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学微生物学之父——罗伯特 郭霍
如果说巴斯德老先生是“微生物学之父”的话
那么今天隆重出场的这位 罗伯特·郭霍 老师就是俺们
“医学微生物学之父”了
请各位坛友们感受一下他老人家的风采,一看就是位很内秀的人
“老头儿虐我千万遍,我待老头儿如初恋”
老先生威名赫赫,一号瘟疫黑死病,二号瘟疫霍乱病,什么白喉啦,破伤风啦,肺结核啦。面对这些恐怖传染病的病原体,
老头儿:我和它们谈笑风声。
(包括鼠疫耶尔森菌,霍乱弧菌,白喉棒状杆菌,破伤风梭菌在内诸多重要的病菌都是在Koch的带领下发现并分离培养成功的)
细究根底,老先生在研究 炭疽芽孢杆菌 时总结的一套确定 【”啥病“是”啥菌 “ 引起的】 屠龙之术功不可没!!!
二、郭霍法则
1、特殊的病原菌应在同一疾病中发现,在健康人中不存在
2、该特殊病原菌能被分离培养并得到纯种
3、该纯培养物接种至易感动物,能产生同样病症
4、自人工感染的实验动物体内能重新分离得到该病原菌
大意是:
第一步,咱们要首先在病人体内发现了这种细菌,而且不能再健康人体内发现,要不怎么能叫致病菌呢!
然后捏,你得把这种细菌给俺弄成纯种的(插一句,这种培养基的培养纯化滴方法也是老先生搞出来的)
接着,你得用这纯纯的菌去伤害一只小白兔,看小白兔会不会变得一动不动真可爱
(小白兔这么可爱,干嘛要伤害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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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捏?我们知道自然界中除了因果关系外,还有一种相关关系,分离纯化病菌并使易感动物出现病症就是为了确信,两者之间是因果关系,而不是相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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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步:再次从小白兔(易感动物)体内分离得到这种细菌
这样,就、才算是板上钉钉,确信无疑啦~
老先生这套法则,经受了实践的考验,直到今天,微生物学家们还基本沿用着这套龟腚
除了一些……小小的修订
三、郭霍法则的补充
这些补充,就像任何科学的发展一样,随着实践不断进行,我们对本学科的研究对象(例如:免疫系统 病原菌)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第一条:病人有,健康人没有。
这条在一些情况下就是不成立的,因为很多传染病是有”健康的携带者”的,例如臭名昭著的艾滋病。还有我们常说的小儿麻痹症,也许100个感染者中只有一个会瘫痪。
第二条:分离纯化
第四条:再次分离纯化
这两条的问题是,有些病原体现有技术还没法分离纯化,比如疯牛病的朊病毒,丙肝病毒
第三条:实验动物患病
这条问题就更好理解了,不同个体免疫力可是不同的,你的病,小白兔可不一定得哦。即便得病,病症也不一定完全一样呀
四、总结
郭霍法则其实算是一条充分不必要条件,随着技术滴不断进步进步再进步,理论也是要与时俱进滴。
(实际上,基因组时代有另外一套在 郭霍法则 基础上的 新的郭霍法则)
最后,请各位坛友再来欣赏一下老人家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