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当年准备英语考试,有个阅读理解题目:英国当年抢劫是死罪。劫匪为了防备事主报案,干脆杀死事主。后来修改了法律,抢劫并伤害事主,死罪;抢劫但是没有伤害事主,罪减一等。发现取得了很好的结果:法律并不能消灭犯罪,但可以减轻伤害。 8 G3 Q) M, F5 M7 z! f- S% \1 V8 E4 L. U
有南京彭宇的先例,很少有人会那么傻那么天真的去做好人了。葫芦僧乱判葫芦案,这个是真凶。9 _0 f& ^7 V" e, y7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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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和钱哪个重要?有时候太注重钱了,会干得不偿失的事。记得小时候有户人家是一个展览馆的看门人,老婆孩子一家5口,勤俭节约是不用说的。有年过年前,分到几条鱼,为了节约水,不用自来水而是让大儿子去河边洗(不过分,那时这种情形常见),不小心一条鱼飘走了,他非让儿子去打捞回来,大冬天下水,结果可想而知,他儿子得了肺炎,花医药费40元+,这钱他心疼了好几年。。。/ z. B& @, P) ?. A o/ Q, M _2 k& o
我想说的是思维方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