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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去神圣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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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5-16 10:35: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改革开放中,思想解放是很重要的内容。破除迷信,解放思想,很多神圣的东西打破了,这样才能放下包袱,大胆前进。各种试点、擦边球、引领风气之先,都是不同程度的解放思想。换句话说,去神圣化。但物极必反,当什么东西都无所顾忌,已经不存在任何神圣的东西的时候,就滑到无政府主义了。思想禁锢的代价是社会停滞不前,无政府主义的代价的代价同样巨大,现在中国已经尝到苦处了。

神圣的东西都是人为的,但这也是维系社会基本秩序所必需的。孔孟之道的核心在于中庸和秩序,但孔孟之道正在瓦解,人们变得极端,变得蔑视一切秩序。

党员操守遭到蔑视,于是出现了大量贪官和蛀虫。
军人操守遭到蔑视,于是出现买官卖官的徐才厚们。
商业道德遭到蔑视,于是出现大量奸商和内部交易。
职业道德遭到蔑视,于是出现拆烂污或者买卖证书的事情。
医生道德遭到蔑视,于是出现收受红包的医生。
教师道德遭到蔑视,于是出现正课不教、非要到补习班才教的老师。
学生操守遭到蔑视,于是出现作弊、行贿的学生。
个人品德遭到蔑视,于是出现耀武扬威的二奶。
开车人不守交通规则,于是出现别车、斗气的事情。
消费者自以为上帝,在店家颐指气使,甚至成为霸王顾客。

毕福剑贬嘲毛泽东,这似乎是公民的言论自由,但作为党的喉舌一分子,这就和神父贬嘲耶稣基督一样,有违操守,而与公众还是私密场合无关。
徐纯和抢夺警械、攻击警察,这似乎是醉汉的糊涂甚至有人把这算作弱势者的绝望之举,但作为危害警察和公众安全的危险攻击,死有余辜。
路培国在成都武侯祠前出师表石碑上刻下到此一游,丁锦昊在埃及卢克索石碑上也刻下到此一游,也是对文化遗产缺乏起码的尊重,应该绳之以法。。

例子还有很多,举不胜举。

破除迷信是重要的,但对于很多重要的东西保持基本的尊重,这一点似乎在中国人中间越来越缺失。法不责众、道德标准相对化(xxx比我厉害多了,我这点算什么)、race to the bottom(都想不出言简意骇的翻译),似乎成为常态。

中国要和平崛起,但和平崛起不仅是经济的,而且是道义的、文化的。中国要打造道德高地,必须制止这种去神圣化的势头。是的,阻挡前进的紧箍咒要打破,但否定一切,这就过头了。该神圣的还是要神圣起来,应有的尊重必须保持。但看来不吃足够的苦头,是不会有多少人理会这一点的。这才是中国崛起最大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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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8-1-29 17:20
  • 签到天数: 51 天

    [LV.5]元婴

    沙发
    发表于 2015-5-16 11:10:29 | 只看该作者
    感觉没有以前那些传统的束缚,对个人是一种自由解放,也容易让人散失敬畏之心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15-5-16 12:01:28 | 只看该作者
    单靠“道德”,是不管用的。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4-12-4 07:09
  • 签到天数: 2924 天

    [LV.Master]无

    地板
    发表于 2015-5-16 13:14:20 | 只看该作者
    过分强调以德治国,总想着保留领导的解释权,这是当前国内制定法律规定的漏洞。
    现在国内大力建设佛寺,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补课。
    总不能白白等着基督/绿教来占领底层的精神空间。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楼主| 发表于 2015-5-16 13:42:42 | 只看该作者
    料理鼠王 发表于 2015-5-15 23:14
    过分强调以德治国,总想着保留领导的解释权,这是当前国内制定法律规定的漏洞。
    现在国内大力建设佛寺,在 ...

    如果不建立正常的道德秩序,对该敬畏的事情留存敬畏之心,就等着邪教来占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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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楼主| 发表于 2015-5-16 13:44:26 | 只看该作者
    兜胖胖 发表于 2015-5-15 22:01
    单靠“道德”,是不管用的。

    没有人说要“单靠道德”,但彻底的去道德化肯定是走不通的路。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7-4-27 01:13
  • 签到天数: 365 天

    [LV.9]渡劫

    7#
    发表于 2015-5-16 14:09:28 | 只看该作者
    倒没觉得哪么严重...
    就是现在很多人太浮躁了,整个社会都虚火大。
    似乎很多人还保留着吃不饱、穿不暖的记忆,有机会就钻,叫别人抢了就生气。
    很多事都是只要速度,先抢下来再说,抢不下来就上火。
    包括精神寄托都是,孔子有“子不语”。说据不敬的话,真有几个信神神鬼鬼的。倒是有庙就进,见神就拜不少,希望“诸天神佛都保佑我”,或者不是“都保佑我”,蒙着一个也算啊。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2-18 04:1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8#
    发表于 2015-5-16 14:52:28 | 只看该作者
    race to bottom 比烂? 比下限?
  • TA的每日心情

    2021-2-15 22:05
  • 签到天数: 204 天

    [LV.7]分神

    9#
    发表于 2015-5-16 14:56:56 | 只看该作者
    race to the bottom 道德堕落,两个字,比烂
  • TA的每日心情

    2018-1-18 09:51
  • 签到天数: 87 天

    [LV.6]出窍

    10#
    发表于 2015-5-16 15:01:24 | 只看该作者
    1、去神圣化问题或祛魅问题,这是个好问题,也是个大问题。你说的很好,有当哲学家的潜质。

    2、“但物极必反,当什么东西都无所顾忌,已经不存在任何神圣的东西的时候,就滑到无政府主义了。”为什么就滑倒“无政府主义”呢?是不是改成“相对主义”比较好,因为人们往往在绝对主义或普遍主义论域中讨论神圣事物。绝对主义对应着相对主义,普遍主义对应着特殊主义。

    3、“神圣的东西都是人为的”,不敢苟同,如康德所讲的令人敬畏的“头顶上的星空”,或毕达哥拉斯学派对“数”的崇拜,这些东西很难讲是人为的。

    4、“孔孟之道的核心在于中庸和秩序,但孔孟之道正在瓦解,人们变得极端,变得蔑视一切秩序。”孔孟之道的瓦解不始于改革开放,而始于晚清。中国传统哲学中,有“推天理以明人事”这个传统,近代以来,随着西方科学和民主进来以后,儒家的天道观和人道观受到全面冲击,儒家哲学跨掉了,有学者称为“魂飞魄散”,有兴趣可以看看章太炎、康有为、严复、谭嗣同等人的相关讨论。

    5、孔孟之道,如果还需要,就必须对它进行新的论证或新的言说,近代的一些学者作了一些尝试,如梁漱溟,熊十力,冯友兰,牟宗三等人的工作,以我看,基本上不是很成功,问题多多。

    6、去神圣化或祛魅,不仅中国有,西方也有,100年以前,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就讨论到这一问题的。时常听我导师讲,“轴心时代”创造的文明秩序,差不多要走到头了,我们有可能走入新的“轴心时代”。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发表于 2015-5-16 15:49:28 | 只看该作者
    晨大说的问题因为人的本性,类似的事情历史上一直在发生。法不责众这是赤裸裸的利益考量结果,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也只能如此不然你就是众矢之的。

    较好的解决方法

    教育引导: 寻求有利于或适应于社会与个人平衡发展科学的道德标准进行洗脑,最好还是政治局与人大每十年或五年审核修改和重新确定一下。优化教育质量,找顶级的人才编辑教材,加强对学校运营过程的引导监督。提升教师的水平:提高门槛待遇及时清除不合格品,随着人口结构变化(学生总人数也在降低)以及社会经济发展这是可行的。

    法律规范: 对不道德行为强化处罚力度增加犯错成本,法律制定修改与道德标准良性互动,强化法律权威。

    也许未来科技发展可以控制人体内的化学反应或变成另一种生存形态自然也没啥道德问题了吧?

    宗教愚民死开(个人观点)

    继续潜水学习中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发表于 2015-5-16 16:04:49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5-5-16 05:44
    没有人说要“单靠道德”,但彻底的去道德化肯定是走不通的路。


    道德与法律是一体两面的东西,法律是成型的条款,是道德的具体表达和底线,道德是心理上社会赞许性的表达
    传统社会圈子小,人口迁移少,熟人社会,主要依靠道德来标定社会秩序
    现代社会更多的是陌生人社会,迁徙多,人口密集,社会变化速度快,不同人思想的差异很大,复杂多样,应该主要依靠法律来标定社会秩序。

    中国目前还是缺少法治主要一些,依目前的法治现实,很多情况下会演变成越有道德越吃亏,这是劣币淘汰良币。
  • TA的每日心情

    2018-1-18 09:51
  • 签到天数: 87 天

    [LV.6]出窍

    13#
    发表于 2015-5-16 16:35:29 | 只看该作者
    兜胖胖 发表于 2015-5-16 16:04
    道德与法律是一体两面的东西,法律是成型的条款,是道德的具体表达和底线,道德是心理上社会赞许性的表达 ...
    道德与法律是一体两面的东西,法律是成型的条款,是道德的具体表达和底线,道德是心理上社会赞许性的表达 ...

    可能是我看得的少,第一次看见这样的说法。“道德”概念的外延要比“法律”概念的外延要大,如在康德那里,道德学说包括权利学说和德性学说,前者讨论的是法权关系,后者讨论的是伦理关系。在中国传统哲学中,道德概念的含义更为丰富,不仅涉及天道,还涉及人道,后者包括政道和治道。道德和法律不是一体两面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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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发表于 2015-5-16 17:12:51 | 只看该作者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部改革史,就是打破条条框框的历史。

    “大胆的闯,大胆的试”,改革闯将们即使当时没有领导背书,事后也多被平反。以此为例,能员干吏每以突破禁区为荣,却不知最终边界在哪。有破不立,两三代主事更迭,遽不知初衷为何?

    经济挂帅再与拜金钱教一结合,隧目睹三十年来之怪现状……

    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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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5-19 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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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楼主| 发表于 2015-5-16 22:13:20 | 只看该作者
    dzhen 发表于 2015-5-16 00:09
    倒没觉得哪么严重...
    就是现在很多人太浮躁了,整个社会都虚火大。
    似乎很多人还保留着吃不饱、穿不暖的记 ...

    见庙就进,见神就拜,这不是信神敬神,而是实用主义、投机主义。实际上也是一种去神圣化,另一种表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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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楼主| 发表于 2015-5-16 22:13:45 | 只看该作者
    隧道 发表于 2015-5-16 00:52
    race to bottom 比烂? 比下限?

    比无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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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楼主| 发表于 2015-5-16 22:23:18 | 只看该作者
    白春 发表于 2015-5-16 01:01
    1、去神圣化问题或祛魅问题,这是个好问题,也是个大问题。你说的很好,有当哲学家的潜质。

    2、“但物极必 ...

    呵呵,我当不了哲学家,只是个胡思乱想、操太多闲心之徒。

    从哲学意义上说,相对主义确实更加确切,无政府主义是政治范畴。

    神圣的东西都是人为的,意思是人使得这些东西神圣的,尽管这些东西可能客观存在。换句话说,神圣只存在于心里。这个说法够唯心哈。

    孔孟之道在历史上是不断有高潮低潮的,近代的瓦解始于晚清或者五四,这没错,但幅度最大还是现在。文革对孔孟之道的粉碎是外在的,现在才是“深入人心”的。

    孔孟之道是否还能作为治国之道,我也不知道;如果要重振,如何在理论上注入新的活力,我更不知道。但孔孟之道作为中华民族两千年文化的凝结剂,弃若蔽履肯定是不对的。

    去神圣化的问题在西方确实也有,宗教的淡化、各种自由化(吸毒、堕胎、同性恋、性关系)都是表现。

    说不定马克吐温时代的美国和狄更斯时代的英国也经历过这样的去神圣化,说不定中国也会在矫枉过正之后回归更加平衡的位置。希望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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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楼主| 发表于 2015-5-16 22:29:24 | 只看该作者
    兜胖胖 发表于 2015-5-16 02:04
    道德与法律是一体两面的东西,法律是成型的条款,是道德的具体表达和底线,道德是心理上社会赞许性的表达 ...

    道德和法律的一体两面或许应该这么看:

    法律是共同行为准则的最低标准,道德是共同行为准则的最高标准,前者靠外在力量强行管束,后者靠内在力量自我约束。

    传统社会的人际交往有限,主要交往存在于熟人之间,用道德来维持社会秩序还行;现代社会的人际交往的面要大得多,大量交往存在与陌生人之间,单靠道德的内在约束已经不够用,需要同时借用法律的外在约束。但单纯依靠法律,则有法难责众和法网疏漏的问题,执法不一致、不均匀导致投机心理,进一步鼓励钻法律空子的行为,进一步加强执法则产生国家机器与个人权益的矛盾。说到底,法律的有效性只有在社会上大多数人自愿守法、违法者只是例外这样的情况下才存在,单靠法律肯定也是不行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19#
     楼主| 发表于 2015-5-16 22:29:37 | 只看该作者
    兜胖胖 发表于 2015-5-16 02:04
    道德与法律是一体两面的东西,法律是成型的条款,是道德的具体表达和底线,道德是心理上社会赞许性的表达 ...

    道德和法律的一体两面或许应该这么看:

    法律是共同行为准则的最低标准,道德是共同行为准则的最高标准,前者靠外在力量强行管束,后者靠内在力量自我约束。

    传统社会的人际交往有限,主要交往存在于熟人之间,用道德来维持社会秩序还行;现代社会的人际交往的面要大得多,大量交往存在与陌生人之间,单靠道德的内在约束已经不够用,需要同时借用法律的外在约束。但单纯依靠法律,则有法难责众和法网疏漏的问题,执法不一致、不均匀导致投机心理,进一步鼓励钻法律空子的行为,进一步加强执法则产生国家机器与个人权益的矛盾。说到底,法律的有效性只有在社会上大多数人自愿守法、违法者只是例外这样的情况下才存在,单靠法律肯定也是不行的。
  • TA的每日心情

    2018-1-18 09:51
  • 签到天数: 87 天

    [LV.6]出窍

    20#
    发表于 2015-5-16 22:50:00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5-5-16 22:23
    呵呵,我当不了哲学家,只是个胡思乱想、操太多闲心之徒。

    从哲学意义上说,相对主义确实更加确 ...

    1、神圣只存于心里,这是非常现代的说法,始于笛卡尔,从心灵中确立神圣事物的根基,在哲学中,称为本体论向认识论转变。
    2、我也觉得孔孟之道或传统文化的大规模沦丧不在五四和文革,而在改开以来,当然这需要论证。
    3、儒家的东西有许多层面,如政治层面,思想文化层面,日常生活层面,儒家思想如何在政治层面进入国家体制,目前来看,还没有看到这个可能,尽管有人在论证政治儒学或制度儒学,但还是停留于思想文化方面的探讨。
    4、神圣事物、令人敬畏的事物、令人崇敬的事物,这三者的同异,不知你是如何看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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