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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 标签在运维管理中的应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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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9-4-30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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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渡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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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 11:36: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ITIL V3中,对事故流程和问题流程进行了重新的定义。
    : s( D  L5 F' x) s# ^ 9 k5 g0 o$ A1 B! M9 V: z6 u4 h6 K
    传统的事故管理流程在ITIL V3被分为事件管理、事故管理和请求实现三个流程。简单的说,事件指的是所有可察觉和可识别的,对IT服务或IT基础设施造成影响的现象;事故则指已经或者有可能对IT服务(这里不包括IT基础设施)造成影响的事件;请求实现则是指预先定义好的一些低风险或无风险事件,例如经常发生的低风险变更,服务咨询等等。3 Z" S, `( E) B8 d8 k, S! w. z2 s/ }

    ! o4 w) B* ]7 @8 _: i为什么要这么区分?因为新的事故管理流程更强调事故处理的本质特征,也就是“快速恢复”。“快速恢复”可能意味着要投入更高的关注,更多的资源,甚至掩盖问题产生的原因。如果事件不足以对服务产生影响或者威胁,哪怕对IT基础设施造成了影响,也不应当纳入事故管理流程。
    ' ]1 [1 o8 \( A: O# s+ Q" W 0 N: {1 R+ F' |. b1 G8 c
    问题管理流程仍然保持原有的含义,着眼于追究问题产生的原因和本质。因此,问题流程的一个重要来源就是事故管理流程。7 `) I7 J( |- S1 v

    : r( K8 G, |/ }8 n  d) ^+ A在前面的讨论中,为了简单起见,我们没有区分事件和事故的区别。事实上,当然只有“事故”才值得或者说才能从业务视图的角度,根据对业务的影响来定级。当然理论上来讲用对“服务”的影响更好,但这个需要IT和业务部门充分沟通后才能实现。但在前面的讨论中,也有一些地方确实指的是“事件”。
    1 Z4 B; a& r9 [, a9 D# J+ i
    8 C0 b4 t& I+ K/ E" `" a8 u2 ~3 A# l% j在新的ITIL V3中,对服务持续改进流程进行了定义,其中提出了服务改进的七步法流程:& {# ]8 g4 o. q
    * S6 Z% A: n) _6 i
    确定哪些需要衡量! g3 g" s+ D3 O
    明确哪些可以衡量
    9 |# H6 K: H$ h8 Y+ A搜集数据" y3 {  _+ G/ [/ Z+ `3 y
    处理数据% L5 `; a$ ~  N
    分析数据9 g1 k  f2 Y' C8 I
    展示信息并使用信息" H* ]4 A8 r0 P5 H) t# x
    采取合适的措施0 ^1 @% O" h7 O  ]. i

    9 b1 Q  ?4 L( ]( a: h在我看来,这简直就是对实现标签管理的精准描述。首先确定需要定义哪些标签;然后明确哪些标签是实际可行的,能为运维人员理解、接受和使用;对嵌入标签的事件流程进行搜集、处理和分析,由于有了标签,这一切都变得相当容易;展示结果,采取措施。
    ( T& o$ N% J) ]( Z0 z8 ]) l  q' Z $ A6 b/ C& R% _) E
    如果我们把实现标签管理本身也作为一项服务,标签的增加、减少乃至重新定义也都可以通过这个流程来实现。
    ' K1 S: |& T! I& ~% c+ P
    ) W" ~5 Z6 B! p" V9 o5 t2 O或许还会有人提出疑问,一般的公司中IT事故对业务的影响并没有明示,大家也没有概念,IT自行计算是否有必要,数据是否应当公开,会不会给IT带来不好的影响?
    1 K" _# ^: y! p1 \& R" O9 u ; b6 d6 L5 ?4 [- y2 N
    传说中鸵鸟会把头埋到沙子里,以躲避即将到来的危险,其实鸵鸟从来没这么做过,这么干的人倒是不少。在业务部门对IT的问题还没有忍无可忍的时候,主动把问题提出来,双方就可以逐步协商服务水平协议的细节。在前期这些肯定仅仅是参考,没人会真正拿出来说事,在合适的过渡期后,再进行有约束力的考核。
    6 ]; S% j$ K% i; I' ~ 5 s$ ]* b& A7 Y- |) ~& `
    由于“IT黑洞”的存在,业务部门对IT一直心存不满,做出成绩的业务部门在总结成绩时也只会说领导有方,将士用命,IT只不过是那个“其它”而已。同样是这些人,在真的碰到IT导致的问题时,攻击IT却会不遗余力,在出现其它原因导致的问题时,第一个念头也是把责任推到IT身上。不是他们人品有问题,只不过是因为这样很方便罢了。
    , s7 W/ Q1 Q* a   |1 r0 |" b  @" e, D) E( V
    只要业务和IT还没有拟定有约束力的,双方公认的服务水平协议,业务和IT之间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双方部门领导之间关系的体现。干IT的不仅要把工作做好,更要把“客户关系“维护好,这无异于对IT作为技术部门的一种讽刺,IT最终经常被外行领导内行也就不是偶然的了。7 V4 W5 P$ a- }: X7 q5 P+ Y  }& G# \
    $ [5 j7 l& P6 `
    今天IT敢于说出自己的”秘密“,承担应担的责任(其实真的应担吗?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因此在没有其他理由的情况下,现状也就是合理的),不指望业务部门拉你一把;明天业务部门就不能肆意地攻击你,随便把脏水往你身上泼,这个道理很难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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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发
    发表于 2012-7-9 01:47:19 | 只看该作者
    好帖。5 |4 U. m: i8 q) o% R' \- H  M; ^
    不过很多it部门也是得过且过,不真发生事故了,是不会有主观能动性去考虑服务水平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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