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爱吱声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5854|回复: 2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经济] 个税专项抵扣暂行办法出台了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4-11-3 14:45
  • 签到天数: 1128 天

    [LV.10]大乘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18-12-18 22:53: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大黑蚊子 于 2018-12-18 22:54 编辑
    - c0 J& R4 ~% ~, I: b; w
    1 E& ~4 O* z7 m4 g在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大会的当晚,个税专项抵扣暂行办法出台了。
    $ x) I2 I3 V$ m9 p" C9 t$ P! y1 o6 s, V
    我之前有个帖子,简单分析了征求意见稿里的条款,觉得可行程度已经非常高了。
    2 o( L5 l* |; z# u' ^5 K0 o2 X6 s  J7 M这是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讨论' ^% Y9 j  W3 K! t. l8 v  c
    正式版出来后,果然跟原版差距不大,但还是有些差别的。7 |: a7 p' b$ G& P" l
    1、子女教育
    * \& G" V2 [. \/ O/ U& ~新生到3岁之前的小娃,没有抵扣额。这个我印象中征求意见稿中没有这么仔细,但既然是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这么规定勉强说的过去;
    - w4 c% v# u; B+ N2、大病医疗
    , v. ?' D: N& S2 S* h3 \, Z; R大病医疗改了挺重要两方面的规定,一是超过15000元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税前扣除,这个比原征求意见多了2万块;二是大病医疗这块税前扣除额可以由家庭成员(目前看是配偶和监护人)使用。
    7 q0 U% p, x! q) v( \0 m, ?后面这条这个规定同我给国税总局反馈的意见是基本一致的,也更合情合理,大家的反馈应该还是起作用的了。
    9 q) ?2 [( M9 ^2 |; d$ W  x3、赡养老人
    * O* K- Z% w: ]- }# K2 ]+ n这个没有改,还是独生子女赡养一个或以上老人都是每月2000的减计扣除,但在约定赡养和指定赡养这部分予以了明确,不仅定义了什么叫约定赡养和指定赡养,还明确了指定赡养优先约定赡养。我觉得这点的改动非常好,考虑的很细致,要点赞。& ^5 V& k$ j5 g7 k* N

    ) j; B0 J0 p& A! {! B" J. U% t/ L这个政策出台,一定程度上还意味着国家对公民个人的社会关系、居住情况等数据的交叉对比和分析,进化到了很高的阶段。虽然这些数据关系可能在逻辑上比较容易产生勾稽关系,但当面对上亿级别的数据量时,这仍然是一个非常庞大和震撼的工程。6 u: ]) R. |  f! ?7 F# d

    4 i7 n+ z, Z# R6 q) x+ [: x在贷款抵扣那块儿,我比较好奇的是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是以“国土信息+民政信息”为准,还是以银行房贷优惠信息为准?" e8 @; z0 O" d4 w% F
    比如说A和B结婚前各自有一套住房,都有贷款并都享受首套首贷的政策,婚后他们如果各自申报自己名下房贷个税抵扣信息,税局如何判断呢?- {; u# o. y3 O. U* G/ d
    我个人认为会更多地以银行房贷优惠信息为准,对于AB这种情况,放过的损失要小于严查所带来的工作损耗。

    评分

    参与人数 6爱元 +32 收起 理由
    莱茵河 + 4
    坚持到底 + 6
    青石崖下 + 4 谢谢!有你,爱坛更精彩
    料理鼠王 + 6
    馒头笼子 + 4

    查看全部评分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昨天 09:30
  • 签到天数: 2916 天

    [LV.Master]无

    沙发
    发表于 2018-12-19 06:41:23 | 只看该作者
    原来这政策出台也有莫斯奎行长的功劳,恭喜恭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24 13:53
  • 签到天数: 367 天

    [LV.9]渡劫

    板凳
    发表于 2018-12-19 07:37:45 | 只看该作者
    我个人能享受的抵扣政策的红利微乎其微,发愁的是怎么报税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29 10:01
  • 签到天数: 334 天

    [LV.8]合体

    地板
    发表于 2018-12-19 08:32:00 | 只看该作者
    A和B可能已经假离婚。

    点评

    给力: 5.0
    给力: 5
      发表于 2018-12-19 12:0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9-4-30 10:34
  • 签到天数: 267 天

    [LV.8]合体

    5#
    发表于 2018-12-19 14:43:25 | 只看该作者
    什么时候执行?
    0 r; I0 {' m. J* ]0 ~4 C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4-11-3 14:45
  • 签到天数: 1128 天

    [LV.10]大乘

    6#
     楼主| 发表于 2018-12-19 15:20:31 | 只看该作者
    lorry 发表于 2018-12-19 08:32
    / e: Z8 X  Z. \$ q. GA和B可能已经假离婚。

    3 C9 L, Y/ O& w% L- a1 C7 i需要明确“假离婚”的定义
    + S2 s- v& s1 U! p% t( \$ T你说的这种“假离婚”,其实是事实婚姻的一种通俗说法,但新《婚姻法》之后,是没有事实婚姻这个概念的。9 c! D$ h$ {1 H7 K
    4 a$ Y+ {; x8 q4 N% G% v  N4 |! d; A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94年2月1日后,夫妻关系需要在民政部门登记后生效,即结婚6 O  u- p1 b- F! _; k) V( E
    如果没有在民政部门办离婚手续,那么怎么样都是结婚状态
    ' [# H3 F% u) y4 P+ h0 l; l/ B: b$ I如果在民政部门办了离婚手续,那怎么样都是离婚状态" F* f3 K/ l$ N! C( A" k& _5 I; z
    ) S6 n, |2 r/ N- G8 M& J+ m, g* y
    ==========& `: |6 I$ Y& f, y6 [* _
    这个问题再延伸一步,会牵扯到重婚罪的问题- i& J' }7 }8 f7 J& v& B
    重婚罪在国内目前是自述罪! s' Q4 m- h, |  u+ n1 B! L" }& Q3 g
    如果全国民政数据全联网,婚姻状态也是一目了然的话  n" I8 T1 h  j9 j3 x5 U" ], O
    那重婚罪谁来认定?这个罪名还有没有必要存在?8 C# b+ l" m6 h6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7#
    发表于 2018-12-25 17:39:51 | 只看该作者
    大黑蚊子 发表于 2018-12-19 15:205 k# l7 }& A8 F8 ~4 l* c
    需要明确“假离婚”的定义
    : ?& g: D2 k9 x2 ~) p) f你说的这种“假离婚”,其实是事实婚姻的一种通俗说法,但新《婚姻法》之后, ...

    & O' P$ e/ z1 p( N$ S, |
    4 [) _# \) o- k: Z! h重婚罪不只是指和不同的人登记两次,只要与小三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构成重婚。这个和假离婚关系不大,和个税抵扣就更没什么关系了,为了每月少交几百元税就办假离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8#
    发表于 2018-12-25 17:45:14 | 只看该作者
    最倒霉的是单位人事、财务,符合个税缴纳标准的每个人都要解释到位,都要发表让他们填清楚,都要赶在报税前算清楚到底交多少税,怎么填报。上面的老爷估计从来不会考虑这么报税有多麻烦,是否要多给单位几个月时间来准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3 12:09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金丹

    9#
    发表于 2018-12-26 17:05:31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5 17:452 E- s! w, `5 c. S( c
    最倒霉的是单位人事、财务,符合个税缴纳标准的每个人都要解释到位,都要发表让他们填清楚,都要赶在报税前 ...
    / }1 ^1 [4 k+ d% E5 a! K
    可以APP自己申报, 不需要通过单位,这个考虑到了一部分人保护自己隐私的需求,为税务局点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29 10:01
  • 签到天数: 334 天

    [LV.8]合体

    10#
    发表于 2018-12-26 17:40:47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5 17:39
    + L* o6 U7 N- Y5 J5 R) f9 I: O1 V重婚罪不只是指和不同的人登记两次,只要与小三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构成重婚。这个和假离婚关系不大 ...

    " s1 z" B* Y  H- ~9 |假离婚可以破所谓的限购,还可以省交易税,房产税,底线低的人多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11#
    发表于 2018-12-26 19:39:51 | 只看该作者
    yumu 发表于 2018-12-26 17:05$ F/ M. ]1 u1 f2 K# P* H  C
    可以APP自己申报, 不需要通过单位,这个考虑到了一部分人保护自己隐私的需求,为税务局点赞。 ...
      C, A  o/ `! e9 F2 O- [4 A
    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3-7-7 20:03
  • 签到天数: 525 天

    [LV.9]渡劫

    12#
    发表于 2018-12-26 20:15:5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西楼客 于 2018-12-26 20:17 编辑 , o( h! D0 Y" v& a! N/ F% }, T0 ~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6 19:39" C- P  j' P; p( q, ~
    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8 {8 k$ ]3 l8 p" H, W$ P' j1 E& a& j1 Q
    单位的已经和税务系统联网了,数据报到哪里都一样,发工资的时候都要进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的税。
    5 k/ \# K; B6 j: X不要问我是怎么知道的,说多了都是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13#
    发表于 2018-12-26 20:22:0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goodgunner 于 2018-12-26 20:24 编辑 5 {- Z' w9 r3 j
    西楼客 发表于 2018-12-26 20:15
    5 d- a" @( _$ s; v* d单位的已经和税务系统联网了,数据报到哪里都一样,发工资的时候都要进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的税。% n2 E& n& k+ c3 w
    不要问 ...

    : }& y3 }5 t+ c( m0 \4 u! z9 Q2 A0 F) F: V0 E9 @5 l  L
    对于当月发工资的单位来说,根本无法得到下月才报的本月个税数据,而且也不是全部员工都有APP报税的自觉或技能,结果就是差不多所有人都要通知一遍(工资低于5000的除外),不会每个人都自觉上报数据。结果,不仅要提醒几遍,还有无数人会来咨询,甚至因自己报错而迁怒别人。1 h* L" i+ b7 g. c3 x# c
    另外,很多单位工资和报税不是一个部门弄的,这种麻烦事,有得扯皮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3 12:09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金丹

    14#
    发表于 2019-1-2 11:47:07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6 19:39
    . L7 e# M( B+ i/ F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 u- j) c7 u1 \. K# |6 N
    税务局有退税政策的。 发工资多扣你的税, 在次年的三月之前你申报, 会 把多扣的税退还给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3 12:09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金丹

    15#
    发表于 2019-1-2 11:49:11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6 19:39
    * ^% \9 d( }1 ^9 d! R2 c$ Y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 ]2 T% H+ f! W1 C. c+ v+ M5 f你看在专项扣除里面有一项, 大病医疗, 它就是发生了后, 你自己主动去申报,然后税务局给你退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4-11-3 14:45
  • 签到天数: 1128 天

    [LV.10]大乘

    16#
     楼主| 发表于 2019-1-4 16:41:06 | 只看该作者
    lorry 发表于 2018-12-26 17:40% a2 s7 a; }2 S! I, K/ {
    假离婚可以破所谓的限购,还可以省交易税,房产税,底线低的人多了。
    , l& L& q3 @/ S; q$ a
    这是两回事情
    3 I% G0 _* `! [3 K" y买房子是家庭置产,往往还牵扯到子女教育的问题,单笔金额又大,动不动几万十几万几十万。6 }# Z' j, L( G# ^/ h
    偶发性的搞一下,情有可原,可以理解。
    9 e$ p9 {& ?; f- `6 T% K! h  x: L1 {  \7 z9 s
    如果为了1000-2000块每月的征税基数抵扣搞长期的离婚,我觉得没有理性人会这么干' q, V0 G! M! p+ B( 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9-4-22 08:49
  • 签到天数: 38 天

    [LV.5]元婴

    17#
    发表于 2019-1-4 16:44:28 | 只看该作者
    在想以后年轻人结婚是不是就更谨慎了,毕竟涉及到税务,财产等东西太多麻烦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4-11-3 14:45
  • 签到天数: 1128 天

    [LV.10]大乘

    18#
     楼主| 发表于 2019-1-4 16:47:02 | 只看该作者
    房租抵扣这事儿,估计在一线城市搞不定了. }' o# i" t/ ^. f
    租客是拿租房合同抵扣了,但房东大概率需要额外交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等,大概占对应房租的6%-7%。
    : \6 S* z/ b; }2 H如果租金上了3000元/月,这6%-7%的部分,大概率就超过了可抵扣税额的部分了,必然面临房东的提价。
    9 U) @# e( f+ [' Z, v/ g! I最后结果是租客房东两亏...
    8 ]3 r' a5 w9 X& Q3 [" F. ]5 \
    8 J/ P! a: G  a% j除非...除非开征空置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3-2 07:09
  • 签到天数: 494 天

    [LV.9]渡劫

    19#
    发表于 2019-1-5 07:22:58 | 只看该作者
    大黑蚊子 发表于 2019-1-4 16:47- l: g" Y6 J# b6 u+ d2 Y  F
    房租抵扣这事儿,估计在一线城市搞不定了+ U6 m1 t8 ?/ n6 b1 U8 ^
    租客是拿租房合同抵扣了,但房东大概率需要额外交房产税、个人所 ...

    8 D+ Z9 S8 \0 R; `3 N; F# t8 x已经有房东开始涨房租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29 10:01
  • 签到天数: 334 天

    [LV.8]合体

    20#
    发表于 2019-1-5 08:07:58 | 只看该作者
    云鹤散人 发表于 2019-1-5 07:22
    # s4 i! N, g1 o  w已经有房东开始涨房租了

    7 d* L1 ^9 R# b  o, ]博弈,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网站错误报告|爱吱声   

    GMT+8, 2024-11-23 12:04 , Processed in 0.043053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