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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格致”章没有经文
为何“格物致知”没有对应经文?可能的原因是:1.文字丢失了。2.文字散落在其他段落里,或者文字没有散落,只是没有给出明确的说法。3.作者没有写这段文字。
如果是文字丢失了,有两种对应方法,一种是等待,等以后考古发现。另一种是补写,南宋大儒朱熹就作了一段补充文字。如果是文字散落在其他段落里,就可以重编文字。如果是文字没有散落只是没有给出说明文字,那最有可能是把总纲部分视为“格物致知”的内容,近人伍庸伯就是这样认为的。如果作者没有写这段文字,那意味着什么呢?可能它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毋庸赘言。
二.朱子的“格物致知”
朱熹在《四书章句集注》一书里写道:“格,至也。物,犹事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然后又补充了一段“格物致知”的文字,对此后人有赞叹也有质疑。
朱子说:“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始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
三.王阳明的“格竹事件”
王阳明是明朝大儒,是心学的集大成者,他对朱子的“格物”说不以为然,他在《大学问》里说:“物者,事也,凡意之所发必有其事,意所在之事谓之物。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之谓也。”他认为“格物”不是往外求,而是去除内心不正之念。他的见解是有实践依据的,即后人所说的“格竹事件”。王阳明在《传习录》里说:
“众人只说格物要依晦翁,何曾把他的说去用?我著实曾用来。初年与钱友同论做圣贤要格天下之物,如今安得这等大的力量?因指亭前竹子,令去看。钱子早夜去穷格竹子的道理,竭其心思,至于三日,便致劳神成疾。当初说,他这是精力不足,某因自去穷格,早夜不得其理,到七日,亦以劳思致疾。遂相与叹:“圣贤是做不得的,无大力量去格物了!”及在夷中三年,颇见得此意思。乃知天下之物本无可格者,其格物之功只在身心上做,决然以圣人为人人可到,便自有担当了。这里意思,却要说与诸公知道。”
“格竹事件”表明:1.别人学朱子的“格物”是只说不做,王阳明是真去做了。2.格竹把两人都格病了,但没有说明他们是如何格竹的。3.王阳明被贬到贵州,经龙场悟道后才知道,“格物”之功应该内求而不是外求。
四.伍庸伯与“格致”说
伍观淇(1886—1952),字庸伯,广东番禺人。6岁入私塾,16岁考入两广高等学堂,继而就读于广州将弁学堂,保定陆军大学。北伐时任总司令部办公厅主任,抗战时任四纵队司令,颇有军功。
据《梁漱溟晚年口述》一书记载,梁漱溟平生最佩服的人就是伍庸伯。书中写道:“假如有人问我,你一生所亲自见到的、最佩服的人是谁?那我就回答就是他。”“伍先生这个人,就我看来,是一个纯正的儒家,脚踏实地的儒家。”
伍庸伯喜欢讲《大学》,学者把它整理成《礼记大学篇解说》一书,书中写道:“我采用《大学》古本。古本《大学》由首至尾是一篇很通顺的文章,段落次序很清楚,不必要改动章句。所以我不取朱子的版本。《十三经注疏》将《大学》全篇分为六大段:《格致》、《诚意》、《正修》、《修齐》、《齐治》、《治平》。”
伍庸伯认为:《格致》章由“大学之道”起,至“此谓知之至也”止,共分五节。以前儒者将《大学》分为三纲领、八条目。我今则在《格致》章亦分作三纲、八目。“明德”、“知止”、“本末”三节为三纲。第四节内“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八目。末后“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为第五节,我说为此章的总结。
伍庸伯的这种划分是前无古人,值得后人玩味。
五.一位儒家前辈的观点
格,有两层意思,一层是推究,另一层是感通。格物,先是推究事物,进而使心意与事物感应融通。融通之后,就可以获知人与事物、人与人之间的内在联系。如何使自己的心意与事物相通呢?需要运用《大学》的思得六步心法:知、定、静、安、虑、得。
这个观点具有操作性,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试一试。(老平 2013-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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