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Affirmative action,2003年Grutter v. Bollinger最高法院的判决是racial quota是违宪的,但是学校为了让校园有一个多种族,多文化的氛围,让学生更好的了解其他的种族文化,将种族作为录取诸多因素中的一个是可以的。但是如何既让种族成为一个因素,又不是racial quota,最高法院没解释的很清楚。最近的Fisher v. University of Texas,最高法院将案件发回德克萨斯重审。对这个的判决的解释不一。我不是学法律的,但是我读过的觉得最有道理的看法是,最高法院将affirmative action的标准提高到了不可能达到的程度。未来几年的类似的案件里,可能会正式判决affirmative action违宪。2003年和最近的这两个案子涉及的是Michigan和Texas都是公立学校。私立学校从理论上来说可以在录取时进行歧视,比如由教会创办的私立学校对本教派的信徒优先。但是私立学校是非盈利机构,不用纳税,如果学校做得太出格的话,政府可以取消其免税资格。七十年代时,Bobby Jones University禁止校内不同种族的学生谈恋爱。1976年IRS取消其免税资格,学校不服,官司打到最高法院,Bob Jones University v. United States判决学校败诉,认为IRS的决定不违反第一宪法修正案。
我不清楚你为什么认为招收体育特长生是走后门。去年University of Texas的体育部为学校赚了1亿6千万美元,橄榄球队的学生除了奖学金,什么也拿不到,我觉得是学校在剥削学生。另外Ivy League学校没有体育奖学金,美国体育奖学金给得最多的大多是州立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