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爱吱声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22826|回复: 6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因为私生活不检点而丢工作合理吗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2-23 03:44
  • 签到天数: 210 天

    [LV.7]分神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8-16 09:55: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茉莉 于 2012-8-15 19:56 编辑
    6 |4 N  B* ^) P, I* S; i: `- k# T* n7 Q
    有感于最近的安徽群P事件主角被开除党籍公职* T7 J9 \. T4 B
    还有以前的克林顿被弹劾的事件
    6 @( c- |0 F7 h) L5 ~, F5 K
    正方观点 (63)

    合理

    反方观点 (25)

    不合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3 00:41
  • 签到天数: 641 天

    [LV.9]渡劫

    沙发
    发表于 2012-8-16 10:01:32 | 只看该作者
    中国从孔子开始就是个道德社会,即使道德的定义是由嘴巴大的人定的。
    9 X, [' Z  L* O' N: z* B% S岳不群同志能当上武林盟主是必然的,后来被砍也是必然的。
    # W- p. A8 l' Z% ^* K4 u; G现在的党员和公务员至少在表面上是应该代表道德标准,丢车保帅。

    点评

    +1  发表于 2012-8-23 14:4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板凳
    发表于 2012-8-16 10:31:18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入党誓言和公务员誓言里有一条叫:不能搞NP的话,开除就没问题,或者法律规定公民不许搞NP也行,否则就是干涉公民私生活。
    / s4 c: g2 F" j* ^0 D: @: Q
    & U. |' |3 h, ?0 a, U克林顿是坏在说谎话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4-28 02:4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地板
    发表于 2012-8-16 11:17:11 | 只看该作者
    政府工作人员在道德品质方面的要求本来就应该高于社会平均水平,更不用说这种社会主流目前无法接受的事物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4-28 02:4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5#
    发表于 2012-8-16 11:19:53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6 10:31 8 [% D# V9 w; [. B
    如果入党誓言和公务员誓言里有一条叫:不能搞NP的话,开除就没问题,或者法律规定公民不许搞NP也行,否则就 ...

    ) p* W5 |- y$ a: x! v" n* S  E8 G选举制就是要讨好社会大多数人,克林顿政府经济搞得好,内政外交也没有什么大的纰漏,出点这种桃色新闻反而会让选民觉得很开心,原来总统也偷腥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6#
    发表于 2012-8-16 11:30:02 | 只看该作者
    bayer 发表于 2012-8-16 11:19
    ( X$ o2 N3 r# l# W+ z& @选举制就是要讨好社会大多数人,克林顿政府经济搞得好,内政外交也没有什么大的纰漏,出点这种桃色新闻反 ...

    + }/ K2 R1 V1 E" r5 U$ |7 [" \米国人的清教徒道德观远比国人强,但大多数选民都比较理智,分得清国事和家事,国人现阶段还是比较喜欢国事家事一把抓

    点评

    唉~...正所谓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啊...俺不相信私生活沦丧的人,在社会生活中会成为模仿或榜样...  发表于 2012-8-18 01:16
    好人做不了好的政治家  发表于 2012-8-16 11:4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4-28 02:4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7#
    发表于 2012-8-16 11:45:08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6 11:30 2 f( M: l! D- ?% ]& D* E, }; ]
    米国人的清教徒道德观远比国人强,但大多数选民都比较理智,分得清国事和家事,国人现阶段还是比较喜欢国 ...

    3 ~- M8 s1 h% |/ ]是的 准确的说国人的三观还是比较混乱,有传统的道德观也有西方舶来的现代价值观,还有实用主义观点,乱七八糟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23 17:02
  • 签到天数: 529 天

    [LV.9]渡劫

    8#
    发表于 2012-8-16 11:49:09 | 只看该作者
    中国公职人员的纪律中有明确要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 p. `+ ~2 n! v当事人作为教育工作者,以中国目前的道德标准而言,违背了道德要求。
    * l9 E- R1 P/ D开除公职合理,开除党籍更合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2-16 14:50
  • 签到天数: 818 天

    [LV.10]大乘

    9#
    发表于 2012-8-16 12:37:56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5 19:30 ) P# V  L; ?0 I& J5 d. G( X  r
    米国人的清教徒道德观远比国人强,但大多数选民都比较理智,分得清国事和家事,国人现阶段还是比较喜欢国 ...

    - ~+ t+ _- U; {# A7 U  L* I7 v我觉得,如果夫妻不和或者婆媳关系诸如此类是家事,但是婚外恋或者换妻这种就不能算家事了。

    点评

    婚外恋尚可,毛主席刘主席都有婚外恋。这事处理好,不影响处理政务。换妻群P这么重口味的,至少现阶段不能算家事。  发表于 2012-8-23 14:58
    这是要把中共一网打尽呀,太不和谐聊。  发表于 2012-8-16 12:5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10#
    发表于 2012-8-16 12:53:48 | 只看该作者
    雪个 发表于 2012-8-16 12:37   y. c+ e8 K& i' O" l
    我觉得,如果夫妻不和或者婆媳关系诸如此类是家事,但是婚外恋或者换妻这种就不能算家事了。 ...
    ' B& C$ s1 c7 J6 j6 Q5 p" [& ^
    我认为当事人辞职比较合适,开除公职就有点儿过了。
    1 v* S; ]+ v4 h& ]  e5 O2 v  e: `1 v
    婚外恋换妻不算家事,但怎么也得算是私人事务,,,道德的事情确实一个时代一个样,很难严格地界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2-16 14:50
  • 签到天数: 818 天

    [LV.10]大乘

    11#
    发表于 2012-8-16 13:04:39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5 20:53 : E* {6 g# P8 p' k0 J3 p
    我认为当事人辞职比较合适,开除公职就有点儿过了。4 x" D2 O+ X7 N6 c, Y5 e
    1 }& g3 E3 b6 @& M/ `
    婚外恋换妻不算家事,但怎么也得算是私人事务,,, ...
    7 K, g3 H  E9 K; x5 {; s& @9 W8 e
    我不觉得难界定,只是是否认定倒是不好说。
    1 e6 m" ?/ x" d$ I! s只要婚姻法规定一夫一妻才是合法的,并且大部分人的认知也是如此,那婚外恋和换妻之类的就是不道德的。但是,是否所有不道德的都应该谴责或者惩罚,这个就不能一概而论了。4 X' l$ B7 a7 p/ [! p2 Q2 r* f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7-26 05:11
  • 签到天数: 1017 天

    [LV.10]大乘

    12#
    发表于 2012-8-16 13:45:18 | 只看该作者
    美国的私人企业,如果合同里没有moral turpitude 这一条,只要当事人的私生活问题没有影响他的工作表现,公司没有权力解雇。如果有这一条,可以解雇。当然如果双方对这一条款的理解不同,可能会上法庭打官司。如果是政府低层的公务员,应该不会有问题。如果职位很高,社会影响很大,可能会因为政治压力被迫辞职。如果是当选的政客,私生活不能成为弹劾的理由,但是政治压力太大的话,也有可能选择辞职。5 g3 ]) b% U) P; ?$ T3 h
    ( R, D, R* a8 ^
    对于当选的政客来说,如果是婚外恋,总会对政治生涯有很大打击。但一般情况下,这种打击并不致命。如果是特殊情况,象John Edwards,妻子得了癌症,奄奄一息的时候,还一边竞选总统,一边有外遇,还生了一个孩子,这样的丑闻对其政治生涯的打击是毁灭性的。
    * j) }6 r4 e% B# M9 m$ U7 T& r9 |0 e$ @( U* j
    克林顿被弹劾的技术原因是他在grand jury作证时否认自己同Lewinsky发生了性关系,作了伪证。在美国伪证罪严重的有可能是felony,最高可以判5年。国会可以依此弹劾。当然现实来说,他案子的具体情况也就是misdemeanor, 不会进监狱。他最终是交了9万罚款,律师执照被吊销5年。因此弹劾在法律上来说也不是很站得住脚。弹劾的政治原因是Kenneth Starr本人的政治野心,和共和党利用这一事件来进行党派之争。
    6 @6 z( Z# \9 v  {3 ^$ m5 Z  _5 _9 C9 v. y/ {5 i: l

    点评

    +1  发表于 2012-8-23 15:0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13#
    发表于 2012-8-16 17:45:47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6 10:31 - e& x, e  _: }9 h& o
    如果入党誓言和公务员誓言里有一条叫:不能搞NP的话,开除就没问题,或者法律规定公民不许搞NP也行,否则就 ...

    # B  ?/ n& `3 H) u; j有条法律叫聚众淫乱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前天 23:12
  • 签到天数: 1010 天

    [LV.10]大乘

    14#
    发表于 2012-8-16 18:32:30 | 只看该作者
    命题是:因为私生活不检点而丢工作合理吗?
    7 m; T- M5 B$ B4 ]. c. L
    / {; U) f( @8 x$ [我的观点是合理,理由如下:
    , Q, C, G3 c" _5 e  Z/ k& {' f  Q% p- |; b
    1、他们的工作是某种公职,这种公职对道德形象有一定要求,而且这种要求也为社会大众所认同;  如果违背这种社会认同,他的工作无法继续,也会带来更多的负面影响,因此他丢掉工作是合理的解决方式;) C2 Y# l0 L; E% R3 X) X
    ( q9 t1 X3 ]& `3 P
    2、团委书记也好,宣传科长也好... 他们的岗位职责说明书(job description)里都应该有类似的道德规范要求,这个也算是违背工作要求,因此拿下是合理的;
    5 N9 U; [$ L9 U" \4 i7 k0 t* V* _' }) ?
    3、如果他们自己辞职,是个体面的做法; 如果他们拒绝辞职呢?  难道学校或机关就会因此而失去对他们的处罚能力么? 显然不会。 因此说,辞职其实相当于死缓,是个面子工程。  给他个台阶他不下,那就是执行;所以这个台阶也只是处罚的一部分,而不是他个人的自由选择。
    4 m5 [* J; ?  O( J+ X0 t
    - R" O3 `; G" c2 o$ T& W合理不合理是个很大的命题,在讨论之前首要问题是统一大家的认识:什么是合理的标准。  没有标准,或者大家标准不一,那自然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咯。) e+ q0 ~/ X6 }: T" b

    - V6 Z  G; K$ Q8 B, M; [7 K. |  K9 j在我看来,合理的标准有三个KPI:7 Z6 [( S! D; B+ j
    7 ~! C/ A& c4 G+ v8 |: h
    1、岗位责任要求是否达成;     50%
    * c: q4 w& h4 S# c7 d  @( Z5 u2、社会影响和机关组织的需要是否冲突;   40%
    - {$ H5 c6 t, e3 g$ S5 t9 D3、其他相关的负面影响。  10%
    : K0 Y; h" }2 `' l; r
    , `$ b3 I9 a0 `/ ]  y; z; X  |权重占比随着事态的变化,有可能会发生逆转。

    点评

    您HR总监吧,哈哈,这么技术  发表于 2012-8-23 15:0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前天 23:12
  • 签到天数: 1010 天

    [LV.10]大乘

    15#
    发表于 2012-8-16 18:34:22 | 只看该作者
    老芒 发表于 2012-8-16 17:45
    / X; {3 J) d  A2 z有条法律叫聚众淫乱罪
    , g$ b% h" h  u+ T0 _3 b  A
    说实话,我脚着这条法律不合理。
    1 h% ]2 M, T7 Q# Q- x7 Q* @
    . @4 i, j$ P' y0 G" E( I8过要是数据文字、图片、影音文件过于影响社会蛋定就是另一码事了。

    点评

    恩。不合理。当事人自愿,没有危害到他人,不应该算犯罪行为。 但是公务人员的道德规范比对普通人要求严格是正常的  发表于 2012-8-23 15:0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16#
    发表于 2012-8-16 18:42:21 | 只看该作者
    老票 发表于 2012-8-16 18:34 1 y& k3 A* b# }0 M5 P5 A( o
    说实话,我脚着这条法律不合理。
    + ~5 N+ ]' f' }! Z2 Y
    # ^; w$ p* K8 X$ B8过要是数据文字、图片、影音文件过于影响社会蛋定就是另一码事 ...
    ' q: f8 h3 s: J5 g% F0 E7 M; X
    合理不合理的就有这么一条,有就有惩处的理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7#
    发表于 2012-8-16 22:49:37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5 22:53
    ' j" k9 @) w& L, Z) p我认为当事人辞职比较合适,开除公职就有点儿过了。
    & g: ?6 k1 P  P& h" R* v5 L0 C. H! E. m0 F5 K: c  X5 z
    婚外恋换妻不算家事,但怎么也得算是私人事务,,, ...

    3 ]: A7 O  G$ m* U& v% P+ M换妻不是简单的consenting adult,可以定重婚罪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12-8-16 22:52:31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5 20:31 . g! R  `1 S2 d! b2 o6 K4 q  ?/ C
    如果入党誓言和公务员誓言里有一条叫:不能搞NP的话,开除就没问题,或者法律规定公民不许搞NP也行,否则就 ...
    " [7 E% ?, ]& C9 k/ e* `
    党纪政纪不是法律,没有“不违法就是合法”一说。这和女羽事件其实有相通之处:党章的总纲里怎么说的?违反总纲但不违反具体条目,算违反党纪吗?当然算,而且要惩处。政纪也一样。

    点评

    您这是铁杆的正方阿,怎么还是中立?  发表于 2012-8-17 03:1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19#
    发表于 2012-8-17 00:09:01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我支持反方,理由是除非有证据表面私生活方面的事情导致了对工作质量的影响,否则不可以以此为理由解雇当事人。
    9 X) a8 m% z# o; p: M- a& o% V; N$ \- W* X3 ], o( q
    举个例子,我这里客户行政部门有位阿哥,就他身上脸上的那些东西,绝对是阿飞的样子,但是他工作上没有任何问题,他又不接触客户,因此他的样子不影响他的工作,他就是没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7-26 05:11
  • 签到天数: 1017 天

    [LV.10]大乘

    20#
    发表于 2012-8-17 00:42:34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2-8-16 22:49 ( |$ y  t: Q; Y& x+ y
    换妻不是简单的consenting adult,可以定重婚罪的。
    * X* s, o5 W7 [) d& J8 H6 Z* F
    中国的法律不知道,美国是不能定重婚罪的。而且比如如果一个男人和多个女人居住在一起,都举行过宗教的结婚仪式,相互之间都称为丈夫妻子,只要是不到政府那儿领多本结婚证书,除了犹他以外,都不犯重婚罪。犹他由于摩门教一夫多妻制的历史,这种情况算重婚罪,但大多数情况下,当地DA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会起诉。
    ' p& G  A1 o- _- B& b" B8 [- o) A# O' U5 W2 W/ k0 Y
    如果美国哪个州通过法律,将换妻定为犯罪,我觉得最高法院也会判决法律违宪,违反了公民的隐私权利。2003年Lawrence v. Texas 最高法院判决得克萨斯以及其它13个州禁止肛交的法律违反了宪法第14修正案。关于换妻的判决应该会相同。" |, M4 w3 k- x# s' U

    2 c; T) d8 _$ [& t

    点评

    这些是刑事罪,只有当地的DA有权起诉。不存在民不告,官不究的问题。  发表于 2012-8-24 05:58
    太技术了:) 这些事情就应该民不告,官不究  发表于 2012-8-23 15:0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网站错误报告|爱吱声   

    GMT+8, 2026-6-26 21:42 , Processed in 0.079184 second(s), 24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