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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自然权利论,起于苏格拉底,终于托马斯阿奎那.其与现代的自然权利论最大的区别是,后者是基于契约的,前者的基础却是德行.现代自然权利论认为为了组成社会,保证大多数人的安全,主权被让渡于统治者,而社会成员保留了自然权利.古典自然权利论,认为人有其自然权利,这个权利本身的来源异常清晰,就是自然本身.
自然的对位者是习俗.古典自然权利论的大多数人都将这二者清楚的分开,但是苏格拉底这位开创者却常常将两者混同起来.但是这并不是苏格拉底的错,因为在哲学的发轫时期,所有的这些概念的分别不免拔出萝卜带着泥,彼此参杂是免不了的. 苏格拉底对哲学的方法经常用”勇气是什么”这样的问题发端,在多种不同的看法之间反复论辩,阐释出惊人的有悖于通常观念的智慧.然而后世的庸俗哲学却常以定义代替论辩,这实在是真正的哲学的大敌.机械的概念和定义只能产生教义问答,联共简史,不能产生哲学.
在<自然权利及历史>的第三章中,列奥斯特劳斯对苏格拉底的论辩方法做了一个详细的阐释.其中有几句话值得注意: “哲学就在于由意见升华到真理或者知识,就在于可以说是由意见所指引的一场升华.”这与他的政治哲学的一贯立场符合. 他向来认为人并不可能超出自己所在的社会之外寻求所谓的普世真理.但是不管各个社会对于正义和自然权利的看法如何各趋其向,哲学绝不能满足于对某个社会的理解.因为这仅仅是全体的一个部分,而哲学虽然以意见为指引,却以整体为归宿.
列奥斯特劳斯的写作方法遥遥对应于苏格拉底的论证方法.他的起承转合非常的特别,如果你要用寻找段落中心句的方法来掌握意思,非把你累死不可.他基本上在每个论证上会反复盘旋几次,在这一段说,在下一段也说,跳过三段之后再返回来借着说,每次说的时候可能是总括,展开,隐喻,每一段之间互相印证,辩驳,暗示.在他讨论了意见和真理的关系之后,斯特劳斯说到:一个开放的或者包容宏富的社会会在比之封闭得多的社会更低的人性层次上存在着.封闭社会经历许多代人, 在趋向人的完善方面作出了无可比拟的努力.这个是前面的意见以及真理关系在实际政治生活中的展开,描述了美国社会与传统欧洲社会之间的区别.熟悉列奥斯特劳斯学派的人,可以清楚的在这里听到对于<开放社会及其敌人>的鄙薄笑声.
一群对于德行(完善的人性)作出了努力的人们有理由组成自己的社会,那些相对落后的人并没有理由不组成自己的社会,因此,这样分别社会的政治行动仍然是公平合理的.去你要去的地方,这个与罗尔斯的在自由社会中组成自己群体的说法似乎彼此契合,然而,后者是容易的,一个兴趣小组,一个论坛,就可以做到.前者却需要付出锡安复国主义这样巨大的努力.在一个被充满的地球上,开拓自己的社会,这并不是一件旦夕就能做到的事情.除非说,列奥斯特劳斯所暗示的是五月花号.即使后者也是筚路蓝缕的历程.哲学家罔顾现实,写作起来都不需要废纸篓,这里也算一个典型的例子了.
假定人有权利组成自己的社会,则每个社会为了实现自己的德行标准,所实施的强制,就是完全合理的,是自然的.在这里,斯特劳斯完成了城邦的强制合乎自然的论证.虽然前提有着极大的疑问.
即使在同一个社会之中, 由于人的对于德行的追求在先天禀赋上有着种种差异,人在社会之中所处的地位自然的不同. 有着完善德性的人自然的成为统治者,因为作为统治者的好公民乃是德性得以发挥的最高存在方式.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制度之下,完善德性的人都能够成为统治者.这与制度本身的特质有关.因为有些制度,是正当的,然而不高尚.高尚的制度,只有在条件完美的时候才能行于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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