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1-10-16 01:41:05

談張愛玲

本來我是不看這些作家的作品的﹐但最近看到介紹﹐說有著名人士評論她說其水平
已能廁身李白曹雪芹之中﹐並提及兩部作品“秧歌”和“赤地之戀”﹐於是就上網
去看了下“秧歌”﹐並瀏了下其他作品﹐還看了下一篇英文的。那篇英文的倒是典
型中國人寫的英文小說。那些中文小說的文筆也沒有達到紅樓夢的水平。其學問當
然跟曹雪芹差了一大截。我也沒有找到她寫過什麼古體詩詞。所以沒法跟李白去比。
我就不知道為什麼有些名人還要亂比亂稱讚。可知中國人的陋習流毒深廣﹐源遠流
長。中國人要捧人會想出各種好字眼去稱讚﹐講得比事實反映出來的更好。連著名
人士也不能免俗﹐也要過譽。
        “秧歌”反映了土改後農村發生的飢荒。從資料看﹐這篇小說是她到香港後寫的。
在當時一片虛假的歌功頌德聲中﹐她能寫小說揭露中共的黑暗面﹐在當時可說是別
開生面。但如果她不在香港而在國內﹐她可能就不敢寫這種小說。反過來說﹐如果
另有一個熟悉這種情況的人到了中共治外﹐很可能也會寫這種小說。所以說這本小
說從內容講﹐並不能成為像紅樓夢一樣獨一無二的作品。而且與目前反映文革的某
些作品比﹐其深刻性也不夠。豈能與世界一流作品紅樓夢相比。再看其他世界第一
流作品﹐如“雙城記”﹐“戰爭與和平”等﹐她的作品能與之相比嗎﹖如果不能與
世界第一流作品相比﹐又豈能廁身李白曹雪芹之中﹖所以定位要從整體出發﹐看在
整體中能定位在哪裡。不能因某一作品有可取之處﹐就把它及作者亂定位。
        據說名人的話可拿來作為論據以支持某個論點﹐就像以前的讀書人常引用孔子的話
一樣。這就是為什麼孔子的某些謬論能夠流毒千年。由此可見﹐一旦成為名人﹐就不能
亂說話﹐免得誤導大眾。當然﹐作為一般人自己也要有頭腦能辨別對錯正誤﹐不能人
云亦云﹐缺乏獨立思考能力。
        “秧歌”裡面有許多錯誤之處﹐有的可能是打字或印刷錯誤﹐但有的肯定不是。如
第一章第四段第一行﹐“一長(張)焦黃的臉”。第二行“齊眉載(戴)著”。下行首二
字“絨毯(絨球或絨團)”。第六段最後“更嗇(﹖)了那荒涼之感”。第七段最後
“黑泥進而(﹖)的小圓石子上”。第十段“太陽像一只只狗攔街躺著”(一只只﹖)。
第26行“穿著的三(﹖)件紫紅布棉袍”。下面的也無法一一指出了。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1-10-16 01:41:33

愛有錯嗎﹖

看到不少電視連續劇裡經常有這樣的情節﹕一個人﹐似乎往往是女的(不記得有男
的說過)﹐愛上了一個並不愛她的男士﹐甚至是個有婦之夫。當人家指出她不該亂
愛時﹐她會振振有詞地說﹕“愛有錯嗎﹖愛有罪嗎﹖愛是上帝賜給我們的禮物﹐我
們有愛的權利﹐要敢說敢愛。”這個強調的理由實質上是似是而非﹐用抽象的概念
來偷換對具體事件的分析﹐把這個抽象概念來涵蓋所有的事例﹐從而認為在所有情
況下﹐這個概念都是絕對正確的﹐並以之來指導自己的行動。
        抽象地說﹐愛的本身是沒錯﹐沒罪。但放到特定的情況下時﹐就要看這個被愛的對
象如何﹐看這個被愛的對象是不是可以愛﹐況且愛還得受到社會公德的制約。愛的權
利不是可以無限制地使用的。當一個人使用愛的權利時﹐而侵犯或違反了另一個人
的權益和意願時﹐這個人就喪失了在那人身上使用她愛的權利。
        現在就上述兩種情況分析﹐當一個被愛者並不愛一個愛他者時﹐而那個愛他者卻堅
定不移地表示愛他﹐並且付諸行動﹐這種行為是不是有點跡近無賴﹖用無賴作風來表
示愛﹐這種愛的純潔性大可懷疑。即使無罪﹐也是不對。
        再說愛上有婦之夫﹐那實質上就是去破壞別人的家庭。難道一個人有權利去破壞別
人的家庭嗎﹖這種行為即使還沒構成犯罪﹐至少是錯的。因為她侵犯了別人的權益﹐
侵犯了別人的意願﹐把自己的所謂愛強加到別人頭上。難道被愛者沒有權利去拒絕
她的愛嗎﹖難道別人行使自己拒絕愛的權利有罪嗎﹐有錯嗎﹖上帝賜給每個人以獨
立的意志﹐每個人有行使其獨立意志的權利﹐有選擇要和不要的權利。
        她所提倡的這種愛不能不說是愛的一種心理變態。變態的愛雖然沒觸犯法律而有罪﹐
卻不符合公眾認定的愛的正常表現。而電視劇的編導一再要鼓吹這種愛﹐不知他們用
心何在﹖是不是他們想在已經很亂的社會上再添些家庭和人際的混亂﹐想再多添些離
婚的案例﹖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1-10-16 01:41:57

X的功用

別看X是小小一個符號﹐它的用處可大呢。語言學家說它是英文中二十六個字母中的
一個。數學家說它是個未知數﹐還用來作乘法符號。醫生說X是一種射線﹐可透視人
體。教師在批改學生作業時﹐打上個大紅X﹐這道題就錯了。在填表格或學生答選擇
題時﹐在方框裡打個X﹐意思是這項被選中了。編輯在稿件上打個X﹐ 這稿件就被槍
斃了。最有意思的是作家﹐把不能或不適合明說的字﹐用它來代替﹐如不想提某人
的名字﹐就打上兩個或三個X。像司馬相如這種複姓名字﹐還得打上四個X。更妙的
是用在“X你娘”中。大家心照不宣﹐這個字不宜明寫出來。如果一連串的罵人話不
能明說﹐就打一連串X﹕XXX﹐XXXX﹐XXXXXXXX。
        不過最後的用法只有中國人在用﹐沒見外國人用過。把人家的東西拿來用在這種地
方﹐也算是洋為中用的一大創新。如果外國人把一個中國字﹐譬如說“毛”字﹐拿去
描寫私處的HAIR﹐或者用“中中中中”來代替他們的S-WORD和F-WORD﹐被中國人見
了一定會大聲抗議﹐說是侮辱了中國文字。可見中國人的氣量要比外國人的小得多。
中國人還分不清X與十字形。明明兩根繩子交叉在胸前是個X形﹐卻說成十字大綁。
可能想象力太豐富﹐十字擺歪了﹐就是X﹐但X即使擺正了﹐也不是十字。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1-10-16 01:42:18

從CASE的譯法說起

英文中的CASE一詞﹐有多種意義。其中之一義是“案件”﹐“案子”。這在中文意
義裡是牽涉法律的事件。所以跟法律無關的問題不能把CASE譯成“案件”或“案子”。
如果CASE一詞用在病人身上﹐就是“病例”或“醫案”。也不能說成“案件”。但
現在好多中國人一看到CASE﹐就譯成“案件”或“案子”﹐不管這事是否屬於法律
問題。這說明這些中國人的中文水平太差﹐而且還不肯學習提高。CASE還有“箱子”
一義。那些中國人總算沒有把上述意義的CASE譯成“箱子”﹐真是阿彌陀佛了。
        曾聽見一個保險公司的業務員說﹐下午有個“案子”要做﹐似乎他是偵探要去破案
般的﹐但聽下去﹐原來要跟個客戶碰頭﹐買賣保險之事。此事跟“案子”毫無關係。
何不老老實實說﹐去跟客戶談生意。到了美國的中國人似乎連句完好的中文都說不
來了。如此下去﹐豈不可怕。
        還有BOSS一字。字典上至少有“老闆”﹑“上司”二義。老闆就是一家公司的所有
人﹐而“上司”不是“老闆”﹐譬如是經理﹐是領導你的人﹐但是又被老闆領導。兩
者身份截然不同。當用英文BOSS時﹐可以指老闆﹐也可以指上司。但而當用中文時﹐
就得判定對方身份﹐才能冠以“老闆”或“上司”的不同稱謂。但現在中國人﹐不
管對方是什麼身份﹐一律以老闆指稱。如果連這麼簡單的區別都搞不清﹐所以容易
受人蒙蔽﹐為虎作倀。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1-10-16 01:42:38

動物的命運

許多人相信有命運﹐在出生之前早由神定下。神給每個人決定命運就像人類編製電
腦程序一樣。有的人通過個人的極大努力﹐反復奮鬥﹐還不能達成自己的理想。有
的人想買彩票發財﹐但買到老死﹐還沒有中頭獎。這是他命中沒有財運。或辯駁說﹐
中頭獎的機率是非常非常小的。但在同樣小的機率下﹐為什麼有的人卻中了﹖難道
這不就是命運的安排嗎﹖
        人有命運﹐可以推想而知。動物有沒有命運﹖是不是神也給每個動物定下了命運﹖
答案是肯定的。有的狗貓做了二奶的寵物﹐可謂養尊處優﹐有人疼愛。但有的狗貓無
家可歸﹐到垃圾桶裡找吃的。有的貓被剝皮賣掉。有的狗被吊死燒來吃掉。為什麼同
是狗貓﹐一生結果會如此不同﹖難道不是有命運在安排﹖一隻螞蟻在平坦的人行道
上爬﹐一個行人一腳踩下來把它踩死了。另一隻螞蟻在不平的人行道上爬﹐當一個
行人腳踩下來時﹐它正好在一個凹處﹐躲過一劫。為什麼第一個螞蟻不在不平的人
行道上爬﹐從而可以躲過一劫﹖因為它慘死的命運早就定下。連植物也有命運。一
顆樹長在不尷不尬的地方﹐妨害人類活動﹐就被砍掉了。因為神早就定下它該被砍
掉的命運﹐所以讓它長在那裡。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1-10-16 01:43:23

求愛

男歡女愛本是人之常情。問題是通過怎樣的途徑去實現。從歷史上看﹐外國人求愛
一向比中國人公開大膽﹐如帶了樂器到情人窗下去唱戀歌﹐一定讓週圍鄰居都知道。
而且這種情況還不是個別的。在中國﹐司馬相如以一曲鳳求凰挑逗卓文君﹐從而相
偕私奔﹐只是個別現象。不過到了現在﹐從網上看﹐中國人的求愛方式前衛大膽已
經後來居上﹐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如公開在網上寫情書﹐把自己的裸照貼在網上﹐
或者公開打出各種形式的文字牌幅﹐以示求愛﹐還有繼之以裸奔。而且求愛的對象
多是名人。
        求愛純屬個人私情﹐只要不違反社會公德及法律﹐別人實無權干涉。縱可撰文批判﹐
恐亦無濟於事。如果求愛求到威脅的程度﹐恐怕可算是觸犯了公德和律法。不過求愛
既屬私事﹐本人不欲干涉。但看到年輕人﹐甚至中年人如此瀟灑地生活﹐本人雖已老
邁﹐也不覺心癢難抓。現在既然風行向名人求愛﹐本人亦不妨臨老學吹打﹐但本人
搜索腦海﹐不知有哪位單身老年女名人可讓本人作實驗的對象。
        或有問者﹕閣下已有太太﹐豈可更作求愛之舉。此事實受太太之鼓勵﹐要檢閱本人
是否仍有吸引異性的魅力。故而免為其難﹐盡力一試。當然我不能去勾引有夫之婦﹐
也不能把年輕女郎作為實驗對象。想來想去﹐本人所知的老年單身女性﹐只有月殿
嫦娥一人。但嫦娥已有數千歲﹐豈非太老了。不過從各種畫像來看﹐一點不見老﹐
神仙當然不會老的。這點不必擔心。據本人瞭解﹐嫦娥自奔月以來﹐一直守身如玉﹐
獨處廣寒宮﹐雖然有吳剛作伴﹐但吳剛一直在砍那顆砍不斷的桂花樹﹐不會有時間
去向嫦娥求愛的。所以嫦娥仍抱獨身主義是無可置疑的。如能得到嫦娥青睞﹐或能
贈我一粒不死藥﹐豈不比通過裙帶關係獲得權位金錢更其珍貴。
        現在問題是怎樣向嫦娥求愛。要發個伊妹兒吧﹐廣寒宮裡肯定沒有電腦。如要寫封
求愛信綁在箭上射上去吧﹐這方法不但落伍﹐而且只有后羿再世才能辦到。如果要等
下次飛船登月﹐買張票搭乘而去﹐恐怕票價不是本人這個窮老頭負擔得起的。想來
想去﹐只有一個辦法﹐今晚早些睡﹐從夢裡去吧。只是夢非交通工具﹐不能隨意駕
馭﹐所以做了幾晚夢﹐沒有夢到嫦娥姐姐。慢著﹐我這個稱呼不知妥不妥當。按年
齡算﹐嫦娥已經幾千歲﹐論資排輩﹐我只能算是她的灰孫子的灰孫子的十次方的灰
孫子﹐不過她並非我的直系親屬﹐且求愛不講輩分。82老翁可以向28女郎求婚﹐認
了個60幾歲的岳父﹐我當然有這個權利這個自由向我十次方遠祖輩的嫦娥求愛。只
是連夢都做不到﹐咱倆沒有緣份。看來太太要考驗我魅力的願望也是註定要落空的。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1-10-16 01:43:51

趣事一則

筆者在網站上偶然看到下列消息﹐不敢獨樂﹐轉以示眾。括號內之批語乃筆者所加。


【上海服務出現新項目:舔腳護理,每小時50 元《東方网》
        每小時收費50元的舔腳護理,你敢要嗎?(怎知沒人要﹖)記者昨天在某著名都
市白領网站上看到了一則提供舔腳服務的帖子,眾多网友紛紛指責這項聞所未聞的
“護理服務”太荒唐。(少見多怪。現在什麼事沒有﹖)
        “腳是女性最應該呵護的部位之一﹐而唾液的滋潤和舌頭的按摩是對腳部最完美的
護理。(該人必是清華大學女足科博士後研究生畢業的)本人為上海18-45歲的女性
提供舔腳服務(響應毛的號召﹕不怕髒不怕臭﹐還要不怕舌頭累),50元 ╱小時
(價錢還算公道)。QQ49170833x。”去年12月26日,网民liqi777以“為上海女性
提供舔腳服務”為標題,在某著名都市白領网站的5個熱門欄目里,同時發出了這則
令人匪夷所思的帖子。 (說明這個記者的想象力不夠豐富)
        22分鐘后,版主當即回帖斥責(狗拿耗子),之后便罵聲不斷。有人稱之“惡心”
(那是有胃病)、“怎么想得出來的”(說明自己是木頭腦瓜),或者表示“昏厥”
(中暑了)、“看了此貼,害我晚餐都沒有胃口”(要減肥的藉口),也有人嘲諷
“我有母貓可以舔嗎?”(請先把爪子剪掉)、“這好像是偶家狗狗做的事哦”等
(懂不懂進化論﹖人不是從狗進化來的﹖),還有人分析說,這個网民一定很“變
態”(只要生活豐富多彩﹐管他變不變態)。去年12月26日至今,已有近百名网友
關注并跟貼,“舔腳服務”儼然成了一個熱門話題(這比網上貼裸照總雅緻點吧﹖)。

        昨天上午,記者按照liqi777留下的QQ號找到了他的信息(本屬多事)。記者本想
當面采訪他了解“舔腳服務”的真相(當他搞笑即可),然而他昨天一整天都沒有
上線,(大概舔腳舔累了)而且在QQ上公布的電話號碼也始終處于占線狀態。(生
意興隆)】
                                        *        *        *
為支持上海同鄉一把﹐特為他起草第二份廣告詞﹐以增進其業務收入。廣告如下﹕

鑒於前項服務生意興隆﹐茲決定開闢第二服務項目﹕為年輕漂亮女士﹐提供芳臀
(男曰尊駕﹐女曰芳駕﹐據此而云)舌按摩服務。因比替玉足服務要求更高的技術﹐
更足的耐心毅力﹐更強的不怕髒不怕臭的精神﹐故收費需提高為100元╱小時。凡本
服務人員之服務對象須符合下列條件﹐凡不符合者不予服務﹕
1)該處皮膚須雪白細嫩﹔
2)無斑疤痣蘚等疾﹔
3)事前須洗刷乾淨﹐不得有異味﹔
4)服務進行期間﹐不得從中間小孔漏氣﹐否則罰款100元﹐以懲不禮貌之行為。或
可事先通知﹐使服務人員可走避﹐事後開動熱風扇﹐吹拂五分鐘。對服務人員的五
分鐘等待時間須付十元等待費。這樣可使來訪者以後不再漏氣。
5)至於女士之漂亮與否﹐因無國際統一標準﹐故由本服務員酌定之。他人不得有異
議。
6)請女士本人親自來本服務處預約﹐如不合第五條者﹐不得登記。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1-10-16 01:44:41

洗腳趣聞

網上有不少關於洗腳的趣文﹐如“金盆洗腳城”。我忽然想起了一個關於洗腳的故
事。
        一天﹐一個男顧客走進一家頗具規模的洗腳店。裡面都是單間服務。這位顧客被引
入一小間裡﹐但他並不坐下﹐只是踱來踱去。一會兒﹐進來一個姑娘﹐雖然來自農村﹐
倒也生得膚色白淨﹐細眉大眼﹐臉蛋也討人喜歡。她把一個熱氣騰騰的腳盆放在一
張躺椅前﹐對顧客說﹕“先生請坐。”顧客說﹕“姑娘請坐。”姑娘不由得懷疑這
位顧客是不是精神有問題。姑娘又說﹕“先生﹐您不坐下﹐我怎能為您洗腳。”顧
客說﹕“姑娘不坐下﹐我怎能洗腳。”
        姑娘想這是演的那齣戲。她遲疑地問道﹕“先生﹐您是來洗腳的嗎﹖”顧客說﹕
“是啊。不然我進洗腳店來做什麼。”姑娘不能說他來搗亂的﹐忙說﹕“先生請坐一
會。我去把老闆請來﹐看先生有什麼特殊要求。”她想讓老闆來對付這個精神病患
者。她剛要移步﹐顧客說﹕“姑娘慢走。”她只得停下來。
        顧客問﹕“你們老闆是男的還是女的﹖”姑娘想這跟是男是女有什麼關係﹐不過還
是回答了他﹕“男的。”顧客說﹕“那就不用麻煩請他來了。現在讓我來幫姑娘洗腳
吧。”
        農村姑娘聽不懂他究竟什麼意思﹐忙問﹕“先生是來找工作的﹖”顧客忙說﹕“不
是﹐不是。我是來幫你洗腳的。”姑娘一臉茫然地說﹕“幫我洗腳﹖”顧客說﹕
“是﹐是。姑娘坐在躺椅上。我來洗姑娘的腳。”
        姑娘忙雙手亂搖說﹕“不行﹐不行。老闆知道要炒我魷魚的。”顧客說﹕“那就叫
你們老闆來。我跟他說。”姑娘如得了大赦令﹐一溜煙似地走了。
        過一會﹐老闆來了﹐說﹕“歡迎先生光臨小店。有服務不周之處﹐尚請原諒。”顧
客說﹕“老闆來得好。我就單刀直入吧。我要幫剛才那位姑娘洗腳。不過我費用照付﹐
一分不少。”老闆聽了也有點發傻。世上竟有這種人﹐出了錢還幫別人洗腳。但既
然分文不少﹐也是一筆生意﹐管他誰洗誰的腳。他就說﹕“先生請稍候。”
        顧客等了好一會﹐姑娘終於“姍姍來遲”。她紅著臉坐在躺椅上﹐自己脫下鞋襪﹐
把腳伸到盆裡。水早就不熱了﹐但還有些溫。那顧客坐在小凳子上﹐用手熟練地揉
搓她的腳。姑娘好奇地問﹕“先生在哪裡工作﹖”她懷疑這顧客在別的洗腳店工作﹐
到這裡來取經的。
        “我在一個公司裡當部門經理。姑娘一定奇怪﹐我為什麼要出了錢來幫人洗腳。真
是說來話長。五年前戀愛結婚﹐夫妻恩愛。她每天下班已經很累﹐我就幫她洗腳。洗
了五年上了癮。不料最近她居然跟個大款跑了。我無腳可洗﹐有種失落感。今天走
過你們店﹐忽發奇想﹐要找個姑娘幫她洗腳﹐過把癮。”
        姑娘想笑又不好意思﹐咬著嘴唇讓他洗腳。忽然她想有人替她洗腳好舒服﹐還可以
拿小費﹐真是天上掉下餡餅來了。洗腳完畢﹐她自己穿上鞋襪。送走顧客時﹐她習慣
地說﹕“請多光臨。”那顧客說﹕“有空我會來的。”
        果然﹐以後那顧客常來﹐出錢幫那姑娘洗腳。兩人各得其所。在那小縣城裡﹐此事
居然傳為美談。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1-10-16 01:45:16

小腳與高跟鞋

據考證中國漢族女人纏小腳始於南朝﹐是陳後主提倡的結果。為什麼女人突然要把
好好的腳纏小呢﹖這一定是男人提倡的結果﹐因為那時候是男人主宰的社會。男人
說女人腳小好看﹐走起路來嬝娥娉婷的。於是女人為了討好男人﹐就像下屬為了討
好上級一樣﹐開始把女兒的腳纏小。而她們自己在懂得要討好男人時﹐已經成年了﹐
遺憾著再不能把自己的腳纏小﹐只能把她們這種“理想”放到女兒身上去實現﹐希
望女兒能討男人的喜歡。
        那麼在正常情況下(不是故意做作)﹐小腳女人走路究竟好不好看﹖恐怕大多數人
生亦晚矣﹐沒看到過。而本人有幸在童年時一睹﹐略述於下。那時家裡一個女管家是
小腳。記得她走起路來跟一般人沒有什麼兩樣﹐就是慢一點﹐不能快奔。至於嬝娥
娉婷﹐肯定是做作的結果﹐就像現在時裝模特兒在台上走動那樣。那倒真可以叫作
嬝娥娉婷。不過古人認為的嬝娥娉婷是不是像時裝模特兒一樣﹐恐怕沒資料可考證
了。
        那麼小腳究竟是什麼樣子的呢﹖就外觀看﹐腳底平面長度大約三寸﹐呈三角形。大
趾是三角形的尖端﹐其他四趾捲縮起來﹐構成三角形的斜邊。腳底中間凹進﹐腳背拱
起﹐像駝背一樣成了畸形。像這樣的腳不但說不上好看﹐簡直還是對女人的殘酷虐
待。其纏足時的痛苦自不待言。我祖籍家鄉有句話說﹕“小腳一雙﹐眼淚一缸”。

        有一說﹐男人提倡女人纏足是因為他們把女人看作奴隸﹐看作私有物﹐要限制女人
的活動。試想這麼小的腳﹐能站或走很長時間嗎﹖不過要下田或幹粗活的女人是不纏
足的。大多數纏足的女人是有錢人家的小姐﹐或者有虛榮心要嫁富男人的貧女﹐當
然都在父母的壓力之下。
        西方的女人雖然享受著“女士第一”的社會地位﹐但實際上整個社會還是男人主宰
著。不過他們表面上說是尊重女性。但他們的封建意識沒有中國人的嚴重。他們歷史
上有不少女王﹐而中國歷史上只有一個武則天﹐還給男人罵得要死。這說明他們的
文明程度比中國高。所以中國所謂的五千年文明是充滿了血腥和痛苦。
        西方女人穿的高跟鞋和中國女人的小腳有異曲同工之妙﹐就是腳的本身不會有纏小
的痛苦。穿上高跟鞋走路也不方便﹐不能走長路﹐或長時間站立。有的女士一坐在辦
公桌旁﹐就脫下高跟鞋﹐放在邊上﹐情願赤足踏在地毯上。可知穿高跟鞋的滋味也
不太好受。不過穿上高跟鞋後﹐女士們必須挺直身子﹐就顯得精神十足。走起路來
是比小腳女人好看些。因為西方女人一般行動比較自由﹐所以不能認為高跟鞋是男
人發明的﹐以限制女人行動。至於高跟鞋起源於何時﹐產生之原因﹐則有待鞋子專
家去考證。本人只覺得高跟鞋與中國的小腳有類似之處﹐順便提一下。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1-10-16 01:45:38

該受敬重的男人

這個題目可大可小。不過﹐今天我不談為國捐軀的英雄﹐不談為貧民謀福利的義士﹐
也不談專殺貪官盜賊的俠客。我敬重的是怕老婆的男人。“怕老婆”這一詞語﹐就
是大男子主義的產物。誰戴上了怕老婆的帽子﹐就會被男士們恥笑﹐似乎沒有大丈
夫的氣概。難道大丈夫的氣概是擺給老婆看的﹖有句俗話說一個沒用的男人﹕“家
裡只能欺欺大娘子﹐外面只能欺欺叫化子。”這種人多可憐啊。反過來說﹐難道女
人怕老公就是天經地義的﹖就不應該讓女士們恥笑﹖特別是到了二十一世紀的現代。

        如果我們不用“怕老婆”這一貶義詞﹐我們可以說這是男士們禮讓的表現。這學自
西方文明的紳士風度﹕LADYFIRST。老婆當然是LADY﹐ 所以處處要禮讓。如果男士
們對其他女士要顯示紳士風度﹐對自己老婆更要有紳士風度。終究老婆是爸媽的媳
婦﹐(這關係扯太遠了﹐讓我拉近一點。)是孩子的媽媽﹐是自己的另一半﹐BETTER
HALF。(外國人認為老婆總是比老公好﹐想來老公應該是WORSEHALF。)
        如果夫妻之間產生矛盾﹐老公更應該忍讓一下﹐免得矛盾發展﹐導致婚姻破裂。俗
話說﹕“退一步海闊天空”。男子漢大丈夫不妨怕老婆一下﹐儘管你可以私下對朋友
宣稱﹕好男不與女鬥。於是你既保持了面子(面子對中國人來說比殺他頭更重要)﹐
又贏得了“好男”的名稱﹐再加上“賢丈夫”的頭銜﹐對外可以風光一番﹐所以何
樂而不為。何況“怕老婆”的帽子並不可怕﹐只要不戴上“綠帽子”就萬事大吉了。

        所以一個男士能夠忍辱負重﹐以保持婚姻完美﹐社會安定為己任﹐能夠破除封建思
想殘餘﹐不顧社會陋習偏見﹐堅決頂著歪風邪氣﹐自己做頂“怕老婆”的帽子戴上﹐
像這樣的男士難能可貴﹐能不使人敬重。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1-10-16 01:46:24

中國人喝酒的陋習

據歷史記載﹐中國在幾千年前就有了酒。酒是一個叫杜康的人首先釀製出來的。所
以後來的文人就把杜康作為酒的代名詞。亂殺人的大壞蛋曹操有詩云﹕“何以解憂﹐
唯有杜康。”以後還有了許多愛喝酒的文人。其中最著名的是大詩人李白﹐“斗酒
詩百篇”。以前的酒店裡常有一塊“太白遺風”的匾。
        古人喝酒時行令轄拳是免不了的﹐但只限於文人和有錢人中。至於販夫走卒﹐即使
有點錢喝酒﹐也沒有這種雅興。現代人喝酒時﹐行令是不會了﹐最多轄下拳。雖說轄
拳比不上行令的文雅﹐但其中也有點講究。一到十的數字要崁在較文的句子裡﹐不
然就俗了。這種句子如果放大喉嚨叫出來﹐就落了下乘。以前的人是拉長調子很隨
意地唱出來的﹐像唱山歌似的。
        喝酒時最壞的一個習慣是要把別人灌醉。好像灌醉了別人以後﹐他(他們)就成了
不世的英雄。灌醉人如果有什麼目的﹐這還能理解。灌醉人如果純粹為了灌醉﹐這就
非常無聊。中國人喝酒還要搞出許多名堂。最可笑的就是敬酒和罰酒。敬酒時拿起
酒杯﹐向對方說請呀請呀。按理說﹐既然是請對方喝酒﹐這杯酒該由對方來喝﹐事
實上是﹐向對方客氣了一番後﹐這杯酒卻自己喝了。還美其名曰先乾為敬。一般的
敬客之道是讓客人先來﹐而不是自己先來。而且既然這杯酒要自己喝﹐就不要向對
方說請﹐應該說請自便。那意思是讓對方喝自己面前杯裡的酒。再說罰酒﹐顧名思
義﹐應該罰別人喝酒。但不知哪個酒鬼發明了“自罰”這一說﹐找了許多名目使自
己多喝酒。譬如參加酒席遲到了﹐就自罰一杯。席面上說了不妥當的話﹐也要自罰
一杯。等等。這簡直是在搶酒喝。其實要喝酒的人可以大大方方自己喝個夠﹐不必
要發明這許多名堂才能喝。
        且不說好酒者要借各種名目多喝酒。另一個陋習是別人不會喝酒﹐一定要人喝酒﹐
經常扣大帽子說不喝就是不給面子﹐瞧不起人﹐幾乎到了強迫人喝酒的程度﹐似乎
非得把別人拖下水﹐成為他們一樣的酒鬼才罷。有的人有病﹐醫生說不能喝酒﹐他
們也不管﹐根本不顧別人的性命。這種陋習是非改不可了。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1-10-16 01:46:53

敬酒(相聲)

甲﹕李先生德高望重﹐我敬你一杯。我這裡先乾為敬。(舉空杯向對方照個面)
乙﹕對不起﹐皮先生﹐我從不喝酒。免了吧。請自飲。
甲﹕酒以助興。你不喝不就是掃了大家的興嗎。
乙﹕你這個帽子太大了。你這個代表大家就像有人說代表人民一樣。
甲﹕好﹐那我就說小一點。我敬酒你不喝﹐這是不給我面子。
乙﹕喝不喝酒純粹是個人的事。我不喝酒是我個人的習慣﹐跟你的面子沒有關係。

甲﹕我敬你酒是看得起你﹐你不喝就是看不起我。
乙﹕我沒有喝酒的習慣﹐你一定要我喝﹐不尊重我的習慣。這是你看不起我。
甲﹕所以你以不喝來表示反過來你看不起我﹐是嗎﹖
乙﹕我不喝酒是個人習慣﹐與看不看得起你沒關係。我不想打破我的習慣。
甲﹕你用堅持習慣來表示看不起我﹐剝我面子﹐是嗎﹖
乙﹕那你的意思是要我為你破除我個人習慣了﹖
甲﹕這只一次﹐下不為例。
乙﹕凡是認定不該做或不想做的東西是做一次也不行的。有了一次就會有第二次﹐
第        三次﹐隨後是無窮大。
甲﹕那你是鐵定了心不給我面子﹖
乙﹕請你也給我個面子。
甲﹕好吧。你要什麼面子我都給。隨後你給我個面子。大家兩清。
乙﹕我這不喝酒的習慣已經家喻戶曉﹐成了金字招牌。你一定要我喝酒是在砸我招
牌。        招牌砸了我多沒面子。所以請你給我面子﹐不要砸我的招牌。
甲﹕這麼一說你是決心不喝了。今天要麼我沒面子﹐要麼你沒面子。咱們兩人中肯
定        有一個要沒面子。
乙﹕我們可以來個雙贏﹐雙有面子﹐只要你肯合作的話。
甲﹕好﹐說來聽聽。
乙﹕俗話說“解玲還須系玲人”。只要你肯尊重我的個人意願﹐收回你的成命﹐不
就        皆大喜歡了嗎。
甲﹕大丈夫令出如山﹐一言九鼎﹐駟馬難追﹐豈能出爾反爾﹐朝令夕改。我說出的
話        從不收回﹐必定做到。
乙﹕這點只跟你個人的承諾有關。做人要諾必信﹐行必果。跟你逼人喝酒沒關係。

甲﹕怎麼沒關係﹖說了做不到﹐不是我說出的話等於放屁嗎﹐威信何在﹖俗話說人
要        臉樹要皮﹐沒了面子﹐今後我如何做人﹖
乙﹕沒這麼嚴重吧﹖況且放屁也要看場合﹐還要看對象。你總不能為了面子去自殺
吧。
甲﹕算我找錯了你這個對象。好﹐我們從此一刀兩斷﹐割袍絕交。不過我只是說說﹐
        不會真的去割。這套西裝價值兩千塊﹐我可舍不得割。
丙﹕(出來打圓場)好吧﹐我來說句公平話。我說老李﹐喝杯酒又不是大的原則問
題。        你往嘴裡一倒﹐不就什麼都解決了。何必這麼固執呢。
乙﹕我現在覺得喝酒本身倒不是什麼問題。問題是我不想喝酒的自由還有沒有﹖
丙﹕自由民主那是治國的大問題了。好吧﹐我們就來個民主表決吧。在座十二位﹐
大        家舉手表決﹐看多數是贊成或反對老李喝這杯酒。
乙﹕啊﹐你們越來越有出息了。這種不是大原則問題的問題還要動用群眾的名義。
我        提議大家先表決一條﹕個人意願要不要得到尊重﹖
甲﹕你這是個人主義﹑自由主義﹐再不改正﹐就要受到人民的唾棄。
乙﹕同志﹐這是喝酒問題﹐不是革命問題。有這麼嚴重嗎﹖
甲﹕喝酒也是革命。在現在的形勢下﹐請客吃飯就是革命。革這種命也不能溫良恭
謙        讓﹐要兩手開弓﹐狼吞虎咽。並且要記住﹐筷子不到﹐菜餚照例不會自己跑掉﹐
        為了消滅菜餚﹐不使浪費﹐必須筷下如雨點﹐嘴巴像畚箕﹐儘量往裡掃。
乙﹕慢﹐慢﹐怎麼請客吃飯也是革命﹖
甲﹕你知道現在主要任務是搞經濟。要搞好經濟就要多做生意﹐做生意就要請客吃
飯﹐        就是搞革命。
乙﹕就是吃飯也得有點個人自由吧。總不能按口令行動。每道菜上來時﹐主人說一﹑
        二﹑三﹑請﹐客人動作劃一地舉起筷子﹐一起插進菜盆裡。
甲﹕反正個人的願望和行動必須與群眾一致﹐這也是吃革命飯的要求。
乙﹕很抱歉﹐這頓飯我還真不想吃呢。
甲﹕我知道你老是脫離群眾﹐落後形勢。你這樣會被前進中的歷史淘汰的。
乙﹕你老兄的想像能力很強。佩服﹐佩服。
甲﹕這叫舉一反三。例如現在﹐我只知道要你喝我敬的酒。舉一反三的話﹐就是敬
酒        不喝喝罰酒。(說罷﹐伸手拉著乙的耳朵要灌)
乙﹕(只能當場昏倒表示抗議﹐當然讓丙扶住了。三人鞠躬下場。)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1-10-16 01:47:20

這面子往哪擱﹖

一天我在一條有三股道的路上開車。本來我在中道上﹐跟著車輛前進﹐後來看到右
道車少﹐馬上轉道過去﹐硬擠進另一輛車前面。不料右道常有車輛進出﹐慢了起來﹐
而中道車輛卻開得快了。我想再轉道回去﹐又不好意思。剛才我一股勁的要擠過來﹐
好像馬上要轉到岔道上去的樣子﹐現在又要回過去﹐後面車輛上的人會怎麼想﹖她
會認為我腦子有毛病﹐或者是弱智﹐鬧不清路上的狀況。如果這樣﹐我多沒面子。
為了表示我腦子沒毛病﹐不是弱智﹐我必須堅持在右道上開。如果我現在就打出右
轉信號燈﹐當然可以表示我擠進來有道理﹐但離我要轉出去的口還有兩個燈﹐保持
右轉信號燈這麼長的距離﹐恐怕腦子真的有問題了。我真不知該怎樣來保持我一貫
正確的面子。想著想著﹐讓後面人按了我一下喇叭。因為我在思想開小差﹐前面的
車輛已經離開我一大段距離了。我馬上加速跟上。這下真的是丟了面子。我為了動
腦筋要保持面子﹐卻更失面子。
        回家跟太太一說﹐太太說這種小事情跟面子有什麼關係。說得輕巧。女人啊女人﹗
真是女人不懂男人事。有的人喝酒要講面子﹐誰能喝得多﹔打牌要講面子﹐誰的牌打
得好﹔吹牛要講面子﹐誰的牛吹得精彩﹔說女人也要講面子﹐誰更瞭解女人﹔等等。
這些也不都是芝麻綠豆的小事嗎﹖有人爭得面紅耳赤﹐還要打起來。我一向以開車
計算精確而自傲於同道中。今天這事如果讓大家知道了﹐面子往哪裡擱﹖看來唯一
的辦法就是保密﹐就可保持面子。於是我就以離婚為要脅﹐讓她守口如瓶。為了效
果更好﹐我就恩威並用﹐給她買了件小首飾。這是胡蘿蔔加大棒的活學活用。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1-10-16 01:47:42

這面子往哪擱﹖(真正外一篇)

先來解題﹐再入正文。以前寫過一篇同題的﹐意猶未盡﹐現在予以補充﹐即另外又
有了一篇之意﹐當然是“外一篇”。現在冒牌的“外一篇”太多。沒有原始一篇﹐
卻在單獨一篇之後﹐標上了“外一篇”字樣﹐弄虛作假。所以本人這貨真價實的外
一篇﹐只能標上“真正的”字樣以示區別﹐就像以前上海有家糕餅麵店﹐叫“喬家
柵”﹐又有一家飯店叫“老正興館”。以後又出現了一家“喬家柵”和一家“老正
興館”。於是原來的只能叫“真正喬家柵”和“真正老正興館”。解題已畢﹐進入
正文。
        一天被中央電視臺邀請去現場座談採訪﹐實況向全國轉播。本想謝絕﹐因為這幾天
肚子不爭氣﹐但三思之下﹐覺得能在公眾場合露臉機會難得﹐豈能白白浪費﹐所以
“慷慨”出席。不料果不其然﹐到了有人發言的緊張關頭﹐我卻放了一個雖然不臭﹐
但很響的屁﹐不但在場之人都聽到﹐想來一定通過麥克風傳到了全國。並且本人已
在屏上露臉﹐大家都看到。以後走在外面﹐有人在背後指指點點﹐這面子可往哪擱﹖

        事已至此﹐只能想善後之計。最簡單的辦法是予以否認。殺人放火之事﹐有人還要
否認﹐何況區區放屁小事。不過大庭廣眾做下的事﹐且有錄像錄音為證﹐豈能否認得
了。說否認者只是自欺欺人而已。自欺可以﹐欺人難矣。而最徹底的辦法﹐啊﹐如
果我是個統治者﹐就把凡聽見我放屁的人都殺光。那不是全國人都要被殺光了嗎﹖
接下來誰種糧食給我吃﹐誰發電給我照明﹐誰……﹖這也行不通。
        沒有辦法中只有一個辦法﹐把自己的面子包起來﹐不讓人看見。把包起來的面子再
擱到箱子裡去﹐牢牢鎖住。這個辦法庶幾可以。不過回過來細想之下﹐也有自我安慰
之處。屁雖響而不臭﹐遠傳全國各地﹐使在電視機前打瞌睡的人﹐得以驚醒﹐實可
稱警世之屁。不像有些名人喋喋不休﹐專放又響又臭的屁﹐想把群眾薰得暈頭轉向﹐
為主子效力。所以屁可響而不可臭。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1-10-16 01:49:16

評“外一首”這個怪胎

常常看到新詩題後在括號裡有“外一首”這個怪胎。我曾好奇地提出一個問題。一
般來說﹐有外必有內。這是相對應的兩個概念﹐就像上下左右一樣。但是我從來沒
看到有“內一首”這個說法。既無內一首﹐何來外一首。豈非概念不清。不過現在
的人腦子進水的不少﹐當然進的不是乾淨的礦泉水或蒸餾水﹐而是漿糊水﹐所以好
多地方可以看到理路不清的東西。
        有一位知情者向我解釋說﹐這“外一首”是有“另外一首”的說法。這個說法還可
通融﹐但毛病又來了。既然是“另外一首”之意﹐那一定有一首原始的詩﹐隨後再要
寫一首有相同詩題的詩﹐當然可以說“另外一首”。如果沒有一首原始的詩﹐就談
不上有另外一首詩。但看到現在情況並非如此。往往沒有一首原始的詩﹐而突然出
現了個另“外一首”。這種情況還是理路不通。為什麼現在的人老把理路不通的東
西來標新立異。有水平就把詩寫得內在質量好些﹐而不是只在形式上玩花樣﹐像一
個字二個字一行之類﹐及詩題上加個“外一首”等。
        更有甚者﹐在文章後面居然也出現過“外一篇”﹑“外一則”這個怪胎的變形。而
最荒唐可笑的是在最近一份詩刊的目錄裡﹐在一首英譯中詩的後面﹐居然也有“外一
首”字樣。如果這不是咄咄怪事的話﹐只能說明一個情況﹐即那首英文詩是屬於同
題的第二首詩﹐還有一首原始的英文詩。不過據我瞭解﹐同一個詩人寫兩首同題的
詩是絕無僅有的。由此可見﹐這位譯者的腦子是的的確確進了漿糊水。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1-10-16 01:50:03

也來個東施效顰

據說被稱為“詩壇芙蓉姐姐”的國家級女詩人趙麗華在網上走紅。她的所謂詩被人
在網上惡搞﹐模仿之盛居然形成了一個叫“梨花教”的“詩歌流派”。所謂“惡搞”﹐
從文學角度來講﹐就是用唐詰柯德的諷喻手法﹐來達到反諷的目的。
        現在先來看一首她的詩《一個人來到田納西》﹕毫無疑問╱我做的餡餅╱是全天下
╱最好吃的。
        有人評曰﹕全詩只有短短四句,十三個字,描述了詩人一個人來到田納西,舉目無
親,做起自己往日喜歡吃的家鄉餡餅,活生生地构筑了一個十分立體的“境”,抒發
了一种客居他鄉的孤獨狀味,嗅到一种濃烈深刻的思鄉情思,令人讀完覺思良久,
倍感心酸。本詩的題意是“一個人來到田納西”,是十分平實的語言,而詩中的詞
句,同樣朴素自然。詩開首第一句是“毫無疑問”,詩人以冷靜而斬釘截鐵的一個
下定義的手法,讓人不容置疑相信她的這句話,是最真實的,是發自詩人內心世界
的吶喊。而第二句說“我做的餡餅”,強調是“我”,是詩人本人做了(家鄉的)
餡餅,并不是路邊小灘買來的,可以想像詩人人處他鄉,想起家鄉的往事,餡餅在
這里已包含著整個家鄉情結在里邊;到了最后兩句“是全天下/最好吃的”更是強化
深刻了主題。因為她是“一個人”來到异地,身邊沒有一個親人,沒人能給她做喜
歡吃的家鄉餡餅,只有她一個人會做,當然是“全天下最好吃的”!通過讀這首詩,
我們可以想到在寒冷的冬天里,詩人在屋里對著滿天飄雪,做著家鄉的餡餅,在熱
气騰騰中鄉愁隨煙霧繚繞,邊吃著餡餅邊深深地把親人思想
        這些評語簡直比詩的本身還精彩﹐就像一塊普通的壽山石被裝在一個雕琢精美的檀
木盒裡﹐被這個盒子一襯托﹐這塊石頭也身價百倍了。不過讓識貨的行家來看﹐只不
過是塊普通的壽山石而已。但外行一下子被包裝唬住了﹐還真以為是塊田黃呢。
        本人不自量力﹐也要東施效顰﹐寫首麗華體詩。題為“單槍匹馬闖紐約”﹕
豈能說╱我的雞粥╱世上最好吃╱老婆不在╱將就點吧。
        自評﹕全詩只有短短五句,二十個字,描述了詩人一個人來到紐約,舉目無親,做
起自己往日喜歡吃的家庭雞粥,活生生地构筑了一個十分立體的“境”,抒發了一种
客居他鄉的孤獨狀味,嗅到一种濃烈深刻的思親之情,令自己讀完也深思良久,倍
感心酸。本詩的題意是“單槍匹馬闖紐約”,是十分平凡的事,而詩中的詞句,也
朴素自然。詩開首第一句是“豈能說”,詩人以冷靜而不自滿的手法,想起了老婆
燒的雞粥肯定比自己的好吃﹐抒發了對遠隔兩地妻子的思念之情。這是發自詩人內
心世界的吶喊。而第二句說“我的雞粥”,強調是“我”,是詩人本人做了家庭式
的雞粥,并不是路邊小灘買來的,可以想像詩人雖然人處他鄉,無時不在想起家庭
的往事與溫暖,雞粥在這里已包含著整個家庭情結在裡邊;到了最后兩句“老婆不
在╱將就點吧”﹐更是強化深刻了主題。因為詩人是“一個人”來到异地,身邊沒
有一個親人,沒人能給他做喜歡吃的家庭雞粥,只有他一個人試著做,當然不及妻
子做的好吃!通過讀這首詩,可以想到在寒冷的紐約冬天裡,詩人在屋裡對著滿天
飄雪,做著家庭的雞粥,在熱气騰騰中親愁隨煙霧繚繞,邊吃著雞粥邊深深地把親
人思念。
        我這詩也不遜色於她﹐即使做不到國家級詩人﹐省市級總還可以吧。但是女的可以
稱“詩壇芙蓉姐姐”﹐男的能稱什麼﹖還是自稱為詩壇唐詰柯德吧。雖然不夠浪漫﹐
可是實事求是。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1-11-4 00:15:46

老上海談老上海

本人出生約半年不到﹐抗日戰爭就爆發了。別說我是掃帚星﹐一出生就給中國人民
帶來災難。在那半年中﹐中國出生之人﹐不在少數﹐難道全體都是掃帚星﹖況且掃
帚星指的是女人。因為按“封神演義”所述﹐姜太公之妻馬氏死後被封為掃帚星。
所以實在不能說男的是掃帚星。男的要算災星也只能算作紫薇星。
        本人生在上海﹐長在上海﹐真可謂是老上海。現在離開上海已有二十年﹐據說上海
情況已今昔不同。本人離開後從未回國過﹐所以不知現在情況究竟如何。但步入老年﹐
人人都有憶舊懷鄉的情結。所以就來聊聊我記憶中的老上海。
        本人生於抗日之前﹐懂事之時﹐日寇已佔領了上海。記得當時的國泰電影院(在以
後的淮海中路茂名南路角上)被日軍佔領使用。茂名路口通十三層樓一側被鐵絲架封
鎖住﹐不得入內。這種鐵絲架可活動的﹐一根粗木棍﹐兩端各有木十字﹐上面繞有
帶尖刺的鐵絲。當日本軍車通行時﹐可以移開。記得每家都發身份證﹐連在一起的
是一小格一小格像票證一樣的東西﹐據說是買戶口米時用的。同時每戶人家發一個
警哨﹐輪流出一個人到附近馬路上去站崗。因為我們家也有人去過﹐是個男僕﹐我
還跟著去看﹐見他站在路邊牆旁。最後記得的一件事是一天看見一個日本人坐輛黃
包車在附近停下來。他跳下車來就走。當黃包車伕向他討車費時﹐他給那車伕兩記
耳光﹐打得他鼻子裡流出血來。到現在我記憶中還有這個印象。據大人說日本人曾
在上海市區扔了顆炸彈﹐落在大世界遊樂場前。當時大世界面前有個一樓高的崗亭。
一個印度警察﹐上海人叫紅頭阿三﹐在那裡站崗﹐被炸彈炸得屍體五花飛散。據說
肚腸都掛在崗亭架子上。順便提一下﹐為什麼叫紅頭阿三﹐而不叫黑頭阿四﹑綠頭
阿五呢﹖據大人說﹐因為印度警察頭上都纏著紅布﹐所以叫紅頭。而阿三兩字的出
典是﹐以前那些英國人對印度警察說話時﹐開頭常用“I SAY”﹐上海人聽了以為是
叫他“阿三”﹐一直沿用下來。不知對否﹐立此存照。
        日軍佔領時期實行燈火管制﹐每戶所有燈上都得套一個黑布罩。燈光不得外泄。窗
玻璃上都貼縱橫紙條﹐怕是有美國飛機來轟炸震碎玻璃時﹐碎玻璃就會黏在一起﹐不
掉下來。
        上海當時有個張園﹐好像只存在一個短時期。記得我在四五歲時跟大人一起去玩過。
裡面有小火車﹐還有馬車。其他就不記得了。稍大些﹐還跟大人去過跑狗場。記得大
人票與小人票形狀不一樣﹐大概票價不同吧。跑狗場好像也沒開得很長。跑馬廳我可
沒去過。可能大人以為小孩喜歡看狗跑﹐不喜歡看馬跑﹐所以沒帶我去。
        那時上海有兩個城隍廟。老城隍廟即現在的城隍廟。附近還有個十殿閻王的立體泥
塑﹐分十個殿﹐有上刀山下油鍋等的塑像。小孩時﹐我當然不懂因果報應﹐只記得很
好玩。九曲橋下湖裡荷花盛開。我家養了一隻綠毛烏龜﹐背上長著綠的毛﹐在水裡
漂動﹐很瀟灑﹐但得餵牠肉絲蝦仁﹐太麻煩﹐所以就放生到荷花池裡。新城隍廟的
具體地點在哪裡﹐記不清了﹐因為49年後就改造掉了。新城隍廟附近當然有不少店﹐
有幾家香燭店﹐還有個關帝廟。關帝者乃三國時蜀中大將關公也。本人自幼多病﹐
外婆將我寄名給關老爺﹐祈求保祐。寄名者算是給關老爺做乾兒子。做了乾兒子﹐
關老爺他老人家能不保祐嗎。據說寄名的人還真不少﹐可以說關老爺的乾兒子遍上
海。關帝廟門口有賣三角小旗﹐糊在一根細竹片上﹐還賣木製的青龍偃月刀﹐刀頭
兩邊各有一條雕出來的龍﹐龍頭前黏著一面很小的鏡子﹐算是月亮。男孩大都買兩
件帶回家去玩。
        路邊地毯上有金魚和蟋蟀可買。我買過幾條金魚﹐養在圓玻璃缸裡。為了表示對牠
們好﹐我不斷餵牠們飯粒。按說應該餵牠們很小的紅色魚蟲﹐但大人沒空常陪我去買
魚蟲﹐只能餵飯粒。結果有一天﹐金魚凸出的大肚子翻到上面了﹐就像仰睡一樣。
金魚都死了﹐我整天都不開心。大人說金魚不知飢飽﹐餵太多會脹死的。可說我雖
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我不知該不該哭牠們一哭﹐不過我沒哭。男兒有淚不輕
彈嘛。況且也未到真正的傷心處。
        那裡的蟋蟀都不是好貨。只是很便宜﹐放在中空的竹節裡﹐一端用小紙團或布團塞
住。有的放在小紙筒裡﹐兩端都摺一下﹐蟋蟀也跑不出來。蟋蟀應該養在專門做的瓦
盆裡﹐但蟋蟀便宜瓦盆貴。大人不會讓孩子買許多盆的。我們只能廢物利用﹐找代
替品。最常用的是香煙罐頭。那時的香煙除了裝在紙盒紙袋裡外﹐還有鋁皮罐裝的。
圓圓的罐子上面有個蓋﹐比香煙高一點。我們在罐底放些泥﹐就把蟋蟀養在裡面﹐
用汽水瓶蓋子﹐反過來當水盂﹐再放些飯粒在裡面。罐子不夠﹐就讓蟋蟀留在竹筒
裡養。有時還給蟋蟀洗澡。蟋蟀會浮在水面上游動。蹩腳的蟋蟀常不肯開牙鬥﹐情
願逃﹐甚至跳出盆外﹐一點也不顧及面子。碰到這種蟋蟀﹐就向上拋三下﹐用手接
住﹐再放進盆裡﹐在牠暈頭轉向時可能會鬥。
        抗日勝利後第一件記得的事是大遊行。遊行隊伍中依稀記得有軍人馬隊參加。還有
個和平女神﹐站在一輛車上。不記得有其他什麼特色了。以後馬路上就出現些地毯﹐
賣美國救濟物質。我們孩子有興趣的是吃的﹐有一口袋一口袋的軍用食品﹐裡面有
一塊巧克力﹑一封餅乾﹐一小听罐頭牛肉﹐還有可沖成飲料的咖啡粉或橘子粉等﹐
既好吃又便宜。還有開听刀什麼的小玩意兒。至於衣服軍毯等不是孩子感興趣的。

        時有美國軍用吉普車在街上開過﹐裡面坐著美國憲兵﹐臂上佩著有MP字樣的袖章。
當時據大人說凡當憲兵的必須身高六英呎。不知實情是否如此。當時市面很繁榮。
我們孩子結伴﹐走不遠就到了繁華的霞飛路﹐後來改名林森中路﹐即現在的淮海中
路。當時路邊有家DDS
咖啡館﹐我記得它是因為裡面傳出好聽的音樂﹐49年後改成了一家寄售店。
        當時在霞飛路馬思南路口有個霞飛商場﹐佔地面積不大﹐裡面建築像過回字。中間
一簇房﹐店面向外。外面一圈房﹐店面向裡。裡面店倒不少﹐只記得兩家店。一家是
玩的店﹐可打汽槍﹐裡面靠壁豎著一排鐵皮的圖形﹐有動物有人。上面都有一個小
孔﹐汽槍彈打入小孔﹐圖形就會發生變化﹐如獅子的頭會掉下來﹐掛在繩子上的老
鷹會掉下來等。很好玩﹐所以常去看大人打槍。
        另一家是舊書店﹐可以租借。我經常省下另用錢去租書看﹐先看了“三國演義”﹑
“水滸傳”及“西遊記”這些打打鬧鬧的書﹐隨後借了許多偵探和武俠小說。其中
最好看的就數“蜀山劍俠傳”。現在沒看過的人就是沒開眼界﹐所以只能吹吹金庸
等書。“西遊記”我也看過不止一遍。作者吳承恩﹐我一直稱之為本家先祖。我在
出版拙著“新西遊記”一書時﹐曾想在扉頁上寫道﹕“謹以此書獻給本家先祖吳公
承恩”。但後來一下忘了。霞飛市場不久就衰落了。
        在林森中路上﹐馬爾名路東﹐即現在的茂名南路東﹐一條弄堂裡有一家俄國西菜社﹐
其名菜就是羅宋湯。沒開多久就關掉了。以後家裡燒羅宋湯就是從那裡學來的。在馬
思南路口對面也有家西菜社。我最愛吃的冷盆是切片煮的紅菜頭﹐熱菜是悶鴨肫﹐味
道好極了。可惜也沒開長。記不清在現在的雲南路或廣東路一帶﹐有家專賣軟底繡
花女鞋的店。我曾跟我媽去過﹐後來那老闆就來家量尺寸定做了。這家店後來也沒
了。這些短命店就錄以存照。
        那時的電台裡﹐我喜歡聽三種節目。一種是唱歌﹐聽眾可以點播﹐男聲女聲都有。
只記得有個女的叫白光﹐後來去了香港。他們在電台上推銷一本歌選﹐說所有唱的
歌都從這本歌選上來的﹐當然要點歌也從上面點。我就買了一本。他們唱某首歌時﹐
先說請翻到第幾頁。我就跟著唱。另一種是評彈。一般有這種觀點﹕看從名著改編
成的電影﹐不如看原著好﹐因為電影情節刪了很多﹐看書能欣賞細節。而看書不如
聽書﹐因為說書先生會加上許多有趣的穿插。我聽過兩部書﹐是徐雲志的“三笑”
和楊仁麟的“白蛇傳”。他們繪聲繪色﹐比看書還精彩。還有種就是滑稽﹐可以說
是上海的特產。滑稽兼相聲﹑小品及戲劇之功能。但滑稽的逗笑流於庸俗﹐而相聲
則高雅﹐當然指那時的相聲﹐而不是痕7b在的。在上海﹐滑稽戲要相當受歡迎。越
劇觀眾大都為女士﹐京劇觀眾大都為男士﹐而滑稽劇則男女老少皆看﹐只要你觀劇
的目的是要笑一下。在上海﹐不管書場劇場﹐幕間都有人來兜另食。我最喜歡吃的
是五香熱豆腐乾。差不多半夜時﹐有一檔朱瘦竹的講鬼故事節目﹐有什麼紅毛殭屍
綠毛殭屍。這是我爸愛聽的。朱瘦竹說到鬼出現時﹐聲音也變了﹐還真有點令人毛
骨竦然。說書節目裡﹐除了一般廣告外﹐沒有其他花樣。他的故事節目裡就推銷一
種“淡竹鹽片”。我爸買了幾瓶﹐一片片的﹐早上放一片在熱水裡﹐融化後就是一
杯淡鹽水。
        49年五月份﹐只聽得上海郊外炮聲隆隆。不久就見軍隊開進上海。國民黨滾蛋了。
共產黨來了﹐給我第一個印象是小偷都抓進去勞動改造了﹐撬門偷竊也就絕跡。人
們基本上都安排了工作。以前上海的有錢人﹐包括工資較高的買辦經理﹐甚至高級
職員﹐有不止一個老婆。雖然婚姻法規定一夫一妻制﹐但那是歷史遺留問題﹐所以
政策是不告不理。如果有一方告了﹐就判離婚。
        記得那時上海經常拉響防空警報﹐因為有國民黨飛機飛臨上空﹐但沒聽說有掉炸彈
的事﹐恐怕只是偵察機。可高射炮聲音還能聽到。這是拿國民黨留下的高射炮打國民
黨的飛機。不過也沒聽說有飛機打下來過。不久﹐就再沒國民黨飛機來過。
        鎮反時記得上海有則消息﹐說有個暗藏特務﹐男扮女裝。為了掩蓋喉結﹐他總是穿
件高領的長旗袍﹐還可掩蓋下面。下面穿著長統玻璃絲襪。他經常深居簡出﹐避免暴
露。但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是火眼金睛﹐任何妖魔鬼怪都逃不過。據說鄰居發現
他的腿毛從玻璃絲襪裡穿出來。女的不可能有這麼長的腿毛﹐所以就對他起了懷疑。
總之﹐他被揪了出來。如果他能像現代女士一樣﹐把腿毛剃掉﹐怕就不會那麼快被
揪出來。
        資本家分為兩類﹕官僚資本家和民族資本家。官僚資本家主要指蔣宋孔陳﹐早就逃
到了台灣。留下來的基本上屬民族資本家。大的民族資本家成了統戰對象。雖說資本
家是靠剝削工人發財的﹐但有趣的是剝削來的錢越多的資本家統戰的級別越高。不
知剝削工人究竟是有罪還是有功﹖在抗美援朝號召捐獻飛機大砲時﹐上海工商界的
捐款是各界人士中最多的。有錢人只能在這方面立功了。公私合營後﹐資本家都成
了半國營企業的工作人員﹐也有做副職領導的﹐如副經理副科長等。職務的高低也
是根據他合營進去時資本的大小而定。
        在上海南京西路與延安中路之間﹐造了幢中蘇友好大廈﹐據說用沉箱作業法造的﹐
說若干年後﹐地面層會沉到地下。後來中蘇交惡﹐改名為上海展覽館。但外牆有的
地方已有裂縫。這地方以前是猶太人哈同的私宅﹐叫作哈同花園。文革中無事雖然
看過有關哈同的資料﹐但隔了這麼多年﹐已記憶模糊了。哈同怕老婆﹐沒有子女﹐
但乾兒女不少。
        在南京路上新華電影院附近有個美術展覽館﹐以前是康樂酒家。小時候還去過那裡
參加了一場婚禮。上海醫藥公司那幢大樓原先是七重天﹐最高層曾是露天夜花園。當
時上海最高的是國際飯店﹐有二十四層。記得小時候跟大人去開房洗澡﹐似乎房裡
有個像閣樓的東西﹐當時我說所以叫國際飯店﹐原來有個閣樓。以後農民進城﹐上
國際飯店吃烤鴨﹐一面吃一面把腳擱在椅子上。有的農民後代還像猴子一樣蹬在椅
子上。不知那裡的服務員有何感想。
        60年代初發放了許多票證。現在記得的有﹕糧票﹑油票﹑糖票﹑布票﹑肉票﹑煙票﹑
線圈票﹑肥皂票﹑就餐券﹑買化纖織品的專用券﹑過年時發的南貨券﹑煤球卡﹑豆製
品卡﹐還有購糧證﹐過年時憑證安人口買配給年糕。還有給特殊人發的票證﹐如回族
的牛肉票﹐有胃病的人發麵包票等。不知還要遺漏的沒有。糧票分全國糧票和上海
市糧票。有一時期﹐上海人經常拿糧票煙票向近郊農民交換雞蛋或雞等農副產品。
以票易物﹐廢物利用﹐皆大歡喜。記得62年時﹐向農民買雞蛋每隻要五毛錢。其暴
利程度比以前的不法奸商還厲害。
        上海人海外關係較多﹐所以穿著常學國外的。特別是女士們﹐穿尖頭皮鞋﹐小褲腿
管﹐還留著長波浪頭髮。文革初破四舊時﹐這些都屬封資修的東西。於是紅衛兵上街
的第一天﹐這些人就首當其衝。也虧紅衛兵想得週到﹐身邊帶著剪刀。碰到長波浪
就剪掉﹐或者自動進附近理髮點去剪﹐樣子就會好一點。碰到尖頭皮鞋就脫下來剪
壞﹐只能赤腳回家。碰到小褲腿就從下面往上剪一刀﹐到膝蓋左近為止。但也有出
格的時候。一次﹐一個年青女孩的奇裝異服被扒光﹐只留下胸罩與短內褲。後來碰
到一輛軍車﹐送她回家去了。
        商店的舊招牌不是敲掉﹐就得用報紙黏蓋起來﹐隨後用紙寫上個新招牌﹐如東方紅
食品店。有人提議要把上海改名“七一城”﹐後來上面沒同意。到貼大字報階段﹐上
海主要街道上﹐如南京路﹑淮海路﹑西藏路上﹐牆和店面櫥窗都被大字報所覆蓋。
做逍遙派如區區者﹐一早出去看大字報﹐可以看到晚上看不完﹐因為不斷有新的覆
蓋上去。午飯就在附近店裡隨便吃一點。
        就在這種混亂情況下﹐許多舊事物死灰復燃﹐如算命人大肆活動﹐賺些外快。我也
請教過﹐說我終生無有貝之才﹐但有無貝之才。不過既然命運不濟﹐有才也沒用。一
天走過西藏路﹐看見路邊有個五十多歲的人﹐搭起個小桌子﹐像在代客寫信﹐當然
沒人光顧。他自己就在紙上練起字來﹐寫得還挺好的。看來進文史館年紀還太輕。
似乎也有些懷才不遇的樣子。他能兩手同時寫字﹐寫了相同的字﹐居然還寫不同的
字﹐即右手寫上聯﹐左手寫下聯。看來即使書法名家也沒有這種才能。
        在混亂的情況中﹐居然也有一些小青年拉了一伙人稱霸一方。不過他們只是在青年
人中鬧矛盾打架﹐或者小偷小摸。他們沒有這個氣候學以前的黑社會﹐去收保護費或
敲詐勒索。在同夥中爭風吃醋也在所難免。當時的上體司似乎是專責抓小流氓的。
真正的小流氓碰到他們當然倒霉﹐抓進去打一頓。但有時一男一女晚上在公園裡談
戀愛﹐也被看作是流氓抓進去﹐經過解釋﹐還非得單位去保出來不可。
        上海總算安定。只要你不去參加武鬥﹐沒有人會打到你頭上來。有一友人去參加造
反﹐我勸他別去。當幾天小頭頭﹐想明白回家了。本人贈他打油詩一首﹕“問君鶴骨
緣何瘦﹐疇昔英姿安在哉﹖今日頹唐君莫笑﹐昨天曾作頭頭來。”
        文革結束﹐鄧大人找到了一隻會抓老鼠的好貓﹕改革開放。本人就借了改革開放的
西風﹐漂洋過海﹐來到太平洋彼岸插隊落戶﹐並且沒有上調的打算。只是做夢時常會
夢到自己身在上海﹐也算是遊子的潛意識中之懷鄉吧。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1-11-4 00:16:52

憶兒時的遊戲

時代不同﹐兒童的遊戲也不一樣。如六七十年代的女孩風行跳橡皮筋﹐而在我小時
候就沒有這種玩意兒。我小時候女孩單獨玩什麼我沒有特別注意﹐不過好多遊戲是
男孩女孩可以一起玩的。最普遍的是跳繩。還有踢毽子。男孩也可以踢出好多花樣﹐
如腳放在身後反踢﹐或跳起來踢。還用一塊硬紙版拍毽子。那就花樣更多了﹐可以
手伸到身後去拍。提起左腿﹐手從腿下伸過去拍。半蹲身子﹐手從胯下伸到前面去
拍。也可以兩個人拍來拍去﹐像打羽毛球似的。這個遊戲總在冬天玩。
        玩抓子在我們上海方言裡叫“捉貼子”。男女可以一起玩。拿另布做成一寸見方的
小口袋﹐裡面裝米或沙。懶惰的人就用麻將牌代替。那就花樣更多。一般玩抓子是把
五個抓子撒放在桌上﹐隨後拿一個起來﹐接著把這個抓子往上拋﹐能拋得越高﹐做
下面動作的時間越長。拋上去後﹐就去抓住桌上一個抓子﹐握在手心﹐再翻過手來
接住落下來的抓子。再把其中一個抓子拋上去﹐就把手上的抓子放到桌上﹐再從桌
上搶起另一個抓子。這樣把桌上的抓子全部換抓一遍﹐接下來就兩個一抓﹐隨後抓
一再抓三﹐最後如果用五個抓子的話﹐就把四個一把都抓起來﹐以完成一輪遊戲。
抓不起或接不住的失誤﹐就喪失遊戲資格。如果用麻將牌的話﹐必須在把一個牌拋
上去後﹐再做把牌翻過來﹐豎起來等動作。
        在五六十年代有玩遊戲棒。我小時候玩香棒。那時點棒香。香燒完後剩下長約二三
寸的香棒。我們就收集起來。參加玩的人譬如每人出十根﹐拿掉一根而其他香棒都不
動的話﹐這根棒就歸拿的人﹐如動了別的香棒﹐就輪下個人玩﹐直到拿光為止。經
常用香棒做一個鉤子﹐可幫助拿棒。
        鬥田雞。田雞者青蛙之俗名。把紙折成扁平的各種形狀﹐頭部必須尖的。紙越厚折
出來的田雞越厲害。同一時間只可兩人參加。各把一隻紙田雞相對而放在桌上﹐相距
尺把遠近﹐隨後用嘴把自己的田雞往前吹。如果能把對方的田雞撞翻了﹐就算贏。
現在看來﹐相對吹氣有點不衛生。
        官兵捉強盜。把玩的人分成相等數目的兩組。一組算官兵。一組算強盜。強盜有座
強盜山﹐是一座牆。做強盜的人靠在牆上﹐就算在基地裡﹐官兵不能捉他們。只要有
人身體一離開牆﹐官兵就可以去捉他。官兵只要用手碰到他身上任何部份就算抓住
了他﹐被罰出局﹐直到所有強盜都被抓住。隨後輪換角色。膽小的人不敢離牆去跑
一圈再回來。所以老要加入官兵的一組。有一個男孩很靈活﹐當一個官兵伸手來拍
他時﹐他用手把那個官兵的手拍開﹐繼續向前跑。
        玩香煙牌子是男孩的活。那時每包香煙裡都有一張印上圖案的紙牌子﹐就叫香煙牌
子。我甚至收集到一套三十張的連鐶圖畫“西遊記”﹐前面是圖﹐後面是文字說明。
玩時﹐一人把一張牌子放在桌上或地上﹐另一人拿自己的一張牌子用力向對方一張
牌子的邊上“拋刮”下去﹐利用這張牌子刮下去的風力﹐把對方牌子掀起一點﹐自
己的牌子能插入下面﹐就贏了。這要有點技巧。
        拋手帕。參加的男女孩子或蹲或坐成一圈﹐另一孩子拿著塊手帕在外圍奔走﹐隨意
拋在某個人背後的地上(不能拋在人家身上)﹐他若無其事地繼續往前走﹐當一圈回
來時﹐就抓住那人。於是交換位置﹐那人站起來去拋手帕。一般在拋手帕的人走過
身後時﹐總得回頭看一下﹐如果有手帕就撿起來去追拋手帕的人﹐如果抓住了﹐就
罰唱歌什麼的。但那個拋手帕的人一看有人追他﹐會很快奔到那個空位上去﹐就不
能抓他了。這常是夏天晚上玩的遊戲。
        過冬年節之前﹐大點的男孩常玩扯鈴。分單鈴和雙鈴。單鈴是一端沒有那個中空的
圓東西﹐多出個尖端﹐較難操縱。扯鈴一響﹐節日的氣氛就來了。大男孩玩扯鈴最多
只能拋上去再接住﹐不能表演得像雜技團那樣。但有的人居然能扯瓷的茶壺蓋和鋁
鍋蓋。就是這點花樣已使其他孩子羨佩不已。
        打鈴角(按上海方言讀音﹐不知該如何寫)是男孩的遊戲。鈴角類似陀螺。陀螺是
個圓柱加個圓錐。用繩子縛在一根短棒上抽打時﹐會站起在圓錐的尖端轉。而鈴角是
兩個圓錐底面合在一起﹐上面一個圓錐高﹐尖端有個奶頭狀突出物﹔下面個圓錐較
低平﹐中間再裝個鐵製的小圓錐﹐是著地轉的部份。玩時用根繩子從奶頭狀底部繞
起﹐直到這個圓錐的底部﹐隨後把奶頭狀突出物向下往水泥地上扔去﹐繩子的另一
端套在手指上﹐在下落過程中﹐繩子抽動鈴角﹐使它轉動﹐在鈴角接近地面時﹐它
會自動翻過來鐵尖著地轉動起來。如果繩子繞得不好﹐或技術不到家﹐掉到地上時
就不會轉動。這是屬於個人玩。人多玩的時候﹐大家猜指﹐輸的人把他的鈴角放在
畫好的一個圓圈裡﹐其他人輪流用自己的鈴角向它扔去﹐要把它撞出圈外﹐而已自
己的鈴角要活﹐即能轉動。如果打下去的鈴角死的﹐即不轉動﹐一起放在圓圈裡給
人打。這也常是冬天玩的遊戲。
        打玻璃彈子也是男孩玩的。有幾種玩法。1)在場地一端劃條線﹐離線一定距離﹐
一般從八尺到一丈﹐劃個方框﹐叫“塘”。每人在方框週邊上或中心放粒彈子﹐隨
後輪流在起線上把自己手裡的彈子向方框打出去﹐如能把方框中的彈子打出去﹐就
能據為己有。如果離開目標太遠﹐就讓它留在停頓處﹐等輪到再打時﹐就從那個地
方向方框打去。等方框中彈子都沒了﹐一盤遊戲結束。2)像打高爾夫球一樣﹐利用
地面上的洞穴﹐編成順序號﹐從起線出發﹐把彈子打入一號洞裡﹐再二號﹐直到最
後。沒進洞的就留在停頓處﹐等再輪到時從該處打。
        螞蟻傳話男女都可玩。玩的人橫排一行﹐第一人想出一句話來﹐用耳語告訴下一人﹐
依次直到最後一人﹐由他說出哪句話是什麼。結果往往與原話出入很大。引得大家一
笑。還有玩獵人老虎槍。兩手抱在胸前表示獵人。兩手前舉﹐一前一後﹐再做成槍的
形狀。兩手掌往前平舉﹐大拇指按在太陽穴上﹐表示老虎。老虎可以吃獵人。獵人
可以拿控槍。槍可以打老虎。玩者排成相對兩行。由第一人決定要做什麼﹐再一個
個耳語下去﹐不讓對方聽見。隨後兩行人同時做某個既定動作﹐以定勝負。
        猜字是智力型遊戲﹐適合較大孩子玩。在本人拙著“新西遊記”裡有一段描寫﹐茲
錄於下﹕〔過一竹亭時﹐查雄提議進去坐一會再走。大家相繼入內。芝娜說﹕『這樣
枯坐多無聊﹐動物已看得差不多了﹐不如來做個集體遊戲吧。』眾人無異議。芝娜
說﹕『我們做猜字遊戲。一人去亭外﹐其餘人決定幾個字﹐如三個字「我們好」﹐
隨後待亭外的人進來﹐可向任何人問三個問題﹐每個答者必須把這三個字依次崁入
三個答句中﹐由他猜是哪三個字。』張明生說道﹕『既然你提出的﹐你先出去吧。』
芝娜走出亭外。盛靳云說﹕『就用「竹亭」兩字﹐你們以為如何﹖』大家說『好』﹐
就把芝娜叫入﹐告訴她兩個字。芝娜想了一會﹐問查雄﹕『你叫什麼名字﹖』查雄
說﹕『我叫朱瘦竹。』芝娜心中有數﹐第一個字總在『朱瘦竹』三字中。她又問吳
肇華﹐因為他不善言詞﹐易露破綻﹕『你平時間看些什麼書﹖』吳肇華訥訥地說﹕
『我看些有關亭子的書。』芝娜一聽這話有些生硬﹐想他一定要把『亭子』二字崁
入﹐於是就說﹕『竹亭﹐是不是﹖』大家說是。芝娜說﹕『現在我可以指定一人外
出﹐就是查雄。』查雄只得走出亭外。郭如儀說﹕『就用「查雄」兩字﹐如何﹖』
大家說好。芝娜道﹕『大家答話要長一些﹐不要幾個字。』於是叫查雄進來﹐告訴
他也是兩個字。查雄問芝娜道﹕『你會游泳嗎﹖』芝娜道﹕『會是會一點﹐是從書
上學來的﹐碰到生字還要查詞典。』查雄摸不到頭緒﹐只得又問八戒﹕『你老兄為
什麼怎麼胖﹖』八戒雖然讀書不用功﹐碰到玩的東西倒也一學就會﹐否則怎能作天
篷元帥。八戒說﹕『俺老朱吃雄雞吃胖的。』查雄想﹕『如用「雞書」﹐「雞典」﹐
「查雞」﹐不可能。如用「雄」字﹐——』突然靈機一觸﹐就道﹕『你們把俺老查
的大名也做遊戲。』眾人大笑。接著﹐查雄請八戒出去。張明生說﹕『用「豬八戒
吃西瓜」﹐大家看如何﹖』大家沒意見﹐就叫八戒進來﹐告訴他六個字。八戒說為
什麼輪到他要這麼難。張明生說因為他聰明。八戒沒話說﹐不能說他自己不聰明﹐
就先問張明生﹕『請問這位先生貴姓﹖』張明生說﹕『俺姓豬八戒的豬。』八戒也
摸不著頭腦﹐又問查雄﹕『請問先生今年貴庚多少﹖』查雄道﹕『虛度一十八。』八
戒還是沒有頭緒﹐就問盛靳云﹕『請問先生操何貴業﹖』盛靳云答道﹕『摩頂受戒﹐
出家為僧。』八戒想了想﹐又問林木森﹕『請問先生用過飯嗎﹖』林木森說﹕『剛
吃過。』八戒再問呂品口﹕『請問這位先生府上何處﹖』呂品口說﹕『俺是西安人。』
八戒怕師哥罵﹐不好意思去問女生﹐就問悟空﹕『請問師哥昨天作何貴幹﹖』悟空
說﹕『俺昨天在看「豬八戒吃西瓜」的連環畫小說。』八戒一路問﹐眾人一路笑﹐
這時聽悟空說這句話﹐女生都笑彎了腰。八戒想了想﹐總算明白了。他們玩了一會﹐
起身離亭而去。〕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1-11-4 00:18:38

美國人與寵物

美國人愛養寵物似乎已是“名聞世界﹐譽滿全球”了。一般人會認為寵物只是貓狗
而已﹐但在美國﹐卻不其然。有人在家中玻璃缸裡養了一條莽蛇﹐足有啤酒杯粗細﹐
每天從寵物商店買來活老鼠餵牠。這大概是在電影裡看到有人玩蛇學來的﹐但他沒
有勇氣把蛇掛在脖子上出去走一圈。外國人會說﹕DON'T HAVE THE GUTS TO GO OUT
WITH THE SNAKE ROUND THE NECK。雖然莽蛇看上去怕人﹐但看樣子是不能把人吞下
去﹐因為莽蛇是吞食﹐而不是咬食的。牠不會把人的手臂咬下來吞吃掉﹐而人身體
太大了﹐這麼粗細的蛇吞不下。還有人養體型不大不小的鱷魚。這可得小心對待﹐
但一般外國人的體力是可以制服牠的﹐所以不用怕牠會咬掉飼養人的手。據報載﹐
鄰居發現有位女士在她的公寓裡養著一隻老虎。報上沒說這位女士怎麼會養著這隻
虎。當然她也不會知道中國這句成語﹕“養虎自遣患”。這種“引虎入室”當然算
是特例。後來被警察送到動物園去了。有許多小孩養一種叫倉鼠(HAMSTER)的小動
物﹐像松鼠那樣大小﹐也放在玻璃缸裡﹐底下填一層紙屑﹐角上放個固定的空罐子
作牠的臥處。有的還在缸裡空處裝架可踩動的圈子﹐讓牠鍛煉身體減肥。倉鼠是種
雜食性動物﹐所以餵牠些人吃的雜糧就行﹐吃幾粒葡萄乾也行。還有一種體型較大
黑乎乎毛茸茸的蜘蛛﹐不會吐絲﹐也是寵物之一﹐還有仿牠做的玩具。在寵物商店
裡還可以看到一種叫幾內亞豬的動物﹐體型樣子接近兔子﹐不知為什麼要叫牠豬。
人們對事物的命名有時竟不可思議。金魚熱帶魚和各種鳥是當然的寵物﹐不過養的
人不會多於養貓狗的人。鴿子也是一種寵物。人們可以看到各大城市的街道上都有
鴿子在漫步。不知有人試沒試過捉一對去養家﹐就不用化錢去買了﹐當然這種野鴿
子不會是名種。馬牛不算是寵物﹐就像雞鴨一樣。人們養來有一定的用途﹐不是作
玩物的。只有作玩物的動物才能叫作寵物。
        不知是否有人作過統計﹐在美國養貓的人多﹐還是養狗的人多。總之﹐牠們在寵物
名單上是名列前茅的﹐是狀元和榜眼。以前中國國內人養貓是為抓老鼠﹐就不能算是
寵物。現在是不是已被提高了社會地位﹐成為寵物﹐因沒有查證﹐不敢斷言。養貓
比養狗在處理排泄物時比較方便﹐只要準備個容器即可﹐不用在下雨下雪天也非得
到外面去放一圈﹐回來時﹐身上腳上髒得很﹐必須洗個澡才行。一次我向一位養狗
的鄰居建議﹐給狗定製一件雨衣和兩雙雨鞋。如果有人能設計製造出寵物雨具﹐並
申請專利﹐收入一定可觀。但有位從日本回來的朋友對我說﹐有人要送她一條小狗﹐
會自己跳上抽水馬桶大小便。她不喜歡狗﹐所以沒要。如果帶回來送人﹐這麼乖的
狗一定很搶手。
        有家朋友養了隻貓﹐又生了個小貓。貓母女倆常玩在一起。朋友說那女兒有點低能﹐
因為在爭食等各種問題上都沒牠媽靈活。我不知道世界上有沒有低能貓。我本人看不
出貓女兒低能在哪裡﹐所以只能安慰他們說﹕那女兒謙讓嘛﹐學習孔融讓梨。自從他
們養了貓後﹐再也不用鬧鐘了。每天一早﹐貓就來叫醒他們。如果他們愣是醒不轉
來的話﹐貓會跳上床去﹐舔他們的臉﹐直到他們徹底醒來。這倒不是他們的貓經過
有意識的訓練﹐而是每天早晨貓餓了﹐要吃早點﹐所以來催他們起來。他們對貓的
寵愛簡直無以復加。貓經常在他們手上抓出一條條的血痕﹐他們也不在乎﹐還要叫
心肝寶貝。我終於弄明白寵物這一名稱的來由。有的人怕貓抓傷小孩﹐或抓壞傢具﹐
到獸醫那裡去把貓的趾甲剪掉。他們養的貓女偏愛丈夫。只要那丈夫一坐在沙發上﹐
牠就跳到他膝上睡覺。我常開玩笑地對他說﹕“這是你的小老婆嗎(CONCUBINE)﹖”
他說﹕“噓﹐別讓我太太聽見。她要吃錯的。”或者說﹕“我可以送給你做小老婆。”
我說﹕“我沒福消受。你留著慢慢享受吧。”
        記得小時候家裡也養了隻貓﹐一天晚上沒回來﹐第二天一早回家時蹺著一條後腿﹐
一看另一條後腿下半截斷了﹐只有皮連著﹐估計給鄰居打斷的﹐因為那家鄰居經常
把別人家跑過去的貓趕走。這次不知為什麼要打斷我家貓的腿﹐也真夠心狠手辣的。
我們馬上派人把貓送到獸醫那裡去﹐切除斷肢﹐止血包扎。牠成為名符其實的三腳
貓了。
        據說紐約有一位單身老太養了十幾隻貓。她看到外面的野貓﹐就抱回來養著。她對
貓簡直像對子女一樣﹐無微不至。如果她真有這麼多子女﹐在二戰後的蘇聯可以獲得
母親英雄的稱號。一般認貓都是認毛色的﹐但一天我偶然發現貓的臉也各各有別。
有的長一些﹐有的短一些﹐但不如認毛色容易而方便。
        至少在我週圍﹐養狗的人多於養貓的人。狗的體型大小差別大﹐而貓的體型大小差
別小。如果把最小的狗放在最大的狗邊上﹐就像一輛摩托車停在一輛最大的運貨車旁。
美國養狗的趣聞很多。有人喜歡養小狗﹐常常像孩子一樣抱在懷裡﹐或者放在一個
提包裡帶出去。有的人﹐特別是單身女子﹐喜歡養大狗﹐好像請了一個保鏢﹐晚上
不怕壞人闖入。據說有對夫妻離婚﹐對財產分割倒沒有什麼意見分歧﹐而對寵物狗
的監護權卻引起爭執﹐甚至鬧上法庭。真屬笑話奇談。
        與狗玩比與貓玩有趣。貓只會自己玩個球或線團。狗會的花樣多。你可把一樣小東
西向遠處丟去﹐狗會追去撿回來給你。有時在公園草地上﹐可看到有人把一個玩具飛
盤丟出去﹐狗會追上去跳起來﹐在半空中把飛盤咬住﹐帶回來給主人。記得小時候﹐
有個鄰居經常差遣他的狗到附近一家小店去買香煙。狗嘴裡叼了錢去﹐店裡的老闆
知道是哪種香煙﹐就拿一包讓狗叼回去。有時候讓狗去叼回一根油條﹐給狗吃牛奶
油條當早點。這裡也有狗每天出去把丟在門外的報紙取回來。有錢人會送狗去美容。
有的人自己沒空﹐專門包輛出租車﹐定時來把狗接去美容。出租車司機當然等在那
裡﹐等狗美容好再把牠送回家。冷天放狗的時候﹐狗經常穿上衣服。有位女士親手
為她的狗用花布做了頂帽子﹐用橡筋扣在頷下﹐但剛出門﹐那狗大概不喜歡戴帽子﹐
就用爪子把帽子抓了下來。後來她只能讓狗戴上帽子才給牠吃東西。這樣狗就漸漸
地習慣了戴帽子。不知寵物商店有沒有動物化妝品和服裝賣。
        據說一年一度﹐美國舉行狗展和比賽。有次碰巧在電視上看到。這就跟選美一樣﹐
出場的都是淘汰後留下的精品﹐當然都是名種。每條狗都經過美容打扮﹐真是鬥艷
爭妍﹐各盡其能。有條矮腳小狗走起路來像團絨球在地上滾動。一條白狗身上的毛
就像綿羊一般卷曲的。有條狗腿上的毛都被剃掉了﹐只留下腳上一叢﹐像花絮一般
蓋住腳﹐也別開生面。這些狗都經過訓練﹐會按口令做一定的動作。這些動作是比
賽規則中規定要做的。參賽的狗都編上號﹐先牽出來轉一圈亮個相﹐再做規定動作﹐
由評委打分﹐也跟選美一樣。有名次的狗脖子上給掛條緞帶。據說也有獎。
        美國的單身老人﹐如果不被子女趕到養老院去話﹐養條狗的特多﹐可以作個伴。聰
明的狗還會救命。據說一個老人突然心臟病發作﹐但他的急救藥放在那邊桌上。他再
也沒力氣站起來到那邊桌上去拿藥。突然他養的那條狗跳上桌去﹐用嘴把藥瓶取來
給老人﹐救了他一條命﹐因為老人也時常叫狗幫他取過那隻藥瓶﹐但狗居然知道老
人那時需要那種藥。俄國的巴甫洛夫說﹕狗不會思維﹐只有條件反射﹐但這個行為
不是條件反射理論所能解釋的。又據說有的單身女子跟狗同睡一張床﹐引誘和訓練
牠用舌頭來滿足她的性生理需要。這也是美國人養狗的種種。
        有一位女士養了一條狗﹐經常使她的鞋子遭殃﹐因為那狗不但喜歡睡在她的鞋堆裡﹐
平時還把她的鞋咬來咬去﹐很好的皮鞋上都是狗的牙印。以後她只能把鞋都藏在壁櫥
裡﹐把門鎖起來﹐不讓狗用爪子把門爬開。一位學心理學的朋友對她說﹕“我私下研
究過狗心理學。狗的不同行為是狗的不同心理引起的。有的狗喜歡人腳上的氣息﹐
因為人腳上的氣息較濃。所以牠喜歡鑽在鞋堆裡。牠咬鞋也是一種心理上的發泄行
為。”不知是否有狗心理學這門課﹐或者她只是說笑而已。
        狗常成為電影裡的角色。電視上放過一個美國電影﹐完全以狗作主角。故事主要情
節非常簡單﹕一個十歲左右的小孩養了這條狗﹐一次被人綁架了。那條狗一直待在他
身邊。狗知道牠小主人身陷危境﹐就偷偷地溜出去搬救兵。引人注意的是狗那種沉
思的神態﹐隨後那種小心翼翼的動作和臉上好像有種緊張的表情。牠溜出那房子後
直奔自己家裡﹐對著孩子的父母亂叫﹐隨後回身就走﹐意思要他們跟上。但那對父
母根本不知道狗的意思﹐當然沒行動。狗就再回身來叫﹐再轉身要走﹐反復幾次﹐
總於引起注意。那對父母就跟著狗去﹐救出了孩子。其間狗臉上有種焦急的神情。
整個影片中﹐狗的動作表情完全與故事情節配合無間。不知道導演是怎麼把狗導而
演出來的。
        在美國﹐狗還有一定的權利﹐姑名之曰狗權。不能虐待狗﹐這是基本狗權。至於飢
餓的流浪漢﹐會不會像自然災害時的中國大陸人捉條野狗來﹐把牠吊死後燒來吃﹖這
種事在美國簡直是不可能發生的。據說﹐如果有條狗被車子撞死了﹐駕駛人須待在
那裡等警察來處理﹐當然不會吃官司或罰款。總之﹐民主國家的狗權比專制國家的
人權還受到尊重。

海外逸士 发表于 2011-11-4 00:25:53

論“治國之道”

在中國漫長悠久的歷史中﹐有許多資料值得後人借鑒參考。所以古代君王都以歷史
為鏡子﹐照照自己的治國方略究竟好不好﹐有什麼地方需要改進。到了近代﹐自軍
閥混戰以來﹐再已沒有人去研究借鑒古人好的治國經驗。所以中國從十九世紀以來﹐
國家一直沒有治理好過。近來一直有電視劇在宣傳康乾盛世不再。
       
總的來說﹐古人治國之道可分為二﹐所謂“霸道”與“王道”。“霸道”就是採用
強硬手段﹐屠殺手段﹐動不動殺人。“王道”就是採用懷柔政策﹐溫和手段﹐以收
買籠絡人心為主。從歷史上來講﹐“霸道”總是用在兩個朝代交替之際﹐或大亂之
時﹐但一旦新朝代建立後﹐而又沒有政敵會再用暴力來爭奪政權之時﹐就逐漸轉而
採用“王道”﹐以期收買人心﹐穩定局勢。如果一個政權自建立穩固後﹐還是一直
在殺人﹐殺他個五十年﹐一百年﹐那麼﹐這個政權的壽命就不會太長。秦朝三世而
絕﹐元朝不到百年就滅亡﹐因為他們不採用“王道”。該與民生息之時﹐還要一再
勞民殺人﹐弄得天怒人怨﹐不亡何待。民怨如看不見的洪水在積聚﹐到時候就會沖
破隄防而氾濫。鯀治水用防堵。禹治水用疏導。殺人就是防堵。讓人說話﹐有則改
之﹐無則加勉﹐就是疏導。
       
統治是一門學問﹐一門藝術。一個統治者要採用不斷殺人的手段來維持其統治的話﹐
這是其統治的不及格﹐是失敗。在歷史上只會留下臭名。兵法上說﹐不戰而屈人之
兵者為上﹐戰而屈則次之﹐戰而不能屈則是失敗。那麼戰人民而勝呢﹖不足為榮。
用鐵包的車子去對付血肉之軀﹐能不勝嗎﹖戰人民而不勝呢﹖
       
人民能衷心順從為上﹐不能而用武力屈服之為次。用武力而不能屈之為輸。殺了許
多人而仍然不能使人們屈服﹐這是統治的極大失敗。如果有人認為即使在昇平之時﹐
還要繼續採用強硬手段﹐才能維持其統治﹐這說明他們不在學歷史上的盛世之治﹐
而在模仿每個朝代末期時的倒行逆施。
       
俗話說﹕“繩子能縛住人﹐棍子縛不住人”。這裡的“人”指“人心”。你用軟的
一套能得人心﹐用硬的一套﹐雖能打得別人不敢動不敢說﹐但決不能使人心服。心
服才能長久隨你﹐心不服豈能長久隨你﹖這是小孩都懂的道理。歷史上有許多好的
統治藝術不學﹐為什麼非得走上極端不可﹖這叫“不師古而奮其私智”。其實這種
人根本不智﹐簡直愚蠢。在愚笨的統治下﹐人民卻倒了霉。這個霉會永遠倒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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