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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协议是否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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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9-18 00:11
  • 签到天数: 285 天

    [LV.8]合体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6-9 12:36: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起因是我写了篇有关朋友离婚的日志。在那起离婚事件里,女方收入高大大咧咧傻乎乎,而男方则一门心思盯着钱,整个离婚就是男方对女方步步紧逼,榨干油水的过程。而在婚姻过程中,以女方付钱支付家用为主。# X# o; O8 Q0 [7 h$ f
    我则一直想的是,在结婚前,是不是需要定一个婚前协议,确定后未来支出如何计算,收入如何划分,现有财产,比如说,房产以后如何归属,如果有贷款,谁出比例多少等等。这样至少如果要离婚的话,不至于有太多说不清的问题。# q, y! ^3 H0 |; z
    当然,这里说的两口子都是平常人,经济实力可能有不同,但不至于差很多那种。对于X万富翁/婆之类身家的人,那是另一回事,不在本次讨论范围内。; w- A9 ^! y: b$ W5 p

    结束时间: 2011-7-9 11:29

    正方观点 (6)

    应该。
    人心隔肚皮,总得防一手。再说现在男女经济平等,家用当然也需要平摊。

    反方观点 (20)

    反对。
    结婚就是要两人彼此信任,包括经济信任。如果连最起码的信任都没了,还为什么要结婚?婚前定协议,婚姻不就成生意了吗?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11-6-9 12:54:1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晨枫 于 2011-6-8 22:55 编辑
    6 K! E; E- @1 d9 x
    & E3 x- C# L% x" B$ g! Br如果连这点信任也没有,还是别结婚算了,同居吧,大家省事。
    2 c" n+ q* k6 T! m" D% C) U$ x& A, y$ @: b' J9 j/ \8 H
    突然发现,我好像总是反方哦,反方做出味道了,该不会皮痒找抽吧?
    4 G5 h0 E" c  z# ]8 n

    点评

    这个简单,回家故意找领导茬,搓衣板跪双份  发表于 2011-6-13 03:19
    俺赞成!跟您一起找抽吧。  发表于 2011-6-10 19:27
    支持同居说...不支持信任说.......  发表于 2011-6-10 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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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04: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板凳
    发表于 2011-6-9 13:29:4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Highway 于 2011-6-9 13:31 编辑
      l  x- {8 M. J3 y% N8 D
    ; O! v  a0 ~$ n' e回复 空气精灵 的帖子
    $ `# I1 G$ k" s$ j% E+ c/ a4 [4 k" i5 e( x
    世间事,哪有那么泾渭分明的,有简易而普适的法则。所以这问题要看具体情况而言。
    4 P0 D" x- c' \9 a1 H' s/ o3 s4 N2 V. p0 O) C( u
    如果都是穷人(譬如我们,结婚的时候麻麻没有),那就省省吧,总共也没几个大子儿,就别让律师给赚走了。结婚以后,不管是谁赚的,都是公共财产,一人一半,这有法律管着呢,我们也不必费心。
    " i% G; s% _4 J' h: I; K
    3 B7 ]  b/ e$ k如果立业以后才成家,或者再次成家。那情况就复杂点了。尤其是在国外,前妻前夫的,再加上前妻前夫的孩子们。一旦离婚,或是出了事故要分家产,那么有个婚前财产公证或是自己有个will,那会好很多。多少是婚前的,可以给自己以前的孩子,给自己的父母,多少是婚后共同的,多少给妻子,多少给孩子等等。2 F- Z# ~2 v" U6 L* i3 ?)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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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2-16 14:50
  • 签到天数: 818 天

    [LV.10]大乘

    地板
    发表于 2011-6-9 13:34:4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空气精灵 的帖子
    " {7 J9 F) Y8 y% u, j% M- \' b! |3 f) J9 J0 \! U, u5 w! R1 {
    对于我来说,很简单。如果对方不信任我,那就一切免谈,也别结什么婚了,签协议那是对我的侮辱。既然那么在意钱,就跟钱过去吧。 如果我不信任对方。。。嗯,我会把钱看紧的,也不用签协议让他知道了  呵呵,开玩笑,我觉得,连这点人品都不能保证,又怎么会跟他结婚?那可是一辈子都交出去了。

    点评

    看来你没打算有过不下去的时候。  发表于 2011-6-28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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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9-18 00:11
  • 签到天数: 285 天

    [LV.8]合体

    5#
     楼主| 发表于 2011-6-9 13:35:25 | 只看该作者
    难道就没人支持正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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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12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1897 天

    [LV.Master]无

    6#
    发表于 2011-6-9 14:34:13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没啥必要。
    ; M9 b. c6 M& d$ b4 D如果爱,别说钱了,掏心掏肺给他(她)都行。如果不爱了,连宝贵的感情都没了,留下钱有什么用?掰扯的过程就是拿小刀子一下下戳自己心窝子的过程。要是离婚,啥都可以答应,用最短时间开始新的生活。日子可是过一天少一天,特别是年轻时候的日子,多宝贵啊

    点评

    小毛爹厉害。。。  发表于 2011-6-11 03:58
    小毛爹真是至情至性,当代宝玉啊!  发表于 2011-6-10 20:38
    嗯.....有理....  发表于 2011-6-10 03:24
    小毛爹,厚道!  发表于 2011-6-9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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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昨天 21:08
  • 签到天数: 828 天

    [LV.10]大乘

    7#
    发表于 2011-6-9 14:55:47 | 只看该作者
    我方观点如下:
    5 i$ H# W4 V6 S" R7 M
    : m- q8 c2 E1 V- |+ F5 v1、法和情的最大区别在于:  情视乎个人而异,法照顾群体。  所以当辩论主题是“婚前协议是否有必要”的时候,请各位辩友莫将自己代入,去想“对我是否必要”的问题。* K. X' w; J) i# b2 o

    ( a3 }) E+ I  y/ j2、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势:婚姻的不稳定性逐渐提高是客观事实。 因此,做好这个协议可以杜绝很多不稳定现象,并驱使婚姻更容易走向更纯洁的实质。  ( P( H( ]$ J6 y8 `! _

    ; {7 Z1 w; x5 z% k7 B; u3、保护女性:   虽然现代社会已久,可是男女地位的不平等仍未彻底消除,现行法律在离异问题对女方的保护仍显不足,这和男性仍在社会占主导地位分不开。 因此有这个协议,可以更好保护女性权益;
    ' y* }) U( ], y3 o" X
    0 d7 x/ P$ ^: k2 y4、信任基于了解,因此不提倡盲目的信任:  如若成婚前签署此协议,可以表达深度的了解,亦可增加信任。  感情稳定,这东西就像保险合同一样,永无兑现的一天,不也甚好?
    % Y7 o& M1 |# H7 l! i9 f: T8 j: P3 D: |5 l' Z9 [
    发言完毕。

    点评

    呵呵,结婚跟合伙开公司差不多了,也就没啥意思了  发表于 2011-7-1 00:13
    看怎么说了。我觉得,这对婚姻中相对贫穷的那方就是个侮辱。没有在一起生活一辈子的信心,其实还是不结婚的好。何必呢,现在又不排斥同居  发表于 2011-6-10 01:18
    @非。同意之  发表于 2011-6-9 21:27
    理智上支持,感情上反对。  发表于 2011-6-9 17:51
    终于有了个正方...  发表于 2011-6-9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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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2-7 12:33
  • 签到天数: 3 天

    [LV.2]筑基

    8#
    发表于 2011-6-9 16:39:17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婚姻中可能会遇上各种各样的事情,也许有些情况的发生,未婚的人想也想不出,婚前协议也不能涵盖一切,还是见招拆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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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11-6-9 17:49:45 | 只看该作者
    有点意思。
    ) L* ~2 O! y) J8 n  y既然婚姻这个大合约都愿意签了,再加个补充条约似乎也没什么不妥。( X! T6 X) N5 J, T, ?: h+ V
    婚前协议能签下来的就能结婚,签不下来的就结不了婚。签的双方既然有一方都想到这个问题了,那么另一方其实就是接受或者放弃。觉得签个合约有什么了不起的,通常是心理比较强势的那一方。威廉王子拒绝了他的律师提议,没有签婚前协议。我觉得他很聪明,婚姻也一定长久。5 N% b+ w/ E# l! z" A
    得找懂《合同法》的人来瞧瞧。
    ' F  F6 f; C8 G+ ?

    点评

    在中国适用婚姻法,不适用合同法  发表于 2011-6-30 23:32
    还有这一段。威廉还可以。至少有点强势的意思。  发表于 2011-6-9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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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发表于 2011-6-9 21:27:11 | 只看该作者
    看人吧。理智的一面让我们知道婚姻不过是世界上最小的合伙性组织,有个合同章程啥的是必要的。情感的一面让我们不愿意去面对这个现实。

    点评

    最核心的是拿保险柜钥匙的人...  发表于 2011-6-10 14:23
    一个关键职位是财政部长  发表于 2011-6-10 05:16
    要明确这个最小的合伙公司的法人代表是谁......谁是董事长,谁是经理......哈哈....  发表于 2011-6-10 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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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2-7 12:33
  • 签到天数: 3 天

    [LV.2]筑基

    11#
    发表于 2011-6-10 14:21:59 | 只看该作者
    今天跟个律师聊天,说现在打离婚官司,没财产的是6K左右,有财产的,按标的算,几万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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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9-18 00:11
  • 签到天数: 285 天

    [LV.8]合体

    12#
     楼主| 发表于 2011-6-10 14:24:4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青袂 的帖子
    $ c3 p% Z1 ]+ T( o& f* K& v1 @; o6 n! s) }
    这是指律师费用吗?怎么叫没财产?是指没大件,比如说房子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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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2-7 12:33
  • 签到天数: 3 天

    [LV.2]筑基

    13#
    发表于 2011-6-10 14:27:2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空气精灵 的帖子8 J4 R3 n" A) H

    ) c5 A/ i1 R4 h1 y: k7 Y对,上海的律师费。就是说如果两个人没房子,就是6K的律师费。如果有套150万的房子,那律师费就在2、3万的样子。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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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9-18 00:11
  • 签到天数: 285 天

    [LV.8]合体

    14#
     楼主| 发表于 2011-6-10 14:40:04 | 只看该作者
    难怪呢.我那朋友一直没找正经律师,都是朋友帮她找的.
    $ x, r; q4 K. z, c1 q+ m3 D原来收费这么狠!( O& T5 P: o1 G5 N$ {
    唉,这年头,离婚真的是项工程啊.

    点评

    离婚本就伤筋动骨。不过,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特别原因,一般法院不判决离婚。六个月后再起诉。所以想省钱,第一次可以只提离婚,无财产诉求  发表于 2011-6-30 23:36
    不过花了钱能把财产拿到手,也是值的。不过那种灰色收入是也蛮难办的。  发表于 2011-6-10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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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
    发表于 2011-6-10 16:52:16 | 只看该作者
    虽然世事多变,还是希望爱情能够是纯洁的,不要掺杂进金钱这样的东西。不过想想,似乎又难以避免,时代变了,已经不是我们父母那一代的社会情况。* ]1 O3 R6 g! x- u; S
    俺爹妈穷了大半辈子,一路走来相依相偎生死不离,现在还甜蜜着呢,很羡慕啊,但是我生平最爱的那个人就是因为当初我买不起房子而分手的,跟了个博士。后来我一怒之下在她现在的小区买了套房子,离我做生意的这个城市300多公里。。。。。
    $ `! ?4 u& Z/ \% U现在在这个城市,我的收入还算凑合,也考虑过是否跟小雪签个婚前协议,想想还是算了吧。她比我小了近10岁,即使未来有变,我也知足了,多给点钱算什么。

    点评

    你老婆面善,你没有对不起她,她不会甩了你的。  发表于 2011-7-8 20:18
    赞胖卡的举动,有这想法一般结局也差不了。  发表于 2011-6-10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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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6#
    发表于 2011-6-10 17:54:0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空气精灵 的帖子
    : H( z* D3 A/ Z3 e' n, h8 v/ L& v+ `/ t
    俺家领导是法学博士,对婚姻法很专长,俺肯定不是她的对手,所以签不签木有区别

    点评

    以后你遇到婚姻纠纷可以提供法律援助,嘿嘿  发表于 2011-7-1 07:41
    教授遇上刑罚专家啦  发表于 2011-7-1 00:19
    又是一个过来人!  发表于 2011-6-17 20:33
    其实只要看看教授头像的表情,一切就都明白了。  发表于 2011-6-17 18:24
    命苦从不怨政府。。  发表于 2011-6-11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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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12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1897 天

    [LV.Master]无

    17#
    发表于 2011-6-10 19:48:2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瓦斯 的帖子9 x  Z& d& W+ ^/ F* k
    我见过签协议的,都是如果离婚,男人必须将继续供养前妻的。
    / M) Z' A- X+ l( C

    / A# j* A  G0 h9 p; F$ \放声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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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9-18 00:11
  • 签到天数: 285 天

    [LV.8]合体

    18#
     楼主| 发表于 2011-6-10 19:58:0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瓦斯 的帖子! J; Q1 z9 Y8 i4 z; i/ j8 ]. p

    $ m1 r+ V! d7 n2 P我认识好几个男的,都是离婚的,他们都是净身出户重新打天下.& j2 o/ j8 T* y, @
    其实,我倒觉得净身出户没必要,只要公平地平分,或者按原来归属还给各自,也就行了.

    点评

    也许心中有愧,有赎罪的意思呢?  发表于 2011-6-14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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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3-1 00:08
  • 签到天数: 2397 天

    [LV.Master]无

    19#
    发表于 2011-6-11 04:15:4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老马丁 的帖子
    + m* i% Z$ a" L% I0 _
    看人吧。理智的一面让我们知道婚姻不过是世界上最小的合伙性组织,有个合同章程啥的是必要的。情感的一面让我们不愿意去面对这个现实。
    $ H6 b5 P& M% s8 R6 l5 k
    跟情感与理智没有关系。
    4 j/ i2 N4 k: f/ f
    ' `+ T, q  E7 k4 Z/ x5 @, R同意“因人而异”这一点 -- 关键在于即将结婚的两口子,互相之间的理解与信任能有多少。并不是所有结了婚的夫妻都能对对方无条件信任。这个世界上最小的合伙组织是靠什么凝聚到一起的?爱情?利益?责任?兴趣?信仰?恐怕没有统一答案。
    9 e. Q4 M% y  L9 m8 z
    1 N8 q& w6 y+ c这种凝聚力当中,利益的成份越大,则合同章程也就越有必要;就像老轧说的,两个一贫如洗、纯粹出于“爱情”而结婚的小两口,协议于我何加焉。。。
    4 Z1 s# ~0 W! M- c* L& L8 d5 \( O  o. ]: t) A2 Y
    当然人是会变的。一旦爱情胶水变质变味儿,“利益”马上就会被突出。一旦双方都需要个合同来保障自己的利益,婚姻也差不多名存实亡了。。。
    1 ]! {. R# i, x/ b5 o) Y; `" O  X; H! Z1 w% Y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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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5-5-22 23:34
  • 签到天数: 3170 天

    [LV.Master]无

    20#
    发表于 2011-6-11 09:54:2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MacArthur 的帖子
    " R/ p* h% {3 u8 p
    # ]( ]: B- x9 ^! x; t1 R4 A是的。
    : |, _8 {; H9 r: [- S4 N5 V8 Y# c  S$ Y5 ^' _$ Q2 B
    的确,谈钱伤感情!到了锱铢必较的时候,就没有意思了。7 A3 i. n3 H" y. F( \9 Y

    , F2 ~" ^1 D7 b; I8 Z# L! M: k0 W所以,一定的经济基础蛮重要的。钱不是万能的,没钱是万万不能的。一个幸福家庭,智力,修养,财力,都不可缺。6 y, R8 o* X6 J( L; r
    . D( ]4 t9 H9 ~/ H8 C" e+ T

    点评

    所以要有经济基础呀。不然,感情没谈下来,钱也用光了,而后,愁钱了,就伤感情了。  发表于 2011-6-11 11:58
    虽然谈钱伤感情,但是谈感情也伤钱啊  发表于 2011-6-11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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