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爱吱声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21222|回复: 6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因为私生活不检点而丢工作合理吗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2-23 03:44
  • 签到天数: 210 天

    [LV.7]分神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8-16 09:55: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茉莉 于 2012-8-15 19:56 编辑
    + P. D/ l8 ]1 }1 h7 `8 j# O- x5 {/ ~' s: A5 \1 C
    有感于最近的安徽群P事件主角被开除党籍公职
    ' x1 ]2 O7 n. p: |3 A& J9 M) ~还有以前的克林顿被弹劾的事件
    ( r' e( F* O; g. t) l* J
    正方观点 (63)

    合理

    反方观点 (25)

    不合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3 00:41
  • 签到天数: 641 天

    [LV.9]渡劫

    沙发
    发表于 2012-8-16 10:01:32 | 只看该作者
    中国从孔子开始就是个道德社会,即使道德的定义是由嘴巴大的人定的。  E4 Z1 B+ m4 \; d" ^8 D: N1 t
    岳不群同志能当上武林盟主是必然的,后来被砍也是必然的。3 A+ V1 k, r( h. o
    现在的党员和公务员至少在表面上是应该代表道德标准,丢车保帅。

    点评

    +1  发表于 2012-8-23 14:4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板凳
    发表于 2012-8-16 10:31:18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入党誓言和公务员誓言里有一条叫:不能搞NP的话,开除就没问题,或者法律规定公民不许搞NP也行,否则就是干涉公民私生活。
    + v9 F9 E0 J" h5 x7 k
    ; s* d' G5 d& u; n2 q. R9 ~5 F' G克林顿是坏在说谎话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4-28 02:4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地板
    发表于 2012-8-16 11:17:11 | 只看该作者
    政府工作人员在道德品质方面的要求本来就应该高于社会平均水平,更不用说这种社会主流目前无法接受的事物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4-28 02:4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5#
    发表于 2012-8-16 11:19:53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6 10:31
    " U; y/ w7 T  R" [+ v如果入党誓言和公务员誓言里有一条叫:不能搞NP的话,开除就没问题,或者法律规定公民不许搞NP也行,否则就 ...
    # [( _+ a/ }# e- o# s
    选举制就是要讨好社会大多数人,克林顿政府经济搞得好,内政外交也没有什么大的纰漏,出点这种桃色新闻反而会让选民觉得很开心,原来总统也偷腥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6#
    发表于 2012-8-16 11:30:02 | 只看该作者
    bayer 发表于 2012-8-16 11:19 % g& @1 e! F- t+ M, Y! q
    选举制就是要讨好社会大多数人,克林顿政府经济搞得好,内政外交也没有什么大的纰漏,出点这种桃色新闻反 ...
    8 G  N' N; {! Z& t# F4 Q. o
    米国人的清教徒道德观远比国人强,但大多数选民都比较理智,分得清国事和家事,国人现阶段还是比较喜欢国事家事一把抓

    点评

    唉~...正所谓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啊...俺不相信私生活沦丧的人,在社会生活中会成为模仿或榜样...  发表于 2012-8-18 01:16
    好人做不了好的政治家  发表于 2012-8-16 11:4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4-28 02:4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7#
    发表于 2012-8-16 11:45:08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6 11:30
    % ^. T+ G% x/ |4 y米国人的清教徒道德观远比国人强,但大多数选民都比较理智,分得清国事和家事,国人现阶段还是比较喜欢国 ...
    + X* l, H0 N2 t( T2 {% T
    是的 准确的说国人的三观还是比较混乱,有传统的道德观也有西方舶来的现代价值观,还有实用主义观点,乱七八糟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23 17:02
  • 签到天数: 529 天

    [LV.9]渡劫

    8#
    发表于 2012-8-16 11:49:09 | 只看该作者
    中国公职人员的纪律中有明确要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0 }+ F' E; k0 a, ^* h# h* G
    当事人作为教育工作者,以中国目前的道德标准而言,违背了道德要求。
    4 g% o  j7 ^+ X5 K开除公职合理,开除党籍更合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2-16 14:50
  • 签到天数: 818 天

    [LV.10]大乘

    9#
    发表于 2012-8-16 12:37:56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5 19:30
    ' {) B( f' |* o- O+ |米国人的清教徒道德观远比国人强,但大多数选民都比较理智,分得清国事和家事,国人现阶段还是比较喜欢国 ...

    & O# W* l, @% Z: b我觉得,如果夫妻不和或者婆媳关系诸如此类是家事,但是婚外恋或者换妻这种就不能算家事了。

    点评

    婚外恋尚可,毛主席刘主席都有婚外恋。这事处理好,不影响处理政务。换妻群P这么重口味的,至少现阶段不能算家事。  发表于 2012-8-23 14:58
    这是要把中共一网打尽呀,太不和谐聊。  发表于 2012-8-16 12:5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10#
    发表于 2012-8-16 12:53:48 | 只看该作者
    雪个 发表于 2012-8-16 12:37 . e* G9 i$ t4 M' s0 N3 v6 t. B
    我觉得,如果夫妻不和或者婆媳关系诸如此类是家事,但是婚外恋或者换妻这种就不能算家事了。 ...

    1 Z  S2 U$ @% Y( c+ ~我认为当事人辞职比较合适,开除公职就有点儿过了。
    ; L9 O6 n9 K% z! C, r1 V* f5 t
    & f* i  A$ E8 |3 A" [" w" Q婚外恋换妻不算家事,但怎么也得算是私人事务,,,道德的事情确实一个时代一个样,很难严格地界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2-16 14:50
  • 签到天数: 818 天

    [LV.10]大乘

    11#
    发表于 2012-8-16 13:04:39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5 20:53
      [+ S5 a3 i- f) H3 A7 @6 S; P我认为当事人辞职比较合适,开除公职就有点儿过了。
    + V2 T# P' v4 N7 K4 Y! w& o
    - G; U  y/ L# E+ b婚外恋换妻不算家事,但怎么也得算是私人事务,,, ...

      t. y/ w' ?$ D9 @9 v& q# ~- m% k我不觉得难界定,只是是否认定倒是不好说。
    1 t5 N  C' ?9 d! J7 Y( F只要婚姻法规定一夫一妻才是合法的,并且大部分人的认知也是如此,那婚外恋和换妻之类的就是不道德的。但是,是否所有不道德的都应该谴责或者惩罚,这个就不能一概而论了。
    $ ?, {' X% B; O) D2 h. Q' N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7-26 05:11
  • 签到天数: 1017 天

    [LV.10]大乘

    12#
    发表于 2012-8-16 13:45:18 | 只看该作者
    美国的私人企业,如果合同里没有moral turpitude 这一条,只要当事人的私生活问题没有影响他的工作表现,公司没有权力解雇。如果有这一条,可以解雇。当然如果双方对这一条款的理解不同,可能会上法庭打官司。如果是政府低层的公务员,应该不会有问题。如果职位很高,社会影响很大,可能会因为政治压力被迫辞职。如果是当选的政客,私生活不能成为弹劾的理由,但是政治压力太大的话,也有可能选择辞职。
    " y) b0 e  ]7 o  p
    1 o+ K% ~# {9 x1 \对于当选的政客来说,如果是婚外恋,总会对政治生涯有很大打击。但一般情况下,这种打击并不致命。如果是特殊情况,象John Edwards,妻子得了癌症,奄奄一息的时候,还一边竞选总统,一边有外遇,还生了一个孩子,这样的丑闻对其政治生涯的打击是毁灭性的。% ?% Z$ v( H- h  s, T1 X8 T5 n

    * n. b3 `# M( D" s1 k7 P, W' f克林顿被弹劾的技术原因是他在grand jury作证时否认自己同Lewinsky发生了性关系,作了伪证。在美国伪证罪严重的有可能是felony,最高可以判5年。国会可以依此弹劾。当然现实来说,他案子的具体情况也就是misdemeanor, 不会进监狱。他最终是交了9万罚款,律师执照被吊销5年。因此弹劾在法律上来说也不是很站得住脚。弹劾的政治原因是Kenneth Starr本人的政治野心,和共和党利用这一事件来进行党派之争。% A9 e* e% E  |
    / g, C5 C4 E9 n, E, N6 c1 S# W+ m

    点评

    +1  发表于 2012-8-23 15:0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13#
    发表于 2012-8-16 17:45:47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6 10:31
    2 n! ]0 E& Y5 T# y  \0 E0 ^; ^; N如果入党誓言和公务员誓言里有一条叫:不能搞NP的话,开除就没问题,或者法律规定公民不许搞NP也行,否则就 ...

    : z/ v- }  `9 y' R7 k有条法律叫聚众淫乱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5 天前
  • 签到天数: 943 天

    [LV.10]大乘

    14#
    发表于 2012-8-16 18:32:30 | 只看该作者
    命题是:因为私生活不检点而丢工作合理吗?- J# A/ C/ z% m" j8 b
    ! n" e0 O3 u3 {# O- ~; B* Y
    我的观点是合理,理由如下:7 L+ b  j! S0 l. ^) F# a
    ' z5 o) |5 i, _
    1、他们的工作是某种公职,这种公职对道德形象有一定要求,而且这种要求也为社会大众所认同;  如果违背这种社会认同,他的工作无法继续,也会带来更多的负面影响,因此他丢掉工作是合理的解决方式;) y8 t3 T1 D1 q

    " l( P/ I# L; }: M4 M) e; |; i2、团委书记也好,宣传科长也好... 他们的岗位职责说明书(job description)里都应该有类似的道德规范要求,这个也算是违背工作要求,因此拿下是合理的;, e3 R0 h/ @+ j' D
    3 }5 D1 W9 `$ J  f! ^( `, g
    3、如果他们自己辞职,是个体面的做法; 如果他们拒绝辞职呢?  难道学校或机关就会因此而失去对他们的处罚能力么? 显然不会。 因此说,辞职其实相当于死缓,是个面子工程。  给他个台阶他不下,那就是执行;所以这个台阶也只是处罚的一部分,而不是他个人的自由选择。* _9 u% d6 `: G) F& }- q
      T, I$ ~  d8 L9 o/ w+ o
    合理不合理是个很大的命题,在讨论之前首要问题是统一大家的认识:什么是合理的标准。  没有标准,或者大家标准不一,那自然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咯。
    9 r2 b. s" M, Y7 |9 O
    5 f, s& B7 {3 [. e! U1 H在我看来,合理的标准有三个KPI:( u- @  d$ ]% i
    + b* ?, j% h* B3 b
    1、岗位责任要求是否达成;     50%
    - [/ x8 l6 s" {: ]# l2、社会影响和机关组织的需要是否冲突;   40%
    3 Y( ~7 f1 y$ S4 G; _- b3、其他相关的负面影响。  10%& z, d: D/ Y) T* [; b/ n# N

    * `3 A% A, p" L. n权重占比随着事态的变化,有可能会发生逆转。

    点评

    您HR总监吧,哈哈,这么技术  发表于 2012-8-23 15:0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5 天前
  • 签到天数: 943 天

    [LV.10]大乘

    15#
    发表于 2012-8-16 18:34:22 | 只看该作者
    老芒 发表于 2012-8-16 17:45 # q+ d( l) b9 O
    有条法律叫聚众淫乱罪
    " i6 q" |1 U! N8 K
    说实话,我脚着这条法律不合理。1 f% u) R, m* O/ B
    ; O2 C4 u* K$ q6 D6 M  z3 \+ K
    8过要是数据文字、图片、影音文件过于影响社会蛋定就是另一码事了。

    点评

    恩。不合理。当事人自愿,没有危害到他人,不应该算犯罪行为。 但是公务人员的道德规范比对普通人要求严格是正常的  发表于 2012-8-23 15:0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16#
    发表于 2012-8-16 18:42:21 | 只看该作者
    老票 发表于 2012-8-16 18:34 ! Z( P: R; I3 e( s7 F# t
    说实话,我脚着这条法律不合理。) M( D' r3 P4 s$ @. V9 U' G, X
      G* H* c0 T6 j7 n- ?, t
    8过要是数据文字、图片、影音文件过于影响社会蛋定就是另一码事 ...

    # `. M" c. P. `' N% ]合理不合理的就有这么一条,有就有惩处的理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7#
    发表于 2012-8-16 22:49:37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5 22:53 ! j4 V' U$ O& d; n6 F% ~  w
    我认为当事人辞职比较合适,开除公职就有点儿过了。9 z# y3 k; J% S7 l5 R( X3 y

    3 A, S  \* n5 d$ m婚外恋换妻不算家事,但怎么也得算是私人事务,,, ...
    , `/ r+ q2 m5 z, t$ J2 t! q
    换妻不是简单的consenting adult,可以定重婚罪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12-8-16 22:52:31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5 20:31
    6 D  s/ h- |6 X! S* f$ i: @如果入党誓言和公务员誓言里有一条叫:不能搞NP的话,开除就没问题,或者法律规定公民不许搞NP也行,否则就 ...
    / [9 x  H: U' A4 g& W- c# L: D1 ^
    党纪政纪不是法律,没有“不违法就是合法”一说。这和女羽事件其实有相通之处:党章的总纲里怎么说的?违反总纲但不违反具体条目,算违反党纪吗?当然算,而且要惩处。政纪也一样。

    点评

    您这是铁杆的正方阿,怎么还是中立?  发表于 2012-8-17 03:1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19#
    发表于 2012-8-17 00:09:01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我支持反方,理由是除非有证据表面私生活方面的事情导致了对工作质量的影响,否则不可以以此为理由解雇当事人。6 w$ x3 V* z8 S7 B$ Y

    ) ^/ {& W1 @4 {. S- y- ?1 U  j举个例子,我这里客户行政部门有位阿哥,就他身上脸上的那些东西,绝对是阿飞的样子,但是他工作上没有任何问题,他又不接触客户,因此他的样子不影响他的工作,他就是没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7-26 05:11
  • 签到天数: 1017 天

    [LV.10]大乘

    20#
    发表于 2012-8-17 00:42:34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2-8-16 22:49 * ?! y! K, c) K: ^* u5 ^. s1 f( a
    换妻不是简单的consenting adult,可以定重婚罪的。

    ( f  l7 G' m7 o8 ?+ ^中国的法律不知道,美国是不能定重婚罪的。而且比如如果一个男人和多个女人居住在一起,都举行过宗教的结婚仪式,相互之间都称为丈夫妻子,只要是不到政府那儿领多本结婚证书,除了犹他以外,都不犯重婚罪。犹他由于摩门教一夫多妻制的历史,这种情况算重婚罪,但大多数情况下,当地DA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会起诉。, N6 I' l. P  }; s$ B9 \
    8 _% M5 ]1 Q1 ]' s: Y  I7 A; m
    如果美国哪个州通过法律,将换妻定为犯罪,我觉得最高法院也会判决法律违宪,违反了公民的隐私权利。2003年Lawrence v. Texas 最高法院判决得克萨斯以及其它13个州禁止肛交的法律违反了宪法第14修正案。关于换妻的判决应该会相同。: w4 @5 b" Y, i+ h. @* A* s% @

    3 O" j$ E7 }; H; F

    点评

    这些是刑事罪,只有当地的DA有权起诉。不存在民不告,官不究的问题。  发表于 2012-8-24 05:58
    太技术了:) 这些事情就应该民不告,官不究  发表于 2012-8-23 15:0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网站错误报告|爱吱声   

    GMT+8, 2026-3-1 13:20 , Processed in 0.107740 second(s), 2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