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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晨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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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该扩大个人所得税制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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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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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楼主| 发表于 2011-6-14 23:19:2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鼎革 的帖子7 @* i& \$ h& W" q; S# J/ Z
    税种那么多,现在的情况是税务收钱太多了

    ) d; c2 D9 Q+ M! p0 U正是这样,国家总是要收那么多的税,个税收不到,就从企事业头上收,结果企事业不堪重负,妨碍扩大再生产。如果税制改革,为企事业减负,同时使个人的税负和权力统一起来,这不是更好吗?# {# P4 d6 Q, q+ S$ [! y; |
    关键是还有别的东西比这些提高的要快的多的多的多。。。  
      h- {0 b) d8 x% m+ w
    羊毛还是出在羊身上,不直接从兜里出去,不等于不出去了,这个幻想一定要消除啊。
    % Q: Y  P' ?% B: ^8 ^8 I: S' D
    你看看中国现在财政收入多高

    9 C# z8 d5 v$ T* o, }# r7 e* p那中国是不是中央财政已经钱多得不知道上哪里花了呢?或者中央财政把钱存起来了吃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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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145781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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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楼主| 发表于 2011-6-15 02:13:10 | 只看该作者
    萧萧易水 发表于 2011-6-14 11:20
    ( A% F" s8 j7 ?* ~% M; U( N据我所知州税是不同的,穷州6%富州12%, 平均 10%加上联邦税还是不到 中国 的32%。
    9 D8 i4 {, T) |1 @; x" o: }7 m! M
    ) r  i- F/ }: g- N* k, m% \3 v9 M这还不说中国地方 ...

    1 f3 X% v3 {3 d你说的这是州的销售税还是个人所得税?6-12%好像低了,至少加拿大要远远高于这数,Alberta是45%(?)的联邦个税,联邦各税最低17%,最高32%(?每年在变)。中国的32%是什么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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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楼主| 发表于 2011-6-15 02:16:03 | 只看该作者
    萧萧易水 发表于 2011-6-14 11:47
    $ I( @# |! ]( B我完全不相信“使个人的税赋和权力统一起来” 这句话。老兄不会真觉得国内多交税
    ; F& p* o) _8 @9 n6 ~会带来权力吧? 权利也 ...
    6 A& Z3 i  c1 }1 H5 z
    这个东西是双向的,就好比“我完全不相信选举和公民参政联系起来”一样,不能因为对现状不满就统统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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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8-6-27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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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辟谷

    24#
    发表于 2011-6-15 03:19:5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晨枫 的帖子  {! g1 L) R. t4 v1 ?, W2 d' r
    ' i- Y( Z( B% W' v. ^+ k
    为了让讨论更激烈一点,我选择正方,当个靶子给大家打。9 |; z4 t$ g+ R0 l% W/ R! _+ \2 N
    / t5 W) ~! [/ P  }, D( g2 j
    我觉得对于中国个税的主要问题,在于不能按省份或地区来确定起征点,如果可以考虑这些问题,为何不能成为一个地方政府说了算的税呢?
    : d. ?1 @/ N5 g! S! J9 v7 j$ N6 {$ E1 }, E6 W
    先吃饭,待会回来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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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楼主| 发表于 2011-6-15 09:22:33 | 只看该作者
    万里风中虎 发表于 2011-6-14 13:19
    3 w" o3 j8 U( ~% J5 Z回复 晨枫 的帖子( E+ |* S& Y3 R' [" m

    6 n- n/ W" A: w为了让讨论更激烈一点,我选择正方,当个靶子给大家打。

    2 e- L6 w- u( e, F( _! m好主意!不过这就朝联邦制的方向走了。个人其实看好一定程度上的联邦制的。中国地方太大,政策上统统一刀切不容易做到,因地制宜可能反而好。不过中国历史上吃分裂的亏太多,对联邦制有天然的敏感,怕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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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楼主| 发表于 2011-6-15 09:29:20 | 只看该作者
    萧萧易水 发表于 2011-6-14 12:26 3 n6 J8 _; f; r" N: x
    加拿大和美国也不太一样吧? . |1 j' A% a  B( V
    - @  H7 H1 n1 m, K1 v; P
    我只能说一句,国内情况跟加拿大真的不一样。目前国内问题不
    雪个  我觉得,税钱是否花得正确跟是否应该收是两回事。不能因为它没好好花就说不应该收。这个没有因果关系。
    5 J, R& {  p5 ?  J/ k9 ~
    太傅所言极是,这也是我的意思。* c- Q( W! @6 ]: m1 e- E; A
    , U8 {  d- k& P4 ~6 w
    要是等政府消除乱用钱和腐败低效才肯交税,那这一天是永远等不来的,而你的隐性税一分也不会少交。要是交税了就自动指望政府不再乱用钱和消除腐败低效,那也是不可能的。但交税就把纳税人和执政在经济上联系起来,这是现实社会里最强有力的联系。如果政府不倾听民意,乱花钱,继续腐败低效,那立刻就是民众造反了。事实上,只有明确义务,才谈得上明确权利,否则都是空对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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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11-6-16 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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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无

    27#
    发表于 2011-6-15 09:35:4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万里风中虎 的帖子
    % n6 t$ X1 H7 t: M; i
    ! c1 W: _8 H9 Q; z. B我支持小虎的这个意见。
    ' }9 V0 `$ D0 a
    , n. i7 c, E; G& U我觉得中国个人税和地税应该交给地方政府,而后开始透明化。 3 l" t) j/ E1 H) Q- k. {

    7 F( Z/ _$ x5 N$ {国税基本在企业税里面,还有国企收入等等。这个的使用由人大监管。
    ; h5 f$ E/ x7 [6 O4 @5 |; L4 Y! V( Q3 B, s8 D5 ~8 Q; W" ]
    基本格局就是国家自己养活自己,老百姓养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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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地方不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谁还理会中央啊  发表于 2011-6-15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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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28#
    发表于 2011-6-15 09:51:5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晨枫 的帖子$ }6 x8 G3 L5 g% t1 E0 K- @% ]

    * W. g% P6 v* H4 {4 E税收应该用支付宝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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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觉得我们工作做得不错就确认吧亲,哈哈  发表于 2011-6-15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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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楼主| 发表于 2011-6-15 10:00:03 | 只看该作者
    赫然 发表于 2011-6-14 19:35 1 M4 O# i+ f, O6 _. h
    回复 万里风中虎 的帖子
    9 X0 a) l6 G* F$ F* h$ c2 _4 W% i$ r
    我支持小虎的这个意见。

    " k& h" T! [" x. A我也赞成!不过有一个条件:中央和地方应该财政分权,比如医疗、教育、警察、市政、工农业、商业归地方管,国防、省际交通归中央管,不过这样可能会地方的权利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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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擦汗
    前天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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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无

    30#
    发表于 2011-6-15 10:11:0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晨枫 的帖子$ P5 v6 ]4 ]% Q, d
    , H. h. T9 U4 K4 b$ y* {0 w6 ^
    具体分划就是博弈的过程了。1 W3 F) E  N) V- x' ?! R) f
    ! w3 A0 B. E9 M/ l; \/ X
    地方还是中央?可以搞搞跷跷板,可以有一定的浮动空间,动态的。有利于矫正分配上的不平衡。
    ! L1 O) @0 J9 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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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6-3-13 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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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炼气

    31#
    发表于 2011-6-15 16:00:5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晨枫 的帖子0 N- v( k5 G4 f# W7 h+ D
      S3 t, |/ _( J8 U1 P1 u$ H3 p
    我认为不论贫富,只要到了纳税年龄,有了应税收入,就应该依法交税。收入少的少交,低于起征线的依法免交,收入高的多交。目的就是把个税放到明处,谁也不例外。税收一定要严,取之于民越多,用之于民越广。征收个税应当保护低收入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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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6-3-13 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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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炼气

    32#
    发表于 2011-6-15 16:39:0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大地窝铺 于 2011-6-15 16:41 编辑
    * P8 W' z* s- F5 y1 R* E
    1 b6 e. D6 B% e$ s5 _& E/ I回复 hanhan 的帖子
    7 P" v' Z; o. |, g: t( b$ d9 d6 Q; h5 u( e
    加拿大的情况,平时工资里,已经由公司代缴一部分个税,比如20%,这个百分比,估计是根据估计年总收入定的,八九不离十。您列举的其他收入也是要交税的。到报税的时候,再总计一下,交的多了,退一部分;交的少了,补一部分。如果打两份工,另外一个公司代扣20%,但是年总收入超过某个限,个税率高了,那就要补交税。这样,个税是基于年总收入。
    3 w5 `0 ~( w1 _% _. u) \
    8 v! {3 T7 Z6 D5 n4 A( y8 S* {' t) x如果由相关企业和部门代扣代缴,高收入的人会很喜欢的。比如一个一般演员,拍一集得4万,公司甲代扣20%;一年之内他还在其他公司拍片,从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等等得拍片酬金,每个公司代扣都是20%。但是他杂七杂八的年收入总计已经超过50万,那么对这个收入的个税率应该是40%(胡扯一个比例)以上了。相当于他逃税10万。$ K. v3 Q7 v+ S. y' d: x8 V. q0 f8 Z

    " g- ^$ o! k( e$ T# X7 r我觉得把个人所得税放到明处对社会是有好处的,特别是对低收入人群,是有益的。毕竟,国家收的税,大部分会用到所有人身上。
    ; |. L, T$ y0 S) ?% `- ^7 Z/ R& @( d8 s4 S3 K0 E% r4 G
    * h/ f5 {7 K- ?9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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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3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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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渡劫

    33#
    发表于 2011-6-15 17:01:56 | 只看该作者
    中国的情况,扩大个人所得税,降低起征点,苦的是中产阶级和下层百姓,有钱有权的人愣能把公开收入改成极低的数目。反正收不到他们的钱,改来改去没什么意义,只是对本分拿工资的人开刀。

    点评

    +1  发表于 2011-6-16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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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6-27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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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辟谷

    34#
    发表于 2011-6-15 18:44:0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万里风中虎 于 2011-6-15 18:44 编辑
      f( y5 r* [6 t& `8 @: b4 A8 T3 f8 V! D; r& `
    昨天太晚了,来不及系统地阐述一下正方的观点。因为这个问题非常重要,非常及时,我愿意和大家深入讨论一下。我认真看了正反双方的观点,我觉得反方观点反映了实际情况,反方反的不仅仅是个人所得税这一个税种,反的是整个社会税收制度的不公平。
    9 ]( W* T' }; O# R7 s: ?: {6 q4 p; n) l
    从这点上,造反有理,革命无罪。
    9 J/ Z  ]8 U$ h* U. z* C
    4 _# G# J! I* \) Z但是,就对经济现实的建设性来说,正方观点是未来的发展方向,我支持正方是支持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必须往正方的方向改,我支持通过非暴力的方式使中国的税收制度更公平起来。
    ! _# k8 W) G* l* B
    ) q+ Z5 S7 K$ J. }& X首先,正反双方的坛友们都注意到了中国个人所得税的虚弱性。
    # _& a$ ?4 l, F5 i6 h# ~; }! C5 T& c. ]5 u( @  \
    我也提供一些资料:财政部税政司 2011年2月公布的2010年税收收入结构分析表明,我国超过60% 的税收收入来源于流转税大类:国内增值税29%,国内消费税8.3%, 进口环节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17%,营业税15.2%等等。而所得税大类,如:个人所得税 6.6%和公司所得税17.5%只占我国全部税收收入的25%左右(财政部税政司,2011)。所以,我国本质上是注重增值税和公司所得税的双主体结构。  
    7 J; v5 a8 P& G% t+ \; K2 U, @* V2 ?  w  `$ t' s+ {
    # p. U# O0 N# k5 Q' s  ^
    ( S8 \) M, ~! p* {- [( D. u# E
    同时,由于我国的财政和信贷扩张政策,近期的通货膨胀非常严重。5月的CPI 指数继续维持在5.5左右的高位。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工资今年没有上涨5.5%以上,就缴纳了货币税。& T+ k9 A3 r1 C7 c! M  w

    , ?5 e: N  C* M. O$ t( i所以,中国人税收负担其实从来都主要不在个人所得税上,而是在公司所得税(表现在工资增长缓慢和高失业率),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转嫁到商品价格内)和“隐形的政府货币税”(表现在恶性通货膨胀上)。也就是低工资,高失业率和高通货膨胀率才是中国人经济上的三座大山。
    $ l, @1 W1 ~5 Q( A$ t3 l' d
    ) I+ m) r! ]) l!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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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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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无

    35#
    发表于 2011-6-15 21:04:1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驿路梨花 的帖子; B9 `: O; l0 B% g; ~
    那地方不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谁还理会中央啊  
    % o# J. l* z, k- K
    . Y! W( B! z3 e; s2 c0 f
    也不一定,这里涉及到地方可以拿多少钱和担多少责任的问题。

    点评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政策一活,对策万千。个中奥妙,不在国内的同学不可言传啊。  发表于 2011-6-17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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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无

    36#
    发表于 2011-6-15 21:12:0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万里风中虎 的帖子( @1 a1 R4 c7 ~, l( O0 u
    8 ^. Y& ~9 Q0 {6 k. Y
    这个全面客观。
    ) ~+ ^2 D( M5 M# \
    5 P" L9 r" k: [3 u* D$ t% k有个问题一直没有理清:是不是发达国家也有着这三座大山?( V, D# V3 r# U. K) ?! ^8 a
    7 z/ @: [$ ]1 y/ K- r. T
    公司所得税,和加拿大的企业收入税相似,这里是18%。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这个这里没有,这里在销售的时候有消费税,约13%,企业可以抵扣进出的税额,感觉和增值税相似的,“隐形的政府货币税”,这个相信现在每个国家都是的了,美国这里低的利率在那里放着,不发货币大家都过不下去了。0 J2 g7 I0 |! N1 T
    $ v6 A! Q( l. A
    我的理解对不对?

    点评

    是的,但是有个度的问题,中国的增值税税率一般是17%,企业所得税率以前是33%和30%,现在是25%,都偏高了。还有就是房价不计入CPI。  发表于 2011-6-16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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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楼主| 发表于 2011-6-15 22:06:58 | 只看该作者
    鼎革 发表于 2011-6-15 03:01
    / I! _2 l$ f3 y6 S中国的情况,扩大个人所得税,降低起征点,苦的是中产阶级和下层百姓,有钱有权的人愣能把公开收入改成极低 ...

    1 c6 Q! z) P4 ?# u& `所以严格审计制度,必须按所有公开和隐性收入报税,逃税就判重罪。在北美,逃税是比强奸或抢劫更重的罪。强奸或抢劫的受害人是一个,逃税(尤其是高收入的人)受害人是整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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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楼主| 发表于 2011-6-15 22:14:43 | 只看该作者
    萧萧易水 发表于 2011-6-15 05:48
    3 p# o/ u$ W7 P7 h, Q回复 晨枫 的帖子0 q* t2 d% {3 @8 f: h

    % x/ u" j+ s3 }立刻就是民众造反?真的,没那么简单的。 这种结论恐怕才是空对空呢。
    ; T( C/ Z( u, A" J6 e
    那现在的“中国处在火药桶上”的谈论都是空穴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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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楼主| 发表于 2011-6-15 22:17:02 | 只看该作者
    万里风中虎 发表于 2011-6-15 04:44 . z' E7 ~0 c! i& }0 z/ z
    昨天太晚了,来不及系统地阐述一下正方的观点。因为这个问题非常重要,非常及时,我愿意和大家深入讨论一下 ...

    : j; J3 ?( s! E0 N/ O* N说得好,我从来没有想过这新三座大山:低工资,高失业率和高通货膨胀率。这比医疗、教育、养老三座大山还要直接,还要要命。个税改革的目的不是实际增加从老百姓的税收,或者增加国家的总税入,而是改革税制,使合理的税制促进社会公平和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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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8-6-27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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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辟谷

    40#
    发表于 2011-6-15 22:17:4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万里风中虎 于 2011-6-15 22:26 编辑
    ) i) i. s3 m5 }8 \3 v' Q" o% e& |* H5 H& o
    回复 晨枫 的帖子
    8 y4 R. d$ H. Z7 C$ T% K$ I% b. m) C5 S1 q/ @. |7 W
    第二点,当我们现在讨论个人所得税的问题的时候,有必要回顾一下这个税种的历史,可能会有所收获。% g8 R" i- c% A2 O. s  S6 F
    6 C9 L4 ?' @2 L+ p/ H/ ?* K
    从税法渊源来讲,一般认为现代意义上的个人所得税是来源于英国。5 I$ `0 l( c9 J. m$ w3 R2 i

    % r2 h' n0 U) i. C2 [' j
    (英国人对税收的痛恨从这个图就能看出来)

    1 q6 i9 n- v4 b1 O2 C" d1798年英国首相William Pitt为了筹备拿破仑战争所需的物资储备引入了个人所得税(HM Treasury, 2008)。从1799年11月拿破仑建立军事独裁以后的第二次反法同盟,到1800年英国因丧失同盟国被迫同法国签订亚眠和约,法西联合舰队在特拉法加海战中的失败,再到欧洲各国组成第七次反法同盟,最后1815年6月18日拿破仑的军队在比利时滑铁卢战役中全军覆没,法兰西第一帝国覆灭,拿破仑被流放圣赫勒拿岛,拿破仑战争前前后后打了16年。这里面的英国战争经费主要就来源于个人所得税。
    ) _" T6 q* \( i+ b# }, d( U) g
    7 p5 U  f0 ?( t所以,个人所得税刚开始的时候就是一个临时的“战争税”,是一个对国防很重要的税种,是英国人为了保家卫国,向富裕阶层征收的税收,因为富裕阶层有更多财产,更能从保卫战争中得到财产保全的益处。' I1 q% d! I6 v- E
    . ?, M) _6 G$ r5 t9 o
    但是这个税种涉及到大量的个人财务隐私,一开始也受到英国人的极大地抵制,尤其是作为纳税人的富裕阶层。所以,1815年拿破仑战争结束后,在英国的伯明翰地区崛起了一个学派,专门要求政府废除这个税种。这个学派的主要观点就是后来很有名的“消费不足理论”,后来凯恩斯继承了这个学派的思想,也就是鼓励政府扩张的凯恩斯消费不足理论。所以,根据这个理论,个人所得税只是一个临时用于应付战争支出的税种,是有害于增加居民消费的,而居民消费不足,导致了英国在拿破仑战争后的经济衰退。: Y" Y* q3 i* X$ p6 K

    $ i) d2 g; \& c' ^! R2 \, y由于这些反对力量的强大,英国政府不得不在拿破仑战争结束后废除了这个税种。* h8 q% j% f, F8 n; L
    $ U. K7 P: k) R
    可是,就在富裕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要求销毁所有的纳税凭证(也就是个人财富信息)时,英国政府留了个心眼。1816年冬天,英国财政大臣不得不在财政部,公开销毁了15年的个人所得税的全部纳税凭证。但是,另一套复制的纳税凭证,就静静地躺在皇家税务署的地下室里,为个人所得税的复活做好了准备。9 ]2 u! P" k+ h1 w/ J8 Y

    . d0 i! ~1 i2 l% t# h7 v& d* u4 E
    * [' O9 y2 N4 o6 l% [* J6 G1 c
    ; p5 x1 v: p. D: H9 T
    (1907年个人所得税再次被工党提出来时,遭到舆论一致抨击,可是两次世界大战解决了这个问题)
    4 q! z3 O! v5 d* u) [
    我们必须强调的是,英国的个人所得税在最初设计时是针对高收入阶层的。比如说,英国首相William Pitt在引入个人所得税时,免征额是年收入60英镑(大概相当于现在的年收入5万英镑,或者50万元人民币)。在Robert Peel爵士的1842年的所得税法中的免征额也高达150英镑(大概相当于现在的11万英镑,或者110万人民币)。随后个人所得税在两次世界大战中,为英国政府继续筹备军费而发扬光大,最后变成了对整个社会普遍征收的,无可替代的主体税种。3 e0 z. k+ w- m

    1 |6 h. o6 n. B. ^6 J! g: e但是,即使是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前一个财政年度(1938/39年), 英国也只有380万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已婚女性的收入只记录在丈夫名下,本身不能成为纳税人(Lymer and Oats,2009)。所以,即使是在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对于只拥有普通收入的大多数英国居民而言,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都高于他们的日常收入,是不必担心个人所得税问题的。# V7 H/ p, {, G5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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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战后政府影响力的扩大以及相应地对税收收入的要求, 英国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相对于普通收入的比例一降再降,到了近年来只是按照国民最低收入标准来规定免征额。在2010/11财政年度,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免征额 (The Basic Personal Allowance, 每年6475英镑) 仅为英国人均GDP的1/4左右,使得个人所得税几乎覆盖了英国全部的劳动人口。( t+ c! j' U, T. I* }4 _

    1 f* E1 d, o( f+ Y/ T: g以英国2010/2011预算年度为例,在总额为5480亿英镑(大概相当于人民币6万亿元)的总预算收入中,超过60% 的财政收入来源于所得税大类:个人所得税1500亿英镑(27.4%),社会保险税990亿英镑(18.1%)和公司所得税430亿英镑(7.8%)等等;而流转税大类如:增值税810亿英镑(14.8%),消费税460亿英镑(8.4%)和营业税250亿英镑(4.6%)等等大概占英国全部财政收入的30%左右(HM Treasure, 2010,P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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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 z& z8 G" N( }9 c3 \5 E更为重要的是,女性经济地位的提高推动英国女性参与政治活动,促使英国税收法律对女性的约束大为放松,帮助其摆脱了长期以来的经济依附地位。税收不仅是英国女性劳动者应尽的社会义务,也是她们参政议政维护自己法律权利的前提。由于已婚女性开始独立纳税,不再依附于丈夫,到了2010/11年度,英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已经上升到了3,170万人,其中约一半是女性。+ @5 {$ N" ?: M' `$ N! U8 H

    ! g+ B$ z8 ?" Q- ?& w6 g: G# u所以,从这些史料中我们看到,个人所得税是个历史的产物,是公民权(尤其是女性的公民权)和皇室/政府财政斗争的产物。我们讨论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时,要清楚地了解到这是公民权的一部分。如果我们不用个人所得税来替代那些隐形的税收负担,最终我们的收入都会被这些隐形的税收负担所侵蚀。7 b8 o# z7 {. s! Y6 e3 q

    & g) ]; e6 e% F; N- y总结:个人所得税历史上是战争税,在近现代是财政民主进程的一部分。它是中国税制中非常弱小的一个税种,应该得到扶持从而取代流转税和公司所得税为主体的隐形税收体制。个人所得税是中产阶级(尤其是女性)争取公民权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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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独开个主贴吧。然后在XXH  发表于 2011-6-16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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