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爱吱声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6578|回复: 2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经济] 个税专项抵扣暂行办法出台了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3 天前
  • 签到天数: 1132 天

    [LV.10]大乘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18-12-18 22:53: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大黑蚊子 于 2018-12-18 22:54 编辑
    3 K; R- c: O+ p9 |1 s6 }7 }8 o  E' V( u/ s5 F7 q( {
    在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大会的当晚,个税专项抵扣暂行办法出台了。
    . `1 I$ Q2 K. D! Q: ~
    5 V. Y# S% J8 u我之前有个帖子,简单分析了征求意见稿里的条款,觉得可行程度已经非常高了。
    6 x5 K+ }- c, p8 o5 T这是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讨论4 l* J7 \, ?8 [7 d
    正式版出来后,果然跟原版差距不大,但还是有些差别的。( g" T& W# ^; C* A) Q8 z9 n6 T
    1、子女教育
    / [7 D: ?5 d6 b6 l新生到3岁之前的小娃,没有抵扣额。这个我印象中征求意见稿中没有这么仔细,但既然是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这么规定勉强说的过去;
    " _/ L: B) @. D0 q, E7 g- J2、大病医疗5 ]& g4 |, |% T$ l) _  @2 f
    大病医疗改了挺重要两方面的规定,一是超过15000元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税前扣除,这个比原征求意见多了2万块;二是大病医疗这块税前扣除额可以由家庭成员(目前看是配偶和监护人)使用。- I, H0 _8 [( }$ z0 G5 V- h
    后面这条这个规定同我给国税总局反馈的意见是基本一致的,也更合情合理,大家的反馈应该还是起作用的了。
    " Y1 m; f9 u1 D- o4 r6 }3、赡养老人
    ! k# E+ n; J# r7 X$ l0 T9 A这个没有改,还是独生子女赡养一个或以上老人都是每月2000的减计扣除,但在约定赡养和指定赡养这部分予以了明确,不仅定义了什么叫约定赡养和指定赡养,还明确了指定赡养优先约定赡养。我觉得这点的改动非常好,考虑的很细致,要点赞。
    $ ]* ^! {8 ^* u  O' S8 m& r
    ; N$ `+ T0 r. k1 [/ O这个政策出台,一定程度上还意味着国家对公民个人的社会关系、居住情况等数据的交叉对比和分析,进化到了很高的阶段。虽然这些数据关系可能在逻辑上比较容易产生勾稽关系,但当面对上亿级别的数据量时,这仍然是一个非常庞大和震撼的工程。3 C2 [' n8 U# Y  M

    ) f6 o5 S* n$ ?在贷款抵扣那块儿,我比较好奇的是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是以“国土信息+民政信息”为准,还是以银行房贷优惠信息为准?
    ! f3 k( H. t3 T1 r& T* u/ K5 B比如说A和B结婚前各自有一套住房,都有贷款并都享受首套首贷的政策,婚后他们如果各自申报自己名下房贷个税抵扣信息,税局如何判断呢?0 \8 k1 ~/ d; h/ A& `' k) x
    我个人认为会更多地以银行房贷优惠信息为准,对于AB这种情况,放过的损失要小于严查所带来的工作损耗。

    评分

    参与人数 6爱元 +32 收起 理由
    莱茵河 + 4
    坚持到底 + 6
    青石崖下 + 4 谢谢!有你,爱坛更精彩
    料理鼠王 + 6
    馒头笼子 + 4

    查看全部评分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5-6-30 08:53
  • 签到天数: 2967 天

    [LV.Master]无

    沙发
    发表于 2018-12-19 06:41:23 | 只看该作者
    原来这政策出台也有莫斯奎行长的功劳,恭喜恭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24 13:53
  • 签到天数: 367 天

    [LV.9]渡劫

    板凳
    发表于 2018-12-19 07:37:45 | 只看该作者
    我个人能享受的抵扣政策的红利微乎其微,发愁的是怎么报税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29 10:01
  • 签到天数: 334 天

    [LV.8]合体

    地板
    发表于 2018-12-19 08:32:00 | 只看该作者
    A和B可能已经假离婚。

    点评

    给力: 5.0
    给力: 5
      发表于 2018-12-19 12:0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9-4-30 10:34
  • 签到天数: 267 天

    [LV.8]合体

    5#
    发表于 2018-12-19 14:43:25 | 只看该作者
    什么时候执行?
    ( b; \# P$ F2 ]. e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3 天前
  • 签到天数: 1132 天

    [LV.10]大乘

    6#
     楼主| 发表于 2018-12-19 15:20:31 | 只看该作者
    lorry 发表于 2018-12-19 08:32
    8 K  p9 [! y; R3 T* e& N& s- wA和B可能已经假离婚。
    6 `$ P, I& [* ]
    需要明确“假离婚”的定义
    6 S- X9 U7 T0 z& x你说的这种“假离婚”,其实是事实婚姻的一种通俗说法,但新《婚姻法》之后,是没有事实婚姻这个概念的。' |2 l3 E# H! H; L$ |* k7 n
    - S' h8 ^3 F9 f/ P* X, M2 n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94年2月1日后,夫妻关系需要在民政部门登记后生效,即结婚
    # }. G! M! T0 h4 z2 w如果没有在民政部门办离婚手续,那么怎么样都是结婚状态# t2 ]# L, Z3 @7 J
    如果在民政部门办了离婚手续,那怎么样都是离婚状态
    ) y1 Z2 K: w& Z7 u. L5 W1 I$ O) c/ H5 A  e
    ==========$ d: a$ s9 N4 b) z0 Q: ]0 B' |
    这个问题再延伸一步,会牵扯到重婚罪的问题% y4 K& h$ W5 Z* B9 M
    重婚罪在国内目前是自述罪4 B) `. V) e# w' B  S
    如果全国民政数据全联网,婚姻状态也是一目了然的话+ H1 v/ `# K$ [; K, i6 ^: n# e
    那重婚罪谁来认定?这个罪名还有没有必要存在?
    - [& B8 a% b8 g( K4 V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7#
    发表于 2018-12-25 17:39:51 | 只看该作者
    大黑蚊子 发表于 2018-12-19 15:20. U: q& m  r  K* i: j( i2 Z  y
    需要明确“假离婚”的定义6 E# Z" x& `8 M0 \
    你说的这种“假离婚”,其实是事实婚姻的一种通俗说法,但新《婚姻法》之后, ...

    3 e2 [1 l0 N2 L5 n0 E
    1 k0 i! D. G1 r& p% e重婚罪不只是指和不同的人登记两次,只要与小三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构成重婚。这个和假离婚关系不大,和个税抵扣就更没什么关系了,为了每月少交几百元税就办假离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8#
    发表于 2018-12-25 17:45:14 | 只看该作者
    最倒霉的是单位人事、财务,符合个税缴纳标准的每个人都要解释到位,都要发表让他们填清楚,都要赶在报税前算清楚到底交多少税,怎么填报。上面的老爷估计从来不会考虑这么报税有多麻烦,是否要多给单位几个月时间来准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3 12:09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金丹

    9#
    发表于 2018-12-26 17:05:31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5 17:45% A& l; R+ a- N. D6 o5 `/ X1 H3 F, I
    最倒霉的是单位人事、财务,符合个税缴纳标准的每个人都要解释到位,都要发表让他们填清楚,都要赶在报税前 ...
    & Q( ?' b  L1 C, O
    可以APP自己申报, 不需要通过单位,这个考虑到了一部分人保护自己隐私的需求,为税务局点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29 10:01
  • 签到天数: 334 天

    [LV.8]合体

    10#
    发表于 2018-12-26 17:40:47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5 17:39
    ( N8 C1 e- ~9 ?" S* \5 t重婚罪不只是指和不同的人登记两次,只要与小三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构成重婚。这个和假离婚关系不大 ...

    4 c7 ~2 ~; i- b) g假离婚可以破所谓的限购,还可以省交易税,房产税,底线低的人多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11#
    发表于 2018-12-26 19:39:51 | 只看该作者
    yumu 发表于 2018-12-26 17:05' |+ x) m7 H8 r% L) Y
    可以APP自己申报, 不需要通过单位,这个考虑到了一部分人保护自己隐私的需求,为税务局点赞。 ...

    ; u9 {9 M3 s; { 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3-7-7 20:03
  • 签到天数: 525 天

    [LV.9]渡劫

    12#
    发表于 2018-12-26 20:15:5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西楼客 于 2018-12-26 20:17 编辑
    + Y. Y) @9 E6 M- j- w7 k! F( L1 v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6 19:39/ }9 N% _" A8 x* @
    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 W# x- Z( y" w% g4 N" r5 c0 ]! A# A# d  J; M+ _6 U
    单位的已经和税务系统联网了,数据报到哪里都一样,发工资的时候都要进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的税。' a1 C5 u0 O+ z& O$ N/ m; X5 w
    不要问我是怎么知道的,说多了都是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13#
    发表于 2018-12-26 20:22:0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goodgunner 于 2018-12-26 20:24 编辑
    & T* [3 {2 ^5 a3 I. {8 N
    西楼客 发表于 2018-12-26 20:150 I# E/ t1 z9 I5 z2 c
    单位的已经和税务系统联网了,数据报到哪里都一样,发工资的时候都要进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的税。9 T2 I) Y  B9 Y0 Q$ B# u, X
    不要问 ...

    7 a" D1 j" X* Y: H" C9 w
    % Q! L2 L; s/ \8 _0 ~8 F对于当月发工资的单位来说,根本无法得到下月才报的本月个税数据,而且也不是全部员工都有APP报税的自觉或技能,结果就是差不多所有人都要通知一遍(工资低于5000的除外),不会每个人都自觉上报数据。结果,不仅要提醒几遍,还有无数人会来咨询,甚至因自己报错而迁怒别人。# ]( o- H9 `8 r3 n
    另外,很多单位工资和报税不是一个部门弄的,这种麻烦事,有得扯皮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3 12:09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金丹

    14#
    发表于 2019-1-2 11:47:07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6 19:39/ U9 [* j. b" r" k- @8 u
    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 |. I) Z1 a: L( [0 `7 n% b0 C税务局有退税政策的。 发工资多扣你的税, 在次年的三月之前你申报, 会 把多扣的税退还给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3 12:09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金丹

    15#
    发表于 2019-1-2 11:49:11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6 19:39
    + h+ m" h6 A" E1 _. F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 Y" B  p) `. ?) ]9 M' |8 Q, U
    你看在专项扣除里面有一项, 大病医疗, 它就是发生了后, 你自己主动去申报,然后税务局给你退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3 天前
  • 签到天数: 1132 天

    [LV.10]大乘

    16#
     楼主| 发表于 2019-1-4 16:41:06 | 只看该作者
    lorry 发表于 2018-12-26 17:40
    5 O/ W" z3 i/ s# F1 o! x假离婚可以破所谓的限购,还可以省交易税,房产税,底线低的人多了。

    - t( O# i2 I) x6 D1 ?6 W4 V2 A这是两回事情& Y0 h9 d6 J! m% M5 m
    买房子是家庭置产,往往还牵扯到子女教育的问题,单笔金额又大,动不动几万十几万几十万。9 E8 u' A+ g' d4 N! C! Y
    偶发性的搞一下,情有可原,可以理解。
    ( H; j2 H: V8 |% A" _/ B8 e  v" j, @8 {# q5 ?
    如果为了1000-2000块每月的征税基数抵扣搞长期的离婚,我觉得没有理性人会这么干
    $ A  D+ g& t' K1 [4 j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9-4-22 08:49
  • 签到天数: 38 天

    [LV.5]元婴

    17#
    发表于 2019-1-4 16:44:28 | 只看该作者
    在想以后年轻人结婚是不是就更谨慎了,毕竟涉及到税务,财产等东西太多麻烦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3 天前
  • 签到天数: 1132 天

    [LV.10]大乘

    18#
     楼主| 发表于 2019-1-4 16:47:02 | 只看该作者
    房租抵扣这事儿,估计在一线城市搞不定了
    8 v! d+ Q- C" w; C2 b) j6 _, }4 R租客是拿租房合同抵扣了,但房东大概率需要额外交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等,大概占对应房租的6%-7%。
    0 D' ]7 N8 w+ q0 I如果租金上了3000元/月,这6%-7%的部分,大概率就超过了可抵扣税额的部分了,必然面临房东的提价。
    1 \1 I3 i$ r9 k; s0 B# \* d' k最后结果是租客房东两亏..." V0 j" R6 f8 J- I' J+ X; A

    5 D" I" \( y9 B; U: q: V除非...除非开征空置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3-2 07:09
  • 签到天数: 494 天

    [LV.9]渡劫

    19#
    发表于 2019-1-5 07:22:58 | 只看该作者
    大黑蚊子 发表于 2019-1-4 16:47) V% r9 M2 F9 n4 W$ v3 @" `- N. j! C
    房租抵扣这事儿,估计在一线城市搞不定了
    . {. ~0 G* |4 @6 C3 ~  q租客是拿租房合同抵扣了,但房东大概率需要额外交房产税、个人所 ...
    : P2 x, |/ G2 b! r
    已经有房东开始涨房租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29 10:01
  • 签到天数: 334 天

    [LV.8]合体

    20#
    发表于 2019-1-5 08:07:58 | 只看该作者
    云鹤散人 发表于 2019-1-5 07:22
    $ a6 {& r$ \0 u# Y9 X" X' ]已经有房东开始涨房租了
    & M( [2 t2 l5 l- m
    博弈,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网站错误报告|爱吱声   

    GMT+8, 2025-8-10 18:19 , Processed in 0.052688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