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爱吱声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6361|回复: 2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经济] 个税专项抵扣暂行办法出台了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5-5-3 00:05
  • 签到天数: 1130 天

    [LV.10]大乘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18-12-18 22:53: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大黑蚊子 于 2018-12-18 22:54 编辑 7 L) x$ i  X! n/ K( u  K% p$ y
    0 j5 R8 L, M. D! A
    在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大会的当晚,个税专项抵扣暂行办法出台了。7 u" {  Z2 }1 M4 ^0 _  u

    4 w. i! C1 J, Z我之前有个帖子,简单分析了征求意见稿里的条款,觉得可行程度已经非常高了。
    : l! \# m3 P0 V* d这是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讨论
    $ z+ [+ R, B; g6 L正式版出来后,果然跟原版差距不大,但还是有些差别的。
    ' X1 y, X3 I9 y6 T1、子女教育
    + \! u/ f' O, r新生到3岁之前的小娃,没有抵扣额。这个我印象中征求意见稿中没有这么仔细,但既然是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这么规定勉强说的过去;0 L( |$ X& M: M% g7 W4 U
    2、大病医疗
    , E: T- M( |7 K3 E大病医疗改了挺重要两方面的规定,一是超过15000元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税前扣除,这个比原征求意见多了2万块;二是大病医疗这块税前扣除额可以由家庭成员(目前看是配偶和监护人)使用。7 Y+ u. \: K9 X, F
    后面这条这个规定同我给国税总局反馈的意见是基本一致的,也更合情合理,大家的反馈应该还是起作用的了。5 O/ \6 P5 s2 A0 |8 m" s/ c5 x5 j
    3、赡养老人% |5 g( p! v3 x' Y4 W; _  A
    这个没有改,还是独生子女赡养一个或以上老人都是每月2000的减计扣除,但在约定赡养和指定赡养这部分予以了明确,不仅定义了什么叫约定赡养和指定赡养,还明确了指定赡养优先约定赡养。我觉得这点的改动非常好,考虑的很细致,要点赞。4 H/ i+ a1 W3 Y2 F9 n

    ) D" X$ k4 `0 ~5 \+ k/ i这个政策出台,一定程度上还意味着国家对公民个人的社会关系、居住情况等数据的交叉对比和分析,进化到了很高的阶段。虽然这些数据关系可能在逻辑上比较容易产生勾稽关系,但当面对上亿级别的数据量时,这仍然是一个非常庞大和震撼的工程。6 c. b* e. z; ?5 {: R) b
    - d1 w# ?. K3 r/ U  Y- i% S0 U
    在贷款抵扣那块儿,我比较好奇的是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是以“国土信息+民政信息”为准,还是以银行房贷优惠信息为准?; G% O; a6 S$ x8 t2 Y  W1 |" W
    比如说A和B结婚前各自有一套住房,都有贷款并都享受首套首贷的政策,婚后他们如果各自申报自己名下房贷个税抵扣信息,税局如何判断呢?
    1 s- U5 w% `, s: b0 A3 m我个人认为会更多地以银行房贷优惠信息为准,对于AB这种情况,放过的损失要小于严查所带来的工作损耗。

    评分

    参与人数 6爱元 +32 收起 理由
    莱茵河 + 4
    坚持到底 + 6
    青石崖下 + 4 谢谢!有你,爱坛更精彩
    料理鼠王 + 6
    馒头笼子 + 4

    查看全部评分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5 天前
  • 签到天数: 2959 天

    [LV.Master]无

    沙发
    发表于 2018-12-19 06:41:23 | 只看该作者
    原来这政策出台也有莫斯奎行长的功劳,恭喜恭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24 13:53
  • 签到天数: 367 天

    [LV.9]渡劫

    板凳
    发表于 2018-12-19 07:37:45 | 只看该作者
    我个人能享受的抵扣政策的红利微乎其微,发愁的是怎么报税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29 10:01
  • 签到天数: 334 天

    [LV.8]合体

    地板
    发表于 2018-12-19 08:32:00 | 只看该作者
    A和B可能已经假离婚。

    点评

    给力: 5.0
    给力: 5
      发表于 2018-12-19 12:0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9-4-30 10:34
  • 签到天数: 267 天

    [LV.8]合体

    5#
    发表于 2018-12-19 14:43:25 | 只看该作者
    什么时候执行?
    . ^& L5 C& ]" Y/ w!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5-5-3 00:05
  • 签到天数: 1130 天

    [LV.10]大乘

    6#
     楼主| 发表于 2018-12-19 15:20:31 | 只看该作者
    lorry 发表于 2018-12-19 08:32
    % c9 Z/ E1 j5 b- OA和B可能已经假离婚。

    ) a" k5 a# X. O. B需要明确“假离婚”的定义0 P; D3 C" Y. D3 P
    你说的这种“假离婚”,其实是事实婚姻的一种通俗说法,但新《婚姻法》之后,是没有事实婚姻这个概念的。
    7 ]  j+ F+ T& N8 s1 i4 M' M+ d
    " f0 m( ]! y+ R; a* L按照《婚姻法》的规定,94年2月1日后,夫妻关系需要在民政部门登记后生效,即结婚
    , g4 W  A# b8 k: Z如果没有在民政部门办离婚手续,那么怎么样都是结婚状态
    ( M6 c. `  j( c5 p如果在民政部门办了离婚手续,那怎么样都是离婚状态0 y6 ^' m  w' |3 V) O$ S

    : R  J: r+ w/ `& B- c) Y==========7 p. l- ]' c0 K9 j
    这个问题再延伸一步,会牵扯到重婚罪的问题
    4 S4 a% `' W: M0 v重婚罪在国内目前是自述罪
    6 \; E* X8 J; H. T- l8 _如果全国民政数据全联网,婚姻状态也是一目了然的话
    ) m; d8 d  \/ ?% t6 z' c* V那重婚罪谁来认定?这个罪名还有没有必要存在?7 j/ \7 U7 Z9 K6 r: v# H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7#
    发表于 2018-12-25 17:39:51 | 只看该作者
    大黑蚊子 发表于 2018-12-19 15:20
    # {. X$ y7 C# G; |5 m- g% ^7 i需要明确“假离婚”的定义: n; x1 ]8 [5 Y' k# m- P( Q$ x
    你说的这种“假离婚”,其实是事实婚姻的一种通俗说法,但新《婚姻法》之后, ...

    1 Y( u1 q9 U) y+ A
    ( u+ {' `* Y0 g) G' `+ @" X+ Y重婚罪不只是指和不同的人登记两次,只要与小三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构成重婚。这个和假离婚关系不大,和个税抵扣就更没什么关系了,为了每月少交几百元税就办假离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8#
    发表于 2018-12-25 17:45:14 | 只看该作者
    最倒霉的是单位人事、财务,符合个税缴纳标准的每个人都要解释到位,都要发表让他们填清楚,都要赶在报税前算清楚到底交多少税,怎么填报。上面的老爷估计从来不会考虑这么报税有多麻烦,是否要多给单位几个月时间来准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3 12:09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金丹

    9#
    发表于 2018-12-26 17:05:31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5 17:452 ^+ Q% H4 q7 R( x3 E
    最倒霉的是单位人事、财务,符合个税缴纳标准的每个人都要解释到位,都要发表让他们填清楚,都要赶在报税前 ...
    ) J) ^0 M6 E) N: ~$ p! X
    可以APP自己申报, 不需要通过单位,这个考虑到了一部分人保护自己隐私的需求,为税务局点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29 10:01
  • 签到天数: 334 天

    [LV.8]合体

    10#
    发表于 2018-12-26 17:40:47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5 17:39
    1 B) i8 D* i& W, @9 [重婚罪不只是指和不同的人登记两次,只要与小三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构成重婚。这个和假离婚关系不大 ...
    1 ~  B: G9 I: G) d9 }' n
    假离婚可以破所谓的限购,还可以省交易税,房产税,底线低的人多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11#
    发表于 2018-12-26 19:39:51 | 只看该作者
    yumu 发表于 2018-12-26 17:05$ ^: E6 N9 [1 F. S0 `
    可以APP自己申报, 不需要通过单位,这个考虑到了一部分人保护自己隐私的需求,为税务局点赞。 ...

    ' w% A# U" z1 F/ y# Y. ]. w' F 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3-7-7 20:03
  • 签到天数: 525 天

    [LV.9]渡劫

    12#
    发表于 2018-12-26 20:15:5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西楼客 于 2018-12-26 20:17 编辑 $ s; _, L4 q: h; Q. _' G* l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6 19:39
    ; N( O; \& R; }2 m) X$ y/ D& `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 q7 ~* k6 q: k8 Q! u) B$ M

    " M. Q( `5 i2 [9 c9 G/ C* `) q单位的已经和税务系统联网了,数据报到哪里都一样,发工资的时候都要进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的税。
    9 p# I7 Q7 D! \" }* |6 V; |0 n不要问我是怎么知道的,说多了都是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13#
    发表于 2018-12-26 20:22:0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goodgunner 于 2018-12-26 20:24 编辑 , x  W/ L2 }' d$ X3 s$ e
    西楼客 发表于 2018-12-26 20:150 B' U% L! b. |' y
    单位的已经和税务系统联网了,数据报到哪里都一样,发工资的时候都要进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的税。
    # V- e; s9 S0 P  Z5 Y5 K不要问 ...
    1 x! @, B* m$ R, t' p

    ' ^& u7 l9 [, |对于当月发工资的单位来说,根本无法得到下月才报的本月个税数据,而且也不是全部员工都有APP报税的自觉或技能,结果就是差不多所有人都要通知一遍(工资低于5000的除外),不会每个人都自觉上报数据。结果,不仅要提醒几遍,还有无数人会来咨询,甚至因自己报错而迁怒别人。4 U( O, q" N+ L" G' {8 B9 b$ u9 R$ \2 |
    另外,很多单位工资和报税不是一个部门弄的,这种麻烦事,有得扯皮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3 12:09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金丹

    14#
    发表于 2019-1-2 11:47:07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6 19:39) W5 Q' m; P8 x6 y
    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4 A; |) p, R4 G" e
    税务局有退税政策的。 发工资多扣你的税, 在次年的三月之前你申报, 会 把多扣的税退还给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3 12:09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金丹

    15#
    发表于 2019-1-2 11:49:11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6 19:393 K" T' N& w/ O" @# y
    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6 O- ]! ?* s! l9 P* e你看在专项扣除里面有一项, 大病医疗, 它就是发生了后, 你自己主动去申报,然后税务局给你退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5-5-3 00:05
  • 签到天数: 1130 天

    [LV.10]大乘

    16#
     楼主| 发表于 2019-1-4 16:41:06 | 只看该作者
    lorry 发表于 2018-12-26 17:40. _$ q6 T/ D  x8 w# q1 _
    假离婚可以破所谓的限购,还可以省交易税,房产税,底线低的人多了。
    4 j$ W) T2 _5 M1 y7 ^+ ^9 M' P% p
    这是两回事情
    7 T, f- x+ }0 \9 J买房子是家庭置产,往往还牵扯到子女教育的问题,单笔金额又大,动不动几万十几万几十万。4 V0 S, n, s9 {! x7 N9 c  f
    偶发性的搞一下,情有可原,可以理解。/ M' _: }, Y1 t6 p
    1 r2 Z: W: {6 ~  @) G' I
    如果为了1000-2000块每月的征税基数抵扣搞长期的离婚,我觉得没有理性人会这么干
    * G( O/ B6 r- W. ^3 X: m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9-4-22 08:49
  • 签到天数: 38 天

    [LV.5]元婴

    17#
    发表于 2019-1-4 16:44:28 | 只看该作者
    在想以后年轻人结婚是不是就更谨慎了,毕竟涉及到税务,财产等东西太多麻烦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5-5-3 00:05
  • 签到天数: 1130 天

    [LV.10]大乘

    18#
     楼主| 发表于 2019-1-4 16:47:02 | 只看该作者
    房租抵扣这事儿,估计在一线城市搞不定了
    $ A: V4 c( J9 D/ T& K/ \租客是拿租房合同抵扣了,但房东大概率需要额外交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等,大概占对应房租的6%-7%。
    6 d' M* ^' t  e* B7 M. c/ k如果租金上了3000元/月,这6%-7%的部分,大概率就超过了可抵扣税额的部分了,必然面临房东的提价。' e8 B8 K. n4 e; j! D8 O5 j
    最后结果是租客房东两亏...4 ~+ n/ Q: E) U1 ?. W
    ) X% J! D* }. l7 J/ t. \4 J9 w. x
    除非...除非开征空置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3-2 07:09
  • 签到天数: 494 天

    [LV.9]渡劫

    19#
    发表于 2019-1-5 07:22:58 | 只看该作者
    大黑蚊子 发表于 2019-1-4 16:47
    ; L: C9 o9 t, O5 m房租抵扣这事儿,估计在一线城市搞不定了
      v6 n5 b( Y' I6 D1 h" F租客是拿租房合同抵扣了,但房东大概率需要额外交房产税、个人所 ...
      q( d( s" c' \, I; E
    已经有房东开始涨房租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29 10:01
  • 签到天数: 334 天

    [LV.8]合体

    20#
    发表于 2019-1-5 08:07:58 | 只看该作者
    云鹤散人 发表于 2019-1-5 07:22
    ; u6 F7 U1 z5 Y$ J已经有房东开始涨房租了

      ^$ h" `) B- n' ~! S5 R博弈,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网站错误报告|爱吱声   

    GMT+8, 2025-6-3 02:23 , Processed in 0.047921 second(s), 2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