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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锦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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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于中国驻瑞典大使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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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8-9-29 06:35:28 | 只看该作者
兰州人 发表于 2018-9-28 06:08
有链接吗
我看得说法是瑞典警方确认游客没有违反法律

有人认为,既然他们说“没有违反法律”,那么我有权待在大厅,你就无权赶我走。

这个推论是错的,这是不可能的。

从常理上讲,饭店大厅是别人的地方,如果当班经理让我走,我就必须离开,我没有理由再待在那儿。这个是全世界通行的常识,在瑞典也不会例外。

所以,“没有违反法律”,并不能推断出,你可以凭自己的意愿待在别人大厅里,而无需人家同意。这和常识相悖。

我的理解是这样的。比如一个人,或者躺在人行道上睡觉,或者在人家商店里随地吐了好几口痰,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不违反法律的,但是警察一样有权让这个人离开。

所以,警察依然有权对“不违反法律”的人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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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8-9-29 10:36:3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兰州人 于 2018-9-29 10:39 编辑
南京老萝卜 发表于 2018-9-29 06:35
有人认为,既然他们说“没有违反法律”,那么我有权待在大厅,你就无权赶我走。

这个推论是错的,这是不 ...


你脑补的太多了,说实话,我真没有见过有人持有你脑补的观点...
大家一般喷的是
1) 被扔到墓地对不对,是否安全?有没有更好的地方?
2) 大使馆是不是应该启动领事保护,瑞典方有没有认真对待领馆的质询
3) 酒店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他们不敢拿出来监控
4)酒店方作为服务业,这个服务完全不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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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9-29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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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8-9-29 10:40:56 | 只看该作者
兰州人 发表于 2018-9-29 10:36
你脑补的太多了,说实话,我真没有见过有人持有你脑补的观点...
大家一般喷的是
1) 被扔到墓地对不对,是 ...

你的其他问题我不涉及,有人死盯着“他们没有违法”,认为既然这样,自己就有权待在酒店。我认为这种想法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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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8-9-29 10:44:23 | 只看该作者
南京老萝卜 发表于 2018-9-29 10:40
你的其他问题我不涉及,有人死盯着“他们没有违法”,认为既然这样,自己就有权待在酒店。我认为这种想法 ...

没有违法是瑞典警方说的啊....
"认为既然这样,自己就有权待在酒店" 这个我可从来没有说过,我也没有见过有人持有这个观点,麻烦不要脑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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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8-9-29 10:51:30 | 只看该作者
围观群众 发表于 2018-9-28 08:52
BBC的报道
https://www.google.ca/amp/s/www.bbc.com/zhongwen/simp/amp/world-45570031
中国游客被瑞典 ...

也就是说检方认为他们扰乱公共治安了?这个应该也算是违法了,看来检方和警方不太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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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8-9-29 11:14:54 | 只看该作者
兰州人 发表于 2018-9-29 10:44
没有违法是瑞典警方说的啊....
"认为既然这样,自己就有权待在酒店" 这个我可从来没有说过,我也没有见过 ...

"瑞典警方已经说了游客没有违反法律"

那么,你把这句话强调出来是什么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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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18-9-29 11:26:32 | 只看该作者
南京老萝卜 发表于 2018-9-29 11:14
"瑞典警方已经说了游客没有违反法律"

那么,你把这句话强调出来是什么意思呢?


因为本楼楼主第一句就说曾先生一家触犯瑞典法律啊...........
我是直接回给楼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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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9-29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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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18-9-29 11:41:08 | 只看该作者
兰州人 发表于 2018-9-29 10:51
也就是说检方认为他们扰乱公共治安了?这个应该也算是违法了,看来检方和警方不太一致 ...

没有不一致,我觉得是中国大使馆和环球在误导中国人。故意把瑞典警方说的“没有犯罪”说成了“没有违法”。
这种案例都是警方天天都在处理的案子。瑞典警察也经常把闹事的本地小青年带到郊外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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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18-9-29 11:54:24 | 只看该作者
围观群众 发表于 2018-9-29 11:41
没有不一致,我觉得是中国大使馆和环球在误导中国人。故意把瑞典警方说的“没有犯罪”说成了“没有违法” ...

瑞典人一开始那么傲慢,又不接收采访,那只有环球是第一手信息来源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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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8-9-29 14:02:28 | 只看该作者
兰州人 发表于 2018-9-29 11:26
因为本楼楼主第一句就说曾先生一家触犯瑞典法律啊...........
我是直接回给楼主的..... ...

好。那么无论你怎么说,或者无论警方怎么说,只要旅馆不乐意他继续待,旅馆就可以赶人,这个完全合法。出于你的生活阅历,你可以认为旅馆不近人情,这个我没有什么好评论的。但是我觉得,曾某说起来出去找旅馆,却带回来另一个也是准备在大厅过夜的女人,旅馆立刻让他们走人,并没有不合情理,恰恰相反,是在情理之中。这个结果完全是曾某自找的。

1) 被扔到墓地对不对,是否安全?有没有更好的地方?

你的这个问题,我想起来我在中国的一个亲戚。

我亲戚曾经在政府的人事部门,处理的是最棘手的问题,退伍军人安置。他说,退伍军人的安置非常难。一般来说,退伍军人联系比较紧,会团结起来和各地安置部门抗衡。在国家的政策基础上,各地会有一些优惠。比如有ABCD四种优惠,一般人多多少少都会部分符合A和B,以及C和D等,但通常只能拿一种。跟某人说了,你可以拿A,可是有一些人,拿了A,又参与其他团体,B也要,C也要。这个要,有时候就利用你谈话时的话,或者一时心软,一时告诉你的政策的拿捏,一弄到网上,沸沸扬扬搞得他们安置部门也很被动。他有时候和退伍人员谈话,两人分坐桌子两边,他就说,你把手机拿上来哎,要录音就放到桌面上来录,在桌子底下效果不好。我说你这个也太直接了,不好吧。他说,什么不好,他们就是偷偷录音,抓你话里的毛病,有时候,你为他考虑,为他出一些符合政策的主意,似乎是私下的,一旦给他们抓住,你就很被动,又不是你家亲戚,何必呢,没有意思。我们现在对安置,特别是对难缠的主,绝对就是公事公办,照本宣科,绝不越政策一步。只有非常特别的情况,才通过信得过的中间人点到为止,你当面说肯定是不行的。现在人人都有手机,偷拍偷录找麻烦的太多了,老毕之类的,给搞怕了。有些情况比较特殊的,比如又立功又家庭困难的,过去确实是可以为他们多考虑这样那样,让他们到部队开个什么证明,但是现在少多了,关我什么事,我把政策摆明,我又不需要克扣,都是公事公办。帮人也要看,别帮人帮不上,弄得一身骚。

我家亲戚因为是半路进的人事部门,有幸从事军转这个麻烦不断的口子,一年两次跑北京,春天人大,秋天党代会,都是维稳,预防退伍军人闹事,假如抓住闹事的是你们省的,那么你来领人。他干得不胜其烦,说,一到点就内退,绝不多留。

我觉得,处理事情的一个原则就是,对于难缠的主,只有公事公办,照本宣科,在我职责伸缩范围内,该怎么做怎么做,绝不多走一步,这个恐怕是通例。

警察到了旅馆现场,我想大概率是和大堂经理确认,请曾某一家人离开,然后他们拒绝。这个是我脑补,不过一般程序应该是这样。然后警察动手抬人,视频里警察还是比较轻的,并没有伤害被抬的人。这个时候,曾某大叫警察杀人。凭良心讲,这个抬人是算不上杀人的。然后曾某侧扑倒地,假摔碰瓷,曾母又坐在地上呼天抢地。这两个警察几乎不知所措,但是肯定知道,这家人是难缠的主。所以警察只能公事公办,把他扔到距离地铁站100米左右的放人点。据我所知,这是警察扔这种不够拘留的人的两个地方之一。当天有通宵地铁,地铁站没有停运。只是这个地方确实在墓地外面。

曾家一方面无视警察让他离开的要求(无论中外,这个都挺罕见),大叫“警察杀人”,又假摔又碰瓷,曾家母子撒泼开闹,另一方面又要警察从他们这个考虑那个考虑,晚上也不行,放人点周围有墓地不行。你这个要求,过分了。警察一看这就是个难缠的主,对不起,没有这个考虑那个考虑,按条例该怎么办就怎么办。是曾某人自己断送了和警察通融的可能。相反,警察越主动跨出职权范围行事,就越麻烦。这家人不是善茬。记得有人说,把曾家送警察局,什么事都没有。我说,错了。如果不够拘留标准而送警察局,曾家肯定会闹得更凶,尽管事实上送警察局对他们身体更好。就像我那亲戚对退伍兵一样,对不起,对这种主,只能是公事公办,按既定方针办。没有克扣,也没有额外照顾,都没有。

我觉得,无论是旅行,工作,生活当中,你要得到人家的帮助,或者通融,或者照顾,自己做事要得体,在不影响他人,或尽量少影响他人的情况下,跟人商量,在不十分为难他人的情况下,一般来说,会得到善意的回应。这个是处世的基本道理,我觉得不分中国美国,还是瑞典,应该都一样。任何人,都要有一个概念,自己造成的失误,自己要积极主动承担,不要赖在别人身上,你有这个态度,别人也愿意合作,而且别人的善意,也不是该你的。可是你看看,曾家人做到了哪一条?

我非常不屑曾某人的作为,曾家人最终得到的这一切,都是他自己造成的,没有什么好喊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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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30 09:23:01 | 只看该作者
兰州人 发表于 2018-9-30 05:16
你不屑就不屑呗,我也不屑。你辛苦打了这么多字鄙视曾家,和我的观点有一毛钱关系?

我哪句话说了我认为 ...

我没有脑补你的观点。你不过是借口大厅没有录像,百般回护曾家而已。

我有时候看法律节目,看到,一个案件的认定,并不需要前后100%都搞得很清楚,只要几个关键点认清就行了。特别是在抓捕阶段,很多事实都很不清楚,通过审问才搞得清,但这不妨碍警方采取法律行动。在大厅里发生了什么,我们没有看到视频,但有些事实是很清楚的。酒店既不会打曾家,也不会骂曾家,只是要求他离开,我不知道你希望在视频里看到什么。至于你说的酒店没有替他打电话,我似乎觉得这是你的想象而已。好像没有人谈到这个事实,也就是这个事情并不重要。后面的视频大家都看到,我觉得这些关键点已经足以说明问题。警察只要确认酒店让他走人,他还不主动出去,就动手抬人,这个没有什么好说的。

熊家长的心理是,只要能为熊孩子找到一丝理由推脱,就无限放大,我家孩子总是有理,别人都应该顺着我家孩子,应该怎样不该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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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18-9-30 10:34:4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兰州人 于 2018-9-30 10:41 编辑
南京老萝卜 发表于 2018-9-30 09:23
我没有脑补你的观点。你不过是借口大厅没有录像,百般回护曾家而已。

我有时候看法律节目,看到,一个案 ...


刚才的回帖被版主删了,口气有些冲,这里改一下:
麻烦不要脑补我在回护曾家, 如果是我没有表达清楚,那么我再说明白一些:
很简单的逻辑
1) 曾家行为是否妥当
2) 酒店行为是否妥当
3) 警察行为是否妥当
4) 中国领馆行为是否妥当
5) 瑞典政府行为是否妥当
6)瑞典电视台行为是否妥当
7)中国媒体行为是否妥当

这6个问题有一定联系,但它们是不同的问题

我根本没有谈过 1),, 我基本都在说 2), 3), 5), 我不明白你一直揪着我没有谈过的问题1干嘛?

那么我再说清楚一点:
1)曾家行为很有可能有问题,但是我自始至终没有说过这个好吧,这个不是我想讨论的重点,我完全不明白你为什么为啥一直和我说这个.....
2) 酒店行为可能合法,但是作为服务行业,完全不及格。而且他们拿不出监控...
3) 警察在酒店的行为,在没有更多证据之前,我认为没有大问题
4) 警察把他们带离酒店之后的行为,很有可能有问题,因为这样很可能把他们置于危险下
5) 领馆接到报告之后,启动 领事保护,这个没有问题
6) 瑞典政府(外交部,警方,检方)对领馆的询问置之不理,这个有大问题
7)瑞典电视台,这个我都懒得说了

不知道我说明白了没有?对于问题1,我一直没有讨论,这个不是重点,要是想谈 2,3,4,5,那么请一点一点分清楚问题

还有,你口口声声说我在回护曾家,还给我扣了一个熊家长的帽子,那么请问你是不是在回护瑞典警察呢?讨论问题就讨论问题呗,扣帽子可不是啥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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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10-1 21:17
给力: 5 涨姿势: 5
  发表于 2018-9-30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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