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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京城捕王之十三 马小六被盗案

热度 39已有 1813 次阅读2012-1-26 00:50 |个人分类:梦里关山(纪实,传奇)|

有朋友对老萨讲,所谓“惊天大案”不是闹着玩的,总不能你说“惊天”就“惊天”,总得说说是怎么个案子吧。

这案子的主人公,北京五十岁以上的老人也许还有点儿印象,此人名叫马小六。

听到这个名字,估计有不少人会哑然失笑,马小六?还王小二呢,这是哪个村儿的……

这就叫时过境迁,沧海桑田。要在那个年代,问这个话的,闹不好就给当反革命抓了。马小六在文革后期,可是个响当当的人物。

1976年4月12日,合众国际社以香港电头转述新华社报道了当时一起发生在北京的事件,读来宛若一场战争,让人不寒而栗。

“广场上亮如白昼。打击反革命分子的战斗开始了。数万民兵,手持自卫武器,从广场东西两侧,象两股滚滚的巨流涌进广场……在人民警察和警卫战士的配合下,他们把一小撮反革命分子包围住。那些猖獗一时的坏蛋们在工人民兵的铁拳面前,哆哆嗦嗦,龟缩一团,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英雄的工人民兵在天安门广场严惩一小撮反革命分子的英雄壮举,充分表现了工人阶级大无畏的气概,显示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巨大威力。”

合众社报道,这场激战是首都民兵指挥部的两位“负责同志”指挥的,其中之一就是 – 马小六。他们在某座营房的三层楼上设立了作战指挥部。这座营房被放火烧着了。“烈火烧到二楼,滚滚浓烟呛得人透不过气来时”,他们仍然“沉着指挥战斗”。

听起来仿佛中国的首都发生了叛乱。而今天,我们知道,当时并没有什么叛乱发生,那是一次因为群众自发悼念周恩来总理引发的镇压,史称“四五事件”。这起被称作文化大革命丧钟的事件中,前面新闻报道里面这位履险如夷,不怕牺牲的马小六总指挥一举知名于中外。可惜并不是什么好名声,因为他率领民兵对百姓群众的暴行,给北京民兵挣来一个不雅的外号 – “棒子队“。随着文革寿终正寝,马小六被免职,离开了政治舞台。

其实,马小六早年并不是什么坏人,他只是文革之中“火箭干部“中的一员。在文革前,他本是首钢的一名劳模,出色的炼钢工人,但在一切混乱中被卷入政治漩涡。和大多数火箭干部一样,飞黄腾达的马小六自我迷失,为人鹰犬,成为一个惹不起的存在。他最高的职位曾经达到中央候补委员,首都工人民兵总指挥。

不过事后也没有审判他,大约因为他虽有恶行,却实在不是有意,而是源于无知,真的以为自己是在打坏人。这人后来仍然被送回首钢当工人,只是据说因为一直不给涨工资后来窝囊死了。

知道马小六的人不少,知道文革中曾有人偷了马小六的家,这样的人就不多了。

这样的事情确实发生过,马家被盗这件案子应该发生在1974年,当时马小六已经撰升为首钢党委副书记,正在中央学习。他的住处忽然被盗,发现后迅即报警。那个时代斗争为纲,公安部这边还在检测现场,上面指示已经到了,认为这极可能是反动分子对革命干部马小六的报复,责令各部门联合追查。

不知道是真的查不到线索还是别的原因,公安部对此案的侦破此后即无进展。

说是不是有别的原因,是因为此前确有例子。有一次,康生外出后忽然“报案”,说他在外出时汽车遭到了袭击。公安部门闻讯立即派出有力的侦察员前来办案。康生报案的原因是在他的防弹汽车侧面玻璃上发现一个白点,他认为是枪击。

一位负责痕迹检验的侦察员仔细勘察之后,根据事实发表了看法,认为不是枪击,是路上有石子,压上以后崩的。

发表完看法,就被礼送出去了,而且此后颇吃了不少苦头。

他开始不解,后来认为自己扫了领导的面子,只能自叹不懂事。直到文革后,才有人指点迷津 – 康生何等人也,看不出来是石子崩的?那不定是想借题发挥把哪个老帅老将挂起来呢,居然被你一个小警察搅了局……

所以这起盗案虽然惊了天,在公安系统内却如同雷区,讳莫如深。

马小六家被盗案,是在采访老太爷侦破偷盗北京大宅门飞贼一案时顺便提起,两者有些异曲同工之妙。在当时,老太爷也不知道有这样一起被盗案,只是觉得那个嫌疑人有些特别。

特别在哪儿呢?

他发现那个人全身发僵,僵到鞋子掉了三四次都提不起来。此人身份已经确定,以前也曾因为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过,按说几十块钱的事儿,不至于让他紧张成这个样子吧。而且,这个人还不断地唉声叹气。凭这两点,老太爷认为他身上必有大案,于是对其锁门夜审。

有侦察员曾提到赵老太爷提审嫌犯有一个怪毛病 -- 到关键时候会让人把审问室的门锁上,谁也不能出,不能进。这是怕人跑了?要能从刑警队这样好跑那北京的警察早就都下岗了。真正的原因是赵老太爷审案有着其特殊一面,那就是审问不来硬的,讲究的是一个证据当头,攻心为上,常常利用审问技巧使案犯无所遁形,向警方道出真情。

这种技巧,可称审问中的王道,极为同行所推崇。

然而,这种审问,即便是高手为之,也不是没有缺陷的。

比如,这种审问常常是一环扣一环,如果对方心中有鬼,会被一步步逼上绝境,以至崩溃。但如果中间被打断,案犯就有可能因这个机会调整过来,重新恢复抵抗。

就像复发的癌症一样,要对付这样的案犯,难度就比一鼓而下难得多了。

这也不是没有实例的。有位老警官曾经讲过,文革中北京曾发生过一起谋杀案,嫌疑人是一名著名的歌唱家,警方已经取得了相当有利的证据,并对其进行了穷追猛打的审问,特别是对一些细节的描述,如同亲见,令对方立即走到崩溃边缘,已经开始交代出一些对自己不利的供词。

正在此时,一名“钦差大臣“忽然到来,替江青同志给歌唱家送来了一件大衣,成了此案转机。事后推测,江青送大衣,可能是有”使功不如使过“的打算,试图将这位歌唱家收入门下,为其效力。

关键时刻突然的干扰,让一些大捕头产生了动摇,审问人员内部产生混乱,而那名嫌疑人借此时间重新思考,一方面感受到了强援,另一方面“他大约冷静下来后,猜测到我们可能只是掌握了死者的日记,而不是早有监控“,于是转而顽抗到底。

结果,这起案子从近乎定案变成了疑案。

有一位预审员因此一拳砸碎了一支玻璃杯,血流如注。我认识那位老警官叹息:“如果那件大衣晚到一天,就是江青也救不得他了。”

老太爷对审问的时候有人干扰十分反感,所以他审理重要案件,都是关起门来干的。

这一次也不例外,根据对手表现出来的性格,老太爷制定了相应的战术。

嫌犯被带来以后,预审员按照老太爷的授意步步为营,很快把对方逼得额头见汗,不一会儿,就有交代了三四起撬锁盗窃案的案情。

令其感到意外的是,预审员似乎对这些案子没什么兴趣,竟然连笔录都不记!而旁边的老太爷只是半眯眼睛着看他,不问,也不表态。

这位的汗,就越来越多了。

等到这位的汗把背后都溻透了,老太爷冲着他微微一笑,开口问了一个问题。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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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蛋
35

鲜花

路过

雷人

开心

感动

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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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3 个评论)

回复 假如十八 2012-1-26 00:54
萨大刚才喷嚏没?我正跟老引八卦你呢....
回复 nightcat 2012-1-26 01:04
萨发!
第一名童鞋光顾唠嗑,没献花的不算数。
回复 萨苏 2012-1-26 01:19
假如十八: 萨大刚才喷嚏没?我正跟老引八卦你呢....
尹兄有没有说老萨的坏话?要不要下集谈谈他的战绩......
回复 假如十八 2012-1-26 01:20
萨苏: 尹兄有没有说老萨的坏话?要不要下集谈谈他的战绩......
   莫有,唯一是担心你写得开心收不住手把案子抖搂出来,有人要找你麻烦
回复 混天球 2012-1-26 01:23
是哪个歌唱家呀,咋回是呢?不给萨大添麻烦,俺去问古狗大神,然后把情报贩给茶党。
回复 东湖珞珈 2012-1-26 02:44
这填坑速度,赶上劳模了啊!
回复 皇家骑警总监 2012-1-26 04:38
混天球: 是哪个歌唱家呀,咋回是呢?不给萨大添麻烦,俺去问古狗大神,然后把情报贩给茶党。
我为祖国献石油嘛!这合上涨绍刚的口儿了
回复 混天球 2012-1-26 04:40
呵呵呵,知道了。我为我们这儿献石油。
回复 机器猫 2012-1-26 06:45
东湖珞珈: 这填坑速度,赶上劳模了啊!
老萨填得是挺卖力的,就是坑越填越深啊。
回复 爱思伯爵 2012-1-26 08:45
拜读好文!
回复 老引北京 2012-1-26 09:14
萨苏: 尹兄有没有说老萨的坏话?要不要下集谈谈他的战绩......
别介呀,萨爷。咱跟人家不能比。您还是这么精彩滴写下去吧。
回复 天地一沙鸥 2012-1-26 09:42
连环坑!
回复 魔术师 2012-1-26 10:26
坑越来越大鸟。。。
回复 胖得妙不可 2012-1-26 14:02
微吐个槽哈:90年前后,《新民晚报》曾经以同步报道的形式关注过一起凶杀案。第一个报道里死者的老公理所当然滴成了头号嫌犯,报道中主办的警官还给记者卖了个关子说嫌犯的某个细节暴露了自己云云。结果几天后新的报道出来,此人嫌疑已经彻底排除。
配偶通常都是头号嫌犯,这个规律可说是十拿九稳——可不是百分之百
如果当时拿到了更有力的证据,江青又能奈何?那件大衣的效果就是破坏了对嫌犯不利的压迫性气氛。俺跟萨大一样相信老公安们的忠诚和良心,可他们也是人而不是绝不可能犯错的神。
评价文革时的案子说疑罪从无那是扯了。但“重证据,不重口供”,这可是周公早就教导过的。
回复 老引北京 2012-1-27 09:10
胖得妙不可: 微吐个槽哈:90年前后,《新民晚报》曾经以同步报道的形式关注过一起凶杀案。第一个报道里死者的老公理所当然滴成了头号嫌犯,报道中主办的警官还给记者卖了个关 ...
以江当时一手遮天的身份。送大衣的行为用当今的话说无疑是---破坏司法公正。

它起到的作用是一抑一扬。压抑了警察的攻势。助长嫌疑人的气势。

此案的关键大概在于安眠药是自己喝下去的还是被骗喝下去的。嫌疑人的供述是关键之关键。没有口供神也无奈。
一件普通的刑事案件,一位一手遮天的人物送进监号大衣。该是那个荒唐的年代荒唐的事吧。
回复 胖得妙不可 2012-1-27 09:16
老引北京: 以江当时一手遮天的身份。送大衣的行为用当今的话说无疑是---破坏司法公正。

它起到的作用是一抑一扬。压抑了警察的攻势。助长嫌疑人的气势。

此案的关键大概 ...
此案的关键大概在于安眠药是自己喝下去的还是被骗喝下去的。嫌疑人的供述是关键之关键。没有口供神也无奈。
——嫌疑人受到压力下的口供就比木有压力下的口供更可信么
回复 老引北京 2012-1-27 09:28
口供必须与与现场证物吻合。胡供,乱供当然不可信。假设,此案喝药的杯子上指纹是关键。但被擦干净了。本人不供其它所有对他不利证据都无法定案。
所有口供正常都是压力下被迫供述。木有压力是良心发现,那样情况少之又少。再问;带着良心犯罪又有几人?。
回复 胖得妙不可 2012-1-27 16:36
老引北京: 口供必须与与现场证物吻合。胡供,乱供当然不可信。假设,此案喝药的杯子上指纹是关键。但被擦干净了。本人不供其它所有对他不利证据都无法定案。
所有口供正常 ...
都是光凭本人供述的话,为啥他认罪的供词就比他开脱自己的证词可信捏?
不纵不枉毕竟是不可能实现的理想,现实中只能确保一头还可能两头都保不住。人命关天的事,俺觉得还是宁可放过不要杀错的好
回复 老引北京 2012-1-27 17:03
   今天已经是疑罪从无。但神马事业都有理想不是?做警察的就该照一个不错抓,一个不错放去努力不是?。
回复 胖得妙不可 2012-1-27 19:23
老引北京:    今天已经是疑罪从无。但神马事业都有理想不是?做警察的就该照一个不错抓,一个不错放去努力不是?。
:handshake要不是定罪基本就是死刑的话,俺也觉得内歌唱家应该拿下。就冲他那点儿缺德事儿,关个十年八年的一点儿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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