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跳槽成功,已经在新公司上班了。走以前,前公司一个劲挽留,LD客气而坚定地拒绝了,她说总算不用再看到那个整日叽叽歪歪的老板了。
谁知,老板的老板出面,非要签个contract, 要LD 继续帮忙。这个女老板和LD关系不错,经常一起八卦偶尔还一起出去吃中饭,抹不开面子就答应了,原来的 Laptop 直接带走,方便工作。
然而,具体工作还是要和那个叽叽歪歪的老板打交道。LD今天在那里抱怨,“烦死了,正经事儿不干,又搞这些破事儿,无用功。”
我说,“你现在是按小时收钱,是不是破事,有没有用,都与你何干。越是破事儿越是简单不是越好吗?怎么就想不明白呢?”
某人终于恍然大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