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爱吱声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楼主: 山菊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评论] 【网上谈诗】阿夏:《扪虱谈诗》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5-14 07:16
  • 签到天数: 142 天

    [LV.7]分神

    21#
    发表于 2015-5-9 10:39:21 | 只看该作者
    仁 发表于 2015-5-7 05:27
    就说这句吧:爱诗的人很多, 近乎人的本能。

    这是明显的病句。我想作者要说的是'爱诗的人很多。爱诗近乎 ...
    爱诗的人很多, 近乎人的本能。


    这句并非病句!

    此处的语法现象叫作:主语承前省略,承前省分以下几种情况:承前一分句主语省、承前一分句宾语省、承前一分句的定语省、以及承前边某些介词词组里主谓结构的主语省。

    上句则属于“承前一分句的定语省”。

    类似的例子还有:

    (1)我的心飘起来了,忘了鸟笼,也忘了以前的生活。(叶圣陶《画眉》)
    (2)我的眼角有些湿润,突然萌生雏想哭的感觉,为那大漠的落日。(郭雪波《狼孩》)
    (3)大家的怒气忽然找到了出处,都瞪着祥子的后影。(老舍《骆驼祥子》)
    (4)他们的身子不觉地偎依在一起,都没有留意。(古华《芙蓉镇》)

    以上均摘自湖南大学徐倩婷的硕士论文《现代汉语中的成分省略——主语个案研究》。这是随便一搜所得,类似研究和例证应该是很多的。汉语和英语不同,语法非常灵活,有些貌似不合法的现象其实都不算病句。

    评分

    参与人数 1爱元 +8 收起 理由
    山菊 + 8 涨姿势

    查看全部评分

    该用户从未签到

    22#
    发表于 2015-5-9 10:49:22 | 只看该作者
    鹤梦白云上 发表于 2015-5-9 10:39
    这句并非病句!

    此处的语法现象叫作:主语承前省略,承前省分以下几种情况:承前一分句主语省、承前一 ...

    谢谢你的意见。省略主语我懂。第一句的主语不是爱诗,而是爱是的人。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5-14 07:16
  • 签到天数: 142 天

    [LV.7]分神

    23#
    发表于 2015-5-9 10:51:26 | 只看该作者
    仁 发表于 2015-5-9 10:49
    谢谢你的意见。省略主语我懂。第一句的主语不是爱诗,而是爱是的人。

    爱诗的人很多, (爱诗)近乎人的本能。

    此处“爱诗”承前一句的定语(“爱诗”)省略,属于合法现象。

    该用户从未签到

    24#
    发表于 2015-5-9 11:01:17 | 只看该作者
    爱诗是人之所同,近乎人的本能。

    该用户从未签到

    25#
    发表于 2015-5-9 11:14:39 | 只看该作者
    鹤梦白云上 发表于 2015-5-9 10:51
    爱诗的人很多, (爱诗)近乎人的本能。

    此处“爱诗”承前一句的定语(“爱诗”)省略,属于合法现象。 ...

    你的例子不一样的,都是人称开始,完全可以写成'心飘起的我忘记、、、'。不过谢谢你的意见。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5-14 07:16
  • 签到天数: 142 天

    [LV.7]分神

    26#
    发表于 2015-5-9 11:54:39 | 只看该作者
    仁 发表于 2015-5-9 11:14
    你的例子不一样的,都是人称开始,完全可以写成'心飘起的我忘记、、、'。不过谢谢你的意见。 ...


    这里的“爱诗”可以看作是两句的“主题”,前后两句分别讲了这个主题的两个方面,因此这个例子不会造成人的误解。

    你可以保留你的意见,但是从我来说,原作者的表述是可以接受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27#
    发表于 2015-5-9 15:48:41 | 只看该作者
    1-1,诗是什么?
             
    诗是一种文学形式。有了诗的文学形式不等于就有了诗。我搜寻诗,在诗的形式里,那是读诗。我搜寻诗, 把她放到诗的形式里去, 那是写诗。我搜寻的是诗意。古人说,一只鸡死了, 鸡的脚还在, 为什么它不会走了? 由此推论鸡还有第三只无形的脚, 专管走路的脚。诗意是诗的第三只脚,是诗飞翔的翅膀。诗和鸡一样, 是有生命的。   
               
    诗意讲究蕴藉,蕴藉就是有风度。凶猛有凶猛的风度, 愁苦有愁苦的风度。没有风度的凶猛还是凶猛, 没有风度的愁苦还是愁苦, 但不是诗。人们说:风度翩翩。翩翩便是自由自在, 自我欣赏, 自我陶醉,胸无挂碍。倘心存杂念, 朝观众偷瞧一眼, 便风度殆尽。
             
    诗意是客观存在的,诗人只是发现, 发掘诗意, 并不能无中生有。“明月松间照, 清泉石上流”,“鸡声茅店月, 人迹板桥霜”,“每逢佳节倍思亲”,“一将功成万骨枯”。这些都是客观存在的,诗人只是把它说了出来。“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人家已经先说了, 李白才无话可说。李白是聪明人。见得多的是人家说了, 还有人跟着说,跟着混说。所以世上才有太多诗的垃圾。但是不能要求人人象李白, 李白只有一个。谁先发现的诗意, 把她说出来, 这诗就属于谁的,就像太空里的星球常用发现者的名字命名一样。诗人就是善于发现诗意并把她说出来的人。
             
    诗意是客观存在的, 所以一旦被发现, 发掘出来, 就有目共睹。凡是人都能理解诗,凡是诗都能被人理解。 谁的诗不能被读者理解, 如果你不能证明你的读者不是人, 那只能反证你的诗不是诗。因为诗意是有目共睹的, 好像漂亮的女孩子,人知道她的美,不需要宣传教育,或学习任何原理, 定律才明白。
       
    诗有技巧, 技巧依附诗存在。写诗的技巧就是把把多余的部份去掉。给罗丹一块石头, 他能剥出一个美人来。罗丹的工作便是把和美人无关的多余部份去掉。写诗也是这样。写诗不是给玩偶化装打扮,勿劳费心。因为诗是客观存在的, 如果你看到了,只要把她剥出来, 小心翼翼地, 把多余的部份拿掉,千万别伤了诗的主体, 更不要添加不必要的东西。诗是赤裸的, 别忙着给她画眉毛, 描口红。要紧的是恢复诗的本来面目。千万, 千万。
       
    诗不是学问, 不是道理。 学诗不靠上学, 靠天赋; 不靠真才实学, 靠真情实感。对诗意的感受能力是人所共有的,是人类的本能。所以人人都能成为诗人。诗活在人的感觉里,代代相传。人会死, 诗不会。

    点评

    嗯,挑自己喜欢的接受就好了:)  发表于 2015-5-10 03:20

    该用户从未签到

    28#
    发表于 2015-5-9 15:52:22 | 只看该作者
    诗和鸡一样,却与人不同。

    该用户从未签到

    29#
    发表于 2015-5-9 15:55:55 | 只看该作者
    虽然所论有些好笑,但某些比喻还是有一定启发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30#
    发表于 2015-5-9 17:18:14 | 只看该作者
    云平 发表于 2015-5-9 15:48
    1-1,诗是什么?
             
    诗是一种文学形式。有了诗的文学形式不等于就有了诗。我搜寻诗,在诗的形式里 ...

    “谁的诗不能被读者理解, 如果你不能证明你的读者不是人, 那只能反证你的诗不是诗。”

    这是啥句型? 啥意思?

    该用户从未签到

    31#
    发表于 2015-5-9 20:31:4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仁 于 2015-5-9 20:34 编辑
    鹤梦白云上 发表于 2015-5-9 11:54
    这里的“爱诗”可以看作是两句的“主题”,前后两句分别讲了这个主题的两个方面,因此这个例子不会造成 ...


    这种态度好。大家不会吵起来。我得保留自己的意见,不然我就出问题了。

    不爱诗的人很少,近乎人的本能。这和原话从内容到形式都一样。按照你的模式,它就可以说成:不爱诗的人很少,不爱诗近乎人的本能。

    到底爱诗还是不爱诗近乎人的本能呢?

    所以这种不是省略前分句定语的情况。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5-14 07:16
  • 签到天数: 142 天

    [LV.7]分神

    32#
    发表于 2015-5-9 21:43:53 | 只看该作者
    仁 发表于 2015-5-9 20:31
    这种态度好。大家不会吵起来。我得保留自己的意见,不然我就出问题了。

    不爱诗的人很少,近乎人的本能。 ...
    不爱诗的人很少,近乎人的本能。这和原话从内容到形式都一样。


    仁兄认为“不爱诗的人很少” 和 “爱诗的人很多“在内容和形式上都一样,对此我不敢苟同。实际上两者在内容和形式上都不一样。

    从”爱诗的人很多”, 并不能推出 “不爱诗的人很少”,只有“爱诗的人占总人数的多数”,才能推出“不爱诗的人占总人数的少数”。全球总人口,就算是60亿吧,爱诗的人,如果有30亿,那肯定算很多,但不爱诗的人也有30亿,你能说“不爱诗的人很少”吗?所以从内容上两句就不一样。

    形式上就更不一样了,“爱诗的人很多” 和 “不爱诗的人很少” 明明有两处都取反,怎么能说形式一样呢?你所谓的形式指的又是什么呢?这两句,只能说大体保持了类似的句式结构。

    “不爱诗的人很少,近乎人的本能。”,这话当然令人费解,但费解的原因不是语法不通,而是语义不通。语言现象上语法通而语义不通的情况很多。由此话的不通并不能推出“爱诗的人很多,近乎人的本能”也不通。

    不过呢,“主语承分句的定语省略”这种语言现象,早先也的确有语言学家提出病句论,我也不认为仁兄把它归作病句是无稽之谈,因为这显然不是你一个人的直觉。但后来也的确很多语言学家都认可了这种现象的合理性。仁兄另外提出那几个例句中主语的定语是“人”,而“爱诗”是一个动宾结构,这当然也是一个区别,对此,我觉得这个可以讨论,我个人对那句持认可的态度,原因是,“主语承分句定语省略”已被认可合理,而此条规则,至少我还没有看到有说这个“定语”只限于“人”。

    我们各自保留自己的意见吧。保留自己的意见,并非因为是自己说的就非保留不可,这个不是立场问题,而是学术问题,学术上该怎样就怎样,对于有疑惑或者未能被完全说服的情况才予以保留。如果你能提出足够合理的论证说服我,我也会很乐意听取你的意见而不保留自己的。获取新知是我的乐趣所在。

    该用户从未签到

    33#
    发表于 2015-5-9 21:48:16 | 只看该作者
    易明 发表于 2015-5-9 17:18
    “谁的诗不能被读者理解, 如果你不能证明你的读者不是人, 那只能反证你的诗不是诗。”

    这是啥句型?  ...

    易明问我,我该咋说了。请山菊来解析吧

    该用户从未签到

    34#
    发表于 2015-5-9 21:51:46 | 只看该作者
    关于仁兄指出的语法问题,俺觉得至少不是大问题,他的表述可能口语话了一些,但不妨碍理解。

    该用户从未签到

    35#
    发表于 2015-5-9 21:56:48 | 只看该作者
    鹤梦白云上 发表于 2015-5-9 21:43
    仁兄认为“不爱诗的人很少” 和 “爱诗的人很多“在内容和形式上都一样,对此我不敢苟同。实际上两者在 ...

    你又狡辩了。讲实话,有时我不知道你是不理解,还是只是为了争鸣。如果真理解承前定语省的概念,根本不会看到和这句这句的相似处。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5-14 07:16
  • 签到天数: 142 天

    [LV.7]分神

    36#
    发表于 2015-5-9 22:04:41 | 只看该作者
    易明 发表于 2015-5-9 17:18
    “谁的诗不能被读者理解, 如果你不能证明你的读者不是人, 那只能反证你的诗不是诗。”

    这是啥句型?  ...


    这句我读来也没多大问题,语言学上我也没去查了,只是直觉上能通过,意思是:

    对于任何一个其诗不能被读者理解的人,如果他不能证明他的读者不是人,那就只能证明他的诗不是诗。

    这句话我知道他的意思,但是对这个判断本身我觉得失之武断。比如甲的诗乙不能理解,但丙能理解,那倒是可以说甲的诗对于乙不是诗,但对于丙是诗,不好泛泛说甲的诗不是诗。诗意的确立具有相对性。即便全世界没有一个人理解甲的诗,但或许以后会有人理解呢,这个话说太绝对了就不科学了,但我能理解作者的意图。他这不是学术性著作,不必在这些字句上太较真。

    我觉得这位作者的文风属于那种比较闲适的,不能算很严谨的论文式文笔,而他又提出诗歌的“闲情”论,可见也算内外比较一致吧,对其高论我粗粗读来,略有保留,对其文笔,我也是浏览之下,并没发现太大的问题,倒是觉得这也算是一种风格吧。

    点评

    而且人家在封面就说了只是一个诗词爱好者的学习笔记~~~  发表于 2015-5-10 03:32

    该用户从未签到

    37#
    发表于 2015-5-9 22:08:11 | 只看该作者
    尝试修复:
    爱诗的人很多, (因为爱诗)近乎人的本能。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5-14 07:16
  • 签到天数: 142 天

    [LV.7]分神

    38#
    发表于 2015-5-9 22:09:35 | 只看该作者
    仁 发表于 2015-5-9 21:56
    你又狡辩了。讲实话,有时我不知道你是不理解,还是只是为了争鸣。如果真理解承前定语省的概念,根本不会 ...

    你说我拿你有什么办法。和你意见不一,就说我狡辩。你有没有仔细阅读我在说什么呢?

    我有一个上网和人讨论的原则,尽可能不对对方的人格或者动机发表看法,只就事论事,这也是我在另一个网站混迹多年总结出来的一个原则。

    我要是修养差点,一听你说我狡辩,那还不反唇相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9#
    发表于 2015-5-9 22:11:47 | 只看该作者
    云平 发表于 2015-5-9 21:48
    易明问我,我该咋说了。请山菊来解析吧

    其实有时候讨论起来就会离开起初的本意。我得说一下,我当初说的是文章里(我只看了'记')的毛病太多,应该有人把关才好。

    我认为如果大家认可文章里错误多,就可以结束了。但是山菊要我举例,我就举例。鹤梦又说那不是病句。我不接招不行,接招呢就把一个简单问题搞复杂了。

    可能我应该问鹤梦文章里病句多不多,而不是和他讨论为甚么某个句子是病句。

    点评

    我让你举例只是因为我眼拙呀~~~居然没看出啥问题来!汗ing  发表于 2015-5-10 03:34

    该用户从未签到

    40#
    发表于 2015-5-9 22:23:5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仁 于 2015-5-9 22:25 编辑
    鹤梦白云上 发表于 2015-5-9 22:09
    你说我拿你有什么办法。和你意见不一,就说我狡辩。你有没有仔细阅读我在说什么呢?

    我有一个上网和人讨 ...


    我说你狡辩,是说以你的智慧一定知道我说的内容和形式一样指的是什么,而偏去钻牛角尖。也是在夸你。

    改过后的语义和原句是相同的,你也说句式也一样。那么适合原句的主语补充也应该适合改过后的。但补充主语后,语义不同了。这就是说,这种补充主语的做法是错误的。

    语法上的成份省略,原则就是不能产生歧义。而承前句定语省略后句主语的句式是十分有限制的。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网站错误报告|爱吱声   

    GMT+8, 2024-11-6 05:21 , Processed in 0.042977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