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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包皮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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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7-18 11:02: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已有 8 次阅读2012-7-15 00:50

访问爱吱声越来越难了,不知为什么,我在家不能连,在单位可以。本来心情挺好想写个趣味贴,结果连不上,到淘宝买个代理,满头大汗地翻过来,tnnd,太伤情绪。

anyway,闷热的夏夜,翻墙来到爱吱声,面对久违的朋友,我拿什么奉献给你?崖畔的清泉?深谷的鲜花?还是来割一刀,德国公民的包皮?

闷热的夏夜,两千年前,那个犹太人感到上帝的目光在身上游移,不禁心里发毛,终于,上帝 going down:
“我的儿,从今以后,新生儿第八天必须割下包皮”
“饿滴神,介是为嘛?”
“这是上帝的选民的光荣标记,割了我才能认得你是不是?不割,tnnd,我不让你连接,你自己想办法翻墙。”

那边厢,穆罕默德不是随便哪个穆罕默德而是the 穆罕默德审视着自己的身体,陷入了伟大的沉思。我伟大,所有穆斯林都应该伟大。我天生没有包皮,所有穆斯林都不应该有包皮。男孩们应该在青春期前都把那玩意儿割掉,就这么定了!于是穆斯林成为世界上因宗教原因对男孩子实施包皮环切的最大族群。

作为一个中国人,我可以理解上帝要求每个月一口猪,两腔羊,一谭女儿红,但是看看人家的上帝,那是什么taste?上帝们的爱好,实在是太离奇了,使我肃然起敬。既然如此离奇,应该就是真上帝吧?不是真上帝怎会如此变态哦不那个离奇?信仰的种子,想必就是这么着,在小弟弟们的小弟弟上种下了。

收起玩笑,这一刀的传统从卫生和健康的角度解释,尤其考虑古代的生存条件,还是有合理性的吧。崇信宗教犹太人和穆斯林割了上千年。犹太人多受歧视,割礼在历史上曾被迫中断,但在大多数时间里还是严格执行的。现代欧洲社会文明自由,他们信他们的宗教,割他们的子弟,谁能说什么呢?直到最近,2012年7月,德国科隆地方的法庭裁决:刀下留皮!

事情起于一位医生为一4岁穆斯林小孩作了环切,中间发生纠纷,检方将医生诉至法院,法院裁决:医生的行为客观上对男童的身体和宗教信仰自由、尤其是宗教信仰自由造成了侵害。但由于社会风尚,医生不可能认识到这是违法行为,因此不对医生进行刑事处罚。

法院的裁决说:因宗教原因对男童作包皮切除手术构成了对当事人身体完整性的侵害。小孩的身体被不可恢复地、永久地改变了。这种身体的改变将对他日后行使自己的宗教信仰自由产生干扰。

这几句话很重要,我将原文收录如次:
The ruling by the district court of Cologne says circumcision "for the purpose of religious upbringing constitutes a violation of physical integrity".
The judgement added: "The child's body is permanently and irreparably changed by the circumcision. This change conflicts with the child's interest of later being able to make his own decision on his religious affiliation."


这个帖子的信息全来自于如下新闻:
http://www.bbc.co.uk/news/magazine-18793842
我按照事情的因果关系略改变了讲述的顺序。

究竟此案中产生了什么纠纷,新闻没有更多信息,可以想见这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这里我插几句话,
1、宗教信仰自由,包括信宗教的自由、不信宗教的自由、信这种宗教的自由和信那种宗教的自由。这是中国法律的规定,我想和德国法律是相通的。

2、医生实施了危害行为,造成了危害结果,为什么不按照法律惩罚他?因为长期的社会风尚如此,医生们都在作这个手术,从来没有异议,因此被告不可能认识到这样做的违法性。如果不可能认识到违法性,就不能期待他守法,就不能以刑法惩罚他。这个道理,学名叫做“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或“期待的可能性”,我在不久以前的一个日志里讨论过。当时的新闻是一个中国青年在美国涉嫌强奸罪,其父母企图行贿受害人,被检举。检控方认为不能要求他们认识到行贿证人是犯罪,因此放弃对他们破话司法公正罪的起诉。

这个判决出来,可以想见,引起一片哗然。柏林的犹太医院( the Jewish Hospital )当即停止了这种手术。这家医院为犹太人和穆斯林提供宗教性包皮环切手术已经250年,服务的穆斯林人数还超过犹太人。它的立即停止手术乃是出于法律上的不得已,我解释一下。

刑法上判定一个人有罪,如同解二次方程,有固定的公式,这个公式叫做“犯罪构成”,主观方面一二三四,客观方面甲乙丙丁,少一个都不成。刚才提到的“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属于这个公式的“主观阻却是由”部分:如果“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不存在,那么判定他犯罪的过程就被“阻却”了,无罪。

量子力学有个道理:对粒子的观察是一个能量交换过程,观察行为本身将改变粒子的状态,因此测不准等等。

法院判决具有公开性,前述4岁男童的判决出来以后,德国所有外科医生的法律认识环境改变了。认识到“此事违法”已经从“不可能”变成了“可能”。稍加时日,经媒体传播,法律上讲,医生们“应该知道”因宗教理由给儿童行包皮环切术是违法行为。全德国的外科医生当即陷于一种法律风险之中,我是院方管理层的话,也会毫不犹豫地立即停止这种手术。

德国陷入包皮危机。穆斯林还好,青春期以前割清楚的穆大叔都认可。犹太教的教义是第8天上行割礼,他们怎么办呢?新闻曰,可以出国去割,切包皮一日游,或者不去医院找一种专业人士叫作 mohel 的割,这些当然都是不太方便的。犹太人和穆斯林团体的愤怒,可以想见。

我们千里之外隔岸观火,必然是智者见智仁者见仁。有一个问题要解释一下,否则很容易干扰:

法院禁止的是“因宗教理由行包皮切除”,而不是“行包皮切除”。如果是出于医学理由,你当然可以去割。如果不割确实影响孩子的健康,那么做出割的决定不仅是父母的权利,甚至是一种义务。如同父母可以决定孩子一颗蛀牙要拔掉,这是在行使他们的监护权,条件是你是出于健康的考虑,有医学的证据。如果出了这个范围,出于宗教理由,就不行了。

故事大致如此。我个人的意见,基本上是认可法院的判决的。时间太晚了,明天另写一个日志来割一割。.

评分

参与人数 2爱元 +11 学识 +2 收起 理由
MacArthur + 6 + 1 谢谢!有你,爱坛割得更精彩
Highway + 5 + 1 谢谢你的细心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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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6 天前
  • 签到天数: 1477 天

    [LV.10]大乘

    沙发
    发表于 2012-7-18 12:00:40 | 只看该作者
    看完之后我立刻有了想法,然后再细想,发现没想出啥出来,可能是因为我觉得我有想法这个想法,干扰了我真正的想个想法出来。

    点评

    被你绕晕了。  发表于 2012-7-18 20:48
    绕口令说得挺好 :P  发表于 2012-7-18 12:54
  • TA的每日心情

    2021-2-5 00:48
  • 签到天数: 1421 天

    [LV.10]大乘

    板凳
    发表于 2012-7-18 13:46:40 | 只看该作者
    是不是浏览器问题啊。我在帝都三个不同地点上爱坛都没有问题的。
  • TA的每日心情

    2020-11-20 06:24
  • 签到天数: 1618 天

    [LV.Master]无

    地板
    发表于 2012-7-18 16:19:47 | 只看该作者
    干脆,拍一部电视《包皮上的德国》?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5-9 09:14
  • 签到天数: 7 天

    [LV.3]辟谷

    5#
    发表于 2012-7-18 17:48:05 | 只看该作者
    没感觉到爱吱声访问困难啊,另外代理不用买,cjb的免费SSH代理就凑合

    点评

    今天我早上到中午只有翻墙能上爱坛,下午不用翻墙了。这么多人反馈最近上爱坛有问题,我觉得绝不是个人的问题,应该从网站上找问题~~  发表于 2012-7-19 16:35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6#
    发表于 2012-7-18 21:53:20 | 只看该作者
    还好,男婴儿挨一刀不算太痛苦。很多地区给女人们也割一把(全球有28个国家1亿人左右的女孩接受过这种割礼),那个就太不人道了。

    点评

    那个太恐怖了。  发表于 2012-8-11 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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