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观群众 发表于 2018-10-10 17:25:45

本帖最后由 围观群众 于 2018-10-10 17:27 编辑

假如十八 发表于 2018-10-10 17:22
在我老家那里就喜欢把你家人扔墓地.这下你清楚逻辑了吗?

你在你老家喜欢啥是你的自由。没人拦着你啊

假如十八 发表于 2018-10-10 17:27:33

围观群众 发表于 2018-10-10 17:25
你喜欢啥是你的自由。无所谓

别跑.你还没有说清楚为啥把人扔墓地里是对的. 我也没说我喜欢. 你找出来我哪里说了我喜欢?

假如十八 发表于 2018-10-10 17:28:31

围观群众 发表于 2018-10-10 17:24
给你贴点瑞典检察官的说法,扫扫盲
https://www.google.ca/amp/s/www.bbc.com/zhongwen/simp/amp/world-4 ...

我觉得你理解能力有问题.我这句话讲的也很清楚.你为啥不出钱求我教你阅读理解?你这态度很不对.

围观群众 发表于 2018-10-10 17:29:54

假如十八 发表于 2018-10-10 17:27
别跑.你还没有说清楚为啥把人扔墓地里是对的. 我也没说我喜欢. 你找出来我哪里说了我喜欢? ...

瑞典检察官说得很清楚:警察有权把扰乱治安的人带离现场。
如果曾家认为他们受到不公正待遇,我坚决支持他们打官司

围观群众 发表于 2018-10-10 17:31:03

假如十八 发表于 2018-10-10 17:28
我觉得你理解能力有问题.我这句话讲的也很清楚.你为啥不出钱求我教你阅读理解?你这态度很不对. ...

我也觉得你理解能力有问题

假如十八 发表于 2018-10-10 17:31:27

围观群众 发表于 2018-10-10 17:29
瑞典检察官说得很清楚:警察有权把扰乱治安的人带离现场。
如果曾家认为他们受到不公正待遇,我坚决支持 ...

打官司也不是唯一手段啊.为啥大使不能出面那?瑞典的法律,我国的法律,海牙的法律,哪条规定了大使不能出面哪?

假如十八 发表于 2018-10-10 17:33:34

围观群众 发表于 2018-10-10 17:31
我也觉得你理解能力有问题

小孩别学大人说话!学舌是不对的.

还有,学舌也叫拾人痰唾,很不卫生.

围观群众 发表于 2018-10-10 17:36:50

假如十八 发表于 2018-10-10 17:31
打官司也不是唯一手段啊.为啥大使不能出面那?瑞典的法律,我国的法律,海牙的法律,哪条规定了大使不能出面 ...

大使出面没问题啊,但是大使出面只能为曾家争取按照瑞典法律的公平待遇。如果负责审核投诉的瑞典检察官认为警察没错,曾先生如果还不服,那就只能去告警察了。
既然曾先生这事国家都出面了,不打到底岂不是丢了国家的脸面?

假如十八 发表于 2018-10-10 17:38:31

围观群众 发表于 2018-10-10 17:36
大使出面没问题啊,但是大使出面只能为曾家争取按照瑞典法律的公平待遇。如果负责审核投诉的瑞典检察官认 ...

谁说大使出面就只能为曾家争取按照瑞典法律的公平待遇?你给找个条文来看看?

围观群众 发表于 2018-10-10 17:54:06

假如十八 发表于 2018-10-10 17:38
谁说大使出面就只能为曾家争取按照瑞典法律的公平待遇?你给找个条文来看看? ...

你好像真的没什么外交常识,给你扫扫盲,中国外交部的官方网站,关于领事保护的
http://cs.mfa.gov.cn/zggmzhw/lsbh/cjwd_660522/t841122.shtml
“中国公民在其他国家境内的行为主要受国际法及所在国当地法律约束。”
http://cs.mfa.gov.cn/zggmzhw/lsbh/cjwd_660522/t841121.shtml
“(6)诉求不应超出所在国国民待遇水平。使领馆在实施领事保护时不能帮助当事人获得比所在国国民更好的待遇;”
外交常识了,所有建交的国家都会签署关于领事保护的协议,规定双方公民在对方境内享受和当地公民一样的法律待遇。
就是瑞典人在中国处于中国法律管辖,中国人在瑞典就处于瑞典法律管辖。对等的。

Misunderstood 发表于 2018-10-10 18:00:43

围观群众 发表于 2018-10-10 17:36
大使出面没问题啊,但是大使出面只能为曾家争取按照瑞典法律的公平待遇。如果负责审核投诉的瑞典检察官认 ...

丢了国家的脸面算啥,加拿大三番四次给川普和他的团队公开羞辱,甚至对总理人身攻击,也没见加拿大少了一块肉。


白宫国家贸易委员会主任纳瓦罗说,“每一个与特朗普进行不诚实外交,最后还试图背后捅刀子的外国领导人都会下地狱。”纳瓦罗在回应加拿大总理特鲁多针对美国征收“侮辱性的关税”的指责时做出了上述回应。 美国白宫国家经济委员会主任劳伦斯·库德洛也称加拿大总理特鲁多的话是“背后捅刀子”。

加拿大总理特鲁多在G7峰会上发表联合公报称将共同致力于打击贸易保护主义,并在新闻发布会上称美国征税行为是在羞辱加拿大,并称“加拿大人彬彬有礼,通情达理,但我们也不会被人摆布”。
  特朗普随后发推指其发表了“虚假言论”,并指示美方代表不要在联合公报上签字。特朗普还称特鲁多“软弱和虚伪”。法新社称,这是一种强烈地侮辱。

假如十八 发表于 2018-10-10 19:18:56

围观群众 发表于 2018-10-10 17:54
你好像真的没什么外交常识,给你扫扫盲,中国外交部的官方网站,关于领事保护的
http://cs.mfa.gov.cn/zg ...

女孩子半夜不该扔墓地,人家自己都判了.你到底说些啥,一句话都捋不顺.

梓童 发表于 2018-10-11 11:59:35

有理有据,赞!

齐眉 发表于 2018-10-11 14:00:39

陈王奋起挥黄钺 发表于 2018-9-29 15:37
任何时候中国大使都有权谴责瑞典国侵犯或疑似侵犯中国人权益,管你有没有判决。如果按照最终裁判才能谴责 ...

以下来自百度百科。

互不干涉内政是一项国际法原则,从国家主权直接引申出来的。依此原则,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都无权以任何理由直接或间接地对别国进行干涉,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涉他国的内政与外交事务,不得以任何手段强迫他国接受别国的意志、社会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内政就实质而言是国家在其管辖的领土上行使最高权力的表现。也就是说,凡是国家在宪法和法律中规定的事项,即本质上属于国家主权管辖的事项都是国家内政。

不干涉所在国警察行使执法权我觉得应该也在不干涉内政的范围内,否则如果瑞典国民在中国扰乱治安中国警察是不是也不能执法?当然在日本有治外法权的美军不在此列。至于执法的尺度问题,我觉得民兵连长说的没错,曾家可以找律师去起诉警察局。

陈王奋起挥黄钺 发表于 2018-10-11 17:34:11

齐眉 发表于 2018-10-11 14:00
以下来自百度百科。

互不干涉内政是一项国际法原则,从国家主权直接引申出来的。依此原则,任何国家或国 ...

谴责批评是干涉吗·?

Misunderstood 发表于 2018-10-11 19:45:48

齐眉 发表于 2018-10-11 14:00
以下来自百度百科。

互不干涉内政是一项国际法原则,从国家主权直接引申出来的。依此原则,任何国家或国 ...

童鞋,这才是真正的干涉别国的内政和司法 :


美施压中国释放窃密专家 已进行最高层级交涉
2010-07-10

美国等国要求中国释放“709事件”涉案律师
发布时间: 2016-07-1

法院宣布将两名路透社驻缅甸记者判处7年监禁后,美国驻缅使馆和欧盟先后发布通告,要求缅甸政府尽快释放两名记者。

中华如龙 发表于 2018-10-11 20:06:49

齐眉 发表于 2018-10-11 14:00
以下来自百度百科。

互不干涉内政是一项国际法原则,从国家主权直接引申出来的。依此原则,任何国家或国 ...

有个词叫领事保护

齐眉 发表于 2018-10-12 08:50:12

本帖最后由 齐眉 于 2018-10-12 08:55 编辑

Misunderstood 发表于 2018-10-11 19:45
童鞋,这才是真正的干涉别国的内政和司法 :




英美这些国家喜欢干涉别国内政,我没说我不同意这点啊。

就我所知的,我国外交一向是强调“互不干涉内政”的,这次是不是自己打自己脸,而且是为了这么个犊子。反过来,我不清楚美国国务院有没有“互不干涉内政”这个说法。

维护国人在海外的合法权益,我很支持。我看到过一些俄罗斯、西班牙对华商粗暴做法的新闻,大使馆应该也是抗议过并提供过帮助,这才是应该做的应该加强的。为了这一家子,有点low。

齐眉 发表于 2018-10-12 08:59:42

本帖最后由 齐眉 于 2018-10-12 09:03 编辑

陈王奋起挥黄钺 发表于 2018-10-11 17:34
谴责批评是干涉吗·?

只要是同一标准,自然可以。赋予自己权力的同时,也要考虑别人也有可能获得对等的权力。大不了互相谴责嘛。只不过以前一直反对别人粗暴干涉我国内政的,突然被别人给反对了,或者别人慢慢学会也来反对我们了,这个多少有点尴尬的喜感。

好吧,我不是丛林法则的拥趸,如果凡事都要说这个,算我输。

齐眉 发表于 2018-10-12 09:18:50

中华如龙 发表于 2018-10-11 20:06
有个词叫领事保护

法律方面我是门外汉,国际法,外交方面的就更不懂,只能完全看字面的理解。我的理解任何法律都有适用的环境,您觉得适合的或者我觉得适合的,未必就真的是适合的。当然如果您是吃这碗饭的,我无条件听您的。

看到过有人提到什么维也纳公约,甚至列出了具体条款。我看下来感觉那是适用于被当地警方扣押并无法与外界联系的人,所以大使可以行使权力帮助其联系家人或者律师,但是显然其他人的看法跟我不一样。所以我觉得如果提出一个大家都不是很懂的概念,最好附上解读,或者具体以往的案例。否则说服力会比较有限。

以前听说过中国政府只需要说明外逃贪官的护照是假的,就可以要求美方遣返,这是符合法理的,但是几乎从来没有这么做过,似乎是只动过一次这个大杀器。我想也许领事保护也不是个随便就拿来用的,滥用引起的危害可能更大,毕竟权力也是对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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