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爱吱声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6689|回复: 1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作为企业的高层主管,如果你发现公司做假账,该怎么办?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0 16:20: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日本光学仪器巨头奥林巴斯,目前正面临公司成立以来的最严峻危机,由于前任总裁英国人Woodford主动告发奥林巴斯做假账,所以奥林巴斯目前面临被投资商抛弃,被东京证交所摘牌和遭股东诉讼索赔等多种风险。! T& A& X8 E! }% T$ P9 }* q  B
Woodford揭发公司前任领导做假账,从法律和维护股东利益的大方向上讲是正确的,不过这很可能导致奥林巴斯倒闭,至少是公司元气大伤,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无法恢复。
0 g: }" M1 C8 \" ?Woodford的做法从法律上讲无疑是无可指责的,不过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亲手将企业置于死地,多少也让人感觉有些不道德。
- {" b* i6 @3 m4 GWoodford的做法到底对还是不对呢?

结束时间: 2011-12-10 15:36

正方观点 (21)

作为公司的决策者,应首先考虑企业利益
1. 如果问题不严重,依法处理,损失实利,维护信誉
2. 如果问题严重,会导致企业破产,那么维护企业利益,只要能把危机化解,做做假账也是可以容忍的

反方观点 (9)

应该从更高的层面看问题,维护法律的正义
有道德缺陷的企业,早晚要出问题,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没有必要心存侥幸心理。拖得越久,陷得越深,死得越惨,所以应尽早揭发,真心诚意地接受处罚,尽量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这是企业起死回生的唯一方法。

辩手:3 ( 加入 )
 
辩手:2 ( 加入 )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10-10 00:58
  • 签到天数: 953 天

    [LV.10]大乘

    沙发
    发表于 2011-11-10 16:26:08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你设置的内容不容易让人选择,有一部分是站在公司的立场考虑的,有一部分是作为一名高级打工仔个人的角度思考的。看了半天没法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21-2-5 00:48
  • 签到天数: 1421 天

    [LV.10]大乘

    板凳
    发表于 2011-11-10 16:53:16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事情呢说来话长。我加入正方。( T" I9 D- l  p/ x
    6 a: v2 W. K, C# f1 H
    奥林巴斯这个事情,就是一个雇员不为公司负责的事情。

    点评

    一个公司让一个雇员来负责 不就像一根稻草压倒一个巨人吗 那个巨人肯定本来自己就病倒了 怪那根稻草何用?  发表于 2011-11-16 22:1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6-9-18 00:11
  • 签到天数: 285 天

    [LV.8]合体

    地板
    发表于 2011-11-10 17:11:58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投票其实很难,因为可能当时当地会有很多情况,不象我们现在说的那么简单明白。( a# p" Z3 w( d! _6 M7 M9 l
    不过,反方的设置,“争取宽大处理”,在商界,有宽大处理一说吗?恐怕更多的是股民们的恐慌,市场上一边倒的反应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5 00:48
  • 签到天数: 2591 天

    [LV.Master]无

    5#
    发表于 2011-11-10 20:39:10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其实要看个人利益计算的结果了,最后说出来的话都是借口而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11-11-10 20:48:41 | 只看该作者
    信息不充分,不好做判断。。。

    点评

    支持这个!  发表于 2011-11-10 21:3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13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3027 天

    [LV.Master]无

    7#
    发表于 2011-11-10 21:39:31 | 只看该作者
    企业没有不做假账的。只是程度不同而已。Olympus的事儿是搞得太大了。8 R8 x. V0 M0 a' O9 N% T! D
    / b& }1 i7 c: s& L: c
    这种事,其实很多企业中层都知道的,不会临时临了“被发现”。这次更像分赃不匀而内讧了。
    ! a+ Z+ f5 z% o9 J( W- {
    4 ~+ k) Y3 ?9 x3 ]% r  y$ Z9 w要是我是企业高管,企业要么没有那么严重的假账。如果有,我一定有份。不然还当个屁高管。

    点评

    师兄V5  发表于 2011-11-15 15:55
    给力的意见  发表于 2011-11-15 10:1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3 00:41
  • 签到天数: 641 天

    [LV.9]渡劫

    8#
    发表于 2011-11-10 22:00:49 | 只看该作者
    不清楚奥林巴斯的情况。
    ! K9 F1 E7 D8 G4 V' \但就假账本身来说,确实是没有公司不做假账的,只看假到什么程度,在什么科目上做假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7-26 05:11
  • 签到天数: 1017 天

    [LV.10]大乘

    9#
    发表于 2011-11-11 00:00:10 | 只看该作者
    鼎革 发表于 2011-11-10 22:00 . @4 w9 w5 j( ~
    不清楚奥林巴斯的情况。. F9 V' p* s" L
    但就假账本身来说,确实是没有公司不做假账的,只看假到什么程度,在什么科目上做 ...

    $ {, f4 P2 D5 J, n. U7 }* ^8 a5 A会计的一些科目象account receivable,还是有很大灵活性的。灵活处理在法律上不一定就算是作假账。Olympus远远超过了这种情况。
    5 |( P+ p9 d. C, D3 n* U8 L2 y' n+ E8 t; |
    企业高管的fiduciary duty应该是对股东的利益负责,我觉得只要承认这一点是很难谴责Woodford的行动的。Olympus股票的大跌是由于股东对现任企业高管的极端不信任而带来的理性调整。如果丑闻没有象Enron那样,企业本身已经烂掉了全靠作假账维持,只要企业高管换人,股价会回归到正常的水平,并不会威胁到企业的生存。象Enron那样的,早点破产,让股东多收回点钱来,也是好的。至于单纯维护企业员工的利益,继续隐瞒真相,其实就等于从股东那儿骗来钱维持员工的工作,尤其是让高管继续拿高额奖金,从法律上,道德上都是说不通的。
    ! X2 d4 ?8 E: L0 T1 }
    " [8 g: u% h3 ~6 G; P

    点评

    Olympus的董事会也就等于其董事长Tsuyoshi Kikukawa。但是Tsuyoshi Kikukawa的利益不等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发表于 2011-11-11 12:58
    对股东负责,难道不是对大股东和董事会负责么?  发表于 2011-11-11 12:06

    评分

    参与人数 1爱元 +5 捐资 +2 收起 理由
    煮酒正熟 + 5 + 2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2-3 00:41
  • 签到天数: 641 天

    [LV.9]渡劫

    10#
    发表于 2011-11-11 00:03:10 | 只看该作者
    Dracula 发表于 2011-11-11 00:00
    4 E+ H$ X5 w; R. p2 S$ p会计的一些科目象account receivable,还是有很大灵活性的。灵活处理在法律上不一定就算是作假账。Olympu ...

    . Q; b# Q0 {) m0 Y$ g$ A奥林巴斯的大股东不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7-26 05:11
  • 签到天数: 1017 天

    [LV.10]大乘

    11#
    发表于 2011-11-11 00:30:12 | 只看该作者
    鼎革 发表于 2011-11-11 00:03 / J! v7 l! o' Q" p) v! s
    奥林巴斯的大股东不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吗?

    5 z  S9 Y# j' l* @1 G, ~5 p9 OWoodford作为CEO都查不出真相,我怀疑大股东知道。如果大股东知道真相,那属于大股东和企业高管合伙欺诈小股东的利益。高管个人从道德,法律上讲也是有责任出来揭发的。$ l2 I7 T+ {0 A  j8 x3 p
    ' i6 ^) d, F; i) f! Z$ D; n# @( l) I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9-6-16 23:34
  • 签到天数: 1277 天

    [LV.10]大乘

    12#
    发表于 2011-11-11 05:36:39 | 只看该作者
    鼎革 发表于 2011-11-10 09:00 * @9 W- e/ g! {& c
    不清楚奥林巴斯的情况。
    / @5 Z8 @* \( V" u, ^但就假账本身来说,确实是没有公司不做假账的,只看假到什么程度,在什么科目上做 ...
    7 o2 N1 g4 c5 \. w( _& D* a0 a; O
    这个支持dracula。法律允许的模糊处理,那就不算假账。中国人来得喜欢通融通融。一听没有公司不做假账的,肯定立马拿来安慰自己,继续通融下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3-25 14:44
  • 签到天数: 480 天

    [LV.9]渡劫

    13#
    发表于 2011-11-11 17:54:00 | 只看该作者
    为啥在做高管的时候不阻止企业继续做假账?改正过来就好了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发表于 2011-11-11 19:59:24 | 只看该作者
    作为高管,你确实是公司的一员;但作为一个公民,你也是公众的一员。那你到底是公司的一员还是公众的一员呢?
    0 X+ g& Q, X* I6 M) V; y* n" n+ |2 X  N9 T" `
    明显违背商业道德、欺诈投资者和公众的行为,姑息就是默许,就是同流合污,当然要告发了。不告发才是真正的不道德。
    1 A5 _! l% O; G% f; b# N/ r
    0 {; g) M: l7 ~' {这是大义和小义的问题。! V  r& B* @' P. ?9 W8 H8 g
    8 H8 L9 J* Y) ?' S: [4 E) i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23-10-17 19:29
  • 签到天数: 1108 天

    [LV.10]大乘

    15#
    发表于 2011-11-14 11:13:52 | 只看该作者
    作为打工者的总经理而言,对于账目的审查是其职责范围,发现其问题并提交董事会是其应当的做法。7 O2 l' e2 v1 M0 N3 ^% Q# z  B  c
    如果代为隐瞒,不仅是法律的问题,也是职业操守的问题。- l' C3 A/ q2 g
    对于公司来讲,隐瞒问题,不恰当处理问题,不正视现实,出来混的早晚要还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6#
    发表于 2011-11-16 09:51:3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如若 于 2011-11-16 09:53 编辑
    2 o) M( M9 f  h
    + K0 `4 D/ l- J公司高管也是打工崽。* X4 G$ @) Q2 J) @0 A+ ]

    5 K2 i2 N: c( Y: q4 |这个问题实际上是一个雇员会不会为了股东,别的雇员和你老板的利益去坐牢的问题。这种事情,通常是有人要去坐牢的。至少美国这里。 (当然如果其中此高级雇员有很大的个人利益夹在其间,也可以理解); T" p1 d# Y' T

    ) I: s6 r( f/ L0 N- {所以,如果没有胆量去做whistle blower,最好是辞职。
      n6 s. Z! j3 k  X4 e
    ( U8 W- p  h  f9 W( B2 k( K老美这种CFO 和 controller ,工资很多比CEO还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7#
    发表于 2011-11-27 16:27:3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rhett 于 2011-11-27 16:29 编辑
    2 ?% d$ k" K/ ]& @; S. D. s6 Y: y5 ^0 l9 s6 R
    CEO面对的不仅仅是shareholders,还有stakeholders。在一个公司如果CEO都不是一个政策的参与者,这其中肯定是为维护一小撮人的利益,而不是全体大众。在这种情况下,当然要举报,如果里面涉及犯罪,遭受损失的人也会获得赔偿。必须把类似损失控制在当下,放任自流或遮掩只会造成更大的损失,对即将进入的stakeholders也是不公平的。我觉得这个问题很明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6-2 22:44
  • 签到天数: 16 天

    [LV.4]金丹

    18#
    发表于 2011-11-30 13:57:29 | 只看该作者
    据在下所知,目前天朝的私营企业,不做假账就不能生存,瞌睡猛如虎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网站错误报告|爱吱声   

    GMT+8, 2024-11-25 19:48 , Processed in 0.047683 second(s), 23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