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爱吱声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7664|回复: 2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经济] 个税专项抵扣暂行办法出台了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6-3-17 22:01
  • 签到天数: 1133 天

    [LV.10]大乘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18-12-18 22:53: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大黑蚊子 于 2018-12-18 22:54 编辑 / y& F* c2 l0 R% G) z6 v

    6 y! F, y5 ?) r* J在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大会的当晚,个税专项抵扣暂行办法出台了。0 Y. W! U1 Y# y1 I# [% R* i0 O. w
    & u; w/ a5 F6 Y" ~1 [$ k% C4 r8 q
    我之前有个帖子,简单分析了征求意见稿里的条款,觉得可行程度已经非常高了。
    - p- N, W: }% l5 E* {1 X这是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讨论+ E! [5 m5 Z- A
    正式版出来后,果然跟原版差距不大,但还是有些差别的。
    $ p* Y* }# C% f& d1、子女教育
    $ m" `% z! v* [4 H# O5 g新生到3岁之前的小娃,没有抵扣额。这个我印象中征求意见稿中没有这么仔细,但既然是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这么规定勉强说的过去;7 p. ]1 d& v" ]5 h9 J3 A
    2、大病医疗! [# J% V, a& h- U! }8 X
    大病医疗改了挺重要两方面的规定,一是超过15000元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税前扣除,这个比原征求意见多了2万块;二是大病医疗这块税前扣除额可以由家庭成员(目前看是配偶和监护人)使用。
    8 S/ }: y9 d5 Y& ^: A后面这条这个规定同我给国税总局反馈的意见是基本一致的,也更合情合理,大家的反馈应该还是起作用的了。! C4 @7 _; \: q; A
    3、赡养老人8 E6 s6 ]$ {& v4 a0 p% T3 V
    这个没有改,还是独生子女赡养一个或以上老人都是每月2000的减计扣除,但在约定赡养和指定赡养这部分予以了明确,不仅定义了什么叫约定赡养和指定赡养,还明确了指定赡养优先约定赡养。我觉得这点的改动非常好,考虑的很细致,要点赞。
    0 ]1 `- c# L; u! C* b! T3 g
    - D9 e) O6 H6 `! D% Z3 G0 x) P" X4 H这个政策出台,一定程度上还意味着国家对公民个人的社会关系、居住情况等数据的交叉对比和分析,进化到了很高的阶段。虽然这些数据关系可能在逻辑上比较容易产生勾稽关系,但当面对上亿级别的数据量时,这仍然是一个非常庞大和震撼的工程。4 z% u& A8 V% x* V  F$ B( o! {( \2 Z8 x

    9 I9 h/ @/ {# i( T' N在贷款抵扣那块儿,我比较好奇的是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是以“国土信息+民政信息”为准,还是以银行房贷优惠信息为准?0 y/ Y' h) j# z5 N  g& ~
    比如说A和B结婚前各自有一套住房,都有贷款并都享受首套首贷的政策,婚后他们如果各自申报自己名下房贷个税抵扣信息,税局如何判断呢?# E( Y/ g! _8 S* Z- f# B% Z
    我个人认为会更多地以银行房贷优惠信息为准,对于AB这种情况,放过的损失要小于严查所带来的工作损耗。

    评分

    参与人数 6爱元 +32 收起 理由
    莱茵河 + 4
    坚持到底 + 6
    青石崖下 + 4 谢谢!有你,爱坛更精彩
    料理鼠王 + 6
    馒头笼子 + 4

    查看全部评分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昨天 16:12
  • 签到天数: 2999 天

    [LV.Master]无

    沙发
    发表于 2018-12-19 06:41:23 | 只看该作者
    原来这政策出台也有莫斯奎行长的功劳,恭喜恭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24 13:53
  • 签到天数: 367 天

    [LV.9]渡劫

    板凳
    发表于 2018-12-19 07:37:45 | 只看该作者
    我个人能享受的抵扣政策的红利微乎其微,发愁的是怎么报税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29 10:01
  • 签到天数: 334 天

    [LV.8]合体

    地板
    发表于 2018-12-19 08:32:00 | 只看该作者
    A和B可能已经假离婚。

    点评

    给力: 5.0
    给力: 5
      发表于 2018-12-19 12:0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9-4-30 10:34
  • 签到天数: 267 天

    [LV.8]合体

    5#
    发表于 2018-12-19 14:43:25 | 只看该作者
    什么时候执行?# @- ?; d6 V" o+ `$ K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6-3-17 22:01
  • 签到天数: 1133 天

    [LV.10]大乘

    6#
     楼主| 发表于 2018-12-19 15:20:31 | 只看该作者
    lorry 发表于 2018-12-19 08:320 R& {/ `9 y; F, {5 F
    A和B可能已经假离婚。
    6 M* e" `" u! o2 w
    需要明确“假离婚”的定义* r! L' U1 a% J6 e) l5 @9 _/ l
    你说的这种“假离婚”,其实是事实婚姻的一种通俗说法,但新《婚姻法》之后,是没有事实婚姻这个概念的。
    0 w. {6 }7 b" X. Y% U8 t+ X! s: H$ l3 ~$ T$ G/ @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94年2月1日后,夫妻关系需要在民政部门登记后生效,即结婚
    5 s' }* w% G" _" y/ M" @' `1 g# u如果没有在民政部门办离婚手续,那么怎么样都是结婚状态4 l. a3 |( l8 ?  d6 h
    如果在民政部门办了离婚手续,那怎么样都是离婚状态0 r5 ~( j( |0 C

    / O1 r& ?" T0 ]+ j0 g! z: g( H==========* J& R9 ~" B5 W5 w+ H: D
    这个问题再延伸一步,会牵扯到重婚罪的问题5 c4 q# ^/ _8 K
    重婚罪在国内目前是自述罪. p# F- y$ m5 K0 I4 _, Q& C, j/ }
    如果全国民政数据全联网,婚姻状态也是一目了然的话
    1 J7 I! K# J5 v7 @8 ?8 j! `' K% P9 [那重婚罪谁来认定?这个罪名还有没有必要存在?# E% O' s- k! L  Q& H% y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7#
    发表于 2018-12-25 17:39:51 | 只看该作者
    大黑蚊子 发表于 2018-12-19 15:20
    / v" ?3 u5 A" d$ Q! y* y( |. ~需要明确“假离婚”的定义( Y& i; O( H/ U
    你说的这种“假离婚”,其实是事实婚姻的一种通俗说法,但新《婚姻法》之后, ...
    3 n0 ]( L! _# ^9 y- t2 _1 V% T

    & c% Z1 C( Z3 A% E重婚罪不只是指和不同的人登记两次,只要与小三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构成重婚。这个和假离婚关系不大,和个税抵扣就更没什么关系了,为了每月少交几百元税就办假离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8#
    发表于 2018-12-25 17:45:14 | 只看该作者
    最倒霉的是单位人事、财务,符合个税缴纳标准的每个人都要解释到位,都要发表让他们填清楚,都要赶在报税前算清楚到底交多少税,怎么填报。上面的老爷估计从来不会考虑这么报税有多麻烦,是否要多给单位几个月时间来准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3 12:09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金丹

    9#
    发表于 2018-12-26 17:05:31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5 17:45
    & T8 ~0 N& s1 ~0 T最倒霉的是单位人事、财务,符合个税缴纳标准的每个人都要解释到位,都要发表让他们填清楚,都要赶在报税前 ...

    4 \% ?& W0 Y: W# N& C可以APP自己申报, 不需要通过单位,这个考虑到了一部分人保护自己隐私的需求,为税务局点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29 10:01
  • 签到天数: 334 天

    [LV.8]合体

    10#
    发表于 2018-12-26 17:40:47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5 17:39
      ^1 s* r7 ?4 [" W重婚罪不只是指和不同的人登记两次,只要与小三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构成重婚。这个和假离婚关系不大 ...

    ( `8 I$ ~  P1 b+ a假离婚可以破所谓的限购,还可以省交易税,房产税,底线低的人多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11#
    发表于 2018-12-26 19:39:51 | 只看该作者
    yumu 发表于 2018-12-26 17:050 A0 I' @6 F2 R0 }2 T! a8 o
    可以APP自己申报, 不需要通过单位,这个考虑到了一部分人保护自己隐私的需求,为税务局点赞。 ...

    ) @. W5 \* G$ k% e7 ]% n+ Y; U. | 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6-1-1 21:33
  • 签到天数: 526 天

    [LV.9]渡劫

    12#
    发表于 2018-12-26 20:15:5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西楼客 于 2018-12-26 20:17 编辑
    3 b. m) @0 Q/ g8 `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6 19:39! ^( V9 j) b: f3 W& {0 k) F3 Q" I
    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 y7 Z/ l) i% q% G$ y
    . q; m: j) H3 f; b9 ^! e单位的已经和税务系统联网了,数据报到哪里都一样,发工资的时候都要进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的税。# h, G0 Q4 a/ o& i' u/ ~$ l
    不要问我是怎么知道的,说多了都是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13#
    发表于 2018-12-26 20:22:0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goodgunner 于 2018-12-26 20:24 编辑 2 X* a: g+ P+ p4 ~  ^" V% z
    西楼客 发表于 2018-12-26 20:15
    $ \! v/ `0 Z0 \4 E4 H单位的已经和税务系统联网了,数据报到哪里都一样,发工资的时候都要进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的税。7 N, o$ H& w/ g( H8 w4 n" v
    不要问 ...
    * n3 X* m7 o: S6 I: [2 }

    . h/ h% S1 M$ _) z) s对于当月发工资的单位来说,根本无法得到下月才报的本月个税数据,而且也不是全部员工都有APP报税的自觉或技能,结果就是差不多所有人都要通知一遍(工资低于5000的除外),不会每个人都自觉上报数据。结果,不仅要提醒几遍,还有无数人会来咨询,甚至因自己报错而迁怒别人。5 ^2 @( P; ?% g7 y* S) x* @( q* \. \
    另外,很多单位工资和报税不是一个部门弄的,这种麻烦事,有得扯皮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3 12:09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金丹

    14#
    发表于 2019-1-2 11:47:07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6 19:39% b& ^) C& e* O- C
    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 v1 c4 E8 `/ t* p8 M+ R
    税务局有退税政策的。 发工资多扣你的税, 在次年的三月之前你申报, 会 把多扣的税退还给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3 12:09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金丹

    15#
    发表于 2019-1-2 11:49:11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6 19:39
    ' [8 b0 \# Y0 K) B* F! }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 Y5 p4 s5 O. ~; m- h  L你看在专项扣除里面有一项, 大病医疗, 它就是发生了后, 你自己主动去申报,然后税务局给你退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6-3-17 22:01
  • 签到天数: 1133 天

    [LV.10]大乘

    16#
     楼主| 发表于 2019-1-4 16:41:06 | 只看该作者
    lorry 发表于 2018-12-26 17:40
    & ~0 U  y9 v! d- u' o假离婚可以破所谓的限购,还可以省交易税,房产税,底线低的人多了。

    4 f5 K# Q# {# O. e+ `4 {$ j这是两回事情; \; D: E; B7 U7 s
    买房子是家庭置产,往往还牵扯到子女教育的问题,单笔金额又大,动不动几万十几万几十万。& s+ W5 c. _6 N% k, l( L: I) o
    偶发性的搞一下,情有可原,可以理解。8 y, M7 u. P/ w" ~3 k* ~
    , o8 v, m2 d' d* i
    如果为了1000-2000块每月的征税基数抵扣搞长期的离婚,我觉得没有理性人会这么干, `3 H  r' T) @# w$ f7 u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9-4-22 08:49
  • 签到天数: 38 天

    [LV.5]元婴

    17#
    发表于 2019-1-4 16:44:28 | 只看该作者
    在想以后年轻人结婚是不是就更谨慎了,毕竟涉及到税务,财产等东西太多麻烦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6-3-17 22:01
  • 签到天数: 1133 天

    [LV.10]大乘

    18#
     楼主| 发表于 2019-1-4 16:47:02 | 只看该作者
    房租抵扣这事儿,估计在一线城市搞不定了
    5 _/ y4 v0 [+ ~租客是拿租房合同抵扣了,但房东大概率需要额外交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等,大概占对应房租的6%-7%。* c) M4 ^0 `- {5 K8 j3 b- {
    如果租金上了3000元/月,这6%-7%的部分,大概率就超过了可抵扣税额的部分了,必然面临房东的提价。
    ( _- k9 }6 s4 E. {5 J3 Z" Y最后结果是租客房东两亏...
    " d! Y, {8 \. B1 O, ?& Z- i3 L
    4 F! s/ j  \, K: ~- B! X1 L+ F2 {4 _除非...除非开征空置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3-2 07:09
  • 签到天数: 494 天

    [LV.9]渡劫

    19#
    发表于 2019-1-5 07:22:58 | 只看该作者
    大黑蚊子 发表于 2019-1-4 16:47/ X, L* @5 M5 A7 H2 ?- U8 s$ Y
    房租抵扣这事儿,估计在一线城市搞不定了& E$ M$ B+ M8 Y! t7 K' u7 M  L
    租客是拿租房合同抵扣了,但房东大概率需要额外交房产税、个人所 ...

    , _) P  l  h9 \7 h已经有房东开始涨房租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29 10:01
  • 签到天数: 334 天

    [LV.8]合体

    20#
    发表于 2019-1-5 08:07:58 | 只看该作者
    云鹤散人 发表于 2019-1-5 07:220 ]3 y. z0 Y' h8 Y8 i4 G, V* @
    已经有房东开始涨房租了
    / z( i+ g8 e, q) K- w. f
    博弈,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网站错误报告|爱吱声   

    GMT+8, 2026-5-18 20:30 , Processed in 0.066374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