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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显然这个丈夫没有去告。
但不满足刑法条件,不是应该给予治安处罚吗?
来看看治安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根据这两条规定,基本上亲戚朋友之间的这种纠纷,只要取得被害人谅解,就不会被处罚了。
所以只要丈夫不追究,民警教育是完全合理合法的。对此,法律是有细致而明确的规定的,和中国的传统没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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