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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爱坛盛开百合花,有一朵是张王的——有关百合花的回忆。
书生坦承自己其实是一个花盲,甚至分不清月季和玫瑰,却用他擅长的酸文假醋,把陈旧记忆里一束不晓得什么花,在回忆里一点点地,把它描成百合花的气息和模样。
读到这里,我心生疑惑,忍不住跟帖发问:既然书生自谓花盲,焉不知所谓百合实乃一蒜头乎?
我是素将张王引为知己的,书生是否如此以为,我却不知,也不问,免得答案不尽我意,索性就这样一厢情愿知己下去好了。所以这一问,并非哂笑书生的花盲,实乃窃喜我花盲亦如是!背后是有典故的。
张王听问,果然不恼,笑道:和尚jj也写一篇回忆吧。如果实在没有百合花的,大蒜头也行。说罢,还附上一个欢笑的小脸,以示鼓励。
书生曾经如此评论他的那个她:平素视她为知己,她就是个知己。
想不出还有比这句话,更适合我现在拿来送给张王的了!索性鹦鹉学舌,ZT在这里。
那么,就遵书生之命也来凑个趣,说一说那个背后的典故。
不过数月之前,一日晚间与师太散步,转至超市。路经蔬果摊位,见有百合,遂对师太建议说:久未尝百合绿豆汤,不如今日买些百合回去,做它一锅,去去赤道热火亦好。师太疑惑:何来百合?顺我手指望过去,恍然,额头隐隐三道黑线,竖的!深呼吸数秒,方语重心长道:娘子,此乃蒜头。。。语速之缓,彷佛略有憋到内伤。
其实,娶个娘子是花盲,应是无甚遗憾,甚至是值得庆幸的。
情人节神马的,走一趟菜场,可以蒜头充百合,又或者以洋葱当水仙。
一样的笑容,一样的颜色,只是不一样的芬芳。
既可博娘子一笑,又不妨事后饱口腹之欲。一举两得,善哉善哉!
不过,想来此举对张王有点难度。因为他的那个她,貌似对花儿颇有研究,镜头摄入的,满满都是,不论家花,还是野花。
于是,忽然很想忽悠书生,哪天试捧一束蒜头,去送给他的那个她,并问一声:雪个,你怎么看?
越想越觉得,这个可以有。
列为看官好友,你们怎么看?
(要看法,不要彩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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