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啊,要从德国的体制说起。
从帝国与各邦的关系上,德国则是一种联邦制与中央集权制的混合体。
一方面,德意志帝国包含的统一因素并不多,表现为一种松散的联邦制。比如从主权上看,各邦君主是国家主权的共同享有者,仅仅在国际交往中皇帝才是德国唯一的主权代表。
这一点在皇帝称号的确定上就可看出。
1871年帝国成立时威廉一世试图使用“德国的皇帝”(Kaiser von Deutschland)这一称号,但由于其含有对其他各邦拥有主权的意思而被巴伐利亚和符腾堡国王拒绝,最终改为只具有民族意义的称号——“德意志皇帝”(deutscher Kaiser).
在军队构成上,德国最重要的军种就是陆军,而陆军是由几个主要邦的陆军凑起来的,平时主要向各邦的君主负责,战时才形成统一的德国陆军并由皇帝行驶指挥权。一些重要的军事机关也属于邦,比如所谓的德国总参谋部,实际上它真正的名称是普鲁士总参谋部。
注:我们首先要记住的就是这个人,马克斯·鲍尔(Max Bauer)
这都是机缘巧合,马克斯·鲍尔 以前在苏联工作,是苏德合作的参与者。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炮术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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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与代议机构
帝国国会和各邦议会的关系是按立宪君主制的原则决定的,即君主是唯一的主权代表,拥有充分的统治权,特别是在军事、对外政策等领域,君主拥有一人专断的权力。
军事上,皇帝沿袭了普鲁士那种“士兵国王”的传统,军队只效忠皇帝而不效忠政府,军队的指挥权完全属于君主。
在外交方面,除部分有关贸易、交通、关税等国际条约需要帝国国会同意外,其他国际条约(特别是同盟条约与合约)只需皇帝一人批准。在宣战问题上,只要帝国本土未遭直接攻击,皇帝只需取得联邦参议员同意就可以宣战,而不需要经过帝国国会的批准。
事实上,在1914年8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德皇威廉二世甚至没有获得联邦参议员同意就宣战了,联邦参议院事后追加了同意,这才使宣战行为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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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意志历史上,以王朝为基础的分立主义根深蒂固,对王朝的忠诚一直是比民族认同更为牢固的纽带。
对此,俾斯麦在其《思考与回忆》一书中指出:“在王朝的家庭统治的基础上形成的各种特殊的民族性,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包含各种不同成分,它们的组合既不是以族的相同也不是历史发展的相同为基础,而完全是以这样一种大可争议的事实为基础:即由王朝借助亲属关系、共同继承关系或在选举皇帝时从皇室获取继承权等来达到加强和继承的权利。无论这种小邦分立的组合的起源是什么,它的后果总是:各个德意志人随时准备用火与剑同自己的德意志邻居和同族人搏斗,如果发生连他本人也不理解的纠纷,只要王朝有令,就亲自把对方置于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