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爱吱声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京虎子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科普知识] 救赎(AIDS)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6-1-14 09:42
  • 签到天数: 4 天

    [LV.2]筑基

    41#
    发表于 2013-5-26 22:00:55 | 只看该作者
    开帖有益。多谢京虎子。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1-2 23:51
  • 签到天数: 2 天

    [LV.1]炼气

    42#
    发表于 2013-5-27 11:14:45 | 只看该作者
    京虎子 发表于 2011-8-18 17:17
    / w+ _0 r; d' V8 T3 G9 a& ]我要是还有第二回,也TMD不学医了
    / \; R6 q4 [) j7 k0 \1 E: y
    7 r' y% v! `8 j
    这个、这个,俺、俺、俺给女儿规划的职业就是当医生啊,目标就是虎老师的母校约翰霍普金斯啊
    : T) u6 k6 [' K" r/ ?5 _" v0 R8 k% p8 r3 M" Q. z
    以后(12年后吧)还得请虎老师给开个后门赐封推荐信为盼4 j( |& Z$ w! u9 H8 w2 o" x3 k
    ' j! ]0 ~+ y' G
  • TA的每日心情

    昨天 09:16
  • 签到天数: 2109 天

    [LV.Master]无

    43#
    发表于 2013-5-27 14:08:51 | 只看该作者
    京虎子 发表于 2011-8-20 18:53 * [' w! z: v) h; S, m  j6 v
    在全球一体化的今天,任何开放的国家,都不可能避免艾滋病,中国也不例外。艾滋病的出现正值中国改革开放 ...
    献血应该每三月献一次,这样血细胞得到恢复。可是医院血站和厂家希望多多益善,以此为生的职业献血员也希望越频繁越好。于是有人研究出了单献血浆的办法。血抽出来后,把血细胞离心下来,再给献血者输回去,只留下血浆,因为生物制品所需要的成分都在血浆中,这样起码可以每月一次。这个方法的确解决了血液短缺的问题,但其后果非常严重。首先是基层血站图省事,一下子抽了好几个血型相同的,然后一块离心。沉淀下来的血细胞平分一下,给这几个人输回去。这中间要是有一个艾滋,这几位就都染上了。好一点的血站用机器,一边抽一边分离回输。可是一台机器连轴转,根本不消毒,结果传染得更厉害。使用这种方法后,献血员里面的各型肝炎病毒的感染率很快接近100%。抽血的没有办法,只好下乡。正在这时候,HIV或者经过出国劳工,或者经过吸毒人员,已经进入了职业献血员这个特点群体。看到卖血赚钱,于是有一阵到处办血站,土法上马,收上血以后转卖给生物制品单位,直到出现了艾滋村。
    ( w4 M  N, S  K) v* @- ^( O
    $ i1 W+ `' V% q" Y" L- X, u- j1 k
    现在提倡的成分献血好像原理差不多,设备更先进,不知道能不能完全杜绝感染。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6 14:13
  • 签到天数: 102 天

    [LV.6]出窍

    44#
    发表于 2013-5-27 14:36:04 | 只看该作者
    竟然是曾毅的弟子

    点评

    唱个最炫民族风吧。  发表于 2013-5-28 14:35

    该用户从未签到

    45#
    发表于 2013-5-28 09:59:47 | 只看该作者
    切除了扁桃体,才从间隙性的发烧变成长年性的慢性咽炎。
    & j" ]8 G+ y9 N" j( |( M1 O; o
    虎子,这两件事情有因果联系?还是因为个人的原因所以慢性咽炎?
    ) ~: r, I5 o: J5 R% V  c1 Y8 {, @' Y* w2 W3 X0 C
    老婆刚割扁桃体……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9-4-29 07:53
  • 签到天数: 785 天

    [LV.10]大乘

    46#
    发表于 2013-5-28 13:27:15 | 只看该作者
    要求有点冒昧,能不能也谈谈乙型肝炎。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网站错误报告|爱吱声   

    GMT+8, 2024-11-26 00:25 , Processed in 0.033168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