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6-9-4 0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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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
发表于 2013-12-20 23: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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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萨苏说法之二 假如马布里向闵鹿蕾借钱......
本帖最后由 萨苏 于 2013-12-20 23:20 编辑
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 《法治北京》节目录制余裁
您二位就别争了,先毙谁都没什么区别
在《老萨说法之一 不公的遗产》中,为何夫妇双双遇害,这遗产分得却如此不公平呢?面对这个问题,看来很多网友都点出了问题的关键.
来,编导,让我们看几条网友的评论:
网友fashionfairy “浏览完你的博客以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震撼啊!为什么会有如此好的博客!我纵横博客世界多年,自以为再也不会有任何博客能打动我,没想到今天看到了如此精妙绝伦的这样一个博客。是你让我深深地理解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句话。谢谢你!!请您原谅我的自私!我愿意一辈子的看下去!这个博客构思新颖,题材独具匠心,段落清晰,情节诡异,跌宕起伏,主线分明,引人入胜,平淡中显示出不凡的文学功底,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是我辈应当学习之典范……”
停!是谁把方舟子博客的洪水帖弄过来了?
wang4312
男的先死,女的继承了!!!
[萨评:言简意赅]
iamliqian2006
萨老师,这个很简单啊,根据您的说法,男主人先死的,女主人先和男方父母一同继承男主人的财产。作为夫妻共有财产,首先女主人拥有1/2的份额,加上和男主人的父母平分的一半,所以是3/4,之后被杀,其财产全由父母继承。所以法院是这样的结果。萨老师说的“双双被杀”,其实是挖的坑,之后的过程讲述才是重点。
[萨评:解释得很充分,问题是最后居然无端揣测老萨这样的善良人挖坑,实属居心那个啥]
fyp_111
…… 遗产的多少、亲家们和其他继承人谁多得谁少得并不重要,我关心的是遇难的夫妻是否是独生子女?这案子上节目的泪点在于是否造成失独家庭!
唉!天朝为 人口大跃退 实行了30余年的只生一个明显不太好有断子绝孙嫌疑兼养老无靠的计生国策呀!xx啊,金钱小事,你在人上面用用心吧!
[萨评:字字血泪,发人深省。]
菲姑姑__安仙
不对啊,老公先死,那么老公的遗产就是家产的1/2,直系亲属有三个人:老婆,老公的父母,三个人平均分配,每人分得家产的1/6。那么老婆拥有家产的2/3,老公的父母拥有家产的1/3。老婆死后,直系亲属只有两人:老婆的父母,他们可以继承老婆的遗产,也就是家产的2/3。所以说,最后老公的父母分得的遗产是家产的1/3,老婆的父母分得的遗产是家产的2/3,不是1/4和3/4。
[萨评:这个数学算的,不过法律上好像父母算一体的]
答案正是如此,看来这几位都颇有讼棍的潜质.
这样就引出了一个问题,咱们网友也提出来了—
燕京晓林
这种判例其实好没道理,夫妻其实死亡时间基本同时。应当判为同时死亡,否则如果仔细辨析:你法院如何能证明妻子被杀时丈夫一定已经完全死了?也许只是重伤还有一点点生命迹象呢?那你这不是误判吗?这就是装聪明的法官。
昵称太长PK时躲在树后容易被发现
燕大还挺较真哈哈,加油啊,跟老萨PK!法院应该是根据公,检方的报告,庭审记录,口供来推定男主人先死亡所以做的遗产判定。如果男方父母不服判决,只能举证证明男主人死亡时间不在女主人之前,这个难度很大。毕竟两人死亡时间相隔不长,又是很多天后发现的,测肝温都没条件了。。[-晕]
我也向陈旭律师提出来了,这两位的死亡时间的确有差异,但假如换上一种情况,劫匪先给左边那位一枪,回手再给右边那位一枪。这,遗产怎么算啊?
不愧是陈铁嘴啊,马上回道,正常情况下法院只能认定双方同时死亡,遗产平分。要有异议的情况就是谁主张谁举证了。
这个举证,也的确不是容易的事情。
言归正传,今天我们做节目,谈的属于新犯罪模式,说起微信犯罪的事儿。您说,假如 – 咱们纯属假如,马布里忽然通过微信跟闵鹿蕾借钱急用,让闵鹿蕾打钱到某个帐户上,同时请闵教练打到老马的手机上核实,这能是骗子吗?
“老马,有钱别乱花,攒着盖个房啥的。”“ 嗯,俺家塔莎也这么说……”
可偏偏有位“闵鹿蕾”收了微信,汇了钱,“马布里”第二天却说没这么回事儿,这还有没有天理啦?!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马布里”给“闵鹿蕾”看前一天的微信记录,里面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
可“闵鹿蕾”的微信里,明明保留着两人的通信记录。
意识到其中有诈,“闵鹿蕾”仔细回忆,终于找到一丝可疑之处 -- 前一天接到微信以后,他曾连续打老马的电话核实,却始终占线。老马在微信上道歉,说是正在交通事故现场,始终在和对方家属通话呢,让“闵鹿蕾”赶紧汇钱。
老马也找到一丝可疑之处 – 一周前自己的QQ曾被盗号,但很快就恢复了,密码也更改了,不应该有什么问题。
最后还是警方介入才弄清了事实,他们的确遇到了骗子。
这骗子是怎么干的,有人琢磨出来了吗?
[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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