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还在真正青葱岁月的时候,大约也就是七八岁的光景,其时年关将至,有一哥和叔相约杀一头猪售卖。杀猪的当天,现场聚满了我们一帮小喽啰。只见先是那位大叔手拎碗口粗细长约两米的杠子,猛力敲击猪的头部,不料效果不太理想,没有将其致晕,反而使受惊的猪鬼哭狼嚎像只没头苍蝇一般在院子里乱撞,那阵势似乎想把世界拱翻,以报一棒之仇,吓得我们也跟着尖叫闪躲。这时那位长相极为彪悍的大哥在一旁不动声色,只是接过杠子,慢慢的贴近陷入疯狂的猪,猛然间起落,然后顿时听不到了猪叫,只留一只嘴角淌出血的肥硕之猪躺在那里,这时一旁的我们这些看客忍耐不住敬佩之情,由衷的发出一片喝彩的嚷嚷声。大哥无比淡定,转向那位大叔轻声的埋怨了句:你非得让它疼两下。
叙述这件事的目的不是想告诉大家说,鄙人幼年时曾目睹过如此残暴景象,以致现今成年后仍然残留心理阴影,导致如今严重受到干扰活不下去了,也不是因为良心发现,痛感人类的残忍,为猪的牺牲感到痛心之类的,这样的情节都是电影编剧的瞎掰,当不得真。我想说的是我们当时为什么在现场观看杀猪,这倒不是我们乐于冒着被血溅一身的风险,站在刺骨的腊月寒风里,前前后后几个小时,不离不弃的在那里。一切只因我们都憋着一颗共同的心:抢到猪尿,然后用气筒打满气当球踢。但猪只有一只尿,明显属稀缺资源,僧多粥少分不着,所以手快有慢则无,大家谁都不敢懈怠,生怕别人抢了先。皇天不负有心人,我那天不知中了什么好运道,最后居然成功的抢到了那只猪尿。尿在我手,很是得意,神气活现的看着其他伙伴悻悻而去。但人走光了,再看看手中还在滴着血水和尿液的猪尿,却开心不起来了,怎么想怎么恶心,索性一丢了事。
后来随着年岁痴长,我发现很多看似美好的东西,其实本质上和那只猪尿并无不同,你以为得到之后会很快乐,殊不知真正到手之后却麻烦重重,反而惹来更多无谓的烦恼。那些心心念念的觊觎已久之物,在我看来无论是实是虚,大抵如此。无论多好的东西,如果拎在背在肩上累得慌,不如扔了。是多大的乌龟就顶多么大的壳,有什么条件就干什么条件下的事。发乎情,止乎礼,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