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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晨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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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该扩大个人所得税制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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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145781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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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楼主| 发表于 2011-6-14 23:19:2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鼎革 的帖子
    / _! G9 G/ V+ U8 n; L# T9 h
    税种那么多,现在的情况是税务收钱太多了

    5 d+ ?% v# i% v4 [1 X正是这样,国家总是要收那么多的税,个税收不到,就从企事业头上收,结果企事业不堪重负,妨碍扩大再生产。如果税制改革,为企事业减负,同时使个人的税负和权力统一起来,这不是更好吗?
    0 ]* X; M, R! N7 F
    关键是还有别的东西比这些提高的要快的多的多的多。。。  
    % L/ v7 w$ F5 ]$ r) w
    羊毛还是出在羊身上,不直接从兜里出去,不等于不出去了,这个幻想一定要消除啊。
    ) b. Q& t* p# j: c/ B
    你看看中国现在财政收入多高

    + R# P$ a& z* H0 b: p- n) s那中国是不是中央财政已经钱多得不知道上哪里花了呢?或者中央财政把钱存起来了吃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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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145781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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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楼主| 发表于 2011-6-15 02:13:10 | 只看该作者
    萧萧易水 发表于 2011-6-14 11:20
    / t: {; B2 _+ g! X" G9 |据我所知州税是不同的,穷州6%富州12%, 平均 10%加上联邦税还是不到 中国 的32%。: ^; A4 n  `; p8 [4 Z

    1 \- \0 `5 O) z+ H这还不说中国地方 ...
    . f5 v* Z$ d1 t
    你说的这是州的销售税还是个人所得税?6-12%好像低了,至少加拿大要远远高于这数,Alberta是45%(?)的联邦个税,联邦各税最低17%,最高32%(?每年在变)。中国的32%是什么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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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楼主| 发表于 2011-6-15 02:16:03 | 只看该作者
    萧萧易水 发表于 2011-6-14 11:47
    ) u% e5 B2 @; m5 M& C0 N8 k* z我完全不相信“使个人的税赋和权力统一起来” 这句话。老兄不会真觉得国内多交税: R  M6 I& F& S
    会带来权力吧? 权利也 ...
      b) _% S& J! N' P, A
    这个东西是双向的,就好比“我完全不相信选举和公民参政联系起来”一样,不能因为对现状不满就统统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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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8-6-27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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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辟谷

    24#
    发表于 2011-6-15 03:19:5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晨枫 的帖子4 v. @" G- W6 e
    5 Z( g$ b5 \1 b# h9 y! _
    为了让讨论更激烈一点,我选择正方,当个靶子给大家打。
    & ]) F5 Q, S# O& ~8 a( `
    ) |! ^' _* t5 C我觉得对于中国个税的主要问题,在于不能按省份或地区来确定起征点,如果可以考虑这些问题,为何不能成为一个地方政府说了算的税呢?
    2 S+ Q/ t+ j# l0 A7 M  A9 ^9 J# b" d  j# u  x5 N
    先吃饭,待会回来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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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楼主| 发表于 2011-6-15 09:22:33 | 只看该作者
    万里风中虎 发表于 2011-6-14 13:19 ( I2 m5 U$ d* r% ]$ K* e, B
    回复 晨枫 的帖子
    3 n0 i9 V3 Z5 q5 J% F4 @2 ~3 J9 v+ o& k2 }. _  c. [; A* f
    为了让讨论更激烈一点,我选择正方,当个靶子给大家打。
    ; J4 v0 z0 |$ p
    好主意!不过这就朝联邦制的方向走了。个人其实看好一定程度上的联邦制的。中国地方太大,政策上统统一刀切不容易做到,因地制宜可能反而好。不过中国历史上吃分裂的亏太多,对联邦制有天然的敏感,怕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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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145781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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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楼主| 发表于 2011-6-15 09:29:20 | 只看该作者
    萧萧易水 发表于 2011-6-14 12:26
    9 `7 h% t/ i& r7 e! `加拿大和美国也不太一样吧? 7 s9 d. {% [) @- r, |" _' |/ k5 ^

    + |& n$ {' A, b1 c) q我只能说一句,国内情况跟加拿大真的不一样。目前国内问题不
    雪个  我觉得,税钱是否花得正确跟是否应该收是两回事。不能因为它没好好花就说不应该收。这个没有因果关系。

    8 S$ B- z$ ?1 e( o& i" n/ _6 h太傅所言极是,这也是我的意思。+ A( w- @5 ?5 T. D- X

    # O& f$ D% I. b* X7 p; }要是等政府消除乱用钱和腐败低效才肯交税,那这一天是永远等不来的,而你的隐性税一分也不会少交。要是交税了就自动指望政府不再乱用钱和消除腐败低效,那也是不可能的。但交税就把纳税人和执政在经济上联系起来,这是现实社会里最强有力的联系。如果政府不倾听民意,乱花钱,继续腐败低效,那立刻就是民众造反了。事实上,只有明确义务,才谈得上明确权利,否则都是空对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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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11-6-16 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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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3 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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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无

    27#
    发表于 2011-6-15 09:35:4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万里风中虎 的帖子
    0 Z; I! F+ S# y$ {+ G$ _7 M: z2 H! ]) p, e, q7 C3 L
    我支持小虎的这个意见。
      u5 a0 w( }/ Z6 [
    8 i3 X7 {" d7 G5 c我觉得中国个人税和地税应该交给地方政府,而后开始透明化。 ; p$ |. I' `$ I

    : Z, a2 y. x6 G国税基本在企业税里面,还有国企收入等等。这个的使用由人大监管。
    3 e2 i& I  f( g2 i+ D8 Y5 ?' s
    8 m9 B6 o1 c% W( y( n基本格局就是国家自己养活自己,老百姓养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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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地方不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谁还理会中央啊  发表于 2011-6-15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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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28#
    发表于 2011-6-15 09:51:5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晨枫 的帖子, h( t. a4 v; ]- j# y

    7 T* C% ^. A* g% `% @* g8 y' B4 ^税收应该用支付宝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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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觉得我们工作做得不错就确认吧亲,哈哈  发表于 2011-6-15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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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145781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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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楼主| 发表于 2011-6-15 10:00:03 | 只看该作者
    赫然 发表于 2011-6-14 19:35   P+ G' s! _  Q# J& ~, F3 R
    回复 万里风中虎 的帖子' _, @; ?7 ^( x3 |5 F; T
    : O* i  F2 A7 w6 o" Q2 Q8 G( n
    我支持小虎的这个意见。

    # p) W$ z$ {- H* V6 M' ^+ R我也赞成!不过有一个条件:中央和地方应该财政分权,比如医疗、教育、警察、市政、工农业、商业归地方管,国防、省际交通归中央管,不过这样可能会地方的权利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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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3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3355 天

    [LV.Master]无

    30#
    发表于 2011-6-15 10:11:0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晨枫 的帖子! e! I7 X, \3 i6 ]2 ~5 f

    % ^, \/ t- V% d, o( y- o: G具体分划就是博弈的过程了。
    % e" A( D* c) ?$ H% `) ^4 J  K( ?& W' h
    地方还是中央?可以搞搞跷跷板,可以有一定的浮动空间,动态的。有利于矫正分配上的不平衡。
    ( B/ h. j* G' W' q6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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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3-13 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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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炼气

    31#
    发表于 2011-6-15 16:00:5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晨枫 的帖子2 m9 D9 ?6 E) a& d; o

    3 i# M- y1 L% B0 U- t! C, a我认为不论贫富,只要到了纳税年龄,有了应税收入,就应该依法交税。收入少的少交,低于起征线的依法免交,收入高的多交。目的就是把个税放到明处,谁也不例外。税收一定要严,取之于民越多,用之于民越广。征收个税应当保护低收入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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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3-13 03:54
  • 签到天数: 1 天

    [LV.1]炼气

    32#
    发表于 2011-6-15 16:39:0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大地窝铺 于 2011-6-15 16:41 编辑 8 z$ `% n/ S* n. F* M3 j

    7 u( B) g4 I! r# v回复 hanhan 的帖子: o; Q. z) ^# v5 a, N, B" w/ x! m

    : f5 F" E! w3 I# k加拿大的情况,平时工资里,已经由公司代缴一部分个税,比如20%,这个百分比,估计是根据估计年总收入定的,八九不离十。您列举的其他收入也是要交税的。到报税的时候,再总计一下,交的多了,退一部分;交的少了,补一部分。如果打两份工,另外一个公司代扣20%,但是年总收入超过某个限,个税率高了,那就要补交税。这样,个税是基于年总收入。
    ! R1 Y" r% [* b8 T% u: F" Y7 P/ X- l" n, o) t2 o
    如果由相关企业和部门代扣代缴,高收入的人会很喜欢的。比如一个一般演员,拍一集得4万,公司甲代扣20%;一年之内他还在其他公司拍片,从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等等得拍片酬金,每个公司代扣都是20%。但是他杂七杂八的年收入总计已经超过50万,那么对这个收入的个税率应该是40%(胡扯一个比例)以上了。相当于他逃税10万。/ P: g4 N  a- H8 W4 o- s& M2 v  v
    $ _1 N9 ]+ j' x( W* _* @$ I
    我觉得把个人所得税放到明处对社会是有好处的,特别是对低收入人群,是有益的。毕竟,国家收的税,大部分会用到所有人身上。6 ^/ `& \9 D" O$ O1 h* r: ?, y
    + z/ H# [7 ^9 N5 |
    & X& X+ A8 w4 ]8 m*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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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3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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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渡劫

    33#
    发表于 2011-6-15 17:01:56 | 只看该作者
    中国的情况,扩大个人所得税,降低起征点,苦的是中产阶级和下层百姓,有钱有权的人愣能把公开收入改成极低的数目。反正收不到他们的钱,改来改去没什么意义,只是对本分拿工资的人开刀。

    点评

    +1  发表于 2011-6-16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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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8-6-27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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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辟谷

    34#
    发表于 2011-6-15 18:44:0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万里风中虎 于 2011-6-15 18:44 编辑 ! G% {7 i/ B( h  |7 G

    + p3 w* a- m) y0 ^. M7 Y昨天太晚了,来不及系统地阐述一下正方的观点。因为这个问题非常重要,非常及时,我愿意和大家深入讨论一下。我认真看了正反双方的观点,我觉得反方观点反映了实际情况,反方反的不仅仅是个人所得税这一个税种,反的是整个社会税收制度的不公平。3 y: d# r( C* S5 _

    % [7 y- o0 ?9 L2 H4 J( w, D从这点上,造反有理,革命无罪。
    6 \1 {) r& X9 G. w
    3 T: `) G' q+ E但是,就对经济现实的建设性来说,正方观点是未来的发展方向,我支持正方是支持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必须往正方的方向改,我支持通过非暴力的方式使中国的税收制度更公平起来。
    ' B: \0 H, B' k7 Z: o* L
    / _8 f9 j  }7 _( r' H' @0 U首先,正反双方的坛友们都注意到了中国个人所得税的虚弱性。$ d2 \9 I/ @$ z7 p; D( V9 Z

    # ^% {9 m( x  P4 l" D我也提供一些资料:财政部税政司 2011年2月公布的2010年税收收入结构分析表明,我国超过60% 的税收收入来源于流转税大类:国内增值税29%,国内消费税8.3%, 进口环节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17%,营业税15.2%等等。而所得税大类,如:个人所得税 6.6%和公司所得税17.5%只占我国全部税收收入的25%左右(财政部税政司,2011)。所以,我国本质上是注重增值税和公司所得税的双主体结构。  
    - H# a2 i$ N( _) V: t: W; K6 ?- W

    & e# L4 w- a5 c0 W2 J; m( n* h+ \' m7 c
    同时,由于我国的财政和信贷扩张政策,近期的通货膨胀非常严重。5月的CPI 指数继续维持在5.5左右的高位。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工资今年没有上涨5.5%以上,就缴纳了货币税。
    3 r, ~7 |" ]  d& ~) r
    . V  ]- I. g9 `) w所以,中国人税收负担其实从来都主要不在个人所得税上,而是在公司所得税(表现在工资增长缓慢和高失业率),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转嫁到商品价格内)和“隐形的政府货币税”(表现在恶性通货膨胀上)。也就是低工资,高失业率和高通货膨胀率才是中国人经济上的三座大山。
    0 l) }  f) k* A" ]4 v. Z% y/ \4 l: B) |+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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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3 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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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无

    35#
    发表于 2011-6-15 21:04:1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驿路梨花 的帖子5 q, n' Y1 q; R3 ~* U
    那地方不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谁还理会中央啊  

    ! a; b9 G) o( \7 f5 [9 x' i+ ~3 _0 l" z8 L
    也不一定,这里涉及到地方可以拿多少钱和担多少责任的问题。

    点评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政策一活,对策万千。个中奥妙,不在国内的同学不可言传啊。  发表于 2011-6-17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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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擦汗
    3 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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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无

    36#
    发表于 2011-6-15 21:12:0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万里风中虎 的帖子
    1 {: A8 A& M) l2 i  v
    4 Y1 ?) B5 M2 m  W6 K这个全面客观。. t: q/ g* l! M- W9 U
    ; F* N8 g! ]" ~0 y" d; Z
    有个问题一直没有理清:是不是发达国家也有着这三座大山?9 D! g. P" r: G

    5 s4 Y. d- E7 Q. y. g公司所得税,和加拿大的企业收入税相似,这里是18%。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这个这里没有,这里在销售的时候有消费税,约13%,企业可以抵扣进出的税额,感觉和增值税相似的,“隐形的政府货币税”,这个相信现在每个国家都是的了,美国这里低的利率在那里放着,不发货币大家都过不下去了。# w. V: ~# {$ k
    3 Z# [# T+ c8 D3 W
    我的理解对不对?

    点评

    是的,但是有个度的问题,中国的增值税税率一般是17%,企业所得税率以前是33%和30%,现在是25%,都偏高了。还有就是房价不计入CPI。  发表于 2011-6-16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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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145781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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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楼主| 发表于 2011-6-15 22:06:58 | 只看该作者
    鼎革 发表于 2011-6-15 03:01
    - k7 O$ f( K" J$ v7 c中国的情况,扩大个人所得税,降低起征点,苦的是中产阶级和下层百姓,有钱有权的人愣能把公开收入改成极低 ...
    0 y5 ]8 a' K: @; D) H0 Q
    所以严格审计制度,必须按所有公开和隐性收入报税,逃税就判重罪。在北美,逃税是比强奸或抢劫更重的罪。强奸或抢劫的受害人是一个,逃税(尤其是高收入的人)受害人是整个社会。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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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5781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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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楼主| 发表于 2011-6-15 22:14:43 | 只看该作者
    萧萧易水 发表于 2011-6-15 05:48
    $ w# t, M, }$ K$ i( s& f+ i6 i回复 晨枫 的帖子
    / a- ?% G# B6 u# ]7 S" B4 n6 }7 m& u. l* X0 i0 [( c
    立刻就是民众造反?真的,没那么简单的。 这种结论恐怕才是空对空呢。
    ; d2 r" a2 z, I
    那现在的“中国处在火药桶上”的谈论都是空穴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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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145781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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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楼主| 发表于 2011-6-15 22:17:02 | 只看该作者
    万里风中虎 发表于 2011-6-15 04:44 , D  Z  `0 l1 I5 k" H: z# ^
    昨天太晚了,来不及系统地阐述一下正方的观点。因为这个问题非常重要,非常及时,我愿意和大家深入讨论一下 ...
    ; X: q; W3 M9 t) D$ M" j8 \
    说得好,我从来没有想过这新三座大山:低工资,高失业率和高通货膨胀率。这比医疗、教育、养老三座大山还要直接,还要要命。个税改革的目的不是实际增加从老百姓的税收,或者增加国家的总税入,而是改革税制,使合理的税制促进社会公平和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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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8-6-27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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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辟谷

    40#
    发表于 2011-6-15 22:17:4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万里风中虎 于 2011-6-15 22:26 编辑
    ; d; ?. O3 q3 h8 N9 _1 r
    9 C4 H/ _5 q# [. Y3 M) |# r回复 晨枫 的帖子
    ) B+ ^) T$ N9 _1 ]/ ?0 H  [
    + C: K1 q1 H% [9 x. D& o第二点,当我们现在讨论个人所得税的问题的时候,有必要回顾一下这个税种的历史,可能会有所收获。9 [3 G' [7 ^9 x# |, |
    1 g' h  E/ S! L
    从税法渊源来讲,一般认为现代意义上的个人所得税是来源于英国。
    / ^: f2 i1 @' J9 B7 ?/ d$ E- {6 ~2 j' m; J
    (英国人对税收的痛恨从这个图就能看出来)

    " J& U# R/ @. T' {; D0 ?. C5 O1798年英国首相William Pitt为了筹备拿破仑战争所需的物资储备引入了个人所得税(HM Treasury, 2008)。从1799年11月拿破仑建立军事独裁以后的第二次反法同盟,到1800年英国因丧失同盟国被迫同法国签订亚眠和约,法西联合舰队在特拉法加海战中的失败,再到欧洲各国组成第七次反法同盟,最后1815年6月18日拿破仑的军队在比利时滑铁卢战役中全军覆没,法兰西第一帝国覆灭,拿破仑被流放圣赫勒拿岛,拿破仑战争前前后后打了16年。这里面的英国战争经费主要就来源于个人所得税。. \; C- a% \/ q5 k3 Q

    9 Y, b) D2 l" }所以,个人所得税刚开始的时候就是一个临时的“战争税”,是一个对国防很重要的税种,是英国人为了保家卫国,向富裕阶层征收的税收,因为富裕阶层有更多财产,更能从保卫战争中得到财产保全的益处。; }4 V% p. i/ Q# t3 d
    4 f7 s( w5 u' L2 B; E
    但是这个税种涉及到大量的个人财务隐私,一开始也受到英国人的极大地抵制,尤其是作为纳税人的富裕阶层。所以,1815年拿破仑战争结束后,在英国的伯明翰地区崛起了一个学派,专门要求政府废除这个税种。这个学派的主要观点就是后来很有名的“消费不足理论”,后来凯恩斯继承了这个学派的思想,也就是鼓励政府扩张的凯恩斯消费不足理论。所以,根据这个理论,个人所得税只是一个临时用于应付战争支出的税种,是有害于增加居民消费的,而居民消费不足,导致了英国在拿破仑战争后的经济衰退。0 C2 A" D, b, C" H$ I
    0 K' [5 [5 U/ E" A/ O
    由于这些反对力量的强大,英国政府不得不在拿破仑战争结束后废除了这个税种。
    / Z: \  \! K* J! G+ h. p: z
    / q3 J. v3 E" h可是,就在富裕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要求销毁所有的纳税凭证(也就是个人财富信息)时,英国政府留了个心眼。1816年冬天,英国财政大臣不得不在财政部,公开销毁了15年的个人所得税的全部纳税凭证。但是,另一套复制的纳税凭证,就静静地躺在皇家税务署的地下室里,为个人所得税的复活做好了准备。0 r6 H" f# Y+ ^+ u4 {' u
    % m1 w  ?$ ]) r' g* s
    2 S4 b6 ~7 H0 |
    4 m- T' w" A* s& w) g8 I4 _  N. z
    (1907年个人所得税再次被工党提出来时,遭到舆论一致抨击,可是两次世界大战解决了这个问题)

    ( V* i" _* E! d* n3 n! ^我们必须强调的是,英国的个人所得税在最初设计时是针对高收入阶层的。比如说,英国首相William Pitt在引入个人所得税时,免征额是年收入60英镑(大概相当于现在的年收入5万英镑,或者50万元人民币)。在Robert Peel爵士的1842年的所得税法中的免征额也高达150英镑(大概相当于现在的11万英镑,或者110万人民币)。随后个人所得税在两次世界大战中,为英国政府继续筹备军费而发扬光大,最后变成了对整个社会普遍征收的,无可替代的主体税种。( {- z& O) [; Q* u/ |  k
    $ F6 D0 O& o, J- |: B" L; G
    但是,即使是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前一个财政年度(1938/39年), 英国也只有380万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已婚女性的收入只记录在丈夫名下,本身不能成为纳税人(Lymer and Oats,2009)。所以,即使是在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对于只拥有普通收入的大多数英国居民而言,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都高于他们的日常收入,是不必担心个人所得税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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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 q+ c' V5 u随着战后政府影响力的扩大以及相应地对税收收入的要求, 英国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相对于普通收入的比例一降再降,到了近年来只是按照国民最低收入标准来规定免征额。在2010/11财政年度,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免征额 (The Basic Personal Allowance, 每年6475英镑) 仅为英国人均GDP的1/4左右,使得个人所得税几乎覆盖了英国全部的劳动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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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英国2010/2011预算年度为例,在总额为5480亿英镑(大概相当于人民币6万亿元)的总预算收入中,超过60% 的财政收入来源于所得税大类:个人所得税1500亿英镑(27.4%),社会保险税990亿英镑(18.1%)和公司所得税430亿英镑(7.8%)等等;而流转税大类如:增值税810亿英镑(14.8%),消费税460亿英镑(8.4%)和营业税250亿英镑(4.6%)等等大概占英国全部财政收入的30%左右(HM Treasure, 2010,P5)。* B3 P( u6 X* s+ ^! |2 [! f  L2 w+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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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z( _$ x5 F( ^8 ~) B更为重要的是,女性经济地位的提高推动英国女性参与政治活动,促使英国税收法律对女性的约束大为放松,帮助其摆脱了长期以来的经济依附地位。税收不仅是英国女性劳动者应尽的社会义务,也是她们参政议政维护自己法律权利的前提。由于已婚女性开始独立纳税,不再依附于丈夫,到了2010/11年度,英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已经上升到了3,170万人,其中约一半是女性。1 S7 J7 s! {2 i9 e+ I

    4 v7 ]8 L7 F  e6 x% K4 k  m所以,从这些史料中我们看到,个人所得税是个历史的产物,是公民权(尤其是女性的公民权)和皇室/政府财政斗争的产物。我们讨论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时,要清楚地了解到这是公民权的一部分。如果我们不用个人所得税来替代那些隐形的税收负担,最终我们的收入都会被这些隐形的税收负担所侵蚀。5 Y2 K6 z# J$ ~3 P

    : R& D! t5 |1 {5 S; Q总结:个人所得税历史上是战争税,在近现代是财政民主进程的一部分。它是中国税制中非常弱小的一个税种,应该得到扶持从而取代流转税和公司所得税为主体的隐形税收体制。个人所得税是中产阶级(尤其是女性)争取公民权的武器。) ~/ m; z) O(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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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独开个主贴吧。然后在XXH  发表于 2011-6-16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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