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is 发表于 2014-6-7 00:42 ' _3 x3 V7 T$ u# w* @0 w. r" Y
这个实际的恶意(actual malice),那公知们很多言论算么? 这个好像挺难证明/明确的。比如斯诺登也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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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ual malice 是个法律用语,同普通英语的意思不一样。解释见我那个帖。我对国内的言论了解的不多,但如果对象是政府的话,这个标准几乎无法达到。关于斯诺登的罪,见我写的五角大楼文件案里政府对Daniel Ellsberg的指控和对其分析。8 ?. e, A$ ~# W1 F4 T* P, x+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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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赞成言论自由的,我甚至赞成:只要没有极端主义(不管用什么定义)行动和唆使其他人采取极端主义行动,这样的言论自由就应该受到保护。但在实际操作中,感觉似乎这样太宽松。其实我也不知道这个问题应该怎么办好。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作为理论研究,即使在言论自由比现在要严格得多的维多利亚时代都是容许的,在现在肯定不可能限制。但像波尔布特那样借用马克思主义名义搞极端主义,这就要反对了。问题还是界限,我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