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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私生活不检点而丢工作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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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2-23 03:44
  • 签到天数: 210 天

    [LV.7]分神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8-16 09:55: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茉莉 于 2012-8-15 19:56 编辑
    ( ^' a. {# E3 F; f5 J9 j
    $ p" ^8 b  m% N7 @! w4 n有感于最近的安徽群P事件主角被开除党籍公职
    0 N% p# h0 @# _1 E; }) p) V还有以前的克林顿被弹劾的事件
    ( C9 k; y% M. ]9 F) O! v* N
    正方观点 (63)

    合理

    反方观点 (25)

    不合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3 00:41
  • 签到天数: 641 天

    [LV.9]渡劫

    沙发
    发表于 2012-8-16 10:01:32 | 只看该作者
    中国从孔子开始就是个道德社会,即使道德的定义是由嘴巴大的人定的。/ M; d* W. f( N8 ]3 K  F
    岳不群同志能当上武林盟主是必然的,后来被砍也是必然的。, u& f. c5 F* X' j& Q! d# p; p8 Z
    现在的党员和公务员至少在表面上是应该代表道德标准,丢车保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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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板凳
    发表于 2012-8-16 10:31:18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入党誓言和公务员誓言里有一条叫:不能搞NP的话,开除就没问题,或者法律规定公民不许搞NP也行,否则就是干涉公民私生活。2 O+ I6 v! }4 N  a

    ' {2 L7 ^3 z% `. @克林顿是坏在说谎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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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4-28 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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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炼气

    地板
    发表于 2012-8-16 11:17:11 | 只看该作者
    政府工作人员在道德品质方面的要求本来就应该高于社会平均水平,更不用说这种社会主流目前无法接受的事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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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4-28 02:4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5#
    发表于 2012-8-16 11:19:53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6 10:31 - e; y7 W0 Y" h6 y# o
    如果入党誓言和公务员誓言里有一条叫:不能搞NP的话,开除就没问题,或者法律规定公民不许搞NP也行,否则就 ...
    , m+ i& H# ^) @
    选举制就是要讨好社会大多数人,克林顿政府经济搞得好,内政外交也没有什么大的纰漏,出点这种桃色新闻反而会让选民觉得很开心,原来总统也偷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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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6#
    发表于 2012-8-16 11:30:02 | 只看该作者
    bayer 发表于 2012-8-16 11:19 - h& P$ p- w; x8 N0 o
    选举制就是要讨好社会大多数人,克林顿政府经济搞得好,内政外交也没有什么大的纰漏,出点这种桃色新闻反 ...

    4 {& C4 W' V* k# p9 z/ l米国人的清教徒道德观远比国人强,但大多数选民都比较理智,分得清国事和家事,国人现阶段还是比较喜欢国事家事一把抓

    点评

    唉~...正所谓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啊...俺不相信私生活沦丧的人,在社会生活中会成为模仿或榜样...  发表于 2012-8-18 01:16
    好人做不了好的政治家  发表于 2012-8-16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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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4-28 02:4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7#
    发表于 2012-8-16 11:45:08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6 11:30
    9 i7 M7 \" j( s6 ?米国人的清教徒道德观远比国人强,但大多数选民都比较理智,分得清国事和家事,国人现阶段还是比较喜欢国 ...

    / h: l: w% h( Y3 l3 r+ B  i是的 准确的说国人的三观还是比较混乱,有传统的道德观也有西方舶来的现代价值观,还有实用主义观点,乱七八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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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23 17:02
  • 签到天数: 529 天

    [LV.9]渡劫

    8#
    发表于 2012-8-16 11:49:09 | 只看该作者
    中国公职人员的纪律中有明确要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4 v6 b6 u& N" |! G* C5 b' S
    当事人作为教育工作者,以中国目前的道德标准而言,违背了道德要求。
    ' j; g: C+ W) Z+ t/ t开除公职合理,开除党籍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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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2-16 14:50
  • 签到天数: 818 天

    [LV.10]大乘

    9#
    发表于 2012-8-16 12:37:56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5 19:30
    $ [6 @, z5 P: H: W1 q米国人的清教徒道德观远比国人强,但大多数选民都比较理智,分得清国事和家事,国人现阶段还是比较喜欢国 ...

    9 L5 P% c" y. h6 m( `% T1 H; \我觉得,如果夫妻不和或者婆媳关系诸如此类是家事,但是婚外恋或者换妻这种就不能算家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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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9-19 04:1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合体

    10#
    发表于 2012-8-16 12:53:48 | 只看该作者
    雪个 发表于 2012-8-16 12:37
    / ^) y- m5 h, v. [! [我觉得,如果夫妻不和或者婆媳关系诸如此类是家事,但是婚外恋或者换妻这种就不能算家事了。 ...

    # C& M" w- l' d* g2 r: L我认为当事人辞职比较合适,开除公职就有点儿过了。* q+ v4 u8 ]0 D2 G6 y: u

    ' m" Z! I; w2 n1 P! f' M婚外恋换妻不算家事,但怎么也得算是私人事务,,,道德的事情确实一个时代一个样,很难严格地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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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2-16 14:50
  • 签到天数: 818 天

    [LV.10]大乘

    11#
    发表于 2012-8-16 13:04:39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5 20:53 2 A; f8 A, p9 u
    我认为当事人辞职比较合适,开除公职就有点儿过了。
    ' y& j" D8 P, V) u8 O) O  r. F2 a5 w& C  W+ s1 ]" J
    婚外恋换妻不算家事,但怎么也得算是私人事务,,, ...
    7 i+ d/ w9 ^! S/ {2 u
    我不觉得难界定,只是是否认定倒是不好说。
    9 s( P' g+ t  r  R只要婚姻法规定一夫一妻才是合法的,并且大部分人的认知也是如此,那婚外恋和换妻之类的就是不道德的。但是,是否所有不道德的都应该谴责或者惩罚,这个就不能一概而论了。
    & e+ F2 o& q6 R*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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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7-26 05:11
  • 签到天数: 1017 天

    [LV.10]大乘

    12#
    发表于 2012-8-16 13:45:18 | 只看该作者
    美国的私人企业,如果合同里没有moral turpitude 这一条,只要当事人的私生活问题没有影响他的工作表现,公司没有权力解雇。如果有这一条,可以解雇。当然如果双方对这一条款的理解不同,可能会上法庭打官司。如果是政府低层的公务员,应该不会有问题。如果职位很高,社会影响很大,可能会因为政治压力被迫辞职。如果是当选的政客,私生活不能成为弹劾的理由,但是政治压力太大的话,也有可能选择辞职。
    : u3 l) v* K4 ~- O- F2 A. ^9 D. B9 J' ~# Y% S& {- U( W6 V
    对于当选的政客来说,如果是婚外恋,总会对政治生涯有很大打击。但一般情况下,这种打击并不致命。如果是特殊情况,象John Edwards,妻子得了癌症,奄奄一息的时候,还一边竞选总统,一边有外遇,还生了一个孩子,这样的丑闻对其政治生涯的打击是毁灭性的。9 L4 A4 q! v. h3 Q. Y0 {

    : s. n1 T% {+ ?% p! Y$ q( b2 T4 L8 \; k克林顿被弹劾的技术原因是他在grand jury作证时否认自己同Lewinsky发生了性关系,作了伪证。在美国伪证罪严重的有可能是felony,最高可以判5年。国会可以依此弹劾。当然现实来说,他案子的具体情况也就是misdemeanor, 不会进监狱。他最终是交了9万罚款,律师执照被吊销5年。因此弹劾在法律上来说也不是很站得住脚。弹劾的政治原因是Kenneth Starr本人的政治野心,和共和党利用这一事件来进行党派之争。% ?; C% v9 A% I  T, Z

    % b# k( \+ A  X3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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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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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合体

    13#
    发表于 2012-8-16 17:45:47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6 10:31
    9 n, F4 s+ h8 R) f如果入党誓言和公务员誓言里有一条叫:不能搞NP的话,开除就没问题,或者法律规定公民不许搞NP也行,否则就 ...

    : h" b7 D" S9 [/ A1 h) U4 j有条法律叫聚众淫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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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昨天 11:06
  • 签到天数: 513 天

    [LV.9]渡劫

    14#
    发表于 2012-8-16 18:32:30 | 只看该作者
    命题是:因为私生活不检点而丢工作合理吗?
    # x3 I2 Q) w8 P! U- P
    0 p6 S, e; w9 z! j5 N我的观点是合理,理由如下:1 j1 {# v3 i' s+ p/ t
    : K8 A& g6 `$ w2 |+ z
    1、他们的工作是某种公职,这种公职对道德形象有一定要求,而且这种要求也为社会大众所认同;  如果违背这种社会认同,他的工作无法继续,也会带来更多的负面影响,因此他丢掉工作是合理的解决方式;
    5 @8 P& O% r7 J2 W9 o* X5 ]6 _0 o, e' c+ w
    2、团委书记也好,宣传科长也好... 他们的岗位职责说明书(job description)里都应该有类似的道德规范要求,这个也算是违背工作要求,因此拿下是合理的;( S* b3 x  t/ N1 N& W
    , Z' h( Y; a% L( S# t
    3、如果他们自己辞职,是个体面的做法; 如果他们拒绝辞职呢?  难道学校或机关就会因此而失去对他们的处罚能力么? 显然不会。 因此说,辞职其实相当于死缓,是个面子工程。  给他个台阶他不下,那就是执行;所以这个台阶也只是处罚的一部分,而不是他个人的自由选择。5 |+ ]5 U) E& J: |* p/ I

    * g+ G8 l1 ^+ b) J$ z9 a合理不合理是个很大的命题,在讨论之前首要问题是统一大家的认识:什么是合理的标准。  没有标准,或者大家标准不一,那自然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咯。% O5 o) T9 `+ _' I
    7 F( [5 z5 H# Z) c  @, p9 D
    在我看来,合理的标准有三个KPI:
    ! W" a2 r3 y& y. B" ]4 |! }0 ^
    & ?# W" p0 M" o) P5 T9 D1、岗位责任要求是否达成;     50%6 z% @  s  h7 Z; F' V4 V; p5 q
    2、社会影响和机关组织的需要是否冲突;   40%
      s0 ~5 I( T5 R. C- S" t+ u6 l3、其他相关的负面影响。  10%) F) M7 n" F5 C

    + H2 x5 D7 O1 p) D& Z权重占比随着事态的变化,有可能会发生逆转。

    点评

    您HR总监吧,哈哈,这么技术  发表于 2012-8-23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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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昨天 11:06
  • 签到天数: 513 天

    [LV.9]渡劫

    15#
    发表于 2012-8-16 18:34:22 | 只看该作者
    老芒 发表于 2012-8-16 17:45
    2 [# w7 K8 o) u6 _. C有条法律叫聚众淫乱罪
    / o5 s1 A  b# Y9 n. S' e: q
    说实话,我脚着这条法律不合理。# |) l: c1 k) @, T
    . T# u1 c- H+ Z. r
    8过要是数据文字、图片、影音文件过于影响社会蛋定就是另一码事了。

    点评

    恩。不合理。当事人自愿,没有危害到他人,不应该算犯罪行为。 但是公务人员的道德规范比对普通人要求严格是正常的  发表于 2012-8-23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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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16#
    发表于 2012-8-16 18:42:21 | 只看该作者
    老票 发表于 2012-8-16 18:34
    6 F4 ^) x6 ^8 G* v说实话,我脚着这条法律不合理。
    6 ?8 a: J% ~" n" U) j% |4 }. O2 R+ S* V
    6 Q1 e; a" ~) v8过要是数据文字、图片、影音文件过于影响社会蛋定就是另一码事 ...

    , `5 I# y* t  k- c) a合理不合理的就有这么一条,有就有惩处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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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7#
    发表于 2012-8-16 22:49:37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5 22:53
    ( J8 U: Y  g, Y/ v, S7 z我认为当事人辞职比较合适,开除公职就有点儿过了。3 J0 ~& M5 u- k& _
    + C* J1 ?9 D  }3 x  ^* B5 ?$ G& p
    婚外恋换妻不算家事,但怎么也得算是私人事务,,, ...

    . I) v: v* a  n3 \/ s9 O4 j2 z, N换妻不是简单的consenting adult,可以定重婚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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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12-8-16 22:52:31 | 只看该作者
    平沙落雁 发表于 2012-8-15 20:31 ( f( [; B% y3 m) o0 U
    如果入党誓言和公务员誓言里有一条叫:不能搞NP的话,开除就没问题,或者法律规定公民不许搞NP也行,否则就 ...
      }3 _$ b+ \9 w, M
    党纪政纪不是法律,没有“不违法就是合法”一说。这和女羽事件其实有相通之处:党章的总纲里怎么说的?违反总纲但不违反具体条目,算违反党纪吗?当然算,而且要惩处。政纪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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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19#
    发表于 2012-8-17 00:09:01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我支持反方,理由是除非有证据表面私生活方面的事情导致了对工作质量的影响,否则不可以以此为理由解雇当事人。
    * A4 C0 S3 F$ H, N/ n3 X+ L- n) ^0 @4 E" p4 e$ X9 r, r- y; ]1 s$ U4 ~
    举个例子,我这里客户行政部门有位阿哥,就他身上脸上的那些东西,绝对是阿飞的样子,但是他工作上没有任何问题,他又不接触客户,因此他的样子不影响他的工作,他就是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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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7-26 05:11
  • 签到天数: 1017 天

    [LV.10]大乘

    20#
    发表于 2012-8-17 00:42:34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2-8-16 22:49
    # E# K) U, @; f; y  b0 W换妻不是简单的consenting adult,可以定重婚罪的。

    . E; X: `6 n, l2 W! U( i* ?2 Y中国的法律不知道,美国是不能定重婚罪的。而且比如如果一个男人和多个女人居住在一起,都举行过宗教的结婚仪式,相互之间都称为丈夫妻子,只要是不到政府那儿领多本结婚证书,除了犹他以外,都不犯重婚罪。犹他由于摩门教一夫多妻制的历史,这种情况算重婚罪,但大多数情况下,当地DA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会起诉。3 e/ q6 V( Y: q: q9 V' T  l

    ( ^8 |7 T1 B0 M. I7 v2 q. h如果美国哪个州通过法律,将换妻定为犯罪,我觉得最高法院也会判决法律违宪,违反了公民的隐私权利。2003年Lawrence v. Texas 最高法院判决得克萨斯以及其它13个州禁止肛交的法律违反了宪法第14修正案。关于换妻的判决应该会相同。5 ?1 i! J: U& D4 j0 f8 x
    ) D/ i3 f% q0 z/ B( j& v"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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