码. ( i/ O* J- C# ^8 ?+ {5 K2 N

& Y" O- @% a0 ^  `除上面俺的道德观点外, 还有更复杂的问题: : g& \7 C" y; M/ o. _0 T
3 }, [- `# J6 A' d0 ]% k% ?
2. 夫妻双方分居2个城市的情况下, 未必确认是否真的是因买房假离婚, 可能会对女方有较大风险.
0 I1 H8 q4 U' o7 Z, E3. 假如买房后房价下跌了几十万, 夫妻是否会因此事争吵导致感情破裂. 俺的浅见还是对女方不利.0 c: [- y  P! \. Q/ M8 R

$ e) o; m* B4 ]- \( W1 X当然可能现代社会女性独立性很强, 不属于俺认为的弱势方. 纯粹是个人的道德观点.! B3 b5 i: H6 I. `8 R
% ^6 U) O( ^# e4 }3 ]3 k, x& I
由此俺写了个小段子, 被批评不厚道. 特此投票,
4 t* U! d4 ~9 J4 s, p. W+ d下面是的俺的小段子
# k) O9 @, G- s1 V: i" Q9 a
  M' R4 W7 n* W& B$ T3 ]2 U"A男与B女奋斗于BJ, B女公司与收入优, 遂以B女名买房. A男不甘, 经努力跳槽TJ某公司, 升职加薪. 抬头四顾,下属唯唯诺诺, 美女莺莺燕燕,好不快活. 惜好景不长, 黄脸婆B女常莅临, 苦之. 漫步间, 看高楼无数, 叹金屋何在. 然心生一计, 限购?限购! 遂告知B女, 假离婚需要之. B女痛3W, 欣然应之. 即假,则私, 无须分财. A男终金屋藏娇矣.
9 B8 w" B2 Q% O' |1 b. S0 r: ~! T% Y
俺讲的是故事, 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也是故事, 事发自身那就是悲剧.
+ c$ j# X' D. G& K8 Z- D"
+ I/ J6 S+ p2 w, f% P* U
# [7 [+ W) P/ R- i结论:0 U) o2 V8 J- I1 c$ ~$ h+ K5 k8 [9 G
由大家出.

结束时间: 2013-1-1 21:50

正方观点 (22)

可以为5万元假离婚,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现在是赚了. 哈哈.

反方观点 (6)

不能以婚姻为筹码, 5万元就当白干了, 夫妻同心, 努力奋斗, 面包会有的, 黄油也会有的. 嘿嘿

辩手:2 ( 加入 )
 
辩手:1 ( 加入 )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3-1 00:08
  • 签到天数: 2397 天

    [LV.Master]无

    沙发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 只看该作者
    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 i4 [3 ^4 p  h0 ~- B! r+ M
    : Y. Y. q* w. b: L+ s

    3 W) q: @! S" X0 Z( `1 a4 p5 t0 z6 z1 [* J6 V4 e# Z4 r2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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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19 10:59
  • 签到天数: 416 天

    [LV.9]渡劫

    板凳
    发表于 2012-10-15 23:50:13 | 只看该作者
    防一时,防不了一世。离婚最大的损失是离婚本身,而不是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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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地板
    发表于 2012-10-16 03:12:09 | 只看该作者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7 {- y# L* B8 |2 c% w7 ^, K6 _  ?) O$ m& p, w0 L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个人,大到国家。中国有,外国也有。拿钱出来谈判媾和,达成各种各样的deal的例子不胜枚举,所以这个不用讨论,这是事实。* L% h/ c+ B; `7 {

    7 H! P* y' O* Y0 D4 g可以讨论的是“价钱”。你这里说的5万块对某些人不值一哂,根本不会想假离婚这些招儿。但是对于某些人可能就是一座山,有着天差地别的作用,别说假离婚了,真离婚都可以商榷。

    点评

    没错,那个例子就是想离婚.就算拖着不离,那个男的也会走的..跟假离婚木关系.  发表于 2012-10-18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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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5#
    发表于 2012-10-16 09:27:33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5 14:12
    $ l+ R! V5 A1 ^)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 W: Q0 c3 z& x$ F+ i0 S  q' }! c8 ?' A) t6 o9 b  S+ x9 u  s) `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A+ x) F7 {6 n$ y* ?评价就两个字:精辟!

    点评

    +1  发表于 2012-10-17 08:12
    八个字加两符号了  发表于 2012-10-16 13:38
    Great minds think alike!  发表于 2012-10-16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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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7-21 08:3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6#
    发表于 2012-10-16 09:29:47 | 只看该作者
    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 L! c0 ~1 r! C3 O* V* S
    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无可奈何的认识,而赞同可能表示主动积极的推动这样的事情。 而我个人的看法是,我不一定去做这样的事情,但是有别人这样做的时候,我也不反对。4 A3 `$ u: A- J7 s+ |! _4 [

    1 N1 B# K6 G, k5 X8 o% I有一个老话 我觉得挺能够代表我的看法:“析骨而炊、易子而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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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7#
    发表于 2012-10-16 11:11:13 | 只看该作者
    不能换位的道德标准俺都不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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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23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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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渡劫

    8#
    发表于 2012-10-16 11:27:46 | 只看该作者
    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 v( b7 i- \& D9 o/ G
    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离婚看成很严重的事情,除非万不得已,不会离婚,这样的婚姻比较牢固,因为是观念上的保障,而非利益上的保障。
    7 H- R1 v. L) E& R7 D3 }但如果有人为了50000元钱而假离婚,我也表示理解,人各有志。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 {: D' v7 q2 ~/ P/ P/ G
    无论如何取舍,都可以理解,不是人民太无耻,而是政策太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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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3 00:41
  • 签到天数: 641 天

    [LV.9]渡劫

    9#
    发表于 2012-10-16 11:46:1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 Q  c+ {( D( l# k
    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块钱真离婚,假离婚,现如今为谁洗碗还离婚呢

    点评

    现在离婚不需要理由,一句性格不合就离了。  发表于 2012-10-17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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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49:40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 q, F$ t( f! p
    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 c; s1 n; N3 s
    5 `" j% J) D) f6 w! T' I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 `: k2 {6 c  A# S% Y4 k
    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中的一座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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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0:43 | 只看该作者
    爱思伯爵 发表于 2012-10-16 11:27
    2 z/ }  d" n% q$ P# S1 s) D对于中产阶级而言,为了50000元钱假离婚,愚以为不值。
    % y# L/ ~; I6 Q! D7 u7 |4 U对于一些人来说,结婚后是没有考虑过离婚的,或者把 ...

    , d5 P  U: j7 s5 e""但代价是,有的人经历过假离婚后,觉得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婚姻可能会变得脆弱。""7 ]1 R: k( r1 J# ^/ X

    + x) s5 g9 D! [这个就是俺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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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3:10 | 只看该作者
    四合木 发表于 2012-10-16 09:29
    3 w3 R" ^4 y' a9 H% r我的看法和highway的看法是完全一致。
    $ M  B, S5 W9 d* q我更喜欢用理解这个词汇来描述正方的观点。 理解包含了一种被动的、 ...
    # d) U4 V) Y' v5 i* l! w4 ]
    $ R: `+ c6 R1 ^" R: m+ J% z
    请看清楚各种前提条件. . P( B+ y. W- {/ t. O' u: }( e, T

    ; f- S6 j% f. G是不吃就饿死, 还是每天大鱼大肉吃腻了时候, 来点“析骨而炊、易子而食”增加新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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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13#
    发表于 2012-10-16 11:54:08 | 只看该作者
    飞影 发表于 2012-10-16 11:49 * A' J" j5 @8 t* w3 P" s
    希望看仔细一点. 这是买第二套房, 第一套房还在还贷. 所以初步判断夫妻收入不低于1万元. 5万怎样成为您口 ...
    # V% D" `8 `, B+ Q! r6 t% D/ y8 g
    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实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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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1:57:06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11:54 $ z5 i6 Z- R5 j
    不同的人对钱的态度不一样。有的人丢一块钱都跟丢一根肋骨似的。我们在这里讨论问题数字就是个符号。不是 ...

    ( o' h4 C( V' |3 f8 S' w您转移的真好. 丢了钱, 和拿感情换钱是两回事. 有人丢了10元心痛的不行, 但不妨碍他去主动捐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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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2-6-19 00:00
  • 签到天数: 2264 天

    [LV.Master]无

    15#
    发表于 2012-10-16 12:17:50 | 只看该作者
    鼎革 发表于 2012-10-15 22:46 # @- o& p) ^: d) Y$ p
    这个题目真是讨论得够多了,有兴趣可以翻翻老帖# _* G1 g# Z  c7 t
    各人情况各人自己处理吧,尤其是婚姻这种事。不要说为几万 ...
    4 Y. T2 Q) m; `; T) S; O8 ~8 S
    小虎埋头洗碗中...

    点评

    安啦,碗还真是俺洗的  发表于 2012-10-16 16:22
    还不准买洗碗机  发表于 2012-10-16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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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16#
    发表于 2012-10-16 12:20:54 | 只看该作者
    这事儿简单啊,有孩纸就不离,没孩纸就离。2 Y$ B  L' U6 c- W
    / O1 L7 D# o3 J, z% z8 M. g
    你说的那故事跟离不离婚没啥关系吧?这种男的就算不离婚也会有小三儿插进来的,一拍两散黄脸婆还省得受闲气了呢,好事好事,大大地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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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5-10-23 19:40
  • 签到天数: 1667 天

    [LV.Master]无

    17#
    发表于 2012-10-16 13:41:47 | 只看该作者
    Highway 发表于 2012-10-16 03:12
    9 u+ o) X3 k1 i" I$ T. t你那例子有问题。那不是“假离婚”,那是男的玩阴的,假离婚不过是个幌子。
    $ G$ t) @' \& P2 Z2 `2 \/ i9 {$ A+ I
    其实世间事都是有价码的。小到 ...
    1 Q  m6 C3 y7 ?/ P  Q1 J
    要是用概率论考虑问题,就没啥绝对的事情了,价钱高了,接受的概率高,价钱低了接受的概率低,最后是没啥是有所谓的底线的,然后就是“世风日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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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 只看该作者
    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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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19#
    发表于 2012-10-16 16:07:5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MacArthur 发表于 2012-10-15 23:45:59   k8 q* l. ?; G- `2 e- a
    你来得晚,不知道,这个“假离婚”事件乃是当年爱坛第一大阵仗,一度打得口水横飞高楼万丈,不爱的服务器都冒了烟。。。 现在旧事重提,大家多少都有些审美疲劳了。。。
    . \! Y2 J6 D" X, i( u- P
    我也不知道这事儿,是哪个版面上的?俺去看看热闹2 h4 `& j* p* N
    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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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3 10:0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20#
    发表于 2012-10-16 16:11: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老树 发表于 2012-10-16 14:02:16
    & H6 e  A3 [: Q一方真起了离婚的心思,其它都是手段了

    , P. e; c/ g  ^; D9 Q  V8 W& P没错,只是打着幌子骗离婚就有点过了,一般还都是为了少交点钱而真的假离婚的吧
    ( ?& X* ]& K4 u6 R7 d% \1 t1 U来自:爱吱声 Android客户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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