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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热点] 南海问题的国际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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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6-3 21:43: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晨枫 于 2016-6-3 10:05 编辑

南海问题就要判决了。在西媒中,一般称为International Court;在中媒中,现在统称为国际仲裁庭。这两种说法都对,但含义截然不同。

南海问题不是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而是international court of arbitration,被简称为international court了。问题是,一般人提到court,直接认为是court of justice了,很少指court of arbitration的,后者一般简称为arbitration,以示区别,最多的用处是罢工调解。

court of justice是法庭,有原告、被告、法官、陪审团。court of arbitration也有这些东西,但与法庭的根本差别在于:法庭是强制性的,原告主动,被告没有选择,必须出庭应审,否则是蔑视法庭罪,罪加一等。仲裁庭不是强制性的,只有在双方愿意接受调解、仲裁的情况下,才去仲裁庭。不过一旦双方接受仲裁,仲裁结果就可以是强制性的。因此,中国拒绝仲裁过程,认定南海仲裁庭缺乏法律依据,是有道理的。这个仲裁庭不应该存在,也不是中国人的无理取闹,是有法律依据的。中国拒绝仲裁结果,因此英文媒体也说明仲裁结果不具备强制执行条件,出处也正在这里。

问题是,被英文媒体这么一简略,就成了中国蔑视法庭了。这是现在英文媒体对于南海仲裁问题的基本点,也是国内一些人的质疑所在。

这就是语言霸权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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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7-29 01:48
  • 签到天数: 205 天

    [LV.7]分神

    沙发
    发表于 2016-6-3 22:11:12 | 只看该作者
    但是,那又能怎样?中帝一贯我行我素。西媒就算把所有文宣全都翻译成中文,然后又顺利翻墙,又顺利在天朝内部传播,但我红朝人民不喜欢看这种给自己添堵的新闻哪。。。按王毅同志的话:这些西媒透着股子傲慢和偏见。那么,就让这些傲慢的家伙玩烂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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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9-22 04:07
  • 签到天数: 455 天

    [LV.9]渡劫

    板凳
    发表于 2016-6-3 22:20:1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楚天 于 2016-6-3 09:27 编辑

    精准。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

    唉,要是中外媒体人都有楼主这个素质就好了。经常看着中西两群二百五媒体干着急。现在又多了群更二百五的自媒体。

    当然,仔细分,中西两群二百五媒体很不一样。西方的二百五主要体现在国际话题上;中国的二百五基本上到处犯浑,偏偏在国际话题上还算靠谱......呵呵,如果你觉得俺说得不全面,那是因为俺懒得多写。

    点评

    油墨: 4.0 油菜: 3.0
    油墨: 4 油菜: 3
    哈哈,更二百五的自媒体…  发表于 2016-6-30 08:51
  • TA的每日心情

    14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3250 天

    [LV.Master]无

    地板
    发表于 2016-6-3 22:28:35 | 只看该作者
    我们也可以把清真再“译为” 清蒸,请容许我稍稍滴歪一哈楼。

    点评

    难道我们没清蒸过他们?  发表于 2016-6-4 14:23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9-22 04:07
  • 签到天数: 455 天

    [LV.9]渡劫

    5#
    发表于 2016-6-3 23:23:2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楚天 于 2016-6-3 14:01 编辑
    楚天 发表于 2016-6-3 09:20
    精准。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

    唉,要是中外媒体人都有楼主这个素质就好了。经常看着中西两群二百五媒 ...


    象加拿大那个女记者把不同性质的问题一锅煮提问就是西方二百五的典型例子。当然这不能反证咱们外长的那一段反应就不是二百五。

    网络上倒是常见这类辩论,双方都正义在手正气凛然的样子,实际上各自话语里基本逻辑都混乱。是不是外交场合也开始网络化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9-2 01:41
  • 签到天数: 298 天

    [LV.8]合体

    6#
    发表于 2016-6-4 06:21:29 | 只看该作者
    一个违建 。。。拆~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昨天 20:18
  • 签到天数: 2035 天

    [LV.Master]无

    7#
    发表于 2016-6-4 09:25:40 | 只看该作者
    楚天 发表于 2016-6-3 23:23
    象加拿大那个女记者把不同性质的问题一锅煮提问就是西方二百五的典型例子。当然这不能反证咱们外长的那一 ...

    俺觉得王毅表现挺好的。
    记者是对大家拿外长提问,本来不需要王毅表态,俺估计他是对提问中“你计划如何通过这种关系来促使中国改善人权和安全状况?”这点不满,于是在大家拿外长回答完问题,王毅主动要求回应——把这位劈头盖脸骂了一顿。
    你的提问,充满了对中国的偏见, 和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来的傲慢,我是完全不能接受的。

      你了解中国吗?你去过中国吗?你知道中国从一个一穷二白的面貌,让6亿以上人摆脱了贫困吗?你知道中国现在已经成为人均8000美元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吗?如果我们没能很好地保护了人权的话,中国能取得这么大的发展吗?你知道中国已经把保护人权列入到我们宪法当中了吗?

      最了解中国人权状况的,不是你,是中国人自己。你没有发言权,而中国有发言权。所以,请你不要做这种不负责任的提问。中国欢迎一切善意的建议,但是我们拒绝无端的指责。

    点评

    油墨: 1.0
    那种4流小报的那种提问内容, 就是缺少教养加狂妄的街头烂人手法。  发表于 2016-6-4 10:28
    油墨: 1
    只能苦笑......不过不想在公开版面更多批评咱们的外长  发表于 2016-6-4 09:52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16-6-4 14:26:02 | 只看该作者
    楚天 发表于 2016-6-3 23:23
    象加拿大那个女记者把不同性质的问题一锅煮提问就是西方二百五的典型例子。当然这不能反证咱们外长的那一 ...

    这种场合,需要的是立场的表达,而不是温文尔雅的高明,王的表现是合适的。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9-22 04:07
  • 签到天数: 455 天

    [LV.9]渡劫

    9#
    发表于 2016-6-4 21:09:01 | 只看该作者
    zilewang 发表于 2016-6-4 01:26
    这种场合,需要的是立场的表达,而不是温文尔雅的高明,王的表现是合适的。 ...

    那念一段党章吧,那个最表达立场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4-1 00:01
  • 签到天数: 627 天

    [LV.9]渡劫

    10#
    发表于 2016-6-5 02:23:04 | 只看该作者
    仲裁庭和法庭~ 我感觉看的有限的国内媒体上的确用的是仲裁庭。不过并没有可以区分仲裁庭和法庭的区别,这个区别至关重要啊~ 媒体应该强调强调再强调~ 不过貌似国内国际法专家很欠缺,能做到这一点不容易。。。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7-13 03:21
  • 签到天数: 3 天

    [LV.2]筑基

    11#
    发表于 2016-6-5 03:14:2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石工 于 2016-6-5 03:18 编辑

    international court of arbitration译成国际调解处就挺好,和军调处一样,有用就用一下,没用就不用,总以把老蒋赶下海为目标。
    中文也得有个“祛魅”的过程,一听“国际”、“法庭”就自觉矮三分,这样的良心知识分子还是有的。
    至于arbitration是不是调解,这都不重要,既然在这里已经不符合“仲裁”两字代表“中立公平”和“庄严裁决”,把它贬到居委会处理两口子闹离婚的大叔大婶一个级别才是恰如其分的。

    点评

    给力: 5.0
    给力: 5
      发表于 2016-6-30 11:54
    给力: 5
      发表于 2016-6-30 08:53
    给力: 5
      发表于 2016-6-29 16:03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发表于 2016-6-5 11:13:42 | 只看该作者
    楚天 发表于 2016-6-4 21:09
    那念一段党章吧,那个最表达立场

    这个论坛有个《被遗忘的黑历史》,里面有谈到google退出中国时宣传部门的讲话,可以参考。

    一点心得,上层精英和政治人物,他们的思维与看问题的方式也与草根完全两个世界,不搞清楚这一点,就会以为皇后娘娘挑粪浇菜园子用的是金扁担。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昨天 20:18
  • 签到天数: 2035 天

    [LV.Master]无

    13#
    发表于 2016-6-5 21:59:11 | 只看该作者
    葡萄在隔壁说老美的潜艇在南海坏了,最后是被拖回去的,
    所以着急上火又是闯12海里又是在还没准信的时候折腾这个仲裁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14#
    发表于 2016-6-5 22:49:43 | 只看该作者
    无所谓的,这种事情都是各唱各的调,各取所需罢了,没有必要当真。

    西方媒体不能不那么说,否则老板不答应。国内的人嘛,看自己的利益需要了。

    点评

    油菜: 5.0
    油菜: 5
    淡定帝  发表于 2016-6-30 08:55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15#
    发表于 2016-6-5 22:50:11 | 只看该作者
    王不留 发表于 2016-6-3 09:11
    但是,那又能怎样?中帝一贯我行我素。西媒就算把所有文宣全都翻译成中文,然后又顺利翻墙,又顺利在天朝内 ...

    就是那么回事,不必当真。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16#
    发表于 2016-6-5 22:50:48 | 只看该作者
    楚天 发表于 2016-6-3 09:20
    精准。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

    唉,要是中外媒体人都有楼主这个素质就好了。经常看着中西两群二百五媒 ...

    媒体这行当就不能精准,否则背后老板不答应。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17#
    发表于 2016-6-5 22:52:22 | 只看该作者
    楚天 发表于 2016-6-3 10:23
    象加拿大那个女记者把不同性质的问题一锅煮提问就是西方二百五的典型例子。当然这不能反证咱们外长的那一 ...

    问题是加拿大记者对加拿大政府是不能这么问地,要问的问题都要事先写好了给政府,政府到时候装模作样回答。重要的问题各个媒体都得遵守政府的通稿。

    因此这个加拿大记者纯属是奉命行事而已。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18#
    发表于 2016-6-5 22:53:21 | 只看该作者
    tanis 发表于 2016-6-4 13:23
    仲裁庭和法庭~ 我感觉看的有限的国内媒体上的确用的是仲裁庭。不过并没有可以区分仲裁庭和法庭的区别,这个 ...

    专家没用,各个媒体各有各的需要。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昨天 19:58
  • 签到天数: 2857 天

    [LV.Master]无

    19#
    发表于 2016-6-5 23:24:4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jerf71 于 2016-6-5 23:30 编辑
    王不留 发表于 2016-6-3 22:11
    但是,那又能怎样?中帝一贯我行我素。西媒就算把所有文宣全都翻译成中文,然后又顺利翻墙,又顺利在天朝内 ...


    正解。王毅同志发威,中帝要开始有所作为了。景涛拍岸对这事有个预案。(大意)就是叫曾经手撕过菲律宾法庭判决书的那位渔民同志,再次手撕这南海啥东东的。。。因为这位渔民同志手撕的时候说过一句经典,我在中国的海域捕鱼,为何要鸟菲律宾的判决书。
    重要的事情说3遍。
    我在中国的海域捕鱼,为何要鸟菲律宾(或其他)的(鸟)判决书。
    我在中国的海域捕鱼,为何要鸟菲律宾(或其他)的(鸟)判决书。
    我在中国的海域捕鱼,为何要鸟菲律宾(或其他)的(鸟)判决书。

    该用户从未签到

    20#
     楼主| 发表于 2016-6-6 00:07:59 | 只看该作者
    老兵帅客 发表于 2016-6-5 08:52
    问题是加拿大记者对加拿大政府是不能这么问地,要问的问题都要事先写好了给政府,政府到时候装模作样回答 ...

    加拿大记者都要事先把问题写好了给政府,你是哪里看到有这样做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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