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爱情以情欲的方式被打开时-----简评《情人》(中)
热度 18已有 670 次阅读2017-1-15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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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 情欲, 情人
我记得电影里对这一大段文字的表现都缩水到梁家辉的屁股上去了,据说杜拉斯本人对电影持否定态度,我也认为凡是看过原著的人都应当对电影里的这段过分情色内容持否定态度,大量细腻的心理和对话情感交流全都交待给做爱了,要么是导演过高估计了观众的欣赏水平,要么就是偷懒。
只有一处,那就是事后两人到中国酒楼吃饭,梁家辉手里端着一杯红酒,慢条斯理地喝着,一面微笑着看着坐在对面狼吞虎咽的小女友,这个镜头是书中没有的,比较有创意且极符合人物心理的,只有此时此刻,中国阔少情人才是幸福并满足的。
既然扯到电影,干脆就八卦几句,当初导演要拍这个片子找到杜老太婆,太婆并不满意改编的剧本,自己另写了个《中国北方的情人》,并且想叫自己的朋友阿佳妮(都知道她是谁吧?)来演女主,但导演拒绝了,因为彼时阿佳妮已经四张儿了,去演个十几岁少女显然不大灵。
杜老太婆写《中国北方的情人》还有个原因是因为她听说那个真实存在过的现实中的他已经死了,为此她老泪纵横,整整一年沉浸在往事之中不能自拔,于是把这件事又详细地唠叨了一遍,大大改善了《情人》中那个虚弱不堪,胆小如鼠的情人形象,实际上这老太当年的情人是个不折不扣地高富帅,甩梁家辉十八条街,我就不说他的名字了,要查自己去找他的照片。
他祖籍来自辽宁抚顺,这个地名一定深深地印在杜老太的脑子里,这是他们邂逅在渡船上搭讪时他告诉她的,她记了一辈子,临死前还把书名起作《中国北方的情人》可见北方的抚顺对她有多么深刻的意义。
但到越南谋生的中国人应该以两广人为主,兼或有福建,湖南,云贵川,应该与遥远的东北不沾边儿,死活想不通抚顺人何以离乡背井到越南去,猜测此人祖先可能是到南方做官,退休之后有子孙留在当地落户,后来又到越南发展,按年代推算,这家人甚至有可能是满人。
杜拉斯年轻时照片还可以,有几分像电影里的女主。
还听说安妮宝贝很喜欢这小说,也算解开迷惑过我的一个问题,她的小说里何以那么多狗血情节的原生家庭背景,那么多自暴自弃自残行为,外加柔弱白皙的温情男子,呵呵~
模仿不是这么个路子的,《情人》小说中的女主角还是相当坚强,心理强大,无所畏惧,无论对被妈妈剥光了衣服责打辱骂,还是得知自己的情人迎娶无望,都表现出一种超然的冷漠,而她的情人,表面上身体孱弱,意志更加薄弱,甚至在她的笔下他胆小如鼠,只能逃避在性爱中以获得存在感,在父亲的巨额财富面前卑躬屈膝,但仍旧时尽一切可能怜惜她呵护她的,他为她洗澡,为她穿衣化妆,百般宠爱,千种怜惜,只是由于东西方文化差异,她把他的温文尔雅理解成了懦弱无能。
东西方人种体型的差异也被作者误读为“他的身躯瘦弱颀长,没有力气,没有肌肉,他可能得过病,可能正处在康复时期,他没有胡子,没有男子的确概,他很虚弱,他似乎正因某种凌辱的折磨而忍受其痛苦。”而在她的原生家庭里,高大强壮的体形一向是被推崇的,在她的家人面前她不得不否认与他的关系,说自己怎么可能与那么丑陋的男人在一起。
在作者眼中,她的情人确实不是十分令人满意的,虽然“那皮肤给人一种特殊的温柔的感觉”,“他身上有一股英国香烟的味儿,还有高级香水和蜂蜜的确味,再加上他皮肤兼有桑丝、榨丝和金子的味道,所以他真叫人动情。”,小姑娘心中企盼的是一个从天而降骑着白色骏马,高大英俊,孔武有力,手握宝剑能把她----这个被绑在海边礁石上,随时可能被海中怪兽吞噬掉的公主解救出来的武士,所以心理上从未完全接受她的情人。
那男人很清楚地知道这一点,没有比愿与自己共赴巫山登临极乐世界,却拒绝打开心灵之门更伤人自尊心的,特别是他自始至终都热烈地爱着她。
两人都知道没有未来,交谈中只是对各种新闻瞎扯一气,从不谈及个人,但男人还是送给女孩一枚价格昂贵的钻戒,尽全力向父亲乞求一年时间,甚至暗中盼望父亲死去,因为这样的话他就能实现愿望,然而希望落空了,父亲还得活下去。
“他最后一线希望幻灭了。他曾经对父亲提出过这个要求。他央求父亲让他继续把我留在他身边,求他理解他的心情,还说他父亲一生当中至少也会经历过一次如此强烈而且不可阻拦的爱情。他央求父亲也允许他享受一次与这位白人姑娘的疯狂的爱情,他求父亲允许他在姑娘被送回法国之前充分地去爱她,至少再爱她一年的时间。因为对他来说,这刚萌芽的爱情是如此的强烈,无法抛弃,这肉体的分离实在是太可怕了,何况父亲也知道,以后这样的爱情是永远也不会产生的。“
父亲一再对他表明,宁可看着他死也不会同意。
事实上在杜老太的后一本书中透露,那富豪是给过儿子选择的,如果他要娶她那就剥夺他的继承权,而儿子很清楚,没了钱那白人姑娘一定会离开他的。
这是种怎样的被夹在最亲的亲人之间忍受压力的感觉,白人姑娘绝没有与他同甘共苦的决心,甚至连说一句我爱你都不情愿,她与他只是为了金钱和情欲,少了哪样都不行,而父亲,作为独子,作为中国人,承继祖宗基业,对父母恪尽孝道,秉承天命传宗接代又是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象他们家那种富豪之家又怎能接受一个白人媳妇,生下血统不纯的子孙呢?
那男人对两边的态势了然于心,自打得知姑娘要回法国的决定(这个决定是背着他作出的),就再也无话可说。
写到这儿,我不觉对这位温文尔雅的男子产生深深的悲悯,这场轰轰烈烈的爱情仿佛是他一个人的事,那姑娘一直是以一种冷漠的态度来对待的,虽然他们拥抱接吻做爱,在一起哭泣,但事到临头,她既不渴望嫁给他,对他迎娶无望也不失望,更背着他作出离开他的决定,不带一丝留恋。
她终将抛弃他回到白人那边去,更何况她的远大理想是成为作家,他之于她不过是个嫖客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