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爱吱声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2169|回复: 4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宁纵勿枉还是宁枉勿纵?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12-8 22:22: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月下 于 2014-12-9 11:31 编辑 " D: Y) F2 i$ ^) q
" X0 ~5 G1 ?( z* X! i
只讨论一种情况:4 b: R) w2 P, D4 s
有10个嫌疑犯,其中5个是清白的,5个是有罪的。但现在无法分辨谁有罪谁无罪。请问,你是支持,A全部判决,或B全部释放。9 A) p( P! u# Q* Y+ ~$ x
假设1:这10人涉嫌盗窃,案值1000元;6 Z) p- J! M# N& }
假设2:如上,案值1000亿元;/ o% v: q$ S( r) {/ a4 K" t- h6 J0 a
假设3:涉嫌杀人,死亡1人;7 G# p5 U, k0 @5 E: M7 d+ b
假设4:如上,死亡1000人(如911)。4 z+ `6 w! G  V5 i" D

5 ?: i; D2 J: P* j( C. ]& g您会如何选择呢?
: M2 f5 Q0 ]% d; z' a注,这是最终选择,没有任何补救措施,放了就永远的放,抓了就永远的抓,不会改判,没有翻案,也没有再一次立案侦查的机会。
正方观点 (6)

宁枉勿纵

反方观点 (16)

宁纵勿枉

辩手:1 ( 加入 )
 
辩手:1 ( 加入 )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3-25 14:44
  • 签到天数: 480 天

    [LV.9]渡劫

    沙发
    发表于 2014-12-9 10:46:01 | 只看该作者
    好人被冤枉的教训远远大于坏人逃脱的坏处。而且坏人逃了还可以再抓,好人冤枉了一辈子就完了。最近听到文革时海南有3个女学生告老师强干,结果30年后才自己说是诬告。可是老师的人生已经全毁掉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4-12-9 10:59:16 | 只看该作者
    绿梧桐 发表于 2014-12-9 10:46
    ) _# ?7 Z- o8 }" P  t3 _好人被冤枉的教训远远大于坏人逃脱的坏处。而且坏人逃了还可以再抓,好人冤枉了一辈子就完了。最近听到文革 ...
    ' r4 @1 n0 H8 a: [# @6 r
    不考虑任何可以再抓的可能,放了就永远放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6-5-30 01:20
  • 签到天数: 2290 天

    [LV.Master]无

    地板
    发表于 2014-12-9 15:20:18 | 只看该作者
    案值足够大,宁枉勿纵。“宁犯天威不犯众怒”
    ! J, t. M( j4 V2 {' j3 M0 @) H. W案值足够小,倒过来
    ( Q5 n2 {. }/ e! K% X" r0 h9 d$ l' a/ V( I
    不知道该选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6-2-25 18:51
  • 签到天数: 1670 天

    [LV.Master]无

    5#
    发表于 2014-12-9 22:42:04 | 只看该作者
    常挨揍 发表于 2014-12-9 15:20
    6 f, d& w6 r% H4 p( }) h7 f" X9 X) r" w案值足够大,宁枉勿纵。“宁犯天威不犯众怒”
    0 n5 N" N" r( p8 z案值足够小,倒过来

    $ U5 P9 d5 R7 W) N+ P( u- M其实就是说,如果没人有意见,那么就放过好了。如果有众怒,那么都抓了。所以其实具体啥案子有关系嘛。

    点评

    见我给常挨揍的回复。  发表于 2014-12-11 02:4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9-30 08:50
  • 签到天数: 339 天

    [LV.8]合体

    6#
    发表于 2014-12-10 10:44:53 | 只看该作者
    虽然选正方,但是我只是在假设4时选正方,其余假设均选反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1 02:42:14 | 只看该作者
    常挨揍 发表于 2014-12-9 15:20
    ) Y' S1 V; ~& ^9 e/ c# U/ C# m案值足够大,宁枉勿纵。“宁犯天威不犯众怒”
    ' z: H6 b3 P/ _, l9 i- m. V( c$ g案值足够小,倒过来
      T+ N' Z: [. A" X8 Z
    其实这又涉及到一个对“众怒”的判定问题,比如香港占中算众怒吗?5 a0 x4 F% u8 U6 ?+ Z
    我觉得大部分中国人还是不追求绝对的公平,而是以实际后果来衡量,这也许是更大层面的公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1 02:45:09 | 只看该作者
    上古神兵 发表于 2014-12-10 10:441 \0 v4 b9 e2 }9 U' E* [1 x" I
    虽然选正方,但是我只是在假设4时选正方,其余假设均选反方。

    & ~; v( O% V3 g" C' x" i9 T那多少是界限呢?比如,500人?50人?' d9 @7 Q# r' s3 \- V5 n
    钱的话,比如金融危机这种事,如果罪魁能确定是在可能的10个人之中,5个无罪5个有罪,那怎么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9-30 08:50
  • 签到天数: 339 天

    [LV.8]合体

    9#
    发表于 2014-12-11 10:19:04 | 只看该作者
    月下 发表于 2014-12-11 02:45
    5 F$ S/ |& M, k1 u那多少是界限呢?比如,500人?50人?& ]4 C9 F4 U5 e& M; w) ~0 F
    钱的话,比如金融危机这种事,如果罪魁能确定是在可能的10个人之中 ...

      r% v. M( t8 X2 M5 k: c如果是死人的,我的容忍限度是100倍,一个人为100人作出牺牲,我自己愿意做。如果是钱,那冤枉一个也不行,对我来说,自由和生命都是不能用钱来衡量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1 12:47:09 | 只看该作者
    上古神兵 发表于 2014-12-11 10:19
    ) y9 Z1 ?& m9 U3 i( K( H' l/ e9 r. z如果是死人的,我的容忍限度是100倍,一个人为100人作出牺牲,我自己愿意做。如果是钱,那冤枉一个也不行 ...

    , Q- r5 {7 o' }  n8 M3 }; W  [6 E% P如果是大萧条呢?从后果来说,肯定导致1000个人因此死亡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9-30 08:50
  • 签到天数: 339 天

    [LV.8]合体

    11#
    发表于 2014-12-11 13:15:14 | 只看该作者
    月下 发表于 2014-12-11 12:47
    ) ]0 a  P+ c9 Q9 V9 j如果是大萧条呢?从后果来说,肯定导致1000个人因此死亡了。
    : {0 O, K& `6 M4 d" [: Q
    经济诱发的间接后果,我不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6-2-25 18:51
  • 签到天数: 1670 天

    [LV.Master]无

    12#
    发表于 2014-12-11 14:45:18 | 只看该作者
    月下 发表于 2014-12-11 02:423 e5 T' K4 [3 J0 i
    其实这又涉及到一个对“众怒”的判定问题,比如香港占中算众怒吗?. {9 ]/ z0 V4 y, D6 i
    我觉得大部分中国人还是不追求绝对的 ...
    ( n' o/ o# X( h& h
    对这种东西来说,理念只对你个人起作用。除非所有人理念类似,否则肯定是妥协。怎么妥协?必然是看影响结果的,如果啥后续影响都没有,犯错了枪毙和不枪毙有啥区别,还不如不枪毙呢。问题是现实中,怎么可能没后续结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3#
    发表于 2014-12-15 08:34:50 | 只看该作者
    有10个嫌疑犯,其中5个是清白的,5个是有罪的。但现在无法分辨谁有罪谁无罪。请问,你是支持,A全部判决,或B全部释放。
    , d4 _/ t* Y& k' P; q3 Z6 j, N. \/ K, N假设1:这10人涉嫌盗窃,案值1000元;% A3 z. @% ^2 T
    假设2:如上,案值1000亿元;; ^0 Q" q" @6 b$ m# B
    假设3:涉嫌杀人,死亡1人;
    6 d9 }0 X9 L; x9 s假设4:如上,死亡1000人(如911)。

    . {4 s: r; L7 ^- C4 A! g3 p  D9 U5 ~) j# \5 |7 f5 [
    假设1: 宁纵勿枉* _" v) q" H+ E+ j. a6 l
    假设2: 宁枉勿纵7 Y+ ?* c$ d: p
    假设3: 宁纵勿枉6 u/ v3 t+ G! u! O* d
    假设4: 宁枉勿纵3 Y* _- S3 `. ~  D$ h1 W

    0 U. ^: a+ @# Y2 h9 y所谓乱世用重典。法律是教条,但执行法律从来都不可以教条。要看执行结果会造成何种政治影响。单纯得认为只有“宁纵勿枉”或者“宁枉勿纵”而不根据具体情况来调节都是刻舟求剑的教条主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5-2-10 14:12
  • 签到天数: 1741 天

    [LV.Master]无

    14#
    发表于 2014-12-17 15:52:43 | 只看该作者
    弄了四个假设前提,叫人怎么选支持或者反对,一事一议最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7 21:57:53 | 只看该作者
    勤劳工作的猪 发表于 2014-12-17 15:52. n) \. L8 p5 [& {$ |
    弄了四个假设前提,叫人怎么选支持或者反对,一事一议最好
    8 L+ G/ i: ]8 Y5 f
    本来就没什么人讨论,再分开就更没人了。而且,这四种分法也不复杂,混一块就说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6#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7 21:58:59 | 只看该作者
    孟词宗 发表于 2014-12-15 08:34
    * {! D+ p# Y; \4 ?1 O假设1: 宁纵勿枉2 K* y4 Z/ q  O4 w
    假设2: 宁枉勿纵
    ; O0 ]2 q0 M, `- ?) S假设3: 宁纵勿枉

    & y1 R* ~# T3 D1 h这算比较实用的观点。我看大部分人都不追求所谓绝对的正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21-2-5 00:48
  • 签到天数: 1421 天

    [LV.10]大乘

    17#
    发表于 2014-12-20 10:05:47 | 只看该作者
    绿梧桐 发表于 2014-12-9 10:46
    ) Y; L, X0 u8 W0 l好人被冤枉的教训远远大于坏人逃脱的坏处。而且坏人逃了还可以再抓,好人冤枉了一辈子就完了。最近听到文革 ...
    ) M+ x1 L+ S9 J4 O6 R7 m; f. r
    坏人逃了哪儿那么容易再抓啊。
    1 S: C" I7 l0 \- r, O. F1 A5 Q) \3 H; b) a2 a* a' G* R% f% z3 _
    后面说的那个是诬告,在那个年代,技术手段几乎没有的情况下。三人同时提出指控基本就能定案了,人证是3:0,被告又提不出反证来。三人成虎嘛。

    点评

    坏人逃了虽然不容易抓但总是有希望,好人被枪毙了复活的希望是一点没有的。  发表于 2015-2-7 21:4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7-10-3 07:44
  • 签到天数: 98 天

    [LV.6]出窍

    18#
    发表于 2015-1-8 20:14:05 | 只看该作者
    事实上伦理问题一直是难点。无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25-4-20 00:21
  • 签到天数: 665 天

    [LV.9]渡劫

    19#
    发表于 2015-1-11 19:47:34 | 只看该作者
    假设1: 宁纵勿枉
    8 A% N% {7 w' v6 }/ s假设2: 宁纵勿枉! O6 \5 A) i1 C* t; T* p
    假设3: 宁纵勿枉
    4 b. W5 V4 Q% w0 L假设4: 宁枉勿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9-6-16 23:34
  • 签到天数: 1277 天

    [LV.10]大乘

    20#
    发表于 2015-1-20 01:26:38 | 只看该作者
    这个话题太大。网上公开课里有哈佛的 justice 这门课,可以看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网站错误报告|爱吱声   

    GMT+8, 2026-6-7 11:26 , Processed in 0.076337 second(s), 23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