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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私生活不检点而丢工作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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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2-23 03:44
  • 签到天数: 210 天

    [LV.7]分神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8-16 09:55: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茉莉 于 2012-8-15 19:56 编辑
    6 {( j! w1 O  J+ q4 d8 s4 F3 }9 }# G
    有感于最近的安徽群P事件主角被开除党籍公职
    / v5 Y  A1 }; ]还有以前的克林顿被弹劾的事件
    % \: \# S# j' G  u' U& s' z
    正方观点 (63)

    合理

    反方观点 (25)

    不合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3 00:41
  • 签到天数: 641 天

    [LV.9]渡劫

    沙发
    发表于 2012-8-16 10:01:32 | 只看该作者
    中国从孔子开始就是个道德社会,即使道德的定义是由嘴巴大的人定的。# C" `5 l2 k' x) \
    岳不群同志能当上武林盟主是必然的,后来被砍也是必然的。; {% H0 B2 E! ]3 n3 b( y9 U
    现在的党员和公务员至少在表面上是应该代表道德标准,丢车保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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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板凳
    发表于 2012-8-16 10:31:18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入党誓言和公务员誓言里有一条叫:不能搞NP的话,开除就没问题,或者法律规定公民不许搞NP也行,否则就是干涉公民私生活。
    % L  V1 R! I3 Y" B% [
    $ p% B; D  w6 p6 x克林顿是坏在说谎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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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4-28 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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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炼气

    地板
    发表于 2012-8-16 11:17:11 | 只看该作者
    政府工作人员在道德品质方面的要求本来就应该高于社会平均水平,更不用说这种社会主流目前无法接受的事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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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4-28 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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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炼气

    5#
    发表于 2012-8-16 11:19:53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6 10:31 2 O: B6 Q) I6 B; E. G5 r2 T/ x
    如果入党誓言和公务员誓言里有一条叫:不能搞NP的话,开除就没问题,或者法律规定公民不许搞NP也行,否则就 ...

    2 w  m9 N# S+ c选举制就是要讨好社会大多数人,克林顿政府经济搞得好,内政外交也没有什么大的纰漏,出点这种桃色新闻反而会让选民觉得很开心,原来总统也偷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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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6#
    发表于 2012-8-16 11:30:02 | 只看该作者
    bayer 发表于 2012-8-16 11:19
    ; M7 s6 f3 j1 j4 [! B6 W选举制就是要讨好社会大多数人,克林顿政府经济搞得好,内政外交也没有什么大的纰漏,出点这种桃色新闻反 ...

    0 [0 T# ^! o; B% G( a4 ~3 ]米国人的清教徒道德观远比国人强,但大多数选民都比较理智,分得清国事和家事,国人现阶段还是比较喜欢国事家事一把抓

    点评

    唉~...正所谓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啊...俺不相信私生活沦丧的人,在社会生活中会成为模仿或榜样...  发表于 2012-8-18 01:16
    好人做不了好的政治家  发表于 2012-8-16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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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4-28 02:4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7#
    发表于 2012-8-16 11:45:08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6 11:30
    ) H% H: K+ f; q2 z' S# ]% W( S米国人的清教徒道德观远比国人强,但大多数选民都比较理智,分得清国事和家事,国人现阶段还是比较喜欢国 ...

    2 D( X! V' S: G3 a# l9 X+ Q是的 准确的说国人的三观还是比较混乱,有传统的道德观也有西方舶来的现代价值观,还有实用主义观点,乱七八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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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23 17:02
  • 签到天数: 529 天

    [LV.9]渡劫

    8#
    发表于 2012-8-16 11:49:09 | 只看该作者
    中国公职人员的纪律中有明确要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6 H2 z% E1 N4 B
    当事人作为教育工作者,以中国目前的道德标准而言,违背了道德要求。, Y" S# O- J# J9 E
    开除公职合理,开除党籍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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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2-16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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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大乘

    9#
    发表于 2012-8-16 12:37:56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5 19:30
    3 P5 P& B, c& d3 `7 v. N+ F米国人的清教徒道德观远比国人强,但大多数选民都比较理智,分得清国事和家事,国人现阶段还是比较喜欢国 ...
    3 M: G* Q+ p& }' n2 G. e# l4 A6 J+ `! n
    我觉得,如果夫妻不和或者婆媳关系诸如此类是家事,但是婚外恋或者换妻这种就不能算家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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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10#
    发表于 2012-8-16 12:53:48 | 只看该作者
    雪个 发表于 2012-8-16 12:37 + ]% t: d5 o  T& z; C# \; c
    我觉得,如果夫妻不和或者婆媳关系诸如此类是家事,但是婚外恋或者换妻这种就不能算家事了。 ...
    & w3 U$ U$ R. {. m
    我认为当事人辞职比较合适,开除公职就有点儿过了。, e5 z$ q1 e0 c% P
    ) v' A8 ^% A. y
    婚外恋换妻不算家事,但怎么也得算是私人事务,,,道德的事情确实一个时代一个样,很难严格地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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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2-16 14:50
  • 签到天数: 818 天

    [LV.10]大乘

    11#
    发表于 2012-8-16 13:04:39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5 20:53 & D  d: Z* I# Z7 W6 ]
    我认为当事人辞职比较合适,开除公职就有点儿过了。+ r# B( }8 I9 O* r# f; d/ G9 k

    " T# [! h: @0 r9 g0 S/ `& N( x2 V婚外恋换妻不算家事,但怎么也得算是私人事务,,, ...
    9 w5 [& H4 Z% B0 d
    我不觉得难界定,只是是否认定倒是不好说。
    : w% e2 O1 x; N- z8 o/ F只要婚姻法规定一夫一妻才是合法的,并且大部分人的认知也是如此,那婚外恋和换妻之类的就是不道德的。但是,是否所有不道德的都应该谴责或者惩罚,这个就不能一概而论了。
    . T* d5 W- Y8 v# O" N4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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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7-26 05:11
  • 签到天数: 1017 天

    [LV.10]大乘

    12#
    发表于 2012-8-16 13:45:18 | 只看该作者
    美国的私人企业,如果合同里没有moral turpitude 这一条,只要当事人的私生活问题没有影响他的工作表现,公司没有权力解雇。如果有这一条,可以解雇。当然如果双方对这一条款的理解不同,可能会上法庭打官司。如果是政府低层的公务员,应该不会有问题。如果职位很高,社会影响很大,可能会因为政治压力被迫辞职。如果是当选的政客,私生活不能成为弹劾的理由,但是政治压力太大的话,也有可能选择辞职。
    % u/ E/ n, u: y1 p+ N) L
    9 k: B  [1 N4 u3 g9 k$ y; O5 h6 V对于当选的政客来说,如果是婚外恋,总会对政治生涯有很大打击。但一般情况下,这种打击并不致命。如果是特殊情况,象John Edwards,妻子得了癌症,奄奄一息的时候,还一边竞选总统,一边有外遇,还生了一个孩子,这样的丑闻对其政治生涯的打击是毁灭性的。) C: V# w: z$ a

    " F" w9 H1 X7 c' u# o  _克林顿被弹劾的技术原因是他在grand jury作证时否认自己同Lewinsky发生了性关系,作了伪证。在美国伪证罪严重的有可能是felony,最高可以判5年。国会可以依此弹劾。当然现实来说,他案子的具体情况也就是misdemeanor, 不会进监狱。他最终是交了9万罚款,律师执照被吊销5年。因此弹劾在法律上来说也不是很站得住脚。弹劾的政治原因是Kenneth Starr本人的政治野心,和共和党利用这一事件来进行党派之争。
    6 f( a7 R# f; I* F, o, a4 z1 o+ e8 ~7 _# }* q. ^* t9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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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13#
    发表于 2012-8-16 17:45:47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6 10:31
    ; j! T- T2 H% W7 U( l如果入党誓言和公务员誓言里有一条叫:不能搞NP的话,开除就没问题,或者法律规定公民不许搞NP也行,否则就 ...
    + c) u* l( n# n  V+ I
    有条法律叫聚众淫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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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912 天

    [LV.10]大乘

    14#
    发表于 2012-8-16 18:32:30 | 只看该作者
    命题是:因为私生活不检点而丢工作合理吗?
    + I0 W, R, {( Q) Q9 `& G$ p" }- C  l# M/ E& x& e
    我的观点是合理,理由如下:
    4 w: ]' |0 I' @3 U$ q4 N8 X, T; U" ?1 m9 _3 v3 p# o- o
    1、他们的工作是某种公职,这种公职对道德形象有一定要求,而且这种要求也为社会大众所认同;  如果违背这种社会认同,他的工作无法继续,也会带来更多的负面影响,因此他丢掉工作是合理的解决方式;
    ! k3 K; }! X# H  M, v5 L
    . U4 c; a2 C( I3 ^+ J$ W7 W5 Q9 F1 P2、团委书记也好,宣传科长也好... 他们的岗位职责说明书(job description)里都应该有类似的道德规范要求,这个也算是违背工作要求,因此拿下是合理的;
    ! ^1 n% i, _4 z% X/ ^/ r* n3 X3 m; c5 j
    3、如果他们自己辞职,是个体面的做法; 如果他们拒绝辞职呢?  难道学校或机关就会因此而失去对他们的处罚能力么? 显然不会。 因此说,辞职其实相当于死缓,是个面子工程。  给他个台阶他不下,那就是执行;所以这个台阶也只是处罚的一部分,而不是他个人的自由选择。
    1 {2 h9 D. @, g0 d& C# q
    # X; ]; x9 n: h! D6 k合理不合理是个很大的命题,在讨论之前首要问题是统一大家的认识:什么是合理的标准。  没有标准,或者大家标准不一,那自然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咯。% q, C/ }7 Q7 V6 Z; O. u
    * p% c; w- ?: [  T, u/ E/ u0 l9 ]$ H" d
    在我看来,合理的标准有三个KPI:, m4 b: R0 c2 F' E% g, h; M5 \

    % K6 ~3 V) d2 o( v$ L- ]) a1、岗位责任要求是否达成;     50%# x( A3 X0 m& p
    2、社会影响和机关组织的需要是否冲突;   40%+ t4 _+ ^' O8 c) z. k: s; u
    3、其他相关的负面影响。  10%# l# L9 g* i5 e, E6 r
    % K( N2 u$ J8 T
    权重占比随着事态的变化,有可能会发生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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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912 天

    [LV.10]大乘

    15#
    发表于 2012-8-16 18:34:22 | 只看该作者
    老芒 发表于 2012-8-16 17:45 + F" m4 T- B/ c# u6 Y% s4 E, [
    有条法律叫聚众淫乱罪
    % o! ?1 C" _8 J# W* T/ ~, }! G
    说实话,我脚着这条法律不合理。8 c9 s* e- S, [8 Q' p% z

    % c9 v% i$ X4 d0 ^( j7 H8过要是数据文字、图片、影音文件过于影响社会蛋定就是另一码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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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16#
    发表于 2012-8-16 18:42:21 | 只看该作者
    老票 发表于 2012-8-16 18:34
    2 [. O1 ^0 x8 T' _% I% |说实话,我脚着这条法律不合理。5 e* l5 H0 O" f; R/ g+ q0 h( _
    : `- e0 v% `/ q: N* g1 b, Q
    8过要是数据文字、图片、影音文件过于影响社会蛋定就是另一码事 ...

    2 h6 F1 i; z4 |0 k4 Z4 x合理不合理的就有这么一条,有就有惩处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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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7#
    发表于 2012-8-16 22:49:37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5 22:53 ( i: a! X( _) ?( x
    我认为当事人辞职比较合适,开除公职就有点儿过了。7 F0 Z, O( S  T# v' ]6 g

    : E) e& ]% k0 ~% X; ^  }6 m婚外恋换妻不算家事,但怎么也得算是私人事务,,, ...

    % h9 V& r, Q$ X6 z6 o5 u7 S换妻不是简单的consenting adult,可以定重婚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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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12-8-16 22:52:31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5 20:31 : v* D9 W5 G/ |
    如果入党誓言和公务员誓言里有一条叫:不能搞NP的话,开除就没问题,或者法律规定公民不许搞NP也行,否则就 ...
    , a% V, p; m4 [( h  l6 z1 P) _# h
    党纪政纪不是法律,没有“不违法就是合法”一说。这和女羽事件其实有相通之处:党章的总纲里怎么说的?违反总纲但不违反具体条目,算违反党纪吗?当然算,而且要惩处。政纪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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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19#
    发表于 2012-8-17 00:09:01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我支持反方,理由是除非有证据表面私生活方面的事情导致了对工作质量的影响,否则不可以以此为理由解雇当事人。
    " X: [+ W& a) p& o, H. J& p1 E% k
    0 |0 `- i" p' |( I$ l) R& k9 q$ v, {- w举个例子,我这里客户行政部门有位阿哥,就他身上脸上的那些东西,绝对是阿飞的样子,但是他工作上没有任何问题,他又不接触客户,因此他的样子不影响他的工作,他就是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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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7-26 05:11
  • 签到天数: 1017 天

    [LV.10]大乘

    20#
    发表于 2012-8-17 00:42:34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2-8-16 22:49 0 H  [! c% h. T2 Z0 u& M
    换妻不是简单的consenting adult,可以定重婚罪的。

    4 e( i  I9 l2 t% h9 c/ j中国的法律不知道,美国是不能定重婚罪的。而且比如如果一个男人和多个女人居住在一起,都举行过宗教的结婚仪式,相互之间都称为丈夫妻子,只要是不到政府那儿领多本结婚证书,除了犹他以外,都不犯重婚罪。犹他由于摩门教一夫多妻制的历史,这种情况算重婚罪,但大多数情况下,当地DA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会起诉。
    / c1 k9 B  x+ E/ x0 ^4 z! w4 X/ S! i8 g5 F: Q1 @0 q
    如果美国哪个州通过法律,将换妻定为犯罪,我觉得最高法院也会判决法律违宪,违反了公民的隐私权利。2003年Lawrence v. Texas 最高法院判决得克萨斯以及其它13个州禁止肛交的法律违反了宪法第14修正案。关于换妻的判决应该会相同。8 E  c) a3 P3 @9 n
    : U5 I6 z2 f9 [: T3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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