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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私生活不检点而丢工作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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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2-23 03:44
  • 签到天数: 210 天

    [LV.7]分神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8-16 09:55: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茉莉 于 2012-8-15 19:56 编辑
    " t1 L! {+ J3 d( j$ V! P: |1 f4 Z" [* R2 D9 d! q" m
    有感于最近的安徽群P事件主角被开除党籍公职4 H, A) `, |, X* Z6 {8 T4 ?7 F
    还有以前的克林顿被弹劾的事件
    : p/ h* X- g1 `2 T. ]# n
    正方观点 (63)

    合理

    反方观点 (25)

    不合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3 00:41
  • 签到天数: 641 天

    [LV.9]渡劫

    沙发
    发表于 2012-8-16 10:01:32 | 只看该作者
    中国从孔子开始就是个道德社会,即使道德的定义是由嘴巴大的人定的。- }' L3 ]7 L9 G5 U: }6 R9 e
    岳不群同志能当上武林盟主是必然的,后来被砍也是必然的。+ z9 s9 c' G8 n$ X- K/ U9 R/ g
    现在的党员和公务员至少在表面上是应该代表道德标准,丢车保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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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板凳
    发表于 2012-8-16 10:31:18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入党誓言和公务员誓言里有一条叫:不能搞NP的话,开除就没问题,或者法律规定公民不许搞NP也行,否则就是干涉公民私生活。
    . H* Z0 o# C% E; T: a3 b/ n) ]* L" @, y0 a6 W. D  \0 @9 \
    克林顿是坏在说谎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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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4-28 02:4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地板
    发表于 2012-8-16 11:17:11 | 只看该作者
    政府工作人员在道德品质方面的要求本来就应该高于社会平均水平,更不用说这种社会主流目前无法接受的事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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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4-28 02:4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5#
    发表于 2012-8-16 11:19:53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6 10:31
    ' d4 U/ L) \* |- S, j如果入党誓言和公务员誓言里有一条叫:不能搞NP的话,开除就没问题,或者法律规定公民不许搞NP也行,否则就 ...

    # B- j5 y2 W) b0 W选举制就是要讨好社会大多数人,克林顿政府经济搞得好,内政外交也没有什么大的纰漏,出点这种桃色新闻反而会让选民觉得很开心,原来总统也偷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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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6#
    发表于 2012-8-16 11:30:02 | 只看该作者
    bayer 发表于 2012-8-16 11:19
    ) z( z6 E2 \: w8 d1 U选举制就是要讨好社会大多数人,克林顿政府经济搞得好,内政外交也没有什么大的纰漏,出点这种桃色新闻反 ...

    / w' ]7 A* H& Z/ J# Y- d, B米国人的清教徒道德观远比国人强,但大多数选民都比较理智,分得清国事和家事,国人现阶段还是比较喜欢国事家事一把抓

    点评

    唉~...正所谓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啊...俺不相信私生活沦丧的人,在社会生活中会成为模仿或榜样...  发表于 2012-8-18 01:16
    好人做不了好的政治家  发表于 2012-8-16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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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4-28 02:4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7#
    发表于 2012-8-16 11:45:08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6 11:30
      w& Q. A9 ^1 S0 C米国人的清教徒道德观远比国人强,但大多数选民都比较理智,分得清国事和家事,国人现阶段还是比较喜欢国 ...

    - {: {1 ~2 e1 K' D! z9 H5 F8 r是的 准确的说国人的三观还是比较混乱,有传统的道德观也有西方舶来的现代价值观,还有实用主义观点,乱七八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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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23 17:02
  • 签到天数: 529 天

    [LV.9]渡劫

    8#
    发表于 2012-8-16 11:49:09 | 只看该作者
    中国公职人员的纪律中有明确要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 ~% \* O6 a9 \! z$ u$ ~当事人作为教育工作者,以中国目前的道德标准而言,违背了道德要求。! k  ]4 ]; F) T
    开除公职合理,开除党籍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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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2-16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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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大乘

    9#
    发表于 2012-8-16 12:37:56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5 19:30
    - w2 j2 }( @- R; |7 i米国人的清教徒道德观远比国人强,但大多数选民都比较理智,分得清国事和家事,国人现阶段还是比较喜欢国 ...

    + e9 k  L6 U: ~" r) V( V# {9 Z我觉得,如果夫妻不和或者婆媳关系诸如此类是家事,但是婚外恋或者换妻这种就不能算家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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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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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合体

    10#
    发表于 2012-8-16 12:53:48 | 只看该作者
    雪个 发表于 2012-8-16 12:37 $ m, W( L: j! M: \* Q# J( e
    我觉得,如果夫妻不和或者婆媳关系诸如此类是家事,但是婚外恋或者换妻这种就不能算家事了。 ...
      x: |4 Q- d( ^. C6 d) H3 s" O
    我认为当事人辞职比较合适,开除公职就有点儿过了。
    - X2 j3 _% I  y8 y& ?- ^% @. }% @4 @: Z1 Y4 H( p, s* y/ Z+ V0 P) g
    婚外恋换妻不算家事,但怎么也得算是私人事务,,,道德的事情确实一个时代一个样,很难严格地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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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2-16 14:50
  • 签到天数: 818 天

    [LV.10]大乘

    11#
    发表于 2012-8-16 13:04:39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5 20:53
    3 z8 E4 ]+ j7 O0 K0 S" y1 }7 Y% G( ]我认为当事人辞职比较合适,开除公职就有点儿过了。% v% M& V( n+ _2 d5 b. u$ ~0 [5 G8 C

    " b6 o0 U1 F% O7 H) O; c! f& I: z婚外恋换妻不算家事,但怎么也得算是私人事务,,, ...

      {! |) c- ?7 B. i: I1 w我不觉得难界定,只是是否认定倒是不好说。
    + }  D6 k6 j* C0 T. G只要婚姻法规定一夫一妻才是合法的,并且大部分人的认知也是如此,那婚外恋和换妻之类的就是不道德的。但是,是否所有不道德的都应该谴责或者惩罚,这个就不能一概而论了。% z0 r  i5 x" B( }*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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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7-26 05:11
  • 签到天数: 1017 天

    [LV.10]大乘

    12#
    发表于 2012-8-16 13:45:18 | 只看该作者
    美国的私人企业,如果合同里没有moral turpitude 这一条,只要当事人的私生活问题没有影响他的工作表现,公司没有权力解雇。如果有这一条,可以解雇。当然如果双方对这一条款的理解不同,可能会上法庭打官司。如果是政府低层的公务员,应该不会有问题。如果职位很高,社会影响很大,可能会因为政治压力被迫辞职。如果是当选的政客,私生活不能成为弹劾的理由,但是政治压力太大的话,也有可能选择辞职。
      s( w5 I  _2 i6 T
    % d- S5 f; g8 D6 p1 [" {对于当选的政客来说,如果是婚外恋,总会对政治生涯有很大打击。但一般情况下,这种打击并不致命。如果是特殊情况,象John Edwards,妻子得了癌症,奄奄一息的时候,还一边竞选总统,一边有外遇,还生了一个孩子,这样的丑闻对其政治生涯的打击是毁灭性的。& f3 \# p# Y" h( M9 `7 t
    ! q# @; [7 Q' ~
    克林顿被弹劾的技术原因是他在grand jury作证时否认自己同Lewinsky发生了性关系,作了伪证。在美国伪证罪严重的有可能是felony,最高可以判5年。国会可以依此弹劾。当然现实来说,他案子的具体情况也就是misdemeanor, 不会进监狱。他最终是交了9万罚款,律师执照被吊销5年。因此弹劾在法律上来说也不是很站得住脚。弹劾的政治原因是Kenneth Starr本人的政治野心,和共和党利用这一事件来进行党派之争。/ H# `  L; o+ |6 d* ~
    * w2 h- O. b$ N8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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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13#
    发表于 2012-8-16 17:45:47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6 10:31
    % O3 J: R0 S  i( i; j8 m如果入党誓言和公务员誓言里有一条叫:不能搞NP的话,开除就没问题,或者法律规定公民不许搞NP也行,否则就 ...
    , U+ u2 c: ~# M0 E( ^7 B$ I
    有条法律叫聚众淫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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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昨天 22:33
  • 签到天数: 913 天

    [LV.10]大乘

    14#
    发表于 2012-8-16 18:32:30 | 只看该作者
    命题是:因为私生活不检点而丢工作合理吗?8 Y3 s  a3 {3 Z* }. `

      L, P+ }! Z' M+ v/ |0 x我的观点是合理,理由如下:* B6 G0 h* Y* E, A4 v3 n2 Q; x

    ; y9 n" P% _' O1、他们的工作是某种公职,这种公职对道德形象有一定要求,而且这种要求也为社会大众所认同;  如果违背这种社会认同,他的工作无法继续,也会带来更多的负面影响,因此他丢掉工作是合理的解决方式;
    & S1 L+ _* H/ r0 K8 a3 d. v5 k! E) l; d0 G
    2、团委书记也好,宣传科长也好... 他们的岗位职责说明书(job description)里都应该有类似的道德规范要求,这个也算是违背工作要求,因此拿下是合理的;# d1 o: l) z% F
    * s- y' c. b1 o+ N' X4 F$ i
    3、如果他们自己辞职,是个体面的做法; 如果他们拒绝辞职呢?  难道学校或机关就会因此而失去对他们的处罚能力么? 显然不会。 因此说,辞职其实相当于死缓,是个面子工程。  给他个台阶他不下,那就是执行;所以这个台阶也只是处罚的一部分,而不是他个人的自由选择。' k% ^$ b1 B  v, n& C2 L& E" m( q
    " K) V6 b0 T  d8 s( E
    合理不合理是个很大的命题,在讨论之前首要问题是统一大家的认识:什么是合理的标准。  没有标准,或者大家标准不一,那自然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咯。# s3 p- ~& t- K. V
    4 i* }' D) ]. \5 m: B
    在我看来,合理的标准有三个KPI:
    ' o# p' C* ]8 w7 N( n% H
    2 f1 V8 D0 [  p0 f1、岗位责任要求是否达成;     50%* I. P0 X- [0 h% S
    2、社会影响和机关组织的需要是否冲突;   40%! B7 B+ t; j# G
    3、其他相关的负面影响。  10%# R7 \- ]2 K  B' X; H  Y9 @

    2 j/ f- O1 G; _权重占比随着事态的变化,有可能会发生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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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昨天 22:33
  • 签到天数: 913 天

    [LV.10]大乘

    15#
    发表于 2012-8-16 18:34:22 | 只看该作者
    老芒 发表于 2012-8-16 17:45 9 ^' H) F/ i$ M2 Y* F
    有条法律叫聚众淫乱罪
    , ?+ a" \* c* _; a  [
    说实话,我脚着这条法律不合理。1 Y: L4 C+ D5 z( c
    9 \: E$ J7 O$ n
    8过要是数据文字、图片、影音文件过于影响社会蛋定就是另一码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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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16#
    发表于 2012-8-16 18:42:21 | 只看该作者
    老票 发表于 2012-8-16 18:34 : e; v. o) ]. F9 E. f! N0 U
    说实话,我脚着这条法律不合理。
    ; h1 v; @# R% @' h8 V
    * u$ s, e& J" E/ e+ P- H5 U, O8过要是数据文字、图片、影音文件过于影响社会蛋定就是另一码事 ...

    : P  L2 z4 B; M' v4 @合理不合理的就有这么一条,有就有惩处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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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7#
    发表于 2012-8-16 22:49:37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5 22:53
    6 I9 y) I- R' z* ]- S% H( n; ^我认为当事人辞职比较合适,开除公职就有点儿过了。% Y1 }8 G3 G  K* w: [% t* J# _

    ; o# I1 J$ Z+ [7 o婚外恋换妻不算家事,但怎么也得算是私人事务,,, ...
    ! l3 v0 r1 G6 ]! K. I
    换妻不是简单的consenting adult,可以定重婚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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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12-8-16 22:52:31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5 20:31   U9 D8 T& ~3 o# n& @
    如果入党誓言和公务员誓言里有一条叫:不能搞NP的话,开除就没问题,或者法律规定公民不许搞NP也行,否则就 ...
    $ J1 |% V/ C; y) L: n
    党纪政纪不是法律,没有“不违法就是合法”一说。这和女羽事件其实有相通之处:党章的总纲里怎么说的?违反总纲但不违反具体条目,算违反党纪吗?当然算,而且要惩处。政纪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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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19#
    发表于 2012-8-17 00:09:01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我支持反方,理由是除非有证据表面私生活方面的事情导致了对工作质量的影响,否则不可以以此为理由解雇当事人。
    ; \1 `: D- z( n0 r) g% o
    ; ~3 S+ ?' u* ~3 H) ^7 }举个例子,我这里客户行政部门有位阿哥,就他身上脸上的那些东西,绝对是阿飞的样子,但是他工作上没有任何问题,他又不接触客户,因此他的样子不影响他的工作,他就是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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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7-26 05:11
  • 签到天数: 1017 天

    [LV.10]大乘

    20#
    发表于 2012-8-17 00:42:34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2-8-16 22:49 ; Z0 o5 Y  ~4 N$ W2 @/ `
    换妻不是简单的consenting adult,可以定重婚罪的。
    3 B" ^7 ]' ?9 E3 Q
    中国的法律不知道,美国是不能定重婚罪的。而且比如如果一个男人和多个女人居住在一起,都举行过宗教的结婚仪式,相互之间都称为丈夫妻子,只要是不到政府那儿领多本结婚证书,除了犹他以外,都不犯重婚罪。犹他由于摩门教一夫多妻制的历史,这种情况算重婚罪,但大多数情况下,当地DA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会起诉。0 m3 h0 o3 z: P8 \: R

    ; V5 i" a% n5 h- K8 ?/ S# K3 M' \7 _如果美国哪个州通过法律,将换妻定为犯罪,我觉得最高法院也会判决法律违宪,违反了公民的隐私权利。2003年Lawrence v. Texas 最高法院判决得克萨斯以及其它13个州禁止肛交的法律违反了宪法第14修正案。关于换妻的判决应该会相同。; n# y% W8 ^& v# d+ z6 |
    7 n4 ]! A' u, M!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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