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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京城捕王之十九 抓贼要赃

热度 47已有 1388 次阅读2012-2-1 07:50 |个人分类:梦里关山(纪实,传奇)

审问过李勇的侦查员说此人并不是个闷葫芦。问到他防盗门都能撬的开,怎么就打不开个后备箱的时候,走了麦城的李勇微微一笑,说:“我不是没带工具嘛。”

早年的美国职业拳联冠军杜登,有一次在纽约和流氓打起来了。好汉难敌四手,拳王被打了个鼻青脸肿。查案的警察幸灾乐祸,说杜老大您拳台上的威风哪儿去了?老杜也是这样架子不倒地回道:“那天我没带拳击手套。”

从这个回答上可以看出,李勇和大多数东北人一样,属于天生还有点儿小幽默感的家伙。但这是他“撂”了案子以后的事情,刚抓住的时候,李勇是一言不发。

审问这事儿,就怕这种的。俗话说死活不张嘴,神仙难下口,他要是胡说八道,有经验的侦查员带着他侃,一会儿就能把他带沟里去。这不开口的,还真不好办。

对这种嫌疑人比较棘手不仅仅是今天的警察。一位老警官曾描述过自己遇到这样嫌疑人的情况,那还是在上一个时代。

一名行窃的嫌犯被抓,但根据其随身携带的作案工具,警察们怀疑其身负其他案件。此人随身没有任何可以证明其身份的证件或相关物品,但无论怎样审问,始终保持沉默。那个时代当然还没建立可以使用的指纹库,也没有完善的全国联网系统,因此警方完全无法审问出其身负何案,姓字名谁。

在法律并不健全的时代,警察对这样坚决对抗主儿肯定不会客气,而且拘押的时间也有些无法无天。从警方经验来看,这样的人就算再顽强,也不可能始终对抗下去。唯一的结果,只能是老实说出自己的案情。而且,从警方角度,并不认为自己有何过分,还挺有理的 – 我们又不是要诬陷你,只是要你说自己是谁,干过什么,你凭什么不配合呢。

其实,即便是按照我们今天的法律,嫌疑人依然没有保持沉默的权利,而需要配合公安人员的工作。

此人扛了九天,令人吃惊的事情发生在此人拘押的第十天。

一只苍蝇飞进了审问室,被审问犯人的警察用蝇拍击毙。这个没人注意的细节却被那人看在眼里。结果在审讯结束的时候,便悄悄藏起了这个死苍蝇。第二天,此人的腿就肿得跟大象一样 – 警察们推测,他是到了晚上把自己的大腿掐破,然后将死苍蝇塞进了伤口……

医生看后感到无能为力,声称这样引起的败血病会死人的。毕竟人命关天,这下子警察们也不禁头上冒汗,而此人依然一言不发,看看警察们无可奈何的面孔,便用两只手当脚,慢慢地一步一步拖着那条变形的腿,顽强地向门口挪去。

警察们面面相觑,竟然目送着他离去,消失在街角上。在此后谈起此事时,他们纷纷感慨这人应该活得下来的。从其可以在当时警方各种手段下扛上八九天的水平,这人一定有着顽强的生命力。

李勇不吭声,他那几个兄弟也一样,看来早就有所准备了,都是一副死鱼不张嘴的架势。这样,他们的作案情况,销赃途径,在京窝点,一概审不出来。

案子似乎有走向僵局的危险。

这个刑警队的弟兄们倒是不急,案子已经报上去了,局里整个刑警队一片喜气洋洋。按说没拿着贼赃和口供这案子还不够“铁”,但是大家都相信,一口气抓了八个,手指头还不一边齐呢,没有这里边个个好汉的道理,哪怕第八个是铜像,前七个也能整成豆腐。这也就是个时间问题。

但是有人不想等了。老太爷的意思,能今天把赃找着,干吗等到明天呢?你们去,把那个文丽带来,咱们跟她谈谈。

在抓人的时候老太爷给文丽留了几分颜面,让两个警察比划了一下,看她乖乖束手也就罢了。把女的打到趴下,这种事儿老太爷还不大干的出来。

那干吗把七个男的打得扑街呢?这不是性别歧视吗?

这倒是不得已而为之。从解剖学角度,其实女性从骨骼到肌肉结构都不如男性适合格斗拼杀。大多数体育项目女子的世界纪录与男子都有一定差距。所以,冷兵器时代出现花木兰或者穆桂英这样变态女将的比例是比较小的。女案犯面对警察抓捕时,抵抗力通常都小一些,只要警惕其不要来个裙里腿之类的阴毒招数,无论是抓是追,警方都比较主动,而男案犯,那就要先解除其反抗能力,才能安心了,动作大一点可以理解。

何况,把对方打趴下或者压趴下,都是有直接目的 – 人在往下趴的时候自然双手会伸出来撑地,便为警察控制住其双手提供最好的机会。干吗非得按住对方的手呢?与武侠片中五花八门的功夫不同,警察的手段都十分实用 -- 您想啊,在抓捕案犯之时,对方的手被按住以后,无论是靠脚踢还是牙咬其杀伤力都十分有限,警方人员基本是安全的,可以从容进行搜身上铐等动作。

会不会有的案犯武功高强,在这种情况下用脚丫子舞刀杀人…… 哦,老萨承认最近睡眠不足,有时会白日做梦。

因为抓捕的时候对文丽比较客气,老太爷希望对方能够投桃报李。

但世间的事情永远有人不按牌理出牌,人家文丽在审问室里摆出一副大义凛然的架势,油盐不进,那意思无论辣椒水还是老虎凳你们只管招呼!

看来,什么事儿都不能不谋定而后动啊。老太爷感叹一声,请出了杀手锏。

老太爷的杀手锏就是文丽的老妈。老太太早就被请了来,跟老太爷聊了半个钟头,又见一次蔫头耷拉脑的王经理,叹了口气就知道该怎么办了 – 老太太早看女儿这两年不对劲儿,怎么劝都当耳旁风,劝多了就躲。老太太早知道会出事儿。

在老妈的开导下,文丽缴枪了 – 其实她心里就差一层窗户纸,想想案子都到这份儿上了,于公于私,老太爷怎么可能让他们生扛过去?这时候讲“义气”不就是给别人机会来出卖自己吗?识时务者为俊杰。老太太挑破了这层窗户纸,文丽还死扛个什么劲儿呢?

第一个缴枪,又交待了李勇集团的窝点,算是立功,文丽判的是最轻的。

原来他们自从放弃了永兴酒店的老巢,新的窝点儿设在了一个小区的居民楼,租了三室一厅,两间住人一间放赃物,雇佣新的司机继续做案。李勇放弃永兴酒店并非是发现了警方的踪迹,只是觉得在一个地方呆的太久了,和王经理又闹了矛盾,认为还是换个地方稳妥。

也该着这帮家伙倒霉。本来李勇集团的人员总有几个留在东北销赃观风。但因为新搬了家,李勇的意思是把所有的人都聚齐一下,认认门,于是八人团伙全体到京,一起在千村被抓。

侦查员们立刻出发,直取窝点,果然一举起获大量赃物赃款。抓贼要赃,这回李勇等人再无法抵赖。因为李勇等人偷的都是细软,占地儿小,价值高,有的侦查员开玩笑,说我们谁手里都抄出来十万二十万的,发财了。

唯一没发财的是一位新来的侦查员。他走到阳台上,看到地上有个皮包,往起一拿还挺沉,一边打开一边想会不会是一包金手镯之类的?谁知打开一看,里面却是一堆管子,摇把之类的东西。

这是什么玩意儿啊?新侦查员很困惑。

带队的天鹏队长知道了过来看,瞅了一眼,一拍这位侦查员的肩膀:“你小子,立功了。”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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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6 个评论)

回复 机器猫 2012-2-1 08:06
看来这新侦察员找到作案工具了呀
回复 河蚌 2012-2-1 08:19
呆坑里面总算见到亮光了。
看来警察也对女的很仁义,想不出那些在家打老婆的主得有多窝囊的人生,多悲劣的性情。
回复 喜欢就捧捧场 2012-2-1 08:34
怕是把作案工具给起出来了,这几个还真是有些小天才,可惜不上正道儿
回复 齐若散 2012-2-1 08:42
天鹏队长一拍这位侦查员的肩膀:“老萨,你快写完了。”
回复 三妞 2012-2-1 09:11
像这个文丽如何交待了底的话,那些坏人出来会不会报复她呢?
回复 混天球 2012-2-1 09:15
这个勇哥估计得去打靶了。
回复 燕庐敕 2012-2-1 10:28
三妞: 像这个文丽如何交待了底的话,那些坏人出来会不会报复她呢?
她先出来,后面那些人出来的时候,不见得能找到她了。而且要是判得比较重,出来就是爷爷岁数了。
回复 chalet 2012-2-1 10:34
唉,有个女同伙还不主动交代~~~
回复 逍遥探花 2012-2-1 11:02
继续蹲守老萨填坑
回复 老引北京 2012-2-1 11:16
齐若散: 天鹏队长一拍这位侦查员的肩膀:“老萨,你快写完了。”
哈...完?,没注意文中提到十多个案子呢么?龙年能完就不错。
回复 MacArthur 2012-2-1 11:20
天鹏队长一拍老萨的肩膀:“您这口水快点喝啊~”
回复 农民家的狗 2012-2-1 12:00
其实确实了是谁做的案,大戏就基本定型了。
聪明人如果没有合适的地儿发展,往往就会犯罪,据说当年有人假刻秦桧的大印被捉,秦桧反而给了对方一个小官,说这样的人如果不纳入体制牵绊着,就会西行到敌人那儿去。
期待更多萨大的故事
回复 landy 2012-2-1 14:13
chalet: 唉,有个女同伙还不主动交代~~~
明白人  
回复 魔术师 2012-2-1 20:52
哈哈,天快亮啦!
回复 黑JK 2012-2-2 00:14
不错~不错~中期有盼
回复 史老柒 2012-2-4 19:22
我攒了这么就一口气看了个痛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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