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爱吱声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7872|回复: 2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经济] 个税专项抵扣暂行办法出台了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6-3-17 22:01
  • 签到天数: 1133 天

    [LV.10]大乘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18-12-18 22:53: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大黑蚊子 于 2018-12-18 22:54 编辑 2 K% W3 H% j/ K5 B* u7 A- D! l
    0 t8 |0 }; D* `' n- Q
    在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大会的当晚,个税专项抵扣暂行办法出台了。! l9 C) e  |7 D0 `
    6 |: G7 l# [! q6 [7 x6 g$ ~
    我之前有个帖子,简单分析了征求意见稿里的条款,觉得可行程度已经非常高了。
    7 f6 z' y; Z) n2 E/ E2 K* H这是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讨论5 }1 u1 u, {. \. Z
    正式版出来后,果然跟原版差距不大,但还是有些差别的。3 q/ r6 I6 J$ U( T
    1、子女教育
    % y. b- x  C- f* y; I$ k( D新生到3岁之前的小娃,没有抵扣额。这个我印象中征求意见稿中没有这么仔细,但既然是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这么规定勉强说的过去;
    ' O+ R3 Y% y" ], I2、大病医疗
    ( f' T& e2 A( @& m# j1 g0 s大病医疗改了挺重要两方面的规定,一是超过15000元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税前扣除,这个比原征求意见多了2万块;二是大病医疗这块税前扣除额可以由家庭成员(目前看是配偶和监护人)使用。/ _, D7 ~( W/ R: ^6 F) t
    后面这条这个规定同我给国税总局反馈的意见是基本一致的,也更合情合理,大家的反馈应该还是起作用的了。" V# \3 W5 W9 r8 E1 Y4 k
    3、赡养老人! g. z9 n; E1 n+ `. U* A
    这个没有改,还是独生子女赡养一个或以上老人都是每月2000的减计扣除,但在约定赡养和指定赡养这部分予以了明确,不仅定义了什么叫约定赡养和指定赡养,还明确了指定赡养优先约定赡养。我觉得这点的改动非常好,考虑的很细致,要点赞。
    * F  c; Y8 P1 `+ h/ `9 i
    4 q; N0 ^8 I) i! Z4 J9 G这个政策出台,一定程度上还意味着国家对公民个人的社会关系、居住情况等数据的交叉对比和分析,进化到了很高的阶段。虽然这些数据关系可能在逻辑上比较容易产生勾稽关系,但当面对上亿级别的数据量时,这仍然是一个非常庞大和震撼的工程。
    * y4 i$ Y3 [/ W$ k" G) O
    & P& E: M; }- P% C' f1 M# o在贷款抵扣那块儿,我比较好奇的是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是以“国土信息+民政信息”为准,还是以银行房贷优惠信息为准?
      N! P0 [/ v; \! N比如说A和B结婚前各自有一套住房,都有贷款并都享受首套首贷的政策,婚后他们如果各自申报自己名下房贷个税抵扣信息,税局如何判断呢?- o; y' }6 E$ K2 R+ k/ Q( j
    我个人认为会更多地以银行房贷优惠信息为准,对于AB这种情况,放过的损失要小于严查所带来的工作损耗。

    评分

    参与人数 6爱元 +32 收起 理由
    莱茵河 + 4
    坚持到底 + 6
    青石崖下 + 4 谢谢!有你,爱坛更精彩
    料理鼠王 + 6
    馒头笼子 + 4

    查看全部评分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昨天 00:09
  • 签到天数: 3037 天

    [LV.Master]无

    沙发
    发表于 2018-12-19 06:41:23 | 只看该作者
    原来这政策出台也有莫斯奎行长的功劳,恭喜恭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24 13:53
  • 签到天数: 367 天

    [LV.9]渡劫

    板凳
    发表于 2018-12-19 07:37:45 | 只看该作者
    我个人能享受的抵扣政策的红利微乎其微,发愁的是怎么报税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29 10:01
  • 签到天数: 334 天

    [LV.8]合体

    地板
    发表于 2018-12-19 08:32:00 | 只看该作者
    A和B可能已经假离婚。

    点评

    给力: 5.0
    给力: 5
      发表于 2018-12-19 12:0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9-4-30 10:34
  • 签到天数: 267 天

    [LV.8]合体

    5#
    发表于 2018-12-19 14:43:25 | 只看该作者
    什么时候执行?
    3 I! K& a, F# j% _3 b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6-3-17 22:01
  • 签到天数: 1133 天

    [LV.10]大乘

    6#
     楼主| 发表于 2018-12-19 15:20:31 | 只看该作者
    lorry 发表于 2018-12-19 08:32
    ; T; W6 a5 h% [& T7 z5 h3 g5 pA和B可能已经假离婚。

    2 N5 z  Q- F& R3 l* G需要明确“假离婚”的定义$ Y; Q# i7 S2 `1 j1 ]6 W  X) w
    你说的这种“假离婚”,其实是事实婚姻的一种通俗说法,但新《婚姻法》之后,是没有事实婚姻这个概念的。9 K- n6 |4 g+ Y$ G3 ?0 S/ a
    ) h8 T% ]& q! B7 u& P+ ^9 O  ^/ b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94年2月1日后,夫妻关系需要在民政部门登记后生效,即结婚
    7 O* }8 i2 l! j' F如果没有在民政部门办离婚手续,那么怎么样都是结婚状态6 S+ M9 y1 x2 `' m
    如果在民政部门办了离婚手续,那怎么样都是离婚状态
    0 H3 y& L" u# c4 M6 Z3 n4 t% L- E# y% V' M3 n" g
    ==========4 H* E9 f2 \  J2 _- M( _0 _
    这个问题再延伸一步,会牵扯到重婚罪的问题/ L6 d& T: ~, i7 a' k' w9 m
    重婚罪在国内目前是自述罪
    5 c: z. Z( b4 z9 b, @) q如果全国民政数据全联网,婚姻状态也是一目了然的话/ _2 j- T: s' S, P2 w2 @/ A
    那重婚罪谁来认定?这个罪名还有没有必要存在?4 l8 V$ l5 J* q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7#
    发表于 2018-12-25 17:39:51 | 只看该作者
    大黑蚊子 发表于 2018-12-19 15:20! K+ z  P! B. h4 S$ [) e" z
    需要明确“假离婚”的定义
    7 l. Q6 C1 D# a) H" l' X0 `你说的这种“假离婚”,其实是事实婚姻的一种通俗说法,但新《婚姻法》之后, ...

    ! B; W5 A7 I" j% ~5 l7 p, e
    6 d' D+ L9 I  j( b( F重婚罪不只是指和不同的人登记两次,只要与小三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构成重婚。这个和假离婚关系不大,和个税抵扣就更没什么关系了,为了每月少交几百元税就办假离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8#
    发表于 2018-12-25 17:45:14 | 只看该作者
    最倒霉的是单位人事、财务,符合个税缴纳标准的每个人都要解释到位,都要发表让他们填清楚,都要赶在报税前算清楚到底交多少税,怎么填报。上面的老爷估计从来不会考虑这么报税有多麻烦,是否要多给单位几个月时间来准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3 12:09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金丹

    9#
    发表于 2018-12-26 17:05:31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5 17:45( ?# U$ x3 G) Z, c% O
    最倒霉的是单位人事、财务,符合个税缴纳标准的每个人都要解释到位,都要发表让他们填清楚,都要赶在报税前 ...

    6 p5 H8 b( z# k* {可以APP自己申报, 不需要通过单位,这个考虑到了一部分人保护自己隐私的需求,为税务局点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29 10:01
  • 签到天数: 334 天

    [LV.8]合体

    10#
    发表于 2018-12-26 17:40:47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5 17:39! m* d4 I( C! {' d2 w/ C" ~. Z
    重婚罪不只是指和不同的人登记两次,只要与小三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构成重婚。这个和假离婚关系不大 ...
    & y% F" _. m6 r1 @2 s
    假离婚可以破所谓的限购,还可以省交易税,房产税,底线低的人多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11#
    发表于 2018-12-26 19:39:51 | 只看该作者
    yumu 发表于 2018-12-26 17:054 h0 |$ X' B1 B; w! D8 u
    可以APP自己申报, 不需要通过单位,这个考虑到了一部分人保护自己隐私的需求,为税务局点赞。 ...

    . u# [6 P$ S; D. D! a 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6-1-1 21:33
  • 签到天数: 526 天

    [LV.9]渡劫

    12#
    发表于 2018-12-26 20:15:5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西楼客 于 2018-12-26 20:17 编辑 * |1 [! E- a; Z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6 19:39
    ! `+ I8 i, {: i0 m5 G: N1 ^, e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 i0 B$ g7 C$ ]5 q% K  u/ I. ?: Y

    " f, E6 L) ]5 k3 _, L( z( O' \单位的已经和税务系统联网了,数据报到哪里都一样,发工资的时候都要进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的税。9 t0 l- S8 h9 g! c$ d& ]/ o
    不要问我是怎么知道的,说多了都是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13#
    发表于 2018-12-26 20:22:0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goodgunner 于 2018-12-26 20:24 编辑
    & j; V, b- `9 w2 E* n( V/ [
    西楼客 发表于 2018-12-26 20:15; y# A* f1 ~; L; U8 I& r# I
    单位的已经和税务系统联网了,数据报到哪里都一样,发工资的时候都要进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的税。
    ! ~7 ^9 j- K2 m4 y, S9 Q( b7 I) `不要问 ...

    % h- V1 Q; G* i* ?% O+ [$ p' s1 p0 @" _
    对于当月发工资的单位来说,根本无法得到下月才报的本月个税数据,而且也不是全部员工都有APP报税的自觉或技能,结果就是差不多所有人都要通知一遍(工资低于5000的除外),不会每个人都自觉上报数据。结果,不仅要提醒几遍,还有无数人会来咨询,甚至因自己报错而迁怒别人。
    ' r* S% [( ?9 e7 \0 p; A另外,很多单位工资和报税不是一个部门弄的,这种麻烦事,有得扯皮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3 12:09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金丹

    14#
    发表于 2019-1-2 11:47:07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6 19:39
    0 |  O; u( i# n7 |3 |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6 N* {5 D, R, U! w, Q8 R9 H5 @. p税务局有退税政策的。 发工资多扣你的税, 在次年的三月之前你申报, 会 把多扣的税退还给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3 12:09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金丹

    15#
    发表于 2019-1-2 11:49:11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6 19:39% X9 r2 p( t" ~9 [' C/ @+ I5 m0 ~
    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b+ f: j- d  _
    你看在专项扣除里面有一项, 大病医疗, 它就是发生了后, 你自己主动去申报,然后税务局给你退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6-3-17 22:01
  • 签到天数: 1133 天

    [LV.10]大乘

    16#
     楼主| 发表于 2019-1-4 16:41:06 | 只看该作者
    lorry 发表于 2018-12-26 17:40+ v" E+ W8 \: ]# [4 Q& g) `8 S
    假离婚可以破所谓的限购,还可以省交易税,房产税,底线低的人多了。
    4 U! h' h" x; ^( F  ?
    这是两回事情
    , c) p+ `) X* k, n4 ^买房子是家庭置产,往往还牵扯到子女教育的问题,单笔金额又大,动不动几万十几万几十万。
    2 d( u+ L  s6 I( i偶发性的搞一下,情有可原,可以理解。& @9 Z% W. L  a0 ]( I' Q. S
    0 f$ S& d4 F# c! r# M$ E* h
    如果为了1000-2000块每月的征税基数抵扣搞长期的离婚,我觉得没有理性人会这么干
    ; P1 f! i# m& |( c3 Y4 p8 h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9-4-22 08:49
  • 签到天数: 38 天

    [LV.5]元婴

    17#
    发表于 2019-1-4 16:44:28 | 只看该作者
    在想以后年轻人结婚是不是就更谨慎了,毕竟涉及到税务,财产等东西太多麻烦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6-3-17 22:01
  • 签到天数: 1133 天

    [LV.10]大乘

    18#
     楼主| 发表于 2019-1-4 16:47:02 | 只看该作者
    房租抵扣这事儿,估计在一线城市搞不定了
    6 f3 T8 r' |6 t8 y& f租客是拿租房合同抵扣了,但房东大概率需要额外交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等,大概占对应房租的6%-7%。. E' n8 j. Z6 N7 X* {7 g
    如果租金上了3000元/月,这6%-7%的部分,大概率就超过了可抵扣税额的部分了,必然面临房东的提价。! s) s( u# r$ N  C/ |$ `
    最后结果是租客房东两亏...! m3 o" [4 m; B% P
    . s3 o) L* V& u
    除非...除非开征空置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3-2 07:09
  • 签到天数: 494 天

    [LV.9]渡劫

    19#
    发表于 2019-1-5 07:22:58 | 只看该作者
    大黑蚊子 发表于 2019-1-4 16:47
      O! ~# N9 M: w* i7 Z: Y9 ]% e房租抵扣这事儿,估计在一线城市搞不定了
    4 x$ x' U7 A8 h$ J租客是拿租房合同抵扣了,但房东大概率需要额外交房产税、个人所 ...

    * |2 A8 w7 B  X4 z: w已经有房东开始涨房租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29 10:01
  • 签到天数: 334 天

    [LV.8]合体

    20#
    发表于 2019-1-5 08:07:58 | 只看该作者
    云鹤散人 发表于 2019-1-5 07:22
    - K0 n7 v5 t5 K* y已经有房东开始涨房租了
    / [! v, E+ r) f+ M% s
    博弈,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网站错误报告|爱吱声   

    GMT+8, 2026-7-8 20:49 , Processed in 0.067035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