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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的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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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2-7 12:33
  • 签到天数: 3 天

    [LV.2]筑基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6-20 13:30: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正方观点 (56)

    1、保持城市的整洁和卫生
    2、必要时还可以跟侵略者打打巷战

    反方观点 (31)

    1、小贩也是生活困难的人,应该有谋生的权利
    2、城管执法太粗暴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11-6-20 13:54:50 | 只看该作者
    城管对市容环境的保持是起到了积极作用的,盲目取消城管不合适(暴力执法的除外。。。)0 C) B/ S$ _6 }: W7 T3 X6 U
    : h( O% A9 w5 A3 a6 ~" Z
    另外有些国家是由警察来处理这些事情的,专门成立一支警察队伍来代替城管会不会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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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11-6-20 19:20:58 | 只看该作者
    必须给无力的人以谋生的出路,城管的职能和执法方式必须改变。
    9 \; X2 K* `8 R# P当然没有城管绝对不行!本地城管曾经罢工过,那3天整个小城都臭了,堵的不成样子。

    点评

    小区门口摆摊的横行,污水遍地,焉得不臭?  发表于 2011-6-21 10:10
    城管罢工,难道清洁工也罢了?  发表于 2011-6-21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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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发表于 2011-6-21 09:36:26 | 只看该作者
    单纯选正方反方不好选啊。3 T9 ~% E7 z- i% N4 O- g6 _

    , [6 h& a/ ^+ A8 H) x城管的有无......嗯,不是个非黑即白的问题啊,不过需要追问的是:* }6 W( }" X) f
    / x8 _& }7 O; u8 Y$ Z
    城管的产生是否合乎一定的,合理的程序?
    ) b$ i8 x7 T* ^城管的职权范围?  v  ?0 Z" p, x
    城管的监督是否有可操作性?特别是如何确保人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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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6-27 14:41
  • 签到天数: 13 天

    [LV.3]辟谷

    5#
    发表于 2011-6-22 03:28:3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青袂 的帖子4 m* u$ \# \" q" H6 Y; a# ?  i1 x$ e6 U+ Z

    : B3 p; g4 A5 N) K5 u& ]+ |* q关键是城管不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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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1-2-5 00:48
  • 签到天数: 1421 天

    [LV.10]大乘

    6#
    发表于 2011-6-24 14:54:27 | 只看该作者
    方便和整洁是一对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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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11-6-24 21:23:14 | 只看该作者
    万里风中虎 发表于 2011-6-21 13:28 ) j6 l% b0 {" x6 B2 c
    回复 青袂 的帖子
    5 [0 _7 s& x. K2 u+ c* A
    # _5 s. z) O1 @: g1 Z! `$ P关键是城管不文明执法。

    & o$ d3 m% }  ~: C" Y关键是城管在做警察不愿意做的执法而又没有警察的执法名分。

    点评

    晨大是明白人啊!!!  发表于 2012-12-26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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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6-27 14:41
  • 签到天数: 13 天

    [LV.3]辟谷

    8#
    发表于 2011-6-24 21:25:4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晨枫 的帖子
    5 @& V% V  A% v5 X
    % K/ _2 t! O% R$ ~( U3 [# y+ @可是,到底小贩是否有权利摆摊,这是个大问题,如果大家没有这个权利,是不是要交管理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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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11-6-24 21:29:4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晨枫 于 2011-6-24 07:30 编辑
      s4 e  l4 J+ T( [& B
    万里风中虎 发表于 2011-6-24 07:25 4 e7 s* T7 F- ~8 e, L! R  b" F) n2 J% @. |
    回复 晨枫 的帖子
    , o& W% h: o5 P/ `. |5 S* @) c: g: S3 e5 r* K7 T
    可是,到底小贩是否有权利摆摊,这是个大问题,如果大家没有这个权利,是不是要交管理费 ...
    / [; `. }, p5 s6 W( p
    按照现行城市管理法规,小贩没有不交管理费而自由设摊的权力。问题出在中国法规由于各种可执行性和执行严密性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被视为可以选择性无视,而且公众接受这样的概念。这才是问题的麻烦之处。现在警方也有这个问题,什么人情执法,根本是乱来。执法的关键在于一致性,不在于人情性。只有在一致性的前提下,才有人情的空间。现在全倒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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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6-27 14:41
  • 签到天数: 13 天

    [LV.3]辟谷

    10#
    发表于 2011-6-24 21:34:3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晨枫 的帖子8 ^, v- G1 s/ b  J6 _' }, j3 J

    ( g, y4 h# f( H' C晨大是印度专家了,印度在交通和市政管理上很差,但是有人在标榜乞丐,小贩,乃至动物在街道上占有空间是印度自由民主的象征。印度有城管吗?那他们是干嘛的?打人打的厉害嘛?据说广东的骚乱也就是这么起来的。晨大有何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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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发表于 2011-6-24 23:24:49 | 只看该作者
    万里风中虎 发表于 2011-6-24 07:34
    2 I$ Y" _: n+ g% f. R, ?- a回复 晨枫 的帖子
    0 p3 U% @5 C  {& @! F% K& ]1 h
      C% B' p& C1 l+ G晨大是印度专家了,印度在交通和市政管理上很差,但是有人在标榜乞丐,小贩,乃至动物在 ...
    & |, s9 B4 |" q7 ~+ A
    小虎在出我洋相呢,我哪里是印度专家啊!不过我想印度的交通和市政其实和过去的中国没有差别,如果公众接受这样的秩序,而且有某州“隐性秩序”,那就没有必要城管。城管是公众对缺乏秩序不满才产生的,而且通常是遭人恨但又不得不保留的东西。以西方为例,parking agent(专门贴票、拖车的)是专治乱停车的,大多是合理的,有些是不合理的,但他们的存在是合理的,执法尺度也是合理的。* p: b% `/ K# C' S* Y
    5 M9 Y% V/ N; q! b7 S* K, f. J" P
    城管打人在任何时候都是不可以的。城管执法发生冲突的时候,不能强制执法,应该把警察叫来,警察才是强制执法的唯一选择,同时对事主增加妨碍执法的指控。还是用parking agent拖车作例子,如果车主强行阻止拖车,parking agent只有叫警察,他自己是不能把车主一起铐走的。* ?9 x* }  E5 Z- s% _

      C# b% q/ r( |. a/ Z1 \' D另外,城管执法不能当场罚款,甚至在警察局(或者城管办公处?)交还抄缴物资时,也只能凭向法院缴纳罚款的凭证,而不能自己开具收据。事主在任一事件中都有上法庭对质的选择,而不是只有认罚。不是有很多热心人吗,他们可以帮摊贩作律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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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3-1 00:08
  • 签到天数: 2397 天

    [LV.Master]无

    12#
    发表于 2011-6-25 02:37:3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晨枫 的帖子  s+ f, n9 U; n' C/ G
    ' B# j4 y( h" Q$ B. ?5 D
    城管之所以是城管就在于必要时候可以“强制”执法 -- 如果不能强制执法,就成市委宣传部了 -- 哇哇哇讲了一大堆没人理会。。。 如果城管一有冲突就叫警察,恐怕中国的警察再增加个两番三番都不够用。。。
    , g+ d/ G3 s3 H5 w* @- P1 L  s, H7 f- n6 T
    问题就在这里:洋大人们都喜欢指着TG的鼻子痛斥为“警察国家” -- 其实算下来,中国每万人才摊上十二个警察,而民主典范的美国则是二十八名(根据Census2010数据)。。。
    : q' p* [' ?$ E* H9 v6 X* u3 S& W8 P7 s8 k! J7 u
    到底谁才是“警察国家”,这是另外一个问题 -- 这里要说的是,中国警力严重不足倒是事实。要达到西方那种高度秩序化的社会,没有足够的警力来执法,只能是一个空想。。。 * _' L; B( o6 Y% W3 m
    , y7 C' b5 J3 m6 `7 T8 Y( L
    所以中国为了填补警力不足的空白,才发明了“城管”这样的怪胎,行警察之实,却无警察之名。
    ! [/ H' C2 E$ Q0 q) Q. F& W3 G# ]; g9 N) Y7 q
    应该指出:“城管”和“小贩”,是互为因果的,鸡生蛋,蛋生鸡,一个巴掌拍不响,没哪一个是纯洁无辜的。。。 “小贩”能够无视法律法规,随便上街摆摊占道;那么城管无视法律,随便罚没小贩财物乃至拳脚相加 -- 就很不可思议么?
    ) ]: s- l' y. G9 C) h2 i0 P9 [) j5 Q. P* Y: [, j: c( s: N
    只能说是中国社会发展到目前这个状态,需要小贩的同时,也需要城管。: F- m3 ?6 [% T% M* |' S: y' y
    % z7 G: p. H9 k3 [! E" j
    解决之道啊,我倒是认为应该把他们逐步纳入警察队伍,正规化一下。用警察的纪律约束他们。。。 毕竟以前用道德理想来约束人们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往后的日子只能靠利益、也即法律来约束。。。 所以增强警力也是大势所趋吧。。。
    2 A' k9 ^+ M# H) k, k3 B
      z; L* ^8 F5 ?1 f" @+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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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3#
    发表于 2011-6-25 03:00:35 | 只看该作者
    MacArthur 发表于 2011-6-24 12:37
    5 e! I  w1 M- h6 L回复 晨枫 的帖子& [' r. u( s) }
    $ f& i0 q# k; e( |3 P
    城管之所以是城管就在于必要时候可以“强制”执法 -- 如果不能强制执法,就成市委宣传部 ...

    * I/ w" n! ~' v' D  W5 b! g其实我们说的是一回事。城管(尤其是需要强制执法的部分)应该纳入警察,警力要足够,训练和纪律也要跟上。“刁民”是一个更大的社会问题,这牵涉到普通人对法制的认同。法律不是光用来管束别人使自己生活方便的,这是一个社会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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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 00:54
  • 签到天数: 286 天

    [LV.8]合体

    14#
    发表于 2011-6-30 18:33:14 | 只看该作者
    城管还是需要的。但是搞的跟土匪似的就不太好了。# `+ p0 u: o  H, G# r( _6 C
    城市要是不能给小贩找到合适的生存道路,城管是很难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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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23 17:02
  • 签到天数: 529 天

    [LV.9]渡劫

    15#
    发表于 2012-4-28 13:11:54 | 只看该作者
    愚以为:城管是执法人员,应该支持其依法执法行为。8 _& L, V. v4 L8 e( n6 M; Y
    现在问题是:# T7 P. \; N# D8 g2 l2 _# a
    1.很多小贩确实很可怜,赚两个血汗钱艰难地谋生,人民群众普遍同情;
    1 t& x  `1 O9 q: Y1 z2.部分城管执法人员业务水平、自身修养一般,野蛮执法,激起人民群众的不满;
    & a2 N- K* x5 ^7 g3.人民群众把对政府部门的所有不满情绪都倾注到城管部门这里。
    8 Q0 K$ f( r1 q" S# M$ y2 z( D+ e- }8 Y结论:城管确实难当,更应该好好当,当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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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3-10-17 19:29
  • 签到天数: 1108 天

    [LV.10]大乘

    16#
    发表于 2012-4-28 21:28:14 | 只看该作者
    其实可以稍微换个角度想下:城管其实是忍辱负重的人……) o! J# O! g" o- H1 W: W/ }
    一方面是政府城市规划者的失职,即达不到人民的要求,也满足不了人民的需要。
    3 y; t9 ~! D7 C: d3 z- j另一方面是人心浮躁,not in my backyard思潮的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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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3-10-17 19:29
  • 签到天数: 1108 天

    [LV.10]大乘

    17#
    发表于 2012-4-28 21:29:40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1-6-24 21:29 $ E0 f- i- z- z/ U! |6 H
    按照现行城市管理法规,小贩没有不交管理费而自由设摊的权力。问题出在中国法规由于各种可执行性和执行严 ...

    ( \2 z+ F& N* t: v& b5 \: X# |4 m晨大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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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4-11 17:43
  • 签到天数: 497 天

    [LV.9]渡劫

    18#
    发表于 2012-4-30 10:18:09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城管负面作用大于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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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8-4-11 17:43
  • 签到天数: 497 天

    [LV.9]渡劫

    19#
    发表于 2012-4-30 10:22:59 | 只看该作者
    万里风中虎 发表于 2011-6-24 21:25
    ! U% V- S4 [" R2 R  K$ `# e回复 晨枫 的帖子
    ; Q. |5 {! _: R
    / A* Y9 i0 ~) B2 k可是,到底小贩是否有权利摆摊,这是个大问题,如果大家没有这个权利,是不是要交管理费 ...
    0 A/ G  W3 T* W
    我不反对小贩摆摊,但是不要影响环境卫生和交通就好。正如我不反对别人养狗,但遛狗不拴链子和随地大小便一定要严打。尺度在于是不是影响了公共环境和别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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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8-1-3 15:36
  • 签到天数: 5 天

    [LV.2]筑基

    20#
    发表于 2012-5-1 12:41:20 | 只看该作者
    1.保持城市的整洁和卫生?这个事情,是环卫工人来做事的,城市的清洁与卫生,那是环卫工人的功劳,可不能把功劳划分错误。看看城市里面被他们掀翻的那些小摊贩,遍地撒的垃圾,最后还不是得环卫工人来收拾。指望那些自以为是的城管保持城市清洁和卫生,就好比指望tg内的所有官员都是廉洁的一样不靠谱。8 ]$ l0 [1 |$ Q8 b; b
    2.必要时跟侵略者打打巷战。这个就是纯粹的想当然耳,真到那种情况,侵略者都侵略到家门口了,军队都抵挡不住,还能指望城管?他们也就平时狗仗人势,仗着后台是zf,拧起木棍欺负欺负小贩,和侵略者干架,他们没这个胆色,一帮色厉内荏的家伙。我估计,他们不是第一批跑路的,但也绝对不会是最后留下来打巷战的。能留下来打巷战的人,唯一可能的就是平时被城管欺负的那些普通百姓,爱国人民。唯有人民,只有人民才真正热爱自己家园,也才有勇气和动力来和侵略者打巷战。

    点评

    城管不都开赴安南了么~~:)  发表于 2012-7-27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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