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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 标签在运维管理中的应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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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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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渡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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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 11:36: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ITIL V3中,对事故流程和问题流程进行了重新的定义。
    2 C5 g8 d) R! N3 O- q: p0 o, I # C3 m9 a/ X/ D# T' p
    传统的事故管理流程在ITIL V3被分为事件管理、事故管理和请求实现三个流程。简单的说,事件指的是所有可察觉和可识别的,对IT服务或IT基础设施造成影响的现象;事故则指已经或者有可能对IT服务(这里不包括IT基础设施)造成影响的事件;请求实现则是指预先定义好的一些低风险或无风险事件,例如经常发生的低风险变更,服务咨询等等。2 J: S7 ]* k- o% p
    2 A% n- p5 q' |: l
    为什么要这么区分?因为新的事故管理流程更强调事故处理的本质特征,也就是“快速恢复”。“快速恢复”可能意味着要投入更高的关注,更多的资源,甚至掩盖问题产生的原因。如果事件不足以对服务产生影响或者威胁,哪怕对IT基础设施造成了影响,也不应当纳入事故管理流程。6 [% a8 _! |% q$ I$ l" ]# X/ m

    $ K9 N$ |" [4 b7 J8 l问题管理流程仍然保持原有的含义,着眼于追究问题产生的原因和本质。因此,问题流程的一个重要来源就是事故管理流程。) H8 f2 y# ]1 W: y
    ' ]2 Z! g/ w; n, `: k8 ~2 y
    在前面的讨论中,为了简单起见,我们没有区分事件和事故的区别。事实上,当然只有“事故”才值得或者说才能从业务视图的角度,根据对业务的影响来定级。当然理论上来讲用对“服务”的影响更好,但这个需要IT和业务部门充分沟通后才能实现。但在前面的讨论中,也有一些地方确实指的是“事件”。4 E8 {6 R, Z' X4 V) @
    ' f9 ]3 S4 ~3 E  y
    在新的ITIL V3中,对服务持续改进流程进行了定义,其中提出了服务改进的七步法流程:
    1 n. |/ C$ W, N & N, H4 l0 ~: V7 T, G) O8 O
    确定哪些需要衡量6 Z. Y# d2 g+ e6 B
    明确哪些可以衡量
    4 H  j+ a# T! J" l0 Q; s* b; f3 d' V搜集数据
    3 E/ j3 k/ ?$ i$ Q6 j, m  D2 o处理数据5 Z% V5 C8 D5 h
    分析数据
    8 D% L' y3 ~" ~9 v展示信息并使用信息
    ) y0 N, }: x. q' y6 y& C采取合适的措施# e9 F4 _5 T% k5 v+ o) ]

    0 _' b7 ]/ v: h  Z3 `$ M在我看来,这简直就是对实现标签管理的精准描述。首先确定需要定义哪些标签;然后明确哪些标签是实际可行的,能为运维人员理解、接受和使用;对嵌入标签的事件流程进行搜集、处理和分析,由于有了标签,这一切都变得相当容易;展示结果,采取措施。8 t' N0 F' o% z$ G4 e6 j: A
    , y/ N  n8 N; `( x8 q/ X% k
    如果我们把实现标签管理本身也作为一项服务,标签的增加、减少乃至重新定义也都可以通过这个流程来实现。) ^9 j" j1 X$ D3 K4 t$ B1 }$ I7 ^

    $ r3 l% x8 p0 i( S# Y4 X; |或许还会有人提出疑问,一般的公司中IT事故对业务的影响并没有明示,大家也没有概念,IT自行计算是否有必要,数据是否应当公开,会不会给IT带来不好的影响?/ {% ^( t' W* Q& @1 Y) {1 |5 t
    ( }, i# O, e0 C1 k6 I2 d  i) t; B
    传说中鸵鸟会把头埋到沙子里,以躲避即将到来的危险,其实鸵鸟从来没这么做过,这么干的人倒是不少。在业务部门对IT的问题还没有忍无可忍的时候,主动把问题提出来,双方就可以逐步协商服务水平协议的细节。在前期这些肯定仅仅是参考,没人会真正拿出来说事,在合适的过渡期后,再进行有约束力的考核。9 x, ?, D! P( s+ o
    / V5 j9 Q, e& m& K" K
    由于“IT黑洞”的存在,业务部门对IT一直心存不满,做出成绩的业务部门在总结成绩时也只会说领导有方,将士用命,IT只不过是那个“其它”而已。同样是这些人,在真的碰到IT导致的问题时,攻击IT却会不遗余力,在出现其它原因导致的问题时,第一个念头也是把责任推到IT身上。不是他们人品有问题,只不过是因为这样很方便罢了。
      P5 q% a: O; J- }0 l$ y' ] ) g7 h3 O) y) `: e6 @- b! Z4 p
    只要业务和IT还没有拟定有约束力的,双方公认的服务水平协议,业务和IT之间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双方部门领导之间关系的体现。干IT的不仅要把工作做好,更要把“客户关系“维护好,这无异于对IT作为技术部门的一种讽刺,IT最终经常被外行领导内行也就不是偶然的了。
      J& b; c& _2 X6 H
    $ v" p% U, ~) R9 b, t. g: J0 K今天IT敢于说出自己的”秘密“,承担应担的责任(其实真的应担吗?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因此在没有其他理由的情况下,现状也就是合理的),不指望业务部门拉你一把;明天业务部门就不能肆意地攻击你,随便把脏水往你身上泼,这个道理很难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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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12-7-9 01:47:19 | 只看该作者
    好帖。
    2 B( C4 J) r7 [# k: e3 V& P不过很多it部门也是得过且过,不真发生事故了,是不会有主观能动性去考虑服务水平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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