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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萨说法之一 不公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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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9-4 09:56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0 23:18:5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从12月初开始,老萨和陈旭律师搭档,参与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的《法治-北京》节目


    陈旭律师,就是那个一打官司就一百多亿那位......

    跟着做这个节目,觉得受益匪浅,经常学到一些在法律方面和想当然很不一样的学问,于是决定开个专题,每天和大家分享拍摄中的心得和花絮,也算一种有益的记忆。

    比如,今天节目录制中的这件事儿,刚开始听了老萨觉得这简直是欺负人。

    这个案子本身就很吸引眼球 -- 北京北郊某小区,一对夫妇没招谁没惹谁,忽然在自宅中双双被杀,酿成灭门惨案。此案的经过大致是这样的,一伙贼人以查水电为名进入该户,男主人遭到袭击后奋力反抗,不幸遇害。贼人在翻箱倒柜之时,外出的女主人返回,也遭杀害。一天以后亲属发现问题报案。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件,而且已经告破。根据老萨的了解,此案破获关键在于犯罪分子在现场墙上居然写下了一行文字,曰:“活该杀”。

    你又不是武松,杀人还要留言!

    应该说贼人可能是想通过这行字把警察引上歧路,让警方认为这是一起仇杀事件。实际上,这是一起入户抢劫案而已,贼是通过男主人扔在垃圾桶里的书法作品,认为他应该是一位老先生,好控制而且应该有些古玩之类的收藏,于是选订做案目标。真实的情况是男主人身强力壮,只是喜欢书法而已 -- 喜欢写书法也能惹来贼,实在没人能够预料。入室后无法制服男主人的贼人最终下了毒手。

    但贼没有想到,误导的意图没有达到,反而暴露了很多线索,比如根据书写高度,警方迅速判定了贼人的身高,比如根据书写内容认定了贼人文化水平不高,比如根据这种做法认定贼人喜好张扬的性格等,对于破案起到了极佳的引导作用。

    以上内容请公安部门的朋友看过,还有两条就不让说了,担心会有暴露侦破方法的嫌疑。

    不过,这个案件的侦破不是让老萨最感特别的。感到特别的是这个案件发生后,夫妻双方遗产的继承问题。

    这一对夫妇没有子女,因为还年轻也没有遗嘱,按照法律应该是双方父母共同继承两人遗产。双方家长此时都十分悲痛,关系也很好,并无占对方便宜的想法。

    结果法院宣判的时候,双方父母目瞪口呆,竟然是男方家长只得到夫妻共有财产的约四分之一,而女方得到了四分之三!

    这是怎么回事儿?一时双方都感到不可思议 -- 都是孩子被杀了,怎么法院判得如此不公呢?

    陈旭律师说了,这没什么不公平的,完全符合法律!

    怎么回事儿?大家能猜出来吗?

    ------------------------------------------------------------
    《问计诸君》

    另外,这个专栏每天老萨会放一个《问计诸君》的部分,因为马上要做新的节目,也想针对这些话题听听大家的看法,如果有道理,老萨到时候会用在节目中的,谢谢。

    1。对于现在网上热议某女孩殴打并摔小婴儿的事件,大家有何观点?
    http://baobao.sohu.com/20131206/n391380449.shtml

    2。家乐福精神病人杀人案,如今受伤孩子十分痛苦,至今没有痊愈,怪谁?
    http://news.enorth.com.cn/system/2013/07/23/011165756.shtml

    3。近期网购中发生多起快递员杀害主人或者监守自盗事件,如女歌手傅丽遇害事件便是其中之一,大家如何看这种现象?
    http://v.ku6.com/show/iejgQSED2BVL2_h08veWtw...html

    4。如今医患关系紧张,案件频发,大家如何看?
    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41427.html

    感谢参与的朋友。让你的声音被整个北京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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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人数 4爱元 +30 收起 理由
    北宸 + 4 谢谢!有你,爱坛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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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9-4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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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炼气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0 23:19:27 | 只看该作者

    萨苏说法之二 假如马布里向闵鹿蕾借钱......

    本帖最后由 萨苏 于 2013-12-20 23:20 编辑


    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 《法治北京》节目录制余裁


    您二位就别争了,先毙谁都没什么区别

    在《老萨说法之一 不公的遗产》中,为何夫妇双双遇害,这遗产分得却如此不公平呢?面对这个问题,看来很多网友都点出了问题的关键.

    来,编导,让我们看几条网友的评论:

    网友fashionfairy “浏览完你的博客以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震撼啊!为什么会有如此好的博客!我纵横博客世界多年,自以为再也不会有任何博客能打动我,没想到今天看到了如此精妙绝伦的这样一个博客。是你让我深深地理解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句话。谢谢你!!请您原谅我的自私!我愿意一辈子的看下去!这个博客构思新颖,题材独具匠心,段落清晰,情节诡异,跌宕起伏,主线分明,引人入胜,平淡中显示出不凡的文学功底,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是我辈应当学习之典范……”

    停!是谁把方舟子博客的洪水帖弄过来了?

    wang4312
    男的先死,女的继承了!!!

    [萨评:言简意赅]

    iamliqian2006
    萨老师,这个很简单啊,根据您的说法,男主人先死的,女主人先和男方父母一同继承男主人的财产。作为夫妻共有财产,首先女主人拥有1/2的份额,加上和男主人的父母平分的一半,所以是3/4,之后被杀,其财产全由父母继承。所以法院是这样的结果。萨老师说的“双双被杀”,其实是挖的坑,之后的过程讲述才是重点。

    [萨评:解释得很充分,问题是最后居然无端揣测老萨这样的善良人挖坑,实属居心那个啥]

    fyp_111
    …… 遗产的多少、亲家们和其他继承人谁多得谁少得并不重要,我关心的是遇难的夫妻是否是独生子女?这案子上节目的泪点在于是否造成失独家庭!
    唉!天朝为 人口大跃退  实行了30余年的只生一个明显不太好有断子绝孙嫌疑兼养老无靠的计生国策呀!xx啊,金钱小事,你在人上面用用心吧!

    [萨评:字字血泪,发人深省。]

    菲姑姑__安仙

    不对啊,老公先死,那么老公的遗产就是家产的1/2,直系亲属有三个人:老婆,老公的父母,三个人平均分配,每人分得家产的1/6。那么老婆拥有家产的2/3,老公的父母拥有家产的1/3。老婆死后,直系亲属只有两人:老婆的父母,他们可以继承老婆的遗产,也就是家产的2/3。所以说,最后老公的父母分得的遗产是家产的1/3,老婆的父母分得的遗产是家产的2/3,不是1/4和3/4。

    [萨评:这个数学算的,不过法律上好像父母算一体的]

    答案正是如此,看来这几位都颇有讼棍的潜质.

    这样就引出了一个问题,咱们网友也提出来了—

    燕京晓林
    这种判例其实好没道理,夫妻其实死亡时间基本同时。应当判为同时死亡,否则如果仔细辨析:你法院如何能证明妻子被杀时丈夫一定已经完全死了?也许只是重伤还有一点点生命迹象呢?那你这不是误判吗?这就是装聪明的法官。

    昵称太长PK时躲在树后容易被发现
    燕大还挺较真哈哈,加油啊,跟老萨PK!法院应该是根据公,检方的报告,庭审记录,口供来推定男主人先死亡所以做的遗产判定。如果男方父母不服判决,只能举证证明男主人死亡时间不在女主人之前,这个难度很大。毕竟两人死亡时间相隔不长,又是很多天后发现的,测肝温都没条件了。。[-晕]

    我也向陈旭律师提出来了,这两位的死亡时间的确有差异,但假如换上一种情况,劫匪先给左边那位一枪,回手再给右边那位一枪。这,遗产怎么算啊?

    不愧是陈铁嘴啊,马上回道,正常情况下法院只能认定双方同时死亡,遗产平分。要有异议的情况就是谁主张谁举证了。

    这个举证,也的确不是容易的事情。

    言归正传,今天我们做节目,谈的属于新犯罪模式,说起微信犯罪的事儿。您说,假如 – 咱们纯属假如,马布里忽然通过微信跟闵鹿蕾借钱急用,让闵鹿蕾打钱到某个帐户上,同时请闵教练打到老马的手机上核实,这能是骗子吗?

    “老马,有钱别乱花,攒着盖个房啥的。”“ 嗯,俺家塔莎也这么说……”

    可偏偏有位“闵鹿蕾”收了微信,汇了钱,“马布里”第二天却说没这么回事儿,这还有没有天理啦?!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马布里”给“闵鹿蕾”看前一天的微信记录,里面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

    可“闵鹿蕾”的微信里,明明保留着两人的通信记录。

    意识到其中有诈,“闵鹿蕾”仔细回忆,终于找到一丝可疑之处 -- 前一天接到微信以后,他曾连续打老马的电话核实,却始终占线。老马在微信上道歉,说是正在交通事故现场,始终在和对方家属通话呢,让“闵鹿蕾”赶紧汇钱。

    老马也找到一丝可疑之处 – 一周前自己的QQ曾被盗号,但很快就恢复了,密码也更改了,不应该有什么问题。

    最后还是警方介入才弄清了事实,他们的确遇到了骗子。

    这骗子是怎么干的,有人琢磨出来了吗?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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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人数 3爱元 +18 收起 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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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1-7 11:21
  • 签到天数: 181 天

    [LV.7]分神

    板凳
    发表于 2013-12-20 23:54:49 | 只看该作者
    哈哈,老萨说法,有趣得紧 这种直系亲属多人死亡的案例是继承法考试最常见的类型题之一,不过考题设计会更复杂,常见的如全家男女老幼祖孙三代出游,路遇车祸死得七七八八其惨无比,随后告诉你谁谁当场身亡,谁谁相隔几分钟断气,谁谁送医抢救无效而亡,甚至还有孕妇送医抢救不果但早产婴儿存活等等,然后问,活着的谁有继承权,遗产应如何分割。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7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3136 天

    [LV.Master]无

    地板
    发表于 2013-12-21 00:19:23 | 只看该作者
    禅人 发表于 2013-12-20 10:54
    哈哈,老萨说法,有趣得紧 这种直系亲属多人死亡的案例是继承法考试最常见的类型题之一,不过考题设计 ...

    你这一说, 我知道第一个例子为啥女方家获得的多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7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3136 天

    [LV.Master]无

    5#
    发表于 2013-12-21 00:20:39 | 只看该作者
    哈哈, 知道了,不能剧透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13-12-21 21:32:41 | 只看该作者
    哈哈,老萨这是天天说法的节奏啊,大有取代小撒的模样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10-12 17:40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7#
    发表于 2013-12-21 22:24:10 | 只看该作者
    红金龙 发表于 2013-12-21 21:32
    哈哈,老萨这是天天说法的节奏啊,大有取代小撒的模样

    那谁是国际章呢?
  • TA的每日心情

    2019-1-27 20:07
  • 签到天数: 5 天

    [LV.2]筑基

    8#
    发表于 2013-12-22 01:21:09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原来上学时上那个什么课的时候听过类似的案例,刚结婚不久的两口子因车祸丧生,丈夫当场死亡,妻子送医院后死亡,一开始双方父母协商遗产一家一半算了,双方都能接受。但是一个讼棍跳出来,鼓动女方父母打官司,又拿回来1/4,整的两家关系势同水火,最后那个女方父母后悔不如不听那个讼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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