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爱吱声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2617|回复: 4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宁纵勿枉还是宁枉勿纵?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12-8 22:22: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月下 于 2014-12-9 11:31 编辑 6 h2 o& _- F8 h1 m7 ?" W( N

6 F, Q# u( K* i7 }" Z: K! M) o只讨论一种情况:
0 ^1 s1 Q% k' Z+ h有10个嫌疑犯,其中5个是清白的,5个是有罪的。但现在无法分辨谁有罪谁无罪。请问,你是支持,A全部判决,或B全部释放。
7 S; t$ L* G" M) t# n& v假设1:这10人涉嫌盗窃,案值1000元;
1 h7 j6 V$ P! F# Y8 ]假设2:如上,案值1000亿元;) Z( @" y4 L* V  |- q
假设3:涉嫌杀人,死亡1人;! B( b9 D+ G$ R5 ?" z7 {! s' g& f
假设4:如上,死亡1000人(如911)。. u  M# `0 b' t$ g6 D! Y! Z

: }' Q8 Z2 o/ p1 U- o3 ~/ m: U" Z( H您会如何选择呢?7 w% k4 \) {3 g* s" J
注,这是最终选择,没有任何补救措施,放了就永远的放,抓了就永远的抓,不会改判,没有翻案,也没有再一次立案侦查的机会。
正方观点 (6)

宁枉勿纵

反方观点 (16)

宁纵勿枉

辩手:1 ( 加入 )
 
辩手:1 ( 加入 )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3-25 14:44
  • 签到天数: 480 天

    [LV.9]渡劫

    沙发
    发表于 2014-12-9 10:46:01 | 只看该作者
    好人被冤枉的教训远远大于坏人逃脱的坏处。而且坏人逃了还可以再抓,好人冤枉了一辈子就完了。最近听到文革时海南有3个女学生告老师强干,结果30年后才自己说是诬告。可是老师的人生已经全毁掉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4-12-9 10:59:16 | 只看该作者
    绿梧桐 发表于 2014-12-9 10:46
    ! z, O0 u2 K6 X# d; X: [好人被冤枉的教训远远大于坏人逃脱的坏处。而且坏人逃了还可以再抓,好人冤枉了一辈子就完了。最近听到文革 ...

    & f7 |$ d; M7 h不考虑任何可以再抓的可能,放了就永远放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6-6-27 09:25
  • 签到天数: 2303 天

    [LV.Master]无

    地板
    发表于 2014-12-9 15:20:18 | 只看该作者
    案值足够大,宁枉勿纵。“宁犯天威不犯众怒”
    & u$ l4 d) C( A" k9 W案值足够小,倒过来
    . c( v* X4 C# {" O" ^8 s, d
    ' Q6 e4 W1 B' K3 G( K6 Y不知道该选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6-2-25 18:51
  • 签到天数: 1670 天

    [LV.Master]无

    5#
    发表于 2014-12-9 22:42:04 | 只看该作者
    常挨揍 发表于 2014-12-9 15:20
    , N' u( z! _- X) l0 Z/ h案值足够大,宁枉勿纵。“宁犯天威不犯众怒”
    # _2 p* }: a4 N; [) f案值足够小,倒过来
    0 v( ~1 i! _4 I$ S2 ?. K
    其实就是说,如果没人有意见,那么就放过好了。如果有众怒,那么都抓了。所以其实具体啥案子有关系嘛。

    点评

    见我给常挨揍的回复。  发表于 2014-12-11 02:4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9-30 08:50
  • 签到天数: 339 天

    [LV.8]合体

    6#
    发表于 2014-12-10 10:44:53 | 只看该作者
    虽然选正方,但是我只是在假设4时选正方,其余假设均选反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1 02:42:14 | 只看该作者
    常挨揍 发表于 2014-12-9 15:20
    1 Q: @. T" h7 [9 r0 G案值足够大,宁枉勿纵。“宁犯天威不犯众怒”
    : t8 ]7 t, a  F- @; s) P案值足够小,倒过来
    1 t, b) g  I8 r7 U6 h
    其实这又涉及到一个对“众怒”的判定问题,比如香港占中算众怒吗?
    6 l  S7 z/ ^( a8 V  n我觉得大部分中国人还是不追求绝对的公平,而是以实际后果来衡量,这也许是更大层面的公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1 02:45:09 | 只看该作者
    上古神兵 发表于 2014-12-10 10:44
    ( Z0 ^( Z+ r- I2 f0 f虽然选正方,但是我只是在假设4时选正方,其余假设均选反方。

    9 v" C: u; X) v; x那多少是界限呢?比如,500人?50人?
    ' i0 ?! _% `2 e# p2 U; _  U9 v钱的话,比如金融危机这种事,如果罪魁能确定是在可能的10个人之中,5个无罪5个有罪,那怎么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9-30 08:50
  • 签到天数: 339 天

    [LV.8]合体

    9#
    发表于 2014-12-11 10:19:04 | 只看该作者
    月下 发表于 2014-12-11 02:45
    # x3 `8 y1 `! C# C( z# X那多少是界限呢?比如,500人?50人?8 r* T. s3 ]2 W
    钱的话,比如金融危机这种事,如果罪魁能确定是在可能的10个人之中 ...
    4 @: A; w: z/ J) S
    如果是死人的,我的容忍限度是100倍,一个人为100人作出牺牲,我自己愿意做。如果是钱,那冤枉一个也不行,对我来说,自由和生命都是不能用钱来衡量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1 12:47:09 | 只看该作者
    上古神兵 发表于 2014-12-11 10:19' Q$ {( L. ]) P1 P& C, B
    如果是死人的,我的容忍限度是100倍,一个人为100人作出牺牲,我自己愿意做。如果是钱,那冤枉一个也不行 ...
    % B* \8 S+ z7 Q3 N9 M
    如果是大萧条呢?从后果来说,肯定导致1000个人因此死亡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9-30 08:50
  • 签到天数: 339 天

    [LV.8]合体

    11#
    发表于 2014-12-11 13:15:14 | 只看该作者
    月下 发表于 2014-12-11 12:47
    2 M) [: e  v# Y2 v, ~2 W: r如果是大萧条呢?从后果来说,肯定导致1000个人因此死亡了。
    ) m7 n3 ~0 O  ^: @( C  ~8 {" |
    经济诱发的间接后果,我不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6-2-25 18:51
  • 签到天数: 1670 天

    [LV.Master]无

    12#
    发表于 2014-12-11 14:45:18 | 只看该作者
    月下 发表于 2014-12-11 02:42
    ' t3 M: n$ k8 f. G其实这又涉及到一个对“众怒”的判定问题,比如香港占中算众怒吗?
    ' y4 O: }+ r! L0 Y我觉得大部分中国人还是不追求绝对的 ...
    ( w0 m+ J" k7 [5 k2 [1 A, w
    对这种东西来说,理念只对你个人起作用。除非所有人理念类似,否则肯定是妥协。怎么妥协?必然是看影响结果的,如果啥后续影响都没有,犯错了枪毙和不枪毙有啥区别,还不如不枪毙呢。问题是现实中,怎么可能没后续结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3#
    发表于 2014-12-15 08:34:50 | 只看该作者
    有10个嫌疑犯,其中5个是清白的,5个是有罪的。但现在无法分辨谁有罪谁无罪。请问,你是支持,A全部判决,或B全部释放。
    ! j. x% J9 }5 J; F+ L+ Z, c0 S0 ?假设1:这10人涉嫌盗窃,案值1000元;" `1 `* n: A' V' d* J$ N# s1 p
    假设2:如上,案值1000亿元;
    / m8 d5 E: }5 i假设3:涉嫌杀人,死亡1人;: ?0 `8 E* w- h" f1 z" B0 L: ]0 E' R
    假设4:如上,死亡1000人(如911)。
    , g- B! ]2 p; }9 O. K

      O% S2 @. m# g3 g假设1: 宁纵勿枉: O6 y9 \' y! S+ P  {2 g% l# a
    假设2: 宁枉勿纵
    6 P- }4 R6 O9 o  a  j; z: o2 v' U0 _+ E" ~假设3: 宁纵勿枉, K" r! M% Q! H) x0 l4 P
    假设4: 宁枉勿纵
    ' n9 H5 u0 K+ i2 F: Q( |+ U) M& C& X7 h7 B  D
    所谓乱世用重典。法律是教条,但执行法律从来都不可以教条。要看执行结果会造成何种政治影响。单纯得认为只有“宁纵勿枉”或者“宁枉勿纵”而不根据具体情况来调节都是刻舟求剑的教条主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5-2-10 14:12
  • 签到天数: 1741 天

    [LV.Master]无

    14#
    发表于 2014-12-17 15:52:43 | 只看该作者
    弄了四个假设前提,叫人怎么选支持或者反对,一事一议最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7 21:57:53 | 只看该作者
    勤劳工作的猪 发表于 2014-12-17 15:52
    ( }3 r1 Q; t, w% X1 p" P弄了四个假设前提,叫人怎么选支持或者反对,一事一议最好
    1 G8 C) r+ i+ r$ K7 c( `/ \# K
    本来就没什么人讨论,再分开就更没人了。而且,这四种分法也不复杂,混一块就说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6#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7 21:58:59 | 只看该作者
    孟词宗 发表于 2014-12-15 08:34/ v) Q6 n" G2 p: c) v
    假设1: 宁纵勿枉! p4 l/ F+ r3 c# I6 ], l
    假设2: 宁枉勿纵
      g* a- g( O* [6 h假设3: 宁纵勿枉

      R! x2 B# y& k% j这算比较实用的观点。我看大部分人都不追求所谓绝对的正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21-2-5 00:48
  • 签到天数: 1421 天

    [LV.10]大乘

    17#
    发表于 2014-12-20 10:05:47 | 只看该作者
    绿梧桐 发表于 2014-12-9 10:46
    2 }' n' l1 W. b! C5 s好人被冤枉的教训远远大于坏人逃脱的坏处。而且坏人逃了还可以再抓,好人冤枉了一辈子就完了。最近听到文革 ...

    3 a: A5 g* k$ s5 r4 u0 y! `坏人逃了哪儿那么容易再抓啊。( C- n. A" ?6 g4 |$ O

    , U+ f1 f$ v# D6 j7 {, Y2 e  c+ N1 H后面说的那个是诬告,在那个年代,技术手段几乎没有的情况下。三人同时提出指控基本就能定案了,人证是3:0,被告又提不出反证来。三人成虎嘛。

    点评

    坏人逃了虽然不容易抓但总是有希望,好人被枪毙了复活的希望是一点没有的。  发表于 2015-2-7 21:4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7-10-3 07:44
  • 签到天数: 98 天

    [LV.6]出窍

    18#
    发表于 2015-1-8 20:14:05 | 只看该作者
    事实上伦理问题一直是难点。无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25-4-20 00:21
  • 签到天数: 665 天

    [LV.9]渡劫

    19#
    发表于 2015-1-11 19:47:34 | 只看该作者
    假设1: 宁纵勿枉, k& t( S6 `4 ?
    假设2: 宁纵勿枉
    % r1 U6 ~! B1 H0 o, p. ^假设3: 宁纵勿枉8 t  @8 i* H) Z; w+ E+ h; ?
    假设4: 宁枉勿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9-6-16 23:34
  • 签到天数: 1277 天

    [LV.10]大乘

    20#
    发表于 2015-1-20 01:26:38 | 只看该作者
    这个话题太大。网上公开课里有哈佛的 justice 这门课,可以看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网站错误报告|爱吱声   

    GMT+8, 2026-8-1 06:54 , Processed in 0.072564 second(s), 2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