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高管薪酬过高已经成为一个公害。过去30年里,英国一些企业的高管薪酬增加40倍,而普通员工薪酬只增加2-3倍(http://www.zaobao.com/gj/gj111123_007.shtml)。美国的问题同样严重。中国的这个问题也在日趋严重,如果不及早刹住,会给已经不少的社会问题增加一个导火线。 ( j! q" G- F3 U2 s" Z2 P; i8 |/ t* m + T k- y7 l! N- o企业高管薪酬的问题不在于和业绩联系,因为业绩的计算是由高管制定的,他们通常能达到制定的指标,或者说对于制定自己能达到而又好看的指标非常在行。关键在于和员工收入的脱节。如果企业业绩很好,高管应该得到奖赏,但员工也同样应该得到奖赏。如果制定一个这样的法律:企业每一层管理人员的薪酬不能超过所直接管辖员工平均薪酬的N倍(比如说2倍),最高薪酬不能超过全企业(公司)平均薪酬的M倍(比如说10倍),超过的部分作惩罚性加倍收税,可以解决高管薪酬过高的问题吗?1 h. m' t3 A8 W9 B2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