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爱吱声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7979|回复: 2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经济] 个税专项抵扣暂行办法出台了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6-3-17 22:01
  • 签到天数: 1133 天

    [LV.10]大乘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18-12-18 22:53: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大黑蚊子 于 2018-12-18 22:54 编辑
    % A0 x' Q7 ?7 Q6 Q2 ~7 P! L& I0 {
    6 U- [6 U7 g- y在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大会的当晚,个税专项抵扣暂行办法出台了。. H; ~& U. q: i- [4 s
    3 a% h& E3 X/ V: U
    我之前有个帖子,简单分析了征求意见稿里的条款,觉得可行程度已经非常高了。4 B9 m( {6 e$ w- N5 e9 E& f. Y& b
    这是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讨论
    ) z: I6 z4 C* G+ B% |( S正式版出来后,果然跟原版差距不大,但还是有些差别的。$ `$ f$ T! A* n8 t1 M& u
    1、子女教育) |4 p0 L: t1 L
    新生到3岁之前的小娃,没有抵扣额。这个我印象中征求意见稿中没有这么仔细,但既然是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这么规定勉强说的过去;
    : c  `9 j* Z; r2、大病医疗
    7 [- u6 ^! M' @3 u: j" T大病医疗改了挺重要两方面的规定,一是超过15000元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税前扣除,这个比原征求意见多了2万块;二是大病医疗这块税前扣除额可以由家庭成员(目前看是配偶和监护人)使用。
    3 q! }% j$ h2 F+ j1 l. w( R后面这条这个规定同我给国税总局反馈的意见是基本一致的,也更合情合理,大家的反馈应该还是起作用的了。# j3 k" R- E, m( }; W
    3、赡养老人4 R5 M" ]2 u: d3 X; f
    这个没有改,还是独生子女赡养一个或以上老人都是每月2000的减计扣除,但在约定赡养和指定赡养这部分予以了明确,不仅定义了什么叫约定赡养和指定赡养,还明确了指定赡养优先约定赡养。我觉得这点的改动非常好,考虑的很细致,要点赞。8 b# U& x& {! P" P3 F
    - G7 Q/ z) @' g! r& m4 g
    这个政策出台,一定程度上还意味着国家对公民个人的社会关系、居住情况等数据的交叉对比和分析,进化到了很高的阶段。虽然这些数据关系可能在逻辑上比较容易产生勾稽关系,但当面对上亿级别的数据量时,这仍然是一个非常庞大和震撼的工程。
    " l2 Q2 h& P6 e( D- }% i# W4 f! T1 e1 F
    在贷款抵扣那块儿,我比较好奇的是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是以“国土信息+民政信息”为准,还是以银行房贷优惠信息为准?; k- u5 q, J$ {' v8 i% [7 `
    比如说A和B结婚前各自有一套住房,都有贷款并都享受首套首贷的政策,婚后他们如果各自申报自己名下房贷个税抵扣信息,税局如何判断呢?
    & E6 c/ [+ {4 M- i! T我个人认为会更多地以银行房贷优惠信息为准,对于AB这种情况,放过的损失要小于严查所带来的工作损耗。

    评分

    参与人数 6爱元 +32 收起 理由
    莱茵河 + 4
    坚持到底 + 6
    青石崖下 + 4 谢谢!有你,爱坛更精彩
    料理鼠王 + 6
    馒头笼子 + 4

    查看全部评分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4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3061 天

    [LV.Master]无

    沙发
    发表于 2018-12-19 06:41:23 | 只看该作者
    原来这政策出台也有莫斯奎行长的功劳,恭喜恭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24 13:53
  • 签到天数: 367 天

    [LV.9]渡劫

    板凳
    发表于 2018-12-19 07:37:45 | 只看该作者
    我个人能享受的抵扣政策的红利微乎其微,发愁的是怎么报税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29 10:01
  • 签到天数: 334 天

    [LV.8]合体

    地板
    发表于 2018-12-19 08:32:00 | 只看该作者
    A和B可能已经假离婚。

    点评

    给力: 5.0
    给力: 5
      发表于 2018-12-19 12:0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9-4-30 10:34
  • 签到天数: 267 天

    [LV.8]合体

    5#
    发表于 2018-12-19 14:43:25 | 只看该作者
    什么时候执行?9 b8 f0 G3 e5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6-3-17 22:01
  • 签到天数: 1133 天

    [LV.10]大乘

    6#
     楼主| 发表于 2018-12-19 15:20:31 | 只看该作者
    lorry 发表于 2018-12-19 08:32
    " i( v6 X5 [) T+ DA和B可能已经假离婚。
    % A) O& U" ?" F, E
    需要明确“假离婚”的定义  U. k: B$ U0 t% S2 q& r
    你说的这种“假离婚”,其实是事实婚姻的一种通俗说法,但新《婚姻法》之后,是没有事实婚姻这个概念的。, F8 }/ R+ v1 U: C' f* ?' c

    # \" F( ^& w' b按照《婚姻法》的规定,94年2月1日后,夫妻关系需要在民政部门登记后生效,即结婚
    ' x9 N9 b# V3 {/ G$ w如果没有在民政部门办离婚手续,那么怎么样都是结婚状态% x) e4 U! C! [, y1 h  z2 Q6 \
    如果在民政部门办了离婚手续,那怎么样都是离婚状态0 N0 W2 [; h0 i5 V2 d
    : z3 X  |; O7 C" E
    ==========
    - F' a$ K) _: j% @这个问题再延伸一步,会牵扯到重婚罪的问题
    - r* j' y# p7 {- ^- _重婚罪在国内目前是自述罪3 [. q+ u7 [3 J% z6 z' D; l
    如果全国民政数据全联网,婚姻状态也是一目了然的话
    7 i6 l3 ~& f& q+ ]8 Y: ]那重婚罪谁来认定?这个罪名还有没有必要存在?
    ' h) \1 r, K2 u& L5 o% ?9 h5 a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7#
    发表于 2018-12-25 17:39:51 | 只看该作者
    大黑蚊子 发表于 2018-12-19 15:20
      `& \6 ^" x( s. {5 h. e5 o3 Q需要明确“假离婚”的定义
      _' T% k3 }  N' N9 P你说的这种“假离婚”,其实是事实婚姻的一种通俗说法,但新《婚姻法》之后, ...

    - J/ x8 Y, [' [. Y. `$ K4 z# Q; M& K; N  b" }" f
    重婚罪不只是指和不同的人登记两次,只要与小三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构成重婚。这个和假离婚关系不大,和个税抵扣就更没什么关系了,为了每月少交几百元税就办假离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8#
    发表于 2018-12-25 17:45:14 | 只看该作者
    最倒霉的是单位人事、财务,符合个税缴纳标准的每个人都要解释到位,都要发表让他们填清楚,都要赶在报税前算清楚到底交多少税,怎么填报。上面的老爷估计从来不会考虑这么报税有多麻烦,是否要多给单位几个月时间来准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3 12:09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金丹

    9#
    发表于 2018-12-26 17:05:31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5 17:452 d5 Y3 L, D: k
    最倒霉的是单位人事、财务,符合个税缴纳标准的每个人都要解释到位,都要发表让他们填清楚,都要赶在报税前 ...
    6 G5 w: ]" p, _" D
    可以APP自己申报, 不需要通过单位,这个考虑到了一部分人保护自己隐私的需求,为税务局点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29 10:01
  • 签到天数: 334 天

    [LV.8]合体

    10#
    发表于 2018-12-26 17:40:47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5 17:39" }. m4 b- n: w
    重婚罪不只是指和不同的人登记两次,只要与小三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构成重婚。这个和假离婚关系不大 ...
    . U* R/ ^4 d" f- A+ n$ y" I# j+ M
    假离婚可以破所谓的限购,还可以省交易税,房产税,底线低的人多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11#
    发表于 2018-12-26 19:39:51 | 只看该作者
    yumu 发表于 2018-12-26 17:05' m  J0 Y! l2 M) M" k
    可以APP自己申报, 不需要通过单位,这个考虑到了一部分人保护自己隐私的需求,为税务局点赞。 ...
    , `* l. r, v: }  g* F* v
    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6-1-1 21:33
  • 签到天数: 526 天

    [LV.9]渡劫

    12#
    发表于 2018-12-26 20:15:5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西楼客 于 2018-12-26 20:17 编辑
    ' ^. F! D# o/ M: z6 F9 w% E, s1 Z; h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6 19:39
    * e; y2 Z% u; `0 c# Y- ^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 f" N( S- t( e0 i* T# n) l
    & |7 g: x1 c1 \! i# a! c5 h# G( D( M( y
    单位的已经和税务系统联网了,数据报到哪里都一样,发工资的时候都要进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的税。
    7 {- {& z8 p  @# G" I不要问我是怎么知道的,说多了都是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13#
    发表于 2018-12-26 20:22:0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goodgunner 于 2018-12-26 20:24 编辑
    , d% M6 [) W+ o
    西楼客 发表于 2018-12-26 20:15; G7 C. Q" T' L+ z3 f5 Q6 t8 H
    单位的已经和税务系统联网了,数据报到哪里都一样,发工资的时候都要进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的税。
    2 d$ k0 j7 S1 [" w, {) G/ Y不要问 ...

    5 q  M+ M1 |! {6 }! i  d$ [; Q! N8 M
    对于当月发工资的单位来说,根本无法得到下月才报的本月个税数据,而且也不是全部员工都有APP报税的自觉或技能,结果就是差不多所有人都要通知一遍(工资低于5000的除外),不会每个人都自觉上报数据。结果,不仅要提醒几遍,还有无数人会来咨询,甚至因自己报错而迁怒别人。
    3 L4 k( ]0 }0 e1 e" M; Q另外,很多单位工资和报税不是一个部门弄的,这种麻烦事,有得扯皮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3 12:09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金丹

    14#
    发表于 2019-1-2 11:47:07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6 19:39
    & B/ O/ Q9 k0 s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 \7 s7 R; h, |" B4 z% j/ O税务局有退税政策的。 发工资多扣你的税, 在次年的三月之前你申报, 会 把多扣的税退还给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3 12:09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金丹

    15#
    发表于 2019-1-2 11:49:11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6 19:39: @, o# f. e! b0 c( M: U
    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4 C+ e- n1 N5 V2 T- E4 z5 q
    你看在专项扣除里面有一项, 大病医疗, 它就是发生了后, 你自己主动去申报,然后税务局给你退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6-3-17 22:01
  • 签到天数: 1133 天

    [LV.10]大乘

    16#
     楼主| 发表于 2019-1-4 16:41:06 | 只看该作者
    lorry 发表于 2018-12-26 17:407 c# J6 B0 j% Y# z+ R0 g0 h) }
    假离婚可以破所谓的限购,还可以省交易税,房产税,底线低的人多了。

    : R& b' Q9 c  I2 l5 ^* p* e这是两回事情
    9 y8 e8 |9 j! A& F买房子是家庭置产,往往还牵扯到子女教育的问题,单笔金额又大,动不动几万十几万几十万。7 a" g* F' t7 j6 p$ K
    偶发性的搞一下,情有可原,可以理解。( z+ [1 P% `  E9 Y) V: Y
    ' L6 |) z5 n% q6 X' y; e. b
    如果为了1000-2000块每月的征税基数抵扣搞长期的离婚,我觉得没有理性人会这么干0 D) N0 L7 h( M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9-4-22 08:49
  • 签到天数: 38 天

    [LV.5]元婴

    17#
    发表于 2019-1-4 16:44:28 | 只看该作者
    在想以后年轻人结婚是不是就更谨慎了,毕竟涉及到税务,财产等东西太多麻烦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6-3-17 22:01
  • 签到天数: 1133 天

    [LV.10]大乘

    18#
     楼主| 发表于 2019-1-4 16:47:02 | 只看该作者
    房租抵扣这事儿,估计在一线城市搞不定了
    9 u- w9 n3 i7 S. P) T租客是拿租房合同抵扣了,但房东大概率需要额外交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等,大概占对应房租的6%-7%。
    5 a3 I3 E/ q1 @5 y9 T如果租金上了3000元/月,这6%-7%的部分,大概率就超过了可抵扣税额的部分了,必然面临房东的提价。
    & I$ G+ h/ ^2 c; O7 d最后结果是租客房东两亏...
    ! i8 M( [( H# k' Q
    / X  r5 D4 P/ j( i( E* ^除非...除非开征空置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3-2 07:09
  • 签到天数: 494 天

    [LV.9]渡劫

    19#
    发表于 2019-1-5 07:22:58 | 只看该作者
    大黑蚊子 发表于 2019-1-4 16:472 X/ [% a# h7 ^/ @# U, ?. ~
    房租抵扣这事儿,估计在一线城市搞不定了
    & K# t' B0 S& r# S) T+ n9 F+ N租客是拿租房合同抵扣了,但房东大概率需要额外交房产税、个人所 ...
    , m( u* b" q* Z" N8 A+ k5 g  v
    已经有房东开始涨房租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29 10:01
  • 签到天数: 334 天

    [LV.8]合体

    20#
    发表于 2019-1-5 08:07:58 | 只看该作者
    云鹤散人 发表于 2019-1-5 07:22
    - C( y. b, X: W$ O  X" ?已经有房东开始涨房租了
    7 h9 q/ g3 R& w, q
    博弈,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网站错误报告|爱吱声   

    GMT+8, 2026-8-11 14:53 , Processed in 0.084813 second(s), 2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