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1-11-4 01:28:16

字的讀音

世界上有些語言﹐一看到這個字﹐就能讀出音來﹐像德文俄文等。有的語言看著字
就是沒有把握讀出音來﹐像英文。因為其間還牽涉到英國發音和美國發音﹐甚至澳
大利亞發音也有些不一樣。英文中的五個元音都有好幾種發音﹐不像德文中﹐每個
元音的發音都是基本固定﹐如有變化﹐也有規律可循﹐或者加變音符號。有人按英
文讀音規則去讀德文中的Beethoven(貝多芬)﹐成了“皮紹文”﹐再諧音過來成為
“肥皂粉”。中學裡﹐我們在同學間曾開過玩笑﹐常問人家﹕“你知道有個音樂家
叫肥皂粉的嗎﹖”英文雖然也有些讀音規則﹐但變化還是太大﹐讀音規則所起的作
用有限。同一個字會由於重音位置的變化而引起讀音的不同﹐如produce﹐作名詞時
重音在第一音節上﹐讀作“'潑勞丟絲”。當用作動詞時﹐重音在第二個音節上﹐就
讀作﹕“潑勒'丟絲”。有時連字典裡表出的發音也會與美國人實際講話中的發音有
出入。如Manhattan(字典中讀音為﹕曼海頓)﹐而紐約人讀作﹕曼海姆。等於其中
的“T”字母不發音。你看多複雜。

中文字的讀音更複雜。看到一個陌生的字﹐簡直不能去猜它的發音。如按邊傍去發
音﹐往往是錯的。有時字義不同﹐發音也會不同。如“校對”中的“校”應讀作
“教”﹐不能讀作“學校”的“效”。“內行”中的“行”應讀作“杭”﹐不能讀
作“形”。這兩種讀錯的情況比比皆是。再碰到各地方言中﹐讀音更是相差十萬八
千里。譬如說“魚”(yu)字﹐上海人唸作“ng”﹐常熟人唸作像上海人發音的
“呆”。連漢語拼音也標不出來。不知廣東話裡又是怎麼個唸法。這個還不稀奇。
英文發音也有方言的差別﹐但比中文在方言裡的差別小得多。

中國鄰國中有一個“老撾”。“撾”這個字很少用。記得小說裡沙陀國的十三太保
李存孝用的兵器就是“撾”。又記得那時為“撾”字﹐中央人民廣播電臺改了三次
讀音。首先唸的是“過”音。這大概是從邊傍而來。後來變成“渦”音。不知什麼
根據。現在是用“喳”音。又不知根據什麼。第一、第二個讀音與字形還有點相近。
第三個讀音跟字形完全連不上。不知是哪位權威人士定下這個讀音﹐是依據什麼來
定的。讀音多變﹐使人有無所適從之感。況且國名都是音譯。到底那個國家的名稱
在他們的語言裡發音如何﹖他們的發音總是固定的吧。要麼譯成“老過”﹐要麼譯
成“老渦”﹐要麼譯成“老喳”。真不知為什麼譯個國名竟如此地舉棋不定。而英
文中把該國叫作Laos﹐倒不如譯成“老死”吧。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1-11-4 01:28:39

漫談“著名的……”

俗話說“人怕出名豬怕壯”。豬一壯﹐命不保。人一出名﹐難免引起各種誹謗謠言﹐
甚或遭人綁架暗算。不過這是以前的俗語。現在的人只怕不出名。如果能產生名人
效應﹐則能名利雙收﹐實現一切美夢。孔方兄是世上一切人中最親近的﹐對有些人
來說﹐甚至超過父母妻子和兄弟姐妹。

在這種背景下﹐於是在公開介紹場合中﹐“著名的……”一詞就滿天亂飛。經常可
以聽到“著名的音樂家”(會玩一件樂器)﹑“著名的畫家”(能畫幾筆畫)﹑“著名
的書法家”(會用毛筆寫幾個字)﹑“著名的詩人”(能寫上幾句分行的句子)﹑“著
名的作家”(寫過幾篇文章)﹑“著名的企業家”(開了一家小店)﹑“著名的室內裝
修師”(報上登了廣告)﹑“著名的社會活動家”(經常出席公眾場合的活動)﹐等等
等等。似乎非此不足以表示對某人的敬意。如果某人正是著名的﹐倒也罷了﹐但其
中不少人離“著名的”還有一大段距離﹐聽著只覺得彆扭。有的“著名的”人﹐其
大名不過只有一二百個親友同事知道而已。有個人連換好多次工作﹐跟四五百人同
過事﹐他就成了“著名的職業家”。

這就反映出華人沒有實事求是的精神﹐只知道譁眾取寵﹐或者拍馬奉迎﹐給一些不
必要不值得的人戴上嚇人的光環﹐雖然還沒有到個人崇拜的程度﹐但完全反映出華
人心態的畸形。所以一個詞要用在確切的場合是不容易的。真正該用“著名的……”
地方﹐大家卻又不用。譬如說現在政界裡商界裡﹐到處有許多著名的馬屁精﹐但卻
沒人加上這個榮譽頭銜稱呼之。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1-11-4 01:29:13

父母與孩子

父母愛孩子出自天性。且愛的表達方式也多種多樣。有的溺愛不明﹐慣壞了孩子。
有的是愛而不寵﹐嚴格管教﹐望子成龍﹐望女成鳳。在做爸以前﹐我從旁觀察了一
陣子﹐發現被寵壞的孩子﹐長大後懂事了﹐也沒壞到哪裡﹐只是任性一點。受嚴格
管教的孩子﹐產生一種逆反心理﹐長大後卻把父母當仇人﹐態度極壞。於是我採取
中庸之道﹐在孩子成長中任其自然﹐發現其航道有了偏差﹐就幫助撥正一下﹐隨後
再讓她自己掌舵。平時加以身教。如對自己的父母好﹐孩子看了﹐長大後也會對你
好。記得小時候聽到一個故事﹕一個媳婦待婆婆很不好﹐常不給她吃飽﹐還拿個破
碗裝飯。婆婆死後﹐媳婦要把破碗丟掉﹐她的十歲孩子對她說﹐“媽﹐別把這碗丟
掉﹐等你老了﹐我可以裝飯給你吃。”

有的父母把孩子看作私產﹐好像他(她)不具有獨立人格﹐不能獨立思考。有的父母
把孩子當作天王老子﹐百依百順。我卻認為孩子是父母雙方共同生產的一件藝術品。
當孩子誕生後﹐只是完成了胚胎工作。你還得進行藝術加工﹐使其在成長的過程中
逐漸成為一件完美的藝術品。從外形來說﹐理想地是讓他(她)發育良好﹐保持健康﹐
鍛煉得體形優美﹐但由於基因遺傳關係﹐並不能盡如理想。這只能怪自己的基因不
夠完美﹐再怪就得怪我的父母了﹐或者一直怪到十八代老祖宗身上。內在方面﹐當
然希望能塑造成君子淑女﹐才子才女。但由於他(她)也生活在其他人群中﹐並受其
影響﹐所以內在的塑造也不能盡如人意。於是這件藝術品是在非常艱巨的情況下完
成的﹐要排除外界的各種干擾﹐而其結果往往差強人意的。但只要基本上符合要求﹐
也就過得去了﹐不必苛求﹐讓外界的風雨環境﹐日曬露滋來完成其最後的加工。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1-11-4 01:30:07

怕老婆的好處

中國人的封建傳統觀念是“男尊女卑”。女的服從男的是天經地義的。男的听從女
的話就似乎大逆不道了,知道的人就會笑他說“男子漢大丈夫怎么怕起老婆來”,
成了丟面子的事。而面子是中國人最講究的,宁可丟命也要保面子。給人說怕老婆
對一個男人來說是很失面子。但事實上,就在封建社會里,不少大官也怕老婆的。
而況現代社會里,一個男人怕老婆就像一個女人怕丈夫一樣正常。其實他不知道,
怕老婆也有不少好處。
       
先說一個故事。以前有個怕老婆的人,后來發了財。有人問他怎么會發財的。他想
了半天,回答說:有一次老婆發火打了他一記耳光,以后運气就逐漸轉好,做生意
總是賺錢,終于發了大財。想發財的男士要不要試一試。
       
現在來說怕老婆的好處。其一,容易積蓄錢。因為怕老婆的男人掙來的錢總是上交
給老婆的,最多老婆看他可怜,給他几塊零用錢。當然也不敢去賭錢輸錢。錢不是
都積蓄起來了嗎?不過前提是老婆也不把錢亂化掉。其二,不會得性病。怕老婆的
人根本不敢到外面去亂搞男女關系,不敢有姘頭相好,不敢拈花惹草,不敢狎妓嫖
娼。其三,可保持身體健康,因為老婆不允許他養成不良習慣,如吸煙酗酒。就是
以前有過不良習慣,怕老婆的人在老婆的逼迫下也不得不改掉這些坏習慣。反到身
體好。其四,少麻煩。就算你真的不怕老婆,你也可以用怕老婆作藉口,省掉許多
麻煩。如有人硬要拉你去什么地方,或做什么事,而你根本不想去或不想做,如平
時你是怕老婆出名的,你可往老婆身上一推,說老婆不會同意,說老婆要罵的,就
推掉了。也不得罪朋友。朋友不會去說服你老婆,他們對你老婆還得客客气气。這
是多好的辦法,不必死要面子活受罪,偏不肯說自己怕老婆,從而被人拖下水去做
自己原本不想做的事,甚至不應該做的事。當別人敬煙敬酒時,如果你不想接受,
也可往老婆身上一推,其他男人也拿你沒法。你想這是多好的辦法,為什麼不用。
讓我們高呼“怕老婆万歲”。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1-11-4 01:30:29

相互信任最重要

夫妻之間﹐即使感情很好﹐如果不能相互信任﹐有時為了一些風言風語﹐或訛傳之
言﹐就會產生疑心。疑心一起﹐說不定就是感情裂痕的開始。如果訛言一多﹐一時
又難辨真偽﹐加上雙方都是火爆之性﹐矛盾很可能升級。疑心的產生是因為沒有相
互信任所致。相互有了信任﹐就不會為無根之言而動疑。如果有人說我有外遇﹐我
太太肯定不信。即使我真的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時與某女士在某餐館吃飯﹐被人看到﹐
告訴我太太﹐她也不會相信這是屬於外遇活動。她知道這一定是社交活動。如是預
定的﹐她一定會事先知道。反過來也一樣。因為我們能相互信任﹐深切知道對方絕
不可能去做這件事的。所以相互信任是建立在相互瞭解的基礎上。沒有深切瞭解﹐
當然難以信任。要達到相互有深切瞭解﹐當然雙方不應有保留﹐一切事情都相互知
道﹐沒有秘密存在﹐從而必能達到相互瞭解﹐相互信任。如果夫妻兩人各賺各錢﹐
各管各用﹐名之為經濟獨立﹐實則為感情獨立﹐不能融洽一起。試想如果連每月這
麼一點薪水尚且不放在一起﹐共同計劃使用﹐怎談得上今後患難相共。
       
總之﹐有任何方面的不信任狀態存在﹐就難以達到感情上的和諧。不過﹐有了相互
信任﹐並不是說連一點小地方的不同意見或爭執都沒有了。這屬於另一層面的問題。
但根本矛盾是不會有的。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1-11-4 01:34:41

時髦與健康

所謂時髦者就是趕上潮流﹐市面上風行什麼就趕緊跟上。愛時髦也是人之常情﹐無
可厚非。趕時髦有許多方面。譬如說﹐有一時期﹐國內人都上麥當娜吃漢堡包﹐這
也是趕時髦﹐是在吃的方面。大家都唱流行歌曲﹐也是趕時髦。市面上出現某種新
的口語用詞﹐大家一窩風地說﹐也屬趕時髦。還有趕政治時髦。這點大家都能心領
神會﹐不用我來多說。但一般人所說的時髦常指穿著打扮而言。現在的風尚是穿得
越少越時髦﹐到了不穿衣服是最時髦的時代﹐就是反樸歸真了。而且時髦常是女孩
子的專利。等老了﹐誰還在乎時髦不時髦。即使自己在乎﹐別人也未必會在意。

以前中國人都認為肚臍眼不能進風﹐否則會肚子痛﹐特別在經期﹐但現在的時髦女
郎﹐都露出肚臍眼﹐似乎生怕人家說她沒有肚臍眼﹐是個龜鱉之類﹐所以迫不及待
地要讓人家看﹐自己是有肚臍眼的。中國還有句俗語說﹐“頭吹風﹐暖炵炵﹐腳吹
風﹐看郎中。”腳底是微血管匯聚之處﹐所以進行腳底按摩對心臟有好處﹐因此腳
底應該保暖﹐要穿襪子鞋子﹐但現在的時髦女郎﹐即使在較冷的天﹐也只穿涼鞋﹐
要露出一雙塗滿指甲油的漂亮玉腳﹐似乎非此不足以顯示她的時髦﹐而不顧這些時
髦習慣大都違反健康原則。這不是要錢不要命﹐而是要時髦不要命。她們沒想到﹐
如果命沒有了﹐還談什麼時髦。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1-11-13 23:16:37

談吃醋

醋﹐從醫學角度來講﹐是有益於健康的。據說特別對心血管疾病有幫助。有些地方
的人吃每樣東西都要放醋﹐連吃湯麵裡也要加醋。有些地方的人﹐除吃蟹時用薑醋
外﹐只用醋醮油煎食品如生煎饅頭或鍋貼等﹐或在冷麵和其他冷拌東西裡放醋﹐像
拌糖醋黃瓜等。再有就是用在燒糖醋排骨糖醋魚中。

但中國人“吃醋”的一個引伸意義是指在男女雙方中有第三者加入而引起的妒忌心
理。有時甚至超過男女雙方的範圍﹐而把其他妒忌心理也叫作“吃醋”。吃醋主要
引起的感覺是酸溜溜的。但有時把一套世俗虛禮中的客套話也叫作酸溜溜的﹐甚至
把這種人稱作酸秀才。

世俗客套的酸味確是令人討厭的。而嫉妒者的酸溜溜簡直是可恨和可笑。如果別人
得到的東西你得不到﹐何用嫉妒。應該先檢查一下自己﹐為什麼別人能得到的你得
不到﹐是否自己努力得不夠﹐或沒有把握住時機。如別人搶走了你愛慕的對像﹐先
檢查下自己有什麼缺點。但在現實生活中﹐有的人由於出身地位的關係﹐必能獲得
他所要的一切。有的人會運用不正當手段﹐甚至卑鄙無恥的手段﹐來獲取一切。兩
者都可以包括搶走別人傾慕的對像。但如果你永遠不能處於那種社會地位上﹐如果
你不屑降低人格而採用卑鄙手段去獲取你夢寐以求的東西﹐你又何必去妒忌。你應
該像轄達之士一樣坦而受之﹐冷眼觀之。一點不必憤世嫉俗﹐氣惱不止﹐從而影響
健康。

但在男女之間某些情況下的吃醋又當別論。如果男女雙方真誠相愛﹐而一個蠻不講
理的第三者硬要加入﹐其中一方必定要吃醋。這是人之常情。應該讚美支持。請記
住﹕愛情是浸泡在醋缸裡的。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1-11-13 23:17:10

趣談文字與民族

中國有種方士能測字。寫個字出來﹐他能據之判斷生死吉凶﹐說得頭頭是道。如果
要用外文來測字的話﹐不知他會如何測法。譬如用字母A來測一個人。此人必定獐頭
鼠目﹐因為A的頭是尖的。他的性格是專門想削尖腦袋往上鑽的。此人多心計﹐做事
胸有成竹。有個故事說﹐有位紅色翻譯人員﹐在翻譯“胸有成竹”這句成語時﹐說
胸中有根棒頭。A字中間有一橫﹐像根棒頭。

拉丁語系裡的字寫起來都是連在一起帶圓的。據我外婆的外婆的外婆傳下來說﹕中
國的字是孔夫子造的。外國人聽說了﹐就到中國來﹐請孔夫子也為他們造字。孔夫
子就在地上撒了泡尿﹐彎彎曲曲連在一起﹐就像一個頑皮的男孩一樣。所以現在的
外國字﹐主要指拉丁語系的字﹐是彎彎曲曲連在一起的。因為這些歐洲文字是帶圓
的﹐所以看出歐洲人較圓滑。而中國人用的是方塊字﹐所謂君子可欺以其方。中國
古人行為端方﹐且許多人有棱有角﹐故而冤死者也多。自歐洲人來華後﹐傳來了他
們的文字﹐因而中國也有些人變得滑頭起來。到了現代﹐中國像日本一樣﹐產生了
第二種文字形式﹐即所謂的漢語拼音﹐都是拉丁字母﹐於是舉國上下﹐全民皆滑頭
了。

歐洲的好些拉丁語系文字都有繁複的格和名詞的性﹐即名詞有中性陰性和陽性的不
同﹐連無生命的物體名詞也帶上性的區別﹐而跟意義的表達實際上毫無關聯。這可
算是文字落後的標誌。德文中有一個表示“女孩”意義的字﹐按理說應屬陰性﹐卻
是中性。顯然有點可笑。古代英文也有名詞性的不同﹐後來隨著語言的發展﹐不合
理的名詞性都消失了﹐說明文字有了進步﹐說明英國人少保守思想﹐所以有了瓦特
和產業革命﹐出現了科學方面的先行者牛頓。而其他歐洲國家只產生畫家和音樂家。
不管這些畫家音樂家是多麼的偉大﹐他們的成就只是豐富人們的生活﹐並不能促進
社會的進步。

現在不論在中國或美國﹐不論自上而下或由下面自發地﹐出現了文字的簡化。這表
明人們變得懶惰了﹐連多寫幾筆都不願意。中國的簡化字大家都已知道﹐但民間自
行簡化的字連國定簡化字表上都沒有。當然我的軟件上也沒有。我不能舉例了。而
美國簡化字也不少﹐譬如用vet來代替veterinarian(獸醫)﹐用mil來代替million
(百萬)﹐等等。而懶惰是一個國家的致命傷之一。有人說文字越簡化越能普及教
育。這是瞎說。教育不普及跟窮有關。真要學的人﹐還怕多寫幾筆嗎﹖美國這種簡
化都是民間自發的。政府吃飽飯也不會去提倡這種事。但是這種簡化也只在懶惰人
中流行。正規場合還是不行的。所以美國還沒有到全民懶惰的時候﹐還有救。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1-11-13 23:17:57

談“等級”

人類社會不知從什麼時候起有了等級。(這裡不是指階級﹐是指同一階層中的等級
之分。)看過武俠小說的人都知道﹐丐幫中以身上口袋的多少來分等級﹐有什麼八
袋長老﹐三袋弟子等。實際上﹐中國乞丐雖多﹐並未形成一個全國性的幫派。小時
候見過乞丐﹐未見身上有武俠小說裡描述的那種口袋。在小說或戲劇裡有談到乞丐
頭子的﹐像“金玉奴棒打薄情郎”裡﹐金玉奴的爸爸就是叫花頭子。叫花頭子自己
並不出去乞討﹐只是坐地分贓﹐一樣過著錦衣玉食的生活﹐與富戶無異。
       
在前朝的官場裡﹐也分正從十八級。一個知縣大老爺只是正七品。巡撫正二品。提
督從一品。但可笑的是提督須聽命於巡撫﹐因為巡撫是文官﹐提督是武職。文比武
大。但這樣的品級劃分似乎名實不符。據說品級是為了發俸祿而設﹐但按官職發放
不也是一樣嗎﹐何必重疊一套官階名稱。
       
奇怪的是教書匠也分教授講師﹐一級二級。為了爭這個級別﹐免不了明爭暗鬥﹐弄
虛作假。如說這種級別是學問的反映﹐有的人卻混到年資就升級﹐學問也不見得有
所增長而達到真正教授的水平。如說這種分級也是為了工資差別﹐那麼工資大的當
然應該學問好。工資級別與學問大小應該是一致的。豈有拿高工資的人學問還不及
拿低工資的人。有的人為了升級﹐剽竊別人的文章。這種級別有多大意義﹖
       
到美國後﹐發現最可笑的一件事是﹐在中餐館的廚房裡居然也分等級。大廚最高級﹐
打雜最低級。如要從打雜混到做廚師﹐就是學到手藝﹐也不知要混多少年。聽說有
的中餐館廚房裡﹐新進去到廚房工作的人還要向大廚敬酒。不知要不要下跪﹖為了
這些不必要的級別﹐人間生出多少閑氣。

聽說犯人中也分等級。政治犯是最高級的。殺人犯次之。至於小偷小摸強奸犯﹐最
讓人瞧不起。屬於最低級別。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1-11-13 23:18:37

從“跳票”說起

最近看到新州華文小報上提及“跳票”一詞。乍一看﹐覺得莫名其妙﹐等看了內容﹐
才知道是說開出的支票數額大於銀行賬戶中的存款而被退回開票者。英文中用BOUNCED
CHECK。可能“跳票”一說﹐譯自英文。但“跳票”這一詞語的創造者或翻譯者﹐
不管他在銀行業務上是不是行家裡手﹐在語言上是個笨蛋。首先﹐他連英文都沒學
好。BOUNCE一詞在英文中固然可以解釋為“跳”﹐但只要查一下字典﹐就可知道還
意為“回跳﹑回彈”﹐而這裡BOUNCEDCHECK中正好用這個意思﹐不是僅僅用“跳”
的意思。在筆者小時候﹐聽父母輩在提及這種情況時﹐用“退票”或“拒付支票”﹐
讓人一看就知道什麼意思。
       
據懂行的人說﹐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文學藝術是越來越退步了。但不服的人說文
學藝術越來越新穎了﹐這說明文學藝術也在發展進步。“新穎”只不過是形式上的
不同﹐譬如說把西洋畫的技巧運用到國畫中去﹐或者把國畫的畫法用到西洋畫裡去。
或者把英文中的說法及句子結構直接用到中文裡來﹐使得一句中文變得非驢非馬﹐
讀著非常彆扭﹐還自以為在趕時髦。譬如網上有人用“謝謝先”來表示事先謝謝人
家。這大概是從華人常用的英文中的THANKYOUFIRST變過來的。這句英文本身就
不是好英文﹐因為FIRST的意思是“首先”﹐而不是“事先”。要說“首先”的話﹐
一定還有“其次”。在這裡應該用“事先”這個意思﹐那就該用BEFOREHAND。說THANK
YOUBEFOREHAND比THANK YOUFIRST 意義更確切。

說到文學藝術的每況愈下﹐主要是指在文學藝術作品創作上的功力﹐而不是形式。
有一位著名的畫家曾經指給筆者看一幅宋元時代的畫﹐一棵樹幹立體感很強﹐而另
一幅明清的畫﹐樹幹沒有立體感。這就是功力差了。筆者不是內行﹐不敢置喙。但
有的時候﹐不怕不識貨﹐只怕貨比貨。一次筆者在上海博物館裡看到並列著兩幅荷
花﹐一幅是吳昌碩的﹐另一幅是齊白石的。用筆的功力後者不能與前者相比。就寫
作來說﹐都以白話文為準﹐內容儘可不同﹐但文字上的功力現在的人不能與“五四”
後的老一代人相比。其實“紅樓夢”也是用口語﹐即白話文寫的﹐而白居易的詩被
認為是用當時的口語寫的﹐所以婦孺能解。最近看到一篇短文﹐每一句的最後一個
字都是“的”﹐而且跟“紅樓夢”裡的“好了歌”不是一回事。像這樣的東西居然
能獲出版﹐可證退化之說還是正確的。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1-11-13 23:19:02

情願與行家相罵

中國有句俗語﹕“情願與行家相罵﹐不要與外行閑話”。在與行家爭論的時候﹐話
題都會在一個規範內進行﹐雙方都知道同一個遊戲規則﹐從而能保持在這個規則範
圍內進行辯論﹐發表意見﹐反駁對方。一切理路都能順著同一規則進行﹐就像大家
在玩同一種球戲。但當你跟外行說話時﹐當然主要是指在辯論時﹐他會超出討論範
圍﹐不按同一規則進行爭論。東一鎯頭西一棒錘﹐把你打得頭暈眼花﹐沒法招架﹐
聽著他的歪論﹐只能目瞪口呆﹐不知該怎麼答辯。他就一臉喜氣洋洋﹐以為自己是
常勝將軍﹐殊不知他根本不按遊戲規則進行辯論﹐就像在用踢足球的規則﹐來與你
討論打排球的比賽﹐老是說用手觸球是犯規的。這就簡直沒法討論問題了。所以這
句俗語還是有點道理的。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1-11-13 23:19:47

從網上用語說起

自從有了網絡后,又多了一個新鮮的玩意儿。網絡上能看到的東西比平面媒體上數
量多,而且方便。凡有新東西出現,必會有相應的新用語被創造出來。但不是所有
的新用語都創造得很确當。也有一些屬于低水平的,令人嗤之以鼻。最近看到一句
詞語“謝樂”,意思是“謝了”。英文中也有許多網上用語,如 u = you,r = are,
4 = for,等。這是為了打字的方便和迅速。但中文里用“樂”代替“了”,不知是
什么原因。從打字角度說,不是方便,反而复雜。如用“南極星”軟件打字,打上
L,就出現“了”字,但非得打上LE,才出現“樂”字。既然更不方便,為什么
要這么用呢?百思不得其解。
       
記得在文革中,上海也出現過不少新用語,可稱為中文俚語。如對一個品行不端的
女孩,就叫“賴三”。据說是從英文中 lassie 一字音譯而來。 lassie一字在英
文中是個好字眼,譯到了中文里卻成了貶義詞。讓英美人知道了一定會抗議的。還
有“老克勒”,帶有“老于世故”,“門檻精”的意思。据說從英文 class一字
意譯而來,再加上個“老”字。后來又發展成叫“老易克”,据說這种人門檻還要
精。中文里的“好”字,一般要加修飾詞的話,總說“很好”,“非常好”,或
“特別好”等。但那時出現了一個詞語叫“嚇好”,有上述的意思。這完全來自英
文。英文中有awfully 和frightfully 兩個字,表示“非常”的意思。而 awe 与
fright兩個原根名詞就有“嚇”的意思。當英文中用 awfullygood 或 frightfully
good 時,歪曲意譯到中文里來就成為“嚇好”。那時簡直成了時髦流行的口語,連
老太太都會講。据說現在用“勿要脫好”來代替,意思是好得不得了。
       
現在國內又出現個新式形容詞“酷”。按手邊有的新華字典解釋說:一,殘酷,暴
虐;二,極,程度深。如酷暑,酷愛等。現在被當作英文中 cool的中譯字來使用。
英文中 cool一字的這种用法也屬俚語性質,流行在學生中,表示“好”的意思。有
人開玩笑地說,有些美國中學生,夏天穿冬天衣服,冬天穿夏天衣服,就是 cool。
在中文里就說“好酷”,不能說“好冷”或“好涼快”。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1-11-13 23:20:11

切口與網語       

在黑社會和流氓團夥中﹐有時他們會創造出一套約定俗成的﹐只有自己人懂得的用
語﹐叫作切口。切口不同於暗語﹐也不同於行話。暗語是雙方聯係接頭時說的一套
話﹐常是一次性使用的。行話是指與某種業務技術有關的話。而切口則是一個幫會
長期使用的秘密語言。並且在江湖上﹐還有一套江湖人士共同使用的切口﹐像楊子
榮上威虎山時使用的那種。非江湖人士是聽不懂的。其實切口的運用面是很廣的。
乞丐也有他們的切口。有時一群學生中也有他們自己的切口。例如﹕隔字成文。學
生甲要學生乙到他家去﹐而又不想讓別人知道﹐就說﹕“今格晚格到格我格家格來
格。”去掉其中的“格”字﹐就成了“今晚到我家來”。還有一些其他的切口組合﹐
現在已記不起來了。連理髮店員也有他們的切口。有次我去一家中型理髮店。正在
理髮時﹐進來一個鄉下人﹐穿著一件破外套。一個理髮員對另一個說﹕“那件罩子
是四川貨。”其中“罩子”是指外套﹐而“四川”是說“四面穿孔”的。“川”和
“穿”諧音也。

現在使用的網語也有切口的性質﹐而且用得越怪越風流時髦。不上網的人是看不懂
的。例如“我”字﹐在網上用“偶”字。據說江蘇省常熟一帶的人把“我”說成
“偶”。其實“偶”字還不夠怪。要更怪的話﹐可用蘇州人的“耐呢”(見“二十
年目睹之怪現狀”一書)﹐或上海人說的“阿拉”。如要再怪﹐可用寧波人的“N哦
奴”(讀得快﹐把“N哦”讀在一起)。這樣才“酷”﹐就像有些美國學生把褲子穿
得很低﹐褲襠垂到膝部一樣。據說褲子穿在正常位置的學生被說成是同性戀。據此
類推﹐以後誰上網不用這些網語的話﹐就是老年痴獃症。“N哦奴”“伊斯惱脫”(IS
NOT)老年痴獃症患者。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1-11-13 23:21:06

戲說臉型

認人總是看臉﹐而認動物總是看身上的毛色﹐大概動物的臉總是差不多的﹐就像人
們說笑一樣﹐外國人看中國人的臉都是差不多的﹐很難認臉。不料有一天﹐我突然
注意到一家熟人養的兩隻貓﹐母女倆﹐一個貓臉長些﹐一個貓臉短闊些。我好像發
現了新大陸﹕原來貓的臉也是不一樣的。貓有幾種臉型我不知道﹐但人的臉型我常
把它們分成幾類。聽說相面先生也把人的臉分成不同類型﹐如“同”字臉﹐“田”
字臉﹐“王”字臉等。我不識相﹐只是按幾何形狀分類而已。

按我的分類﹐人的臉可分為長臉﹐圓臉﹐扁臉。臉的長與闊相差較大﹐是為長臉。
長臉還可以分為亞類。上下很長的叫作馬臉。下巴帶些尖﹐特別生在女士身上﹐算
是鵝蛋臉﹐被認為是一種最漂亮的臉型。地角帶方的﹐是長方臉。較闊的臉﹐如果
帶長的﹐我也把它算在長臉裡。人的圓臉不會像盤那樣真正圓的。凡是長闊相差較
小的臉﹐我就當作圓臉看。圓臉也是一種普通的臉型﹐特別小孩很多是圓臉﹐但長
大後會拉長。扁臉一般面骨略帶扁平﹐鼻子基本不高﹐像平原上的小丘。我發現扁
臉一般都闊而帶圓。有的臉下巴處比額頭處略大一點﹐這是倒大臉。據說後福無窮。
通過對臉的觀察﹐我又發現一個有趣的情況。一個小孩﹐如果臉很漂亮﹐長大時﹐
臉拉長了﹐往往就不這麼漂亮了﹐相反小孩時不漂亮的臉﹐長大後居然很漂亮。

還有一種臉﹐顴骨處較闊﹐到了下巴處就尖起來﹐並且臉型較短。我把它叫作貓臉。
一天碰到一位女士﹐或者我就稱她為女同志吧。聽說現在遇到同性的﹐千萬別叫同
志﹐否則就會被認為是同性戀﹐碰到異性的﹐叫聲同志就不妨。那位女同志生就一
張貓臉。我想﹐說人家貓臉﹐是不是有點瞧不起人家﹐我就說人家生就一張虎臉﹐
因為虎屬貓科﹐說虎臉豈不威風凜凜。不料那女同志扳起虎臉說﹐“你說我是雌老
虎嗎﹖我有那麼凶﹖我跟你沒完。”不好﹐本想說人家好﹐不料思慮不周﹐沒把老
虎跟對方的性別聯係起來考慮﹐馬屁拍在馬腳上﹐挨了踢。如果說她是獅子臉﹐她
一定會與“河東獅吼”聯係起來。做人還真難哪。我只好解釋﹐怕說貓臉不尊敬﹐
為了提高她的地位﹐所以說成虎臉。她說許多人都說她是貓臉﹐只有我把她說成虎
臉﹐是居心叵測。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1-11-13 23:21:44

談“書評”

要恰到好處地評論一本書(包括一篇文章)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為沒有一個統
一的標準。評書本來就是一個評論者的主觀看法。如有別人說這個看法是對是錯﹐
這實際上也是一種主觀判定。(這裡只就一般情況而言。)據說有人還在批評紅樓
夢不好呢﹐想標新立異。這樣一來﹐就沒有好的小說了。
       
目前評書一般只就內容而論。除非這個內容所述與客觀事實有出入﹐評論者可憑事
實來加以批駁﹐其他情況下的評論都只能反映評論者對某本書的內容喜歡不喜歡﹐
不反映某本書內容的好壞(也指一般情況)。不同的評論者對某本書內容有不同的
好壞認同。即使評論的道理分析都很對﹐能為大部份閱者所接受﹐還可能有人有不
同的看法。這也是正常的。
       
在具體評書方面﹐最好要避免言過其實。因為評書往往從個人主觀立場出發﹐如喜
歡某本書﹐就可能把它特別說得好些﹐不喜歡某本書可能把它特別說得壞些。這也
是客觀存在的現像。所以評論用詞要恰當﹐不要用說得過份的詞。說得過份好﹐有
拍馬之嫌。說得過份壞﹐有攻擊之嫌。要把個人的喜好收起來﹐站在超然客觀的立
場去評論﹐才能公允。
       
這裡還可能出現一種情況。有人說某本書好﹐有人說某本書還不夠好。評書跟評論
者本身的文學修養水平有關。評論者的文學修養水平低於作者的水平﹐就會認為這
本書很好﹐而評論者的文學修養水平高於作者的水平﹐就會認為這本書還不夠好﹐
還可改進。這也是正常的。當一個評論者本身的文學修養水平提高後﹐可能會對同
一部作品產生不同的看法和評價。不要說他怎麼前後矛盾。由於他自己水平的提高﹐
他對原先讚揚的作品就可能認為不過如此﹐而對原先因不能深刻理解而認為不過如
此的作品卻有了進一步的理解而改變了看法。
       
有時一本書本身說的道理都很對﹐但反觀作者本人則品德很壞。那怎麼評這本書呢﹖
單從書說可說是本好書﹐但與作者的行為結合起來看﹐是道貌岸然的偽君子之作。
評它好似乎在為偽君子推銷虛偽的作品。這可難矣。
       
另一個情況是﹐不能以一本書的暢銷與否﹐來評論它的好壞。更確切地說﹐評論它
的文學價值不應以暢銷與否作標準。書能暢銷當然有它的價值﹐不過不一定是文學
價值﹐經常是實用價值。小說也有消遣娛樂的實用價值。一天工作勞累後﹐吃罷晚
飯﹐躺在沙發上﹐一本小說在手﹐讓精神放鬆一下。管它寫得好不好。所以在評論
一本書的時候﹐不能把因為它暢銷而作為一個論據。
       
要成為一個權威性的書評家還真不容易。這裡指沒有權力背景的“民間”書評家。
有權力背景的書評家其意見的權威性就大可質疑。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1-11-13 23:22:21

白話詩和古體詩

詩是語言運用的最高境界。許多人都知道這句話。不管什麼體的詩﹐首先要有詩意。
沒有詩意的所謂詩﹐只是說上幾句切斷分行的話而已。這就不是詩。不能把這種東
西冒充詩。詩的另一個要素是用語的精練。所以每行詩不能太長﹐特別對白話詩來
說。詩句中不應有水份。對可有可無的字就應該刪掉。有的詩裡有不少“的”﹐
“了”等不必要的字。這就反映出寫詩人的水平太低。有的人非常懶惰﹐不肯多讀
書充實自己﹐就按自己的低水平寫出低水平的白話詩(當然寫不出古體詩)﹐還要
一再提倡語言通俗﹐恨不得把口頭禪也寫進他的詩裡。其實白話詩本身就是通俗的﹐
但通俗不等於不可以精練。“五四”後老一代詩人的白話詩就精練得多。彼能爾﹐
何我乃不能爾﹖這就是文學修養與水平的問題﹐就是肯不肯下功夫多讀書﹐讀好書
的問題。不下功夫﹐就達不到一定的寫作功力。這跟武俠小說裡練功一樣的道理﹐
是顯而易見。不肯下功夫就是懶惰。如要又不用功﹐又想自己的詩被人稱讚﹐只能
去騙外行。不過世界上外行還真不少。只要你有錢財或有名氣﹐最好再有勢力﹐你
放個屁也有人會說香的。如能寫上一首不像樣的詩﹐當然會被捧為“天才”﹐在報
上登出來大肆宣揚。不然的話﹐為什麼毛澤東居然被說成是書法家。詩的水平以財
勢名聲來評定﹐這是中國詩界的恥辱﹐也是為什麼出不了好詩的原因。

就詩的用語精練而言﹐白話詩和古體詩孰勝孰優﹐是不言而喻的。譬如李白的“古
人西辭黃鶴樓﹐煙花三月下揚州。孤帆遠影碧空盡﹐唯見長江天際流。”多洗練簡
潔明瞭﹐又多富有詩意。如果用白話寫﹐就會成這樣子﹕“老朋友辭別西邊的黃鶴
樓﹐在花開如煙的三月裡﹐乘船下揚州而去。一片孤零零船帆的影子越去越遠﹐直
到消失在藍天的盡頭﹐只見長江在天邊流。”俗話說﹐不怕不識貨﹐只怕貨比貨。
就語言的精練性來說﹐白話詩遠非古體詩可比。有人會強辯說﹐現代人不應該再寫
古體詩了﹐既難寫﹐又不容易懂。且看的人少﹐不易推廣。這是無知者的話。白居
易的“離離原上草﹐一歲一枯榮。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誰人看不懂﹖難道
有人逼著你寫別人看不懂的古體詩嗎﹖不能學學這兩位先賢嗎﹖況且只要你有這個
水平寫﹐一定有看得懂的人。

只要是識字的人﹐都能寫上幾句所謂的白話詩。但寫古體詩須得經過一定的訓練﹐
或自我訓練﹐否則寫出來的東西必定非驢非馬﹐不三不四。古體詩的文學性較強﹐
而白話詩﹐因為基本上是口語﹐所以文學性較差。有的甚至沒有文學性﹐也沒有通
俗性﹐只有庸俗性﹐只不過是寫了幾句切斷分行的話。如寫成一行的話﹐沒人會知
道這原打算是寫成首詩的。所以從文學性精練性而言﹐白話詩比古體詩至少低一個
檔次。白話詩(這裡指寫得較好的﹐而不是亂七八糟的)的唯一可取之處就是可以
發揮想像力。但這是內容問題﹐不是詩體問題。很多古體詩也有豐富的想像。

寫白話詩就跟唱流行歌曲一樣﹐只要你不是啞巴﹐你都能唱幾句﹐也跟一般跳舞一
樣﹐擺臀踢腿扭動胳膊就算在跳舞了。記得英國古典名著“傲慢與偏見”裡一個叫
達西的人物說過“每個野人都會跳舞”。所以這樣的唱歌跳舞寫詩已經不能算是文
學和藝術。流行歌手不是歌唱家。跳群眾舞者不是舞蹈家。依此類推﹐寫蹩腳白話
詩的人能不能算詩人﹖唱流行歌曲的人不能和經過嚴格訓練的歌唱家相比。他們發
不出洪亮的共鳴﹐所以只能把話筒緊貼嘴邊﹐用擴音器來增加他們的音量﹐才能使
全場聽到。而且唱的歌也鄙俗不堪﹐與叫化子唱蓮花落差不多。所以就已經落了下
乘。古代沒有話筒﹐而能使歌聲繞樑三日﹐這應該是經過訓練的共鳴所致。要一個
現代流行歌手去唱的話﹐恐怕坐在後面的人就聽不到。白話詩的效果恐怕就是這樣。
古詩流傳了幾千年﹐大家都能背誦。請問有幾個人能背誦幾首白話詩﹖

當然﹐你一定不肯下苦功學寫古體詩﹐一定要寫容易的白話詩﹐也是各人的自由。
但白話詩也有水平高低之別﹐用語也可以是精練的﹐不必句子很長﹐囉哩羅嗦。但
白話詩如果走另一極端﹐短到兩個三個字切斷成一行﹐也不會成為好詩。因為這只
是形式問題﹐與詩的意境無關。如果寫詩只在形式上耍花招﹐而不是在內容﹐意境
和語言的精練性上下功夫﹐這樣的詩人也太可憐了。而其在形式上耍的花招也是無
聊的﹐毫無意義的。所以寫白話詩也要在語言上下功夫。功夫不學到家﹐連白話詩
也是寫不好的。

詩言志。寫詩就是要讓人看得懂。寫人家看不懂的詩﹐最好藏起來自我欣賞。據說
有種朦朧詩﹐除了作者本人外﹐沒人看得懂。簡直不知所云。人看不懂的話﹐那應
該算是什麼話﹖難道學了人的語言﹐連人話都不會寫了嗎﹖索性寫上一連串的“汪﹐
汪﹐汪……”大家還懂得是什麼意思呢。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1-11-13 23:23:31

寫作語言運用的一點體會

不管寫什麼﹐總的來說﹐只有二個方面﹕立意與用詞。立意各各不同﹐不在討論之
列。這裡只談一些用詞方面的體會。能夠寫東西的人一定讀得很多。讀得越多﹐寫
得越好。但各人的吸收能力不同﹐讀同樣數量書的人寫出來的東西並不一定會同樣
好。這屬於天賦問題﹐不可強求。閱讀是為寫作打基礎。根據我的觀察分析﹐打基
礎有兩個方面﹕一是從現代文學(包括翻譯作品)中汲取養份﹐一是古文現代文兼
讀(專讀古文的人現在沒有了)。在不同基礎上出現兩種情況。一是文章寫得很好﹐
結構嚴謹﹐層次清楚﹐但這跟人的思維能力有關﹐跟文學根底關係不大。當句子寫
得很通順漂亮時﹐這就顯出了文學根底。譬如﹕“哀愁在她臉上像天邊一抹雲影似
地掠過。”這句話一看就知道﹐這是受了翻譯小說的影響﹐而給我的印象是﹕好像
停在紙面上的靈秀的字。關於中國的書法﹐大家一定聽到過二句話﹕“力透紙背”﹐
“入木三分”。練過字的人都知道﹐到了一定功力﹐寫的字就像刻在紙上。功力不
足的人﹐寫的字就像浮在紙面上。寫作的用句也給人以這種感覺﹐到了一定功力﹐
自然而然會感覺出來。再舉一例﹕唐初王勃寫的“滕王閣序”中有二句話﹕“落霞
與孤鶩齊飛﹐秋水共長天一色”。這個景色寫得多美。大家多念幾遍﹐覺得這兩句
話有點入紙了嗎﹖不是浮在紙面上。“紅樓夢”裡提到唐朝王維的“大漠孤煙直﹐
長河落日圓”﹐說讀上去每個字都像含在嘴裡千鈞重的一個橄欖。再看一段寫景﹕
“時值夕烏西下﹐遠山銜日﹐白雲鎦金﹐晚霞烘天﹐而裸露之碧空尤覺湛然。更有
落照之余暉抹上全城最高之塔尖上﹐燦然一點﹐亦為之生色。果然是好一幅絢麗多
彩之夕照圖。”這是現代文嗎﹖當然是。每個現代人都看得懂﹐但有古文的骨子在
裡面。所以我建議最好讀些古代的範文﹐可以從“古文觀止”這本書中去選﹐如王勃
的“滕王閣序”﹐范仲淹的“岳陽樓記”﹐等等。這兩篇文章脫胎于四六駢體文。
魏晉時有種新的文體﹐即駢體文﹐開始時非常工整﹐只用四字句﹐六字句﹐輪流交
替使用﹐讀上去美極了﹐後來句子長短有些變化﹐像這兩篇文章一樣﹐但基本特點
還在﹐即句子對稱。對稱的句子讀上去有一種平衡感﹐一種古典的美感。一篇文章
從頭到尾都用對稱句﹐在現代文中沒有必要。所以可以用一些長短不等的句子來打
破對稱﹐使“對稱”與“破”作無規則的交替﹐寫出來的是現代文﹐不是古文。這
是從結構而言。用句方面可以用些四字句﹐五字句﹐七字句等﹐只要用得好﹐就會
有點古典美在裡面﹐決無翻譯小說的痕跡。這是對中國文化的直接繼承。不信試一
試﹐也可拓寬自己的寫作技巧和路子﹐使原來已經很優美的語言更上一層樓。

好的文章可以分三種情況。一是立意好﹐道人之所未道﹐但語言運用一般。二是立
意平平﹐但語句優美﹐如食珍饈。三是情文並茂。即使古人的文章也可以這樣分。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1-11-13 23:24:33

我的外婆

外公早死﹐又無男丁﹐外婆就跟先父母同住。我出生後﹐由外婆撫養長大。先父經
商﹐忙于應酬。先母也常要陪伴前往﹐進行夫人外交。所以我基本由外婆照看﹐當
然還有幾個幫佣。外婆說我在幼嬰時一足有點微跛﹐她經常抱着我﹐用手把足像推
拿般向另一方向輕輕地揉﹐好幾個月才變正常。這是因為嬰兒骨骼尚嫩﹐易于糾正。


外婆有什麼東西都先要省給我吃。其實不能算“省”﹐是先給我吃。說“省”的話﹐
是她自己沒有吃。記得有間貯藏室﹐裡面從瓶酒到火腿﹐還有整箱的桔子都有﹐還
用“省”嗎﹖幼時多病﹐中醫講究忌口﹐經常吃的一道菜是蒸火腿。我一頓吃不完﹐
外婆就收起來給我下頓再吃。別人不能碰。醫生說我體弱﹐每頓不能吃太多。於是
要吃桔子時﹐外婆叫我閉上眼睛﹐說貓會叼一只來的。等睜開眼睛一看﹐外婆手上
像變魔術般地有了一只桔子。冬天時外婆說桔子太冷﹐放在爐子邊上烤一下﹐桔子
瓤倒是暖暖的。恐怕從來沒人吃過這樣的桔子。先父的朋友常說﹐用在我身上的醫
藥費可以打造個金人﹐但沒說這個金人的尺寸多大。如果一兩金子打成個金人﹐我
的醫藥費一點不算多。

記得五歲時﹐外婆帶我去新城隍廟玩﹐買了兩條金魚﹐裝在一個玻璃缸裡﹐捧着坐
人力車回家。當天天氣漸熱﹐我穿着一件新結好的絨線背心﹐脫下來放在身後車上。
到家時急于要安頓金魚﹐把背心忘在車上。後來也沒人送回來。外婆說人力車伕如
有個和我一樣大的孩子的話﹐正好給他穿。

小時候因多病﹐不知誰提議把我記名給關老爺(關公也)﹐取個名叫“關銘”。凡
是記名給關老爺的人﹐取名都有“關”字。我因八字中略缺些“金”﹐所以取個有
“金”字傍的“銘”字﹐以補不足。以後外婆就教我“關銘”。每年農曆五月十三
日據說是關老爺的生日﹐外婆總要帶我去關帝廟進香﹐拜關老爺﹐就是我的神仙寄
爹﹐說會保祐我的。我能活到現在﹐說不定是受了關老爺子的呵護。廟門口有許多
小攤子。我總是買一把木制的“青龍偃月刀”﹐還有一面細木杆上粘的彩色紙三角
旗﹐頂上還有兩根紙飄帶。回來後﹐我把旗插在腦後衣領裡﹐把刀舞弄一番﹐嘴裡
還“鏘鏘鏘鏘——格登”﹐一個亮相。如果那天下雨﹐大人們會說那是關老爺在磨
刀﹐今年人頭脆的(容易發生災難死人)。

每年農曆七月的最後一天﹐說是地藏菩薩的生日。外婆總在院子裡燒個香斗(許多
香束紮在一起像個米斗一樣)﹐我就把棒香一根根插在泥地裡﹐第二天把燒剩下來
的香棒收集起來當游戲棒玩。那天晚上孩子得早早進屋﹐不能在戶外待得太晚﹐據
說那晚陰間的鬼都放一晚假﹐都出來玩了(想來不包括十八層地獄中的惡鬼)。如
撞着鬼要生病的。有時我有點小病(感冒之類)﹐外婆說是掉了魂﹐就得“叫魂”
回來。她讓我睡在被窩裡﹐把襯衫脫下來﹐包在一把掃帚柄上。她一手拿着這把掃
帚﹐一手拿個腳鑼蓋﹐一面敲一面到門外去走一圈﹐叫一個佣人跟着她。她邊走邊
叫“關銘回來”﹐那佣人就答應一聲“來了”。一圈走後﹐她回進我房裡。那時她
手上拿了一只碗﹐裡面有點水。她喝口水﹐向我沒頭沒腦噴來。我忙把頭躲進被窩
裡。外婆拿張桑皮紙把碗口封住﹐把碗反過來塞在我枕頭下。“叫魂”結束。第二
天我居然好了。有時她不用“叫魂法”﹐(聽上去是不是有點像武俠小說中的“攝
魂大法”﹖)而是翻翻皇歷﹐說是在東南角上沖撞了鬼神﹐晚上就到那個方向去燒
點紙錢。不管迷信不迷信﹐算命先生說我十六歲前“多毛多病”。果然十六歲後基
本上不生病。怪不怪﹖

自中共接管大陸以後﹐外婆的那些花樣漸漸地不能玩了。幸好我已不大生病。後來
大房子變小了。車子也賣了。佣人一個個打發走了﹐只留一個直到文革時才離開。
外婆就親自生爐子燒飯。那時她已七十多了﹐但身體尚健。先父母已去港﹐故不在
這裡。外婆故世時八十一歲﹐晚上睡着就去了。前一天還在整理她自己的房間﹐第
二天我發覺她沒像平時一樣一早起來﹐就去看她﹐已經仙逝了。高齡無疾而終也是
一種福氣。

外婆一生是個善良正直的普通人。我一直在想﹐一個正直的人死後會無聲無息嗎﹖
於是就做了個實驗。在“五七”那晚﹐據說魂靈要回家。在睡熟前﹐我默默祝禱﹐
願外婆托夢給我﹐告訴我前程如何。睡夢中忽覺一陣涼意襲上身來﹐正像古人書上
寫的有鬼來時一樣﹐只見外婆從房間外走進來(似乎穿門而進)﹐對我說了四個字
(不足為外人道)﹐我就醒來﹐記憶清晰。後來果然有驗。

外婆死後﹐我一直沒有供過齋飯﹐但心中一直紀念着她。等我死後﹐不知還有誰能
紀念她﹐於是趁此寫篇紀念文章﹐以弔祭我外婆。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1-11-13 23:25:28

春節憶兒時

中國人好幸運﹐一年裡可以過兩個年﹐一個公曆年﹐一個農曆年。由於各地習俗不
同﹐過年時的風俗也有些不一樣。現在來到美國﹐除非春節在週末﹐一般無法慶祝﹐
連燒頓好吃的也辦不到。工作太忙了。所以只能回憶一下小時候在上海過春節的情
景。

記得大人們說過﹐冬至大如年。所以冬至晚飯是要全家團聚在一起吃的。這恐怕算
是過年活動的開始。冬至那天除了吃頓團圓飯外﹐沒有其他活動。這頓飯很豐盛。
現在只記得有一道菜叫一品鍋﹐是用文火燉出來的。在一隻直徑至少有一尺半的錫
合金平底鍋裡﹐放進全雞全鴨﹐一個蹄胖一塊火腿﹐還有筍和不是綠色的蔬菜﹐因
為我不記得看到裡面有綠色。也沒有黃色的胡蘿蔔。可能那時候胡蘿蔔還上不了桌
面。但有十幾隻棕色的虎皮蛋浮在湯面上。

冬至後到年關前是過年的準備階段﹐把房子的上下裡外都打掃乾淨﹐謂之除塵。隨
後在門上貼一張有“福”字的紅紙。有的人家把“福”字倒貼﹐意為福到。我們家
門上的“福”字沒有倒貼。那個“福”字是我寫的﹐因為我剛在練毛筆字。“福”
字本是“示”字傍﹐我卻寫成了“衣”字傍。家父卻說“福”字多一點﹐很好。我
們還貼了“福”字在灶老爺的神龕上面。那時的上海人貼春聯和年畫的不多。所有
我們家也沒貼。廚子得採購食品儲存起來﹐有的菜要先燒好﹐放在冰櫃裡﹐怕請客
太忙時來不及。送節禮的人也逐漸到來。吃的東西放進貯藏室。其他禮品留在客廳
桌上﹐讓大人晚上回家來時看。還請了個裁縫來家﹐為每個人做新衣服。學校放了
寒假。孩子們在院子裡放爆竹。我口袋裡放了一把小爆竹﹐手裡拿了跟點燃的香﹐
把爆竹的引線用香點燃﹐再向沒人的地方丟出去﹐“啪”的一聲響﹐一路走﹐一路
又點又丟。還有一種摜爆﹐向地面上用力丟去﹐就會爆響。有一種泥團摜爆﹐像粒
指尖大小的泥丸﹐裡面是火藥﹐小孩們放在彈弓上向牆上彈出去﹐也會爆響。有頑
皮的孩子去彈路過的行人。如果彈在人家身上﹐把衣服燒了一個小洞﹐會到家來告
狀﹐就挨打。

吃年夜飯也是家人團聚之時﹐但還得先祭祖宗﹐想來是表示與祖宗一起團聚的意思。
客廳正中掛了祖宗的畫像﹐前面一張紅木方桌﹐桌子上方和左右兩側﹐每邊放上兩
張靠背椅﹐空出的一側桌前綁上塊繡花的紅桌圍﹐前面有隻蒲團﹐可跪在上面叩拜
祖先。桌上供了十碗熱氣騰騰的菜。每個椅子前面的桌上放著一雙筷﹐一杯酒和一
碗飯。在有拜墊一側的桌上點著香和蠟燭。隨後家中自己人按長幼次序跪在拜墊上
叩頭。等香和蠟燭一燒完﹐祭祖完畢﹐就開始吃年夜飯。在祭祖的同時﹐廚房裡在
祭灶老爺。在一個磚灶靠牆的壁上﹐有一個小屋子樣的洞﹐裡面供著灶老爺的畫像。
酒菜都供在畫像前面的灶台上﹐一碗飯上面灑了一層黃糖﹐意思是要黏住灶老爺的
嘴﹐使他在向玉皇大帝彙報時﹐不能說壞話。香燭點完後﹐就把灶老爺的像燒掉﹐
說是上天去了。到了年初頭上﹐再買一張新的畫像放上﹐兩旁還有付對聯﹕“上天
奏好事﹐下界保平安”。

除夕晚上﹐孩子們最感興趣的是放那種大的二響爆竹和焰火﹐那時候我們叫花筒﹐
紙筒裡會放出火花來的。有種大的爆竹﹐點燃後﹐在地面上響一下﹐就升上了半空﹐
隨後再響一下。接下來是守歲﹐但這是大人們的事。小孩還得睡覺。倒也不一定是
大人強制去睡﹐到時眼皮不爭氣﹐粘到了一起﹐就自動去睡了。年初一醒來﹐先摸
枕頭底下有沒有壓歲錢。紅封袋裡放幾塊銀洋﹐或者是幾個一兩小的金銀元寶。這
是老規矩。被子上早就蓋好了新衣。起身後穿上新衣﹐先去向長輩拜年﹐然後吃糖
年糕湯﹐甜甜蜜蜜﹐高高興興。但我更喜歡吃油煎糖年糕﹐把切成一片片很薄的糖
年糕放在油鍋裡﹐煎得脆脆的﹐比下在水裡的更好吃。在客廳的桌子上﹐中間放個
裡面分格的銀果盤﹐放各種糖果﹐包括做成金幣狀的巧克力。靠四角的位置上有四
個高腳銀盆子﹐上面放水果﹐有切成一段段的甘蔗﹐長度和盆子的直徑一樣﹐用紅
紙條裹起來﹐表示節節高﹐步步高﹔再有蘋果橘子。在兩個銀盆子之間﹐還有車光
玻璃的盆子﹐裝糖蓮子等蜜餞和西瓜籽葵瓜籽南瓜籽等。拜年的來客中﹐如屬長輩﹐
我還得去叩頭賀年﹐當然少不了一份壓歲錢。年過完後﹐壓歲錢都上繳﹐說是存起
來﹐大時給我作學費。有爸媽的晚輩來拜年時﹐也得給他們壓歲錢。佣人給每位賀
客送上元寶茶。這不是金銀元寶﹐而是青橄欖﹐放在瓷製的有蓋茶碗的蓋上﹐再放
一個在托底上。一般客人拜下年就走﹐因為還要去別家拜年。佣人就把那碗茶拿回
廚房去﹐有新客人來時﹐再拿出來。按道理﹐新客人來應該沏碗新茶﹐但因為從來
沒人喝這碗茶﹐所以佣人也懶得換。我爸媽當然不會過問這種小事。連我看在眼裡﹐
也沒興趣向爸媽打小報告。對坐得時間長一點的客人﹐佣人再送上一碗銀耳蓮子羹。
賀客走時﹐會在茶碗底下壓上一個紅封袋﹐叫茶封﹐是給佣人的。過完年分給所有
的佣人。春節期間﹐家裡經常請客﹐高朋滿座。但小孩不能上桌﹐另在一室獨吃﹐聽
著大人們姆戰之聲﹐也感到節日的歡樂。姆戰在上海叫“划拳”。對戰的兩人各用
一手伸出手指﹐各猜雙方共伸出多少手指。伸出拳頭算零。雙方口中還要叫數字﹐
但並不只叫一﹐二﹐三等。我記得當時大人是這麼叫的﹕一向恭喜(意為“一向發
財”)﹐兩相好合﹐三元及第﹐四季發財﹐五子登科﹐六六順利﹐七巧﹐八仙過海﹐
九九歸元﹐十全十美。猜對的人是贏家﹐輸家喝酒。有時用套杯喝﹐約有十個杯成
一套﹐小的套放在大的裡。最小的比啤酒瓶的蓋子大不了多少。最大的比一般吃飯
的碗大一點。從小喝到大﹐一局完成。換人再來。有時我站在邊上看一會兒﹐覺得
挺好玩的。等大人不在時﹐我拿出這套杯來倒入冰汽水﹐一個人從小的喝到大的﹐
感到肚子鼓鼓的。有客人時﹐吃罷晚飯﹐還要打麻將﹐常玩個通宵。佣人輪班侍候﹐
整個夜裡要吃兩三頓宵夜。不然的話﹐準餓得頭昏眼花﹐哪還有精力玩通宵。我第
二天起來﹐客人正在離開﹐都是一張張疲勞的隔夜臉。

過年氣氛一直延續到元宵節後。元宵也是我的生日。記得一個元宵日﹐大人家中有
應酬﹐讓汽車伕帶我去逛城隍廟﹐買回一盞紙做的兔子燈﹐下面有四個輪子。到了
晚上﹐點上蠟燭﹐我骨碌碌地拉著走﹐一不小心﹐兔子摔跤﹐燒了起來﹐好不心痛﹐
可是我沒哭﹐因為在收音機裡聽說書先生講過﹕“丈夫有淚不輕彈”。他沒說“大
丈夫”﹐想來包括我這個“小丈夫”。況且大人答應再給我買一個。在我十歲那年
生日﹐因為是元宵﹐大人藉機請了客﹐說是給我慶祝生日﹐但我可不是這次請客的
中心人物。我還是算作小孩而在別室吃飯。不像我女兒在美國做生日﹐大家把她捧
鳳凰似地當作主角。我也忘了當時收到過什麼生日禮物。元宵也是燈節。當時正月
十三叫上燈夜﹐我們從城隍廟那裡買來好些燈﹐在家裡掛起來﹐有鳳凰燈﹐白象燈﹐
獅子燈等﹐裡面都點上蠟燭。一直到正月十八晚上﹐叫落燈夜﹐才把燈都收起來﹐
可以明年再用。元宵夜是燈節的高潮。除了看燈﹐還要吃湯圓。我家做湯圓的粉是
豆沙色的﹐據說每年有人從家鄉帶上來給我們﹐叫蘿萁粉。有的地方還興打燈謎﹐
把謎條貼在燈上。我們家裡可沒有燈謎﹐也沒人有興趣打。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1-11-13 23:26:11

閑話車事

美國可以說是汽車王國。民間擁有的汽車估計是世界各國中最多的。“AMERICAMOVES
ONWHEELS”是對美國最確切的寫照。 住在新澤西州﹐如果沒有汽車﹐就像沒有
腿一樣﹐連外出購物都會發生問題。住在紐約等大都市就方便多了﹐可以乘公車或地
鐵﹐甚至可以走到購物之處。由於美國汽車需求量大﹐所以美國汽車代理經銷商也
多。這是一個很吃香的行業。由此而產生了兩個副行業﹕加油站和修車店。而且往
往連在一起。如果你要找個可靠的工作﹐在那些個行業裡基本不會失業。

美國車行新車舊車兼賣。新車基本上是一種牌子的﹐舊車可是有什麼就賣什麼。一
條路上有時一連幾家車行﹐各賣各的新車﹐當然也有競爭。美國市場上最多的是本
國車和日本車﹐其他很少量的外國車來自德國法國和南朝鮮。德法的車較貴﹐南朝
鮮車比較便宜﹐當然質量較差。一般中國人常買日本車﹐因為美國和日本的新車一
樣好﹐但開了四五年後﹐美國車容易出毛病﹐就不及日本車了。據說優質車評比中﹐
日本車佔的數量較大。日本車TOYOTA中的CAMRY幾年來一直獨佔鰲頭。於是CAMRY被
偷的概率也高﹐名列失竊車名單的第一﹐因為零件容易脫手。偷車在美國﹐像賣毒
品一樣﹐是一個熱門的黑行業。失竊的車送去專門的地方CHOPSHOP﹐隨後拆下零件
來賣掉。也有把引擎和車殼上的系列號碼磨掉﹐再偷賣出國外去。質量好的車﹐如
果保養得宜﹐一般開個二十多萬哩程沒問題。我看到過一輛TOYOTA中比CAMRY低一個
檔次的COROLLA﹐開了三十多萬哩程。在美國﹐汽車牌子叫MAKE﹐如TOYOTA﹐FORD等
都是﹐而車型就叫MODEL﹐如TOYOTA的CAMRY﹐FORD的TAURUS﹐即是。一個牌子的車
子當然屬一家公司生產﹐但一家公司可以生產一種以上牌子的車﹐如生產TOYOTA牌
子車的公司﹐還生產LEXUS牌子的車﹐這種車比TOYOTA整整高一個檔次。TOYOTA算是
大眾化的。TOYOTA系統中還可分幾種MODEL﹕CAMRY﹐COROLLA﹐TERCEL等。這幾種車
的分別檔次表示車身依次小一點。有人開玩笑說TERCEL是CAMRY的小弟弟。如果你比
較一下車身﹐就知道這個說法是很形象的。而每一型號車﹐如CAMRY﹐還可以有附加
的XLE﹐LE等區別﹐以表示車內設備的檔次不同﹐如門窗是否電動﹐座位是人造革的﹐
檔次較低﹐座位像厚絨一樣﹐是較好的。這些都屬次要的地方﹐主要部件都是一樣
的。車子的顏色﹐如果你要特殊一點的﹐如黃色﹐也要加錢。大眾化的顏色是紅黑
藍白金銀赭等﹐不用另加錢。

我一來美國﹐就住在新州﹐所以非得學開車﹐再買車不可。不像在紐約等大城市﹐
可以乘公車地鐵。告訴你也不定會相信﹕我買的第一輛車只要十塊美金。我剛來不
久﹐有位朋友告訴我﹐有人要賣掉一輛非常舊的汽車﹐還是能開動的﹐只要十塊錢。
像這種車﹐現在一般都送到廢車場去﹐弄不好還能得二三十塊﹐因為他們能把零件
拆下來賣掉賺錢。但那時剛來﹐對舊車處理情況不瞭解﹐覺得十塊錢買輛汽車真是
太便宜了﹐買輛新的自行車還不止十塊呢。朋友對我說只要能動﹐用來學開車沒問
題。那輛車停在車主的後院﹐忘了是什麼車型﹐只記得是深色的。這麼一輛破車﹐
就是馬達還能動﹐輪子還會轉﹐但要化錢去車輛登記﹐再買保險﹐實在不劃算﹐說
不定開到路上立刻會拋錨﹐所以跟車主說好﹐車不拿走﹐平時到他這裡去練。所謂
練﹐就是往前開幾尺﹐往後倒幾尺﹐熟悉下操縱而已。後來考出駕照﹐另買了輛舊
車﹐那輛破車就不知車主如何處理掉的﹐再也沒有過問。

美國人買車有幾種情況。有錢人當然買新車。新車的車型是超前的﹐就是說如果你
在2000年下半年買新車﹐可以買到2001年的車型。這算超前出風頭﹐怪不怪。買新
車時車行經紀人的花樣很多。你先要看清車子標價下包括些什麼。有時很便宜的車
子可能沒有冷氣設備的。你要有冷氣﹐就得加錢﹐有天窗又得加錢。這就是花樣之
一。車行訂的價錢都是虛價﹐準備跟客人討價還價的。中國人有句俗話﹕漫天討價﹐
著地還價。從現在的市面看﹐你要殺他們個三五千元也沒問題﹐隨後雙方慢慢向中
間靠攏。如果你狠不下心來著地還價﹐最好請個狠心朋友幫忙﹐否則你跟自己的錢
過不去﹐而且你還要有磨功﹐磨它個一二小時準會如願以償。許多中產階級喜歡買
用過一二年還在保險期內的二手車。新車也跟新鞋一樣﹐落地一半價。所以這種二
手車便宜多了﹐而不會突然中途拋錨的可靠性跟新車差不多。太舊的二手車有時會
突然熄火﹐死在半路上。如果深夜在高速公路上發生這種情況﹐如果又是一位女士﹐
一定會擔驚受怕﹐只能鎖上車門﹐挨到天亮。如果是大冷天﹐如果萬一碰到壞人…
…﹐真是不堪設想。但剛來美國的人﹐一般也只能買輛舊的二手車了﹐特別像我們
這種窮人家。汽車經紀行的二手車價格較高﹐還價幅度也不大﹐且車子的質量也未
必有保證﹐買這種車﹐好壞還得碰自己運氣﹐如有保修期﹐也只幾個月。所以一般
我都看報上廣告﹐去買私人出讓的二手車﹐還價幅度也可較大﹐如發現車子買回不
久﹐就出毛病的話﹐有時也可以退還給原賣主。總之﹐交易的靈活性高。有些在家
中私人做經紀人的﹐買賣二手汽車﹐與這種人打交道﹐也比與車行經紀人打交道容
易。來美後﹐我至少換過十輛車。有的出了車禍﹐只能報銷﹐送到廢車場去。有的開
到里程數太高﹐換輛較低的。有次買到一輛NISSAN的全自動高級(FULLY-LOADED)二
手車﹐當時價二千元﹐開了幾年﹐給別人撞了一下。當然是那人的錯。這輛車修一下
還是好用的﹐但修理費較貴。結果對方保險公司不肯出修理費﹐卻提出要把那輛車
買下來﹐想來他們要把那輛車修好再賣出去﹐賺回些錢。他們提出買我車給的錢大
大超過我買進車付的錢﹐條件誘人﹐所以我就同意了。朋友開玩笑說﹐這車開了好
幾年﹐還可賺一筆錢﹐這種事不常有的。不過人生有點像在大西洋賭城玩吃角子老
虎機一樣﹐輸多贏少。一次買到一輛車﹐開一陣後在儀表板上有個燈亮了﹐說要CHECK﹐
結果送到經紀車行那裡去﹐查不出重要問題﹐就說要清洗這個系統那個系統﹐想大
大地敲我一筆錢。如果不清洗的話﹐也得付檢查費﹐所以只能讓他們敲了一筆錢。
這就是與經紀車行打交道的結果。他們比別的車行黑心得多。

取得駕駛執照要經過考試﹐這是世界各國的通例。美國駕照考試分筆試路試兩項。
筆試要求駕駛人熟悉美國交通規則及駕車注意事項﹐以車輛管理處印發的一份駕駛
人手冊為依據﹐背熟以後﹐在三十題中考對二十六題一般不成問題。而且華人中流
傳著考車模擬試題一百道﹐做熟記住後更是事半功倍。有朋友告訴我﹐正式試題中
必有考關於飲酒開車的問題。華人酒後開車的情況很少﹐但在美國人中很多﹐所以
要考一下﹐引起大家注意。筆試我是一次就通過的﹐但路試我考了三次才拿到駕照。
自己想想考路試時也沒犯什麼大錯﹐考官就是給我個FAIL(失敗)﹐而我太太卻一
次就考過了。她的開車技術不見得比我好。有內行人透露了一點信息﹐說打扮得漂
亮的女士碰到男考官時﹐只要不犯大錯﹐總是一次就通過的。後來從我認識人中的
考路試情況來看﹐恐怕這是事實﹐不是傳聞。不知男士碰到女考官會不會發生同樣
情況﹐可惜女考官太少﹐就算碰到﹐像我這個半老頭子恐怕也不能得到女考官的青
睞。下世去投胎個美男子再說。第三次我能考過是因為請教了駕駛學校。有朋友對
我說﹐駕駛學校的人跟路考處的人有交情﹐通過駕校容易考出駕照。所以我只能出
錢去參加駕校。他們的訓練當然專業化﹐比朋友教我更正規。平時朋友教我練車是
在一個很大的停車場裡﹐當然不是用那輛破車﹐而是借了朋友的車練。那個停車場
附屬於一個體育館的﹐沒有比賽活動時﹐根本沒有車﹐空空的正好供我們練車。開
了幾次後﹐就開到附近的小路上去進行實戰練習﹐隨後再上大路。駕校訓練一般都
是在路上開﹐因為駕校的車子有兩套煞車系統﹐情況不對時﹐教練也可煞住車﹐但
我已有了些經驗﹐跟他們上路一點不怕。他們教我每隔一定短時間看一下後望鏡﹐掌
握後面來車情況﹐還教了我換道三步曲﹕先看後望鏡﹐再看邊鏡﹐最後轉頭看一下
死角有否車來。

正式開車上路後﹐覺得駕駛手冊裡的知識還不夠﹐還有許多東西要從經驗中去學。
譬如說開車不但要記住路線﹐從那條路上那條路﹐還要記住該走哪條LANE(車道)。
如果你要直行﹐結果因為不熟悉而在左轉道上開﹐到了路口發現不對時﹐就沒法換
道了﹐如硬要在路口強行換道直行﹐就非常容易發生車禍﹐而且也違反交通規則﹐
有時只能左轉﹐隨後到小路上調頭回來﹐因為後面還有車跟著﹐不能停在路口不動。
再有﹐在有的路口﹐當左轉箭頭已變紅色﹐直行燈是綠色時﹐如果對面沒有車來﹐
可以左轉﹐但在有的路口﹐這樣左轉被警察抓住會吃罰單的。有的馬路上﹐左轉道
很短﹐後面有一段黃斑馬線。按交通規則﹐車子不能在黃線上開。但有時前面直行
車一多﹐後面要左轉的車就會越過黃斑馬線而上左轉道。在有的地方﹐這種情況被
警察抓住也要吃罰單的。但怎樣掌握什麼地方會吃罰單﹐什麼地方不會吃罰單﹖根
據我的觀察﹐小鎮上這種事吃罰單的可能性大﹐大鎮裡就寬些。這大概是與鎮政府
的收入有關。小鎮收入少﹐警察開罰單的面廣一點。各條路還有其特殊的行車規律。
有的路較闊﹐但只有一個道﹐中間沒有分道線。可是常在那條路上開的人會形成一
種習慣﹕直行車儘量靠左邊﹐貼近黃線﹐讓出右邊空處給右轉彎的車以方便﹐可以
不必等綠燈而趁空右轉。如果有人在紅燈前不是儘量靠左邊黃線停﹐他一定不是這
條路上的常行者。但這種事也要在開車時隨時觀察﹐看其他人怎麼走﹐你也怎麼走﹐
就不容易出差錯﹐或被人認為你不顧別人方便。

美國車多﹐當然車壞的平均比例也高﹐所以修車行是穩當的行業。一般修車先要預
約﹐如果車拋錨而拖到那裡去﹐也不能當場修﹐要留在那裡﹐等他們檢查好﹐看是
什麼問題﹐再打電話給你﹐告訴你要多少錢﹐如果你同意修﹐修好後再打電話給你
去取車。如是預約修車﹐把車開去後﹐也得等好長時間才能好。一般在他們查出毛
病﹐給你報價後﹐也可討價還價﹐因為你能把車開去修﹐如果價錢不合你意﹐你可
把車開去別家車行修﹐所以你有討價還價的餘地。如果你的車是因拋錨而被拖去修
的﹐你就非被宰一下不可﹐因為你的車開不走﹐要再出錢把車拖去別家修﹐比被宰
更不合算﹐只能認命。小型的修車店﹐總的來說﹐比規模較大的修車店價錢便宜﹐
討價還價也容易。但最便宜的是有修車特長的中國人﹐在中文小報上登個廣告﹐可
以上門修車。當然他只能修些小毛小病﹐大毛病還得送到店裡去﹐但一般車壞經常
是小毛病﹐所以找這種人修車還是很合算的。一般較小的修車店常與加油站連在一
起。新州許多加油站是晝夜營業的﹐而且幫你加油。許多州的加油站是要自己動手
加油的。第一次要自己動手加油﹐真還不知道如何著手﹐祇得請教旁邊在加油的人。
新州的油價一般也比旁的州便宜一點。我剛到美國時﹐新州最便宜的油價是79美分
一加侖。為什麼我記得那麼牢﹐因為當時雞蛋也是79美分一打。新州的加油站還分
等級﹐據說最高級的汽油是透明的﹐一般汽油是黃色的。還據說最便宜的加油站在
汽油裡加上一定比例的水﹐但有人說加點水能使汽油燃燒得更好。這個問題恐怕得
由專家來說明了。

買汽車保險也是一件費心的事。同一家保險公司的不同代理人也會有價格的高低。
一般從電話本的黃頁上翻到汽車保險公司一頁﹐一個個電話打出去。等找到一家價
格較低廉的保險公司代理處﹐就可去他們辦公室談﹐還可以討價還價。當然幅度不
會很大。後來我終於發現了一家公認是新州最便宜的保險公司NJM﹐因為這家保險公
司沒有代理處﹐一切通過電話進行。由於沒有代理人在中間扣掉些費用﹐所以保險
費較低。

駕車人吃罰單是家常便飯﹐一生中開車沒吃過罰單的人恐怕是鳳毛麟角。吃罰單有
的是駕車人自己的錯﹐有的並非駕車人的錯。有次我的車子在一個紅綠燈前出了點
問題﹐只能在四十英哩限速的路上以三十哩時速前進﹐也忘了打緊急燈﹐突然警車
在我後面出現了。因為近在路口﹐我只能過了紅綠燈再停在路邊。結果警察給了我
張罰單﹐理由是闖紅燈。天哪﹐我不是在警察眼皮底下在綠燈底下過去的嗎﹖怎麼
成了闖紅燈啦﹖我就打電話去法院作無罪辯護﹐但我請不起律師﹐只能自己為自己
辯。由於我不熟悉美國法庭的一套﹐只是擺事實講道理﹐結果當然輸了官司。後來
我才知道﹐第一﹐如果沒有實實在在的證據呈堂﹐一般情況下﹐法官總是幫警察的。
第二﹐在美國法庭上的通用模式是提問答辯式﹐不行一人自說自話的辯解。俗話說
吃一塹長一智﹐以後再沒上法庭去與警察對簿公堂了。後來偶而再吃到罰單﹐不管
有理無理﹐付錢了事。如果是屬於要計點的情況﹐就到法院去作有罪辯護﹐再向檢
控官請求去掉記點﹐當然得要加罰款。這是有一得必有一失。再說一件打贏官司的
事﹐不是發生在我身上﹐是一個朋友的經歷。有些小鎮﹐路口有牌子﹐上面說“星
期一到星期五的幾點到幾點不能左轉”。那個朋友在一個下雪天左轉了﹐恰好被警
察抓住﹐吃了罰單。原來那天牌子上有雪蓋上了﹐他沒看見這個警告。第二天他就
去把那塊雪尚蓋住的牌子拍下照來﹐呈上法庭﹐法官只能判他不用付罰款。但美國
警察一般還是通情達理的﹐甚至很有人情味。一個我們認識的女士﹐一天超速被抓﹐
警察看到她駕照上生日剛好是那天﹐就沒有給她罰單﹐只給她個警告﹐臨走還祝她
生日快樂。

開車最怕的就是出車禍。有人怕乘飛機﹐因為飛機失事﹐生還者絕無僅有﹐但據統
計說﹐每年死於車禍的人數大大超過空難死亡的人數。言下之意﹐乘飛機還比開汽
車安全。出車禍可分為兩種情況﹕可避免的和沒法避免的。譬如雨雪天路滑﹐有時
你不撞人家﹐人家也會撞你。簡直沒法避免。這就像武俠小說所描寫的那樣﹐在意
想不到的方位上刺上一劍﹐令人防不勝防。有時有人在STOP牌子前不停﹐一直竄出
來﹐就像突然來了一劍。有一次我就碰到這種情況。我見那人停在右邊路口有一段
時間了﹐但他早不出來﹐晚不出來﹐等我到了切近﹐卻突然出來了﹐真不知道他那
個漿糊腦子是怎麼想的。我只能馬上把車頭向右偏轉﹐上了他出來的那條路﹐才避
免了相撞。以後凡過STOP牌子﹐我總要留意﹐免得又有一把劍突然刺出來。另有一
種情況也時常發生。有一次我停在一個STOP牌子前﹐有輛車從左面來﹐亮著右轉燈﹐
意思是要從我出來的路上轉進去。這種情況下﹐一般我可以左轉出去。我剛要踩油
門﹐不料那輛車並不右轉﹐而是一直開來。我忙再踩下煞車。後來聽人說﹐有的人
在上次右轉時忘了關掉右轉彎燈﹐一直開過來。所以以後我看到打右轉彎燈過來的
車﹐我總要等到那車頭真的拐上那條路時﹐才開動我的車。馬路如虎口﹐這句話一
點也不錯。開車時﹐可不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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