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爱吱声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6695|回复: 2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经济] 个税专项抵扣暂行办法出台了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2025-8-7 11:56
  • 签到天数: 1132 天

    [LV.10]大乘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18-12-18 22:53: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大黑蚊子 于 2018-12-18 22:54 编辑
    * ^8 \8 D) B" u  H) u5 V8 G/ L# c' |
    ; _4 S6 i$ }) g+ @: K# R( D在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大会的当晚,个税专项抵扣暂行办法出台了。
    # l9 d6 p: f+ @
    6 c- d9 N; l; G( b0 C% ~我之前有个帖子,简单分析了征求意见稿里的条款,觉得可行程度已经非常高了。
    ; U- P, V( b/ [2 K* k* T这是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讨论
    $ d5 _& F2 _4 l6 a; F正式版出来后,果然跟原版差距不大,但还是有些差别的。
    + H# }; y7 u. n- C8 C! e9 D1、子女教育
    / h! S& o4 o* {' R, v新生到3岁之前的小娃,没有抵扣额。这个我印象中征求意见稿中没有这么仔细,但既然是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这么规定勉强说的过去;
    * H  Q& a6 D/ j0 d0 I; {4 {3 r( Z2、大病医疗5 }9 p5 U% q& v6 j% G! w  i
    大病医疗改了挺重要两方面的规定,一是超过15000元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税前扣除,这个比原征求意见多了2万块;二是大病医疗这块税前扣除额可以由家庭成员(目前看是配偶和监护人)使用。$ X( j, a* Q5 y  N
    后面这条这个规定同我给国税总局反馈的意见是基本一致的,也更合情合理,大家的反馈应该还是起作用的了。7 Q: ^& Z6 V& V
    3、赡养老人% x, |* T2 s1 ?+ L5 e
    这个没有改,还是独生子女赡养一个或以上老人都是每月2000的减计扣除,但在约定赡养和指定赡养这部分予以了明确,不仅定义了什么叫约定赡养和指定赡养,还明确了指定赡养优先约定赡养。我觉得这点的改动非常好,考虑的很细致,要点赞。
    6 D! g- g2 p4 P$ J9 @9 [. _) v+ q9 f
    这个政策出台,一定程度上还意味着国家对公民个人的社会关系、居住情况等数据的交叉对比和分析,进化到了很高的阶段。虽然这些数据关系可能在逻辑上比较容易产生勾稽关系,但当面对上亿级别的数据量时,这仍然是一个非常庞大和震撼的工程。! ?( h6 N0 q" A1 E1 Z
    3 C5 |$ V* y+ ?; R
    在贷款抵扣那块儿,我比较好奇的是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是以“国土信息+民政信息”为准,还是以银行房贷优惠信息为准?
    ( y" R: U8 ?# A6 j$ N比如说A和B结婚前各自有一套住房,都有贷款并都享受首套首贷的政策,婚后他们如果各自申报自己名下房贷个税抵扣信息,税局如何判断呢?7 g6 a; l) S/ Z: ?0 d
    我个人认为会更多地以银行房贷优惠信息为准,对于AB这种情况,放过的损失要小于严查所带来的工作损耗。

    评分

    参与人数 6爱元 +32 收起 理由
    莱茵河 + 4
    坚持到底 + 6
    青石崖下 + 4 谢谢!有你,爱坛更精彩
    料理鼠王 + 6
    馒头笼子 + 4

    查看全部评分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5-6-30 08:53
  • 签到天数: 2967 天

    [LV.Master]无

    沙发
    发表于 2018-12-19 06:41:23 | 只看该作者
    原来这政策出台也有莫斯奎行长的功劳,恭喜恭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24 13:53
  • 签到天数: 367 天

    [LV.9]渡劫

    板凳
    发表于 2018-12-19 07:37:45 | 只看该作者
    我个人能享受的抵扣政策的红利微乎其微,发愁的是怎么报税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29 10:01
  • 签到天数: 334 天

    [LV.8]合体

    地板
    发表于 2018-12-19 08:32:00 | 只看该作者
    A和B可能已经假离婚。

    点评

    给力: 5.0
    给力: 5
      发表于 2018-12-19 12:0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9-4-30 10:34
  • 签到天数: 267 天

    [LV.8]合体

    5#
    发表于 2018-12-19 14:43:25 | 只看该作者
    什么时候执行?
    0 d5 O" `0 q% |; Y. P6 v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25-8-7 11:56
  • 签到天数: 1132 天

    [LV.10]大乘

    6#
     楼主| 发表于 2018-12-19 15:20:31 | 只看该作者
    lorry 发表于 2018-12-19 08:323 e5 v( }  N! {3 t
    A和B可能已经假离婚。

    : S  l: c, R/ p2 }需要明确“假离婚”的定义# p, Z- H( L* e4 j6 q" ]  L
    你说的这种“假离婚”,其实是事实婚姻的一种通俗说法,但新《婚姻法》之后,是没有事实婚姻这个概念的。
    ; }; `) Y. a  ~0 t! o% Z
    0 j9 }5 E6 ~' q, L9 C+ U. C按照《婚姻法》的规定,94年2月1日后,夫妻关系需要在民政部门登记后生效,即结婚5 m+ P- L' s5 F0 Q( ]' T
    如果没有在民政部门办离婚手续,那么怎么样都是结婚状态% ~8 W+ y1 A  h: U
    如果在民政部门办了离婚手续,那怎么样都是离婚状态
    3 |) i( v/ ~; Z( G& f3 e: W- y& ]! ]; E  L- y
    ==========
    9 Y* n0 [# o+ j这个问题再延伸一步,会牵扯到重婚罪的问题
    . M  I% A$ N, h- X; g重婚罪在国内目前是自述罪
    $ B9 i. S7 P4 v如果全国民政数据全联网,婚姻状态也是一目了然的话
    . v& H8 O0 c( ^5 m& C3 M6 j5 @那重婚罪谁来认定?这个罪名还有没有必要存在?
    ! K+ n; K2 I$ J: w. \+ x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7#
    发表于 2018-12-25 17:39:51 | 只看该作者
    大黑蚊子 发表于 2018-12-19 15:20
    ) {. S! R# _: }! F: Q/ z, t" s$ @需要明确“假离婚”的定义. R1 u% Z. B- Y$ W" n% _
    你说的这种“假离婚”,其实是事实婚姻的一种通俗说法,但新《婚姻法》之后, ...

    : S" t5 v6 d9 Y1 Q; {# A4 f5 `
    " F3 k* |2 |( l) I& k# y3 @7 u  X重婚罪不只是指和不同的人登记两次,只要与小三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构成重婚。这个和假离婚关系不大,和个税抵扣就更没什么关系了,为了每月少交几百元税就办假离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8#
    发表于 2018-12-25 17:45:14 | 只看该作者
    最倒霉的是单位人事、财务,符合个税缴纳标准的每个人都要解释到位,都要发表让他们填清楚,都要赶在报税前算清楚到底交多少税,怎么填报。上面的老爷估计从来不会考虑这么报税有多麻烦,是否要多给单位几个月时间来准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3 12:09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金丹

    9#
    发表于 2018-12-26 17:05:31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5 17:45
    2 e/ m4 V9 G+ t* \- c4 U1 l2 N最倒霉的是单位人事、财务,符合个税缴纳标准的每个人都要解释到位,都要发表让他们填清楚,都要赶在报税前 ...
    3 y3 u+ }4 W  L  \/ `* P" v
    可以APP自己申报, 不需要通过单位,这个考虑到了一部分人保护自己隐私的需求,为税务局点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29 10:01
  • 签到天数: 334 天

    [LV.8]合体

    10#
    发表于 2018-12-26 17:40:47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5 17:396 c8 U: W& }0 u' e1 O6 C0 z
    重婚罪不只是指和不同的人登记两次,只要与小三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构成重婚。这个和假离婚关系不大 ...

    8 @- A6 D* e9 b( I8 o5 N0 m- H- x0 a假离婚可以破所谓的限购,还可以省交易税,房产税,底线低的人多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11#
    发表于 2018-12-26 19:39:51 | 只看该作者
    yumu 发表于 2018-12-26 17:05
    7 G8 h1 \. C( ]4 g3 @8 c& l$ H可以APP自己申报, 不需要通过单位,这个考虑到了一部分人保护自己隐私的需求,为税务局点赞。 ...

    / h1 G! Y/ u# I& N 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3-7-7 20:03
  • 签到天数: 525 天

    [LV.9]渡劫

    12#
    发表于 2018-12-26 20:15:5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西楼客 于 2018-12-26 20:17 编辑
    5 o+ Q; N9 W7 x' x/ ?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6 19:39
    9 r; Y7 O+ w/ j/ J+ I. i& {& z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 ?  [) I1 A, y! z- Z* ~- ~) ]( P

    6 O6 W7 x( B( f! d) l单位的已经和税务系统联网了,数据报到哪里都一样,发工资的时候都要进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的税。
    ! L& _+ }5 W8 c) Q: W+ D/ ?不要问我是怎么知道的,说多了都是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5-9 19:5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辟谷

    13#
    发表于 2018-12-26 20:22:0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goodgunner 于 2018-12-26 20:24 编辑 5 u; a7 ?# \2 q8 e. P! |! S& [
    西楼客 发表于 2018-12-26 20:15
    % V3 t0 F2 D+ K% i1 i" ~) h9 {单位的已经和税务系统联网了,数据报到哪里都一样,发工资的时候都要进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的税。
    9 w' a5 N: d$ H) u; ?9 v0 y不要问 ...
    * f- \& G- }2 y4 [4 y& @" K

    - M' L  T0 S( |6 }& u7 s对于当月发工资的单位来说,根本无法得到下月才报的本月个税数据,而且也不是全部员工都有APP报税的自觉或技能,结果就是差不多所有人都要通知一遍(工资低于5000的除外),不会每个人都自觉上报数据。结果,不仅要提醒几遍,还有无数人会来咨询,甚至因自己报错而迁怒别人。
    4 ^' L- O- Y  X( u2 o' u) R. O  A& H另外,很多单位工资和报税不是一个部门弄的,这种麻烦事,有得扯皮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3 12:09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金丹

    14#
    发表于 2019-1-2 11:47:07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6 19:39- S1 u3 ?1 S1 s- d
    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 ~" K8 \" u/ k! ^6 b( M
    税务局有退税政策的。 发工资多扣你的税, 在次年的三月之前你申报, 会 把多扣的税退还给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3 12:09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金丹

    15#
    发表于 2019-1-2 11:49:11 | 只看该作者
    goodgunner 发表于 2018-12-26 19:39
    # e% y+ [' E$ F不需要通过单位?个税不从工资里扣,还能自己交不成?
    5 ]7 i  g+ k. @& T0 z! f
    你看在专项扣除里面有一项, 大病医疗, 它就是发生了后, 你自己主动去申报,然后税务局给你退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25-8-7 11:56
  • 签到天数: 1132 天

    [LV.10]大乘

    16#
     楼主| 发表于 2019-1-4 16:41:06 | 只看该作者
    lorry 发表于 2018-12-26 17:40: ~" M8 a& G: V# ~6 i4 ~
    假离婚可以破所谓的限购,还可以省交易税,房产税,底线低的人多了。
    ) P  C( d3 k$ H+ k
    这是两回事情
    + q$ |& E; J6 S- L- M$ _9 l! p买房子是家庭置产,往往还牵扯到子女教育的问题,单笔金额又大,动不动几万十几万几十万。$ Q  I7 t0 a1 `5 A# G
    偶发性的搞一下,情有可原,可以理解。6 f# D% x- s7 V( |" |

    4 H! I; M# x8 j7 Z& H如果为了1000-2000块每月的征税基数抵扣搞长期的离婚,我觉得没有理性人会这么干
    $ ]( `3 |! N: q. z& R# J. E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9-4-22 08:49
  • 签到天数: 38 天

    [LV.5]元婴

    17#
    发表于 2019-1-4 16:44:28 | 只看该作者
    在想以后年轻人结婚是不是就更谨慎了,毕竟涉及到税务,财产等东西太多麻烦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25-8-7 11:56
  • 签到天数: 1132 天

    [LV.10]大乘

    18#
     楼主| 发表于 2019-1-4 16:47:02 | 只看该作者
    房租抵扣这事儿,估计在一线城市搞不定了
    " S. p" w- O, E, h; d租客是拿租房合同抵扣了,但房东大概率需要额外交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等,大概占对应房租的6%-7%。
    . B# i+ V7 u2 x: m& ~6 r( o如果租金上了3000元/月,这6%-7%的部分,大概率就超过了可抵扣税额的部分了,必然面临房东的提价。5 d" r7 P, o" u, K
    最后结果是租客房东两亏...
    ) x2 p' U; r5 C$ J& d4 V8 \* b4 u) O2 G' f/ [3 c* M
    除非...除非开征空置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3-2 07:09
  • 签到天数: 494 天

    [LV.9]渡劫

    19#
    发表于 2019-1-5 07:22:58 | 只看该作者
    大黑蚊子 发表于 2019-1-4 16:47  G( H6 ^  H0 d; I! U
    房租抵扣这事儿,估计在一线城市搞不定了
    7 B: P3 N% e1 n; X租客是拿租房合同抵扣了,但房东大概率需要额外交房产税、个人所 ...

    : q# K. M0 U7 z: p* e% `: P) P已经有房东开始涨房租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29 10:01
  • 签到天数: 334 天

    [LV.8]合体

    20#
    发表于 2019-1-5 08:07:58 | 只看该作者
    云鹤散人 发表于 2019-1-5 07:22
    , ?# x" F9 H- q7 p已经有房东开始涨房租了

    ) E& e% \: M, m" d% A- f博弈,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网站错误报告|爱吱声   

    GMT+8, 2025-9-2 01:59 , Processed in 0.039562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