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袂 发表于 2011-6-20 13:30:00

城管的利弊

PenPen 发表于 2011-6-20 13:54:50

城管对市容环境的保持是起到了积极作用的,盲目取消城管不合适(暴力执法的除外。。。)

另外有些国家是由警察来处理这些事情的,专门成立一支警察队伍来代替城管会不会好一些?

胖卡门 发表于 2011-6-20 19:20:58

必须给无力的人以谋生的出路,城管的职能和执法方式必须改变。
当然没有城管绝对不行!本地城管曾经罢工过,那3天整个小城都臭了,堵的不成样子。

海天 发表于 2011-6-21 09:36:26

单纯选正方反方不好选啊。

城管的有无......嗯,不是个非黑即白的问题啊,不过需要追问的是:

城管的产生是否合乎一定的,合理的程序?
城管的职权范围?
城管的监督是否有可操作性?特别是如何确保人身权利?

万里风中虎 发表于 2011-6-22 03: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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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城管不文明执法。

猫元帅 发表于 2011-6-24 14:54:27

方便和整洁是一对矛盾

晨枫 发表于 2011-6-24 21:23:14

万里风中虎 发表于 2011-6-21 13: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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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城管不文明执法。

关键是城管在做警察不愿意做的执法而又没有警察的执法名分。

万里风中虎 发表于 2011-6-24 21: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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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到底小贩是否有权利摆摊,这是个大问题,如果大家没有这个权利,是不是要交管理费呢?

晨枫 发表于 2011-6-24 21:29:49

本帖最后由 晨枫 于 2011-6-24 07:30 编辑

万里风中虎 发表于 2011-6-24 07: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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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到底小贩是否有权利摆摊,这是个大问题,如果大家没有这个权利,是不是要交管理费 ...
按照现行城市管理法规,小贩没有不交管理费而自由设摊的权力。问题出在中国法规由于各种可执行性和执行严密性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被视为可以选择性无视,而且公众接受这样的概念。这才是问题的麻烦之处。现在警方也有这个问题,什么人情执法,根本是乱来。执法的关键在于一致性,不在于人情性。只有在一致性的前提下,才有人情的空间。现在全倒过来了。

万里风中虎 发表于 2011-6-24 21: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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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大是印度专家了,印度在交通和市政管理上很差,但是有人在标榜乞丐,小贩,乃至动物在街道上占有空间是印度自由民主的象征。印度有城管吗?那他们是干嘛的?打人打的厉害嘛?据说广东的骚乱也就是这么起来的。晨大有何评论?

晨枫 发表于 2011-6-24 23:24:49

万里风中虎 发表于 2011-6-24 07: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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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大是印度专家了,印度在交通和市政管理上很差,但是有人在标榜乞丐,小贩,乃至动物在 ...

小虎在出我洋相呢,我哪里是印度专家啊!不过我想印度的交通和市政其实和过去的中国没有差别,如果公众接受这样的秩序,而且有某州“隐性秩序”,那就没有必要城管。城管是公众对缺乏秩序不满才产生的,而且通常是遭人恨但又不得不保留的东西。以西方为例,parking agent(专门贴票、拖车的)是专治乱停车的,大多是合理的,有些是不合理的,但他们的存在是合理的,执法尺度也是合理的。

城管打人在任何时候都是不可以的。城管执法发生冲突的时候,不能强制执法,应该把警察叫来,警察才是强制执法的唯一选择,同时对事主增加妨碍执法的指控。还是用parking agent拖车作例子,如果车主强行阻止拖车,parking agent只有叫警察,他自己是不能把车主一起铐走的。

另外,城管执法不能当场罚款,甚至在警察局(或者城管办公处?)交还抄缴物资时,也只能凭向法院缴纳罚款的凭证,而不能自己开具收据。事主在任一事件中都有上法庭对质的选择,而不是只有认罚。不是有很多热心人吗,他们可以帮摊贩作律师去。

MacArthur 发表于 2011-6-25 02: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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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之所以是城管就在于必要时候可以“强制”执法 -- 如果不能强制执法,就成市委宣传部了 -- 哇哇哇讲了一大堆没人理会。。。 如果城管一有冲突就叫警察,恐怕中国的警察再增加个两番三番都不够用。。。

问题就在这里:洋大人们都喜欢指着TG的鼻子痛斥为“警察国家” -- 其实算下来,中国每万人才摊上十二个警察,而民主典范的美国则是二十八名(根据Census2010数据)。。。

到底谁才是“警察国家”,这是另外一个问题 -- 这里要说的是,中国警力严重不足倒是事实。要达到西方那种高度秩序化的社会,没有足够的警力来执法,只能是一个空想。。。

所以中国为了填补警力不足的空白,才发明了“城管”这样的怪胎,行警察之实,却无警察之名。

应该指出:“城管”和“小贩”,是互为因果的,鸡生蛋,蛋生鸡,一个巴掌拍不响,没哪一个是纯洁无辜的。。。 “小贩”能够无视法律法规,随便上街摆摊占道;那么城管无视法律,随便罚没小贩财物乃至拳脚相加 -- 就很不可思议么?

只能说是中国社会发展到目前这个状态,需要小贩的同时,也需要城管。

解决之道啊,我倒是认为应该把他们逐步纳入警察队伍,正规化一下。用警察的纪律约束他们。。。 毕竟以前用道德理想来约束人们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往后的日子只能靠利益、也即法律来约束。。。 所以增强警力也是大势所趋吧。。。

晨枫 发表于 2011-6-25 03:00:35

MacArthur 发表于 2011-6-24 12: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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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之所以是城管就在于必要时候可以“强制”执法 -- 如果不能强制执法,就成市委宣传部 ...

其实我们说的是一回事。城管(尤其是需要强制执法的部分)应该纳入警察,警力要足够,训练和纪律也要跟上。“刁民”是一个更大的社会问题,这牵涉到普通人对法制的认同。法律不是光用来管束别人使自己生活方便的,这是一个社会契约。

老芒 发表于 2011-6-30 18:33:14

城管还是需要的。但是搞的跟土匪似的就不太好了。
城市要是不能给小贩找到合适的生存道路,城管是很难办的。

爱思伯爵 发表于 2012-4-28 13:11:54

愚以为:城管是执法人员,应该支持其依法执法行为。
现在问题是:
1.很多小贩确实很可怜,赚两个血汗钱艰难地谋生,人民群众普遍同情;
2.部分城管执法人员业务水平、自身修养一般,野蛮执法,激起人民群众的不满;
3.人民群众把对政府部门的所有不满情绪都倾注到城管部门这里。
结论:城管确实难当,更应该好好当,当好好。

lihbalps 发表于 2012-4-28 21:28:14

其实可以稍微换个角度想下:城管其实是忍辱负重的人……
一方面是政府城市规划者的失职,即达不到人民的要求,也满足不了人民的需要。
另一方面是人心浮躁,not in my backyard思潮的泛滥。

lihbalps 发表于 2012-4-28 21:29:40

晨枫 发表于 2011-6-24 21: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按照现行城市管理法规,小贩没有不交管理费而自由设摊的权力。问题出在中国法规由于各种可执行性和执行严 ...

晨大犀利……

小剪子 发表于 2012-4-30 10:18:09

现在的城管负面作用大于正面

小剪子 发表于 2012-4-30 10:22:59

万里风中虎 发表于 2011-6-24 21: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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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到底小贩是否有权利摆摊,这是个大问题,如果大家没有这个权利,是不是要交管理费 ...

我不反对小贩摆摊,但是不要影响环境卫生和交通就好。正如我不反对别人养狗,但遛狗不拴链子和随地大小便一定要严打。尺度在于是不是影响了公共环境和别人的安全

无名小鸭 发表于 2012-5-1 12:41:20

1.保持城市的整洁和卫生?这个事情,是环卫工人来做事的,城市的清洁与卫生,那是环卫工人的功劳,可不能把功劳划分错误。看看城市里面被他们掀翻的那些小摊贩,遍地撒的垃圾,最后还不是得环卫工人来收拾。指望那些自以为是的城管保持城市清洁和卫生,就好比指望tg内的所有官员都是廉洁的一样不靠谱。
2.必要时跟侵略者打打巷战。这个就是纯粹的想当然耳,真到那种情况,侵略者都侵略到家门口了,军队都抵挡不住,还能指望城管?他们也就平时狗仗人势,仗着后台是zf,拧起木棍欺负欺负小贩,和侵略者干架,他们没这个胆色,一帮色厉内荏的家伙。我估计,他们不是第一批跑路的,但也绝对不会是最后留下来打巷战的。能留下来打巷战的人,唯一可能的就是平时被城管欺负的那些普通百姓,爱国人民。唯有人民,只有人民才真正热爱自己家园,也才有勇气和动力来和侵略者打巷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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