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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如果国家出钱补贴人口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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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 小时前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是不是可以这样:

- 孕妇有孕假,比如说预产期前三个月,待遇和产假一样
- 产假延长到一年
- 产后一年内回到工作岗位,原单位有法律义务接收,并安排同等工作
- 孩子6岁前单位有义务容许60% part time(这东西中文的准确翻译是什么?),这样早9午3就成为可能,便于家长接送幼儿园,小学以后就不管了,应该是父母双方有一方,不指定这是母亲的责任,但要双方协调比较麻烦,还是统统划归母亲一方的可实现性大一点
- 作为国家鼓励,孩子6岁前从财政或者社保里补足离岗时60-100%之间工薪差额的一半(或者别的什么数字)

好处:

- 降低妇女生育后不能回到事业的焦虑
- 鼓励妇女的成就感和家庭地位,全职妈妈会有长期家庭问题,对于知识妇女和曾经的职业妇女尤其如此
- 便于妇女在孩子幼小时的work life balance
- 单位有熟悉业务和企业文化的人回到岗位
- 工作收入代替国家发钱,个人有成就感和价值感,国家也减轻负担,而且“高价高补、低价低补”,不一刀切

坏处:

- 单位有一段岗位中断,但这可以通过term employment填补,找人的时候就说清楚这是顶替产妇的,产后回岗时要看情况,有新岗位就留用,没有就走人
- 基本上不可能加班,但加班常态化本来就是病,得治
- 60%与100%的人在工作上会有对接问题,但这方面西方有很多现成经验。个人观察,60%的人和100%的人相比,无效时间减少,60%的人实际产出更接近70-80%
- 可能更加使得单位招聘时重男轻女
- 自雇或者无固定职业(包括农村)妇女较难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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