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中国的宣传一向拉胯,经常把明明是正能量的东西弄成了高级黑。最近又看到一个例子。
《每日经济新闻》9月16日报道:
“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刘文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文新丧失理想信念,弃守职责使命,与党和人民离心离德、自行其是、阳奉阴违、擅权妄为,搞“七个有之”,沦为政治生态和经济秩序的破坏者;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对抗组织审查,搞封建迷信活动,私藏和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及活动安排,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谋求特殊待遇,崇尚享乐主义,违规乘坐头等舱;毫无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违规为他人调动工作;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道德败坏,生活极其腐化堕落,大搞权色、钱色交易,长期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嫖娼、赌博;玩物丧志、痴迷刀具;违规向企业摊派费用,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刘文新毫无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把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融资贷款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
刘文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文新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2年10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贵州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刘文新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新闻原文:“https://www.nbd.com.cn/articles/2023-09-16/3022983.html”
其实,作为政法委副书记“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也就是受贿和行贿就足够让其落马并接受法律制裁了。但是偏偏要画蛇添足的来个“私藏和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违规乘坐头等舱”,“玩物丧志、痴迷刀具”。
话说,看看禁书并不是啥大问题。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就算是禁书,国内以前一直都有“内部出版,仅供批判用”呢。作为政府官员,更加不能闭目塞听,总得了解对手要说些啥,在想些啥吧?古人还说要“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呢。就算是《金瓶梅》这种淫秽小说,太祖还在1956年,1957年,1959年,1961年 和 1962年 多次推荐。中宣部还影印了2000本,发给各省省委书记、副书记以及同一级别的各部正副部长。
“违规乘坐头等舱” 当然算是占公家便宜。但话又说回来,大家在经济舱里看到过几回省级以上干部?我记得当初没有飞机的时候,软卧就算最高级的出行待遇了。没有级别是坐不了的。但是这个级别真的不高,处级以上就够格,如果工作需要(例如携带文件,巨额现金等)也可以凭介绍信买软卧票。
而2014年起执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对城市间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如果坐飞机出行,省部级干部才能坐头等舱,司局级和其他干部只能坐经济舱。如果“超标”乘坐了交通工具,比如县级干部坐了飞机头等舱,那么差价需要自己补上。(出处:https://www.sohu.com/a/241122494_744299)
作为贵州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刘文新应当算是省部级干部了吧?这个“违规乘坐头等舱” 是他当了副书记之后,还是之前?如果是之前,那么给他升职的时候没有干部考察吗?要知道,刘文新去年2月还上过央视,曾出现在央视专题片《摆脱贫困》中。他的官路历程很清晰的。基本在贵州省内三十多年一个台阶都没拉,一直升到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而最莫名其妙的是这个“玩物丧志、痴迷刀具”。从字面上看,就是这位痴迷收集各种刀具。这算罪名吗?貌似以前有不少贪官喜欢集邮和收集字画。但没见到把个人爱好当作罪名的。
本来查贪官,查受贿和行贿就足够了。偏偏要在“罪状”里搞出上面这种莫名其妙的东西。让人看了特别有喜感。对照历史上某些大臣在台上时千好万好,一旦下狱就各种莫名其妙的罪名都来了。这就适得其反,搞成高级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