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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晨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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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骚,你可以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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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0 00:00
  • 签到天数: 358 天

    [LV.8]合体

    121#
    发表于 2016-2-10 06:42:55 | 只看该作者
    王不留 发表于 2014-4-3 21:52
    ; l# y0 H) K6 x/ J$ w  c: ^4 V疑问是,女孩穿这么暴露的目的是什么?。。显然不是为了身体健康。。我猜测的答案是这些穿着暴露的就是为 ...

    1 `4 W" J; P; ]0 I" o说归说,生活中俺在公众场合一般都是避免与女性目光接触的,更不会盯着,大多数时候根本就没注意到她是美是丑,除非人家盯着我看,我第六感感觉到了才会回看一眼。$ Y: Y$ j9 m8 V) z! ]6 l' i4 {7 D
    0 B1 V! U. D8 l3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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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7-29 01:48
  • 签到天数: 205 天

    [LV.7]分神

    122#
    发表于 2016-2-10 11:55:34 | 只看该作者
    树袋熊毛毛 发表于 2016-2-10 06:42
    9 V/ P6 L# T( a' e1 M% J说归说,生活中俺在公众场合一般都是避免与女性目光接触的,更不会盯着,大多数时候根本就没注意到她是美 ...
    5 Z0 M1 g6 V% j. Y  m# t6 R, ?) v* f+ B
    你这样做是不对的。你这是对女同志精心化妆和着装的不尊重。比如人家穿露脐装,就是为了显腰瘦好看,你不看,那女同志的一份心意不就浪费了吗?不仅要看,还要在路过是不经意的赞叹一声“好细腰”。方显绅士风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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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0 00:00
  • 签到天数: 358 天

    [LV.8]合体

    123#
    发表于 2016-2-10 12:03:04 | 只看该作者
    王不留 发表于 2016-2-10 11:55; a& |5 |$ X3 {  l4 m
    你这样做是不对的。你这是对女同志精心化妆和着装的不尊重。比如人家穿露脐装,就是为了显腰瘦好看,你不 ...

    5 k& H% c/ r' a4 R6 u* @3 x俺奏是个粗人。以前进了一个新单位,一同进来的新人们彼此瞎聊,有人说那✘✘✘(某老员工,熟妇)挺好看的云云,言语间流露出颇心向往之的意思,我就蹦出一句:再好看你也不能上啊!那人当场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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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7-29 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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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分神

    124#
    发表于 2016-2-10 12:04:11 | 只看该作者
    树袋熊毛毛 发表于 2016-2-10 12:03
    . `* G# B: U1 v/ Q; `/ b) r俺奏是个粗人。以前进了一个新单位,一同进来的新人们彼此瞎聊,有人说那✘✘✘(某老员工,熟妇)挺好看 ...
    . c! `6 x/ A/ t: F5 [4 V- `  ]; q  _
    太直白。。。要欣赏,眼光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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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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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合体

    125#
    发表于 2016-2-10 12:08:52 | 只看该作者
    王不留 发表于 2016-2-10 12:04
    , B- D" v, }9 k  s太直白。。。要欣赏,眼光足矣。。
    ( [. L& p, z3 X* }( y# R
    说真的,街上的女子大部分都不咋的,私以为绝大部分美女都被网罗进香车别墅了,漏网之鱼极少。4 K' [( _  p9 [* k- ^

    9 s- f3 E( f1 d$ |* |/ R. M想看美女还是要去我去不起的地方啊!多么痛的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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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7-29 01:48
  • 签到天数: 205 天

    [LV.7]分神

    126#
    发表于 2016-2-11 00:15:36 | 只看该作者
    树袋熊毛毛 发表于 2016-2-10 12:087 @. E& a- x: w, _4 d9 Y; W/ d: A! c
    说真的,街上的女子大部分都不咋的,私以为绝大部分美女都被网罗进香车别墅了,漏网之鱼极少。
    & z' Q1 x+ w5 [; p* A3 W: h
    0 i  w: P# ^/ T想看美女 ...

    ) D0 O! X2 n! G6 W9 y; Y( U这倒是真的。所以,大部分时候,俺都目不斜视。。但是,也正因如此,如果看到美女,那必须要行注目礼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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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5-1-2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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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出窍

    127#
    发表于 2016-2-25 12:38:40 | 只看该作者
    要有个度吧,照反方逻辑推下去,光屁股上地铁又碍着谁了

    点评

    油菜: 5.0
    油菜: 5
      发表于 2016-2-26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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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8#
    发表于 2016-5-8 10:07:22 | 只看该作者
    我骚,是天赋人权,是自由,在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前提之下,受到法律和道德的双重保护。你扰,是侵犯权利,是公然挑战秩序和道德底线,理应受到谴责和惩罚。综上,我可以骚,你不能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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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20-3-1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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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合体

    129#
    发表于 2016-8-3 19:43:18 | 只看该作者
    看过一种说法,发明这口号的人为押韵用了「骚」字,反而引入了不必要的麻烦,很认同。
    : Q' s2 A* ~0 ?8 \8 ?5 M如果说成女性有选择衣着的积极自由,也有不被骚扰的消极自由,就没那么多非议了。
    ( i) S3 X* k+ x& r0 C% q- \6 o还是不该主动用个有贬义的词,这容易被人理解为在主张「我有权越界,你无权越界」,会激起「凭什么啊」的反对,如果堂堂正正声明:穿着清凉是正当权利。就好了。/ t5 V* z- A  ]1 y2 i1 g
    何必自己说自己「骚」呢,又不是什么好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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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0#
    发表于 2016-8-3 19:46:31 | 只看该作者
    语虚 发表于 2016-2-25 12:38, G" f& n$ e( \: i. ~1 R
    要有个度吧,照反方逻辑推下去,光屁股上地铁又碍着谁了

    % K4 p: w  ]+ l: r# R! B朋友,这是滑坡谬误啊,穿着清凉和光屁股,相差还是很远的。* q( N+ `2 z* M4 c; O
    同意「要有个度」,如果哪个女孩真穿得少到了近乎裸体,那就不是骚不骚扰的问题了,而是报不报警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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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20:39:24 | 只看该作者
    雪天利箭 发表于 2016-8-3 05:43" |3 o1 X+ X: r8 S4 F6 A
    看过一种说法,发明这口号的人为押韵用了「骚」字,反而引入了不必要的麻烦,很认同。( |6 Z0 s& I; D5 L; k# i& c
    如果说成女性有选择 ...

    8 Q4 `1 c8 i2 X5 e/ m% [那穿着清凉和语言挑逗/骚扰以什么为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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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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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合体

    132#
    发表于 2016-8-3 21:24:3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雪天利箭 于 2016-8-3 21:46 编辑
    ! c9 o% X0 I& w
    晨枫 发表于 2016-8-3 20:39
    9 L$ z/ Y+ ~2 k# O' K那穿着清凉和语言挑逗/骚扰以什么为度呢?

    ' ^8 b. F1 g2 d+ B9 s( @9 N
    / a1 q' ?1 `- ?1 Z2 a. u& p正因为没有个公认的度,这才成个话题啊,我代表自己说说看法。
    / R7 r5 p: W' ~' X这是两个相互独立的问题,着装是否符合公序良俗的判断标准,与搭讪陌生人是否越界的判断标准,是两件事。并不是说夏天穿得清凉,搭讪就可以尺度大一些,冬天穿得像个球,搭讪尺度就得小一些。
    % \3 A% z% @/ X. A; v+ C9 m关于着装,个人认为背心短裤凉鞋(不分性别)没任何问题,如果更少,除非情况特殊,否则我认为过分。) |( y7 Z. V* X. B" c
    关于搭讪,个人认为礼貌地搭话可以接受,但对方(不分性别)有拒绝权,如果拒绝之后缠着,我认为过分。
    " C( P1 ]6 Q# n& E- g8 ]
    2 F: T- u/ H3 [2 }( u" m$ D另外,前面有些朋友说「出事了我认为活该」,我这样看:一个人有没有权利,和在具体环境下建议不建议ta使用权利,是两件事。穿着越清凉越危险,这是个客观事实,如果我妹妹出门,我也建议穿得保守点,早些回家,但这是鉴于社会不安定的无奈之举,并不是认为她没有穿着清凉、晚回家的权利,虽然她回来太晚了,也会被我骂。
    ; b( c, ~% ?. P9 n& G, e* P" M社会中存在有危害性的人,致使无危害性的人为安全起见,不得不放弃部分权利,这是客观存在的现象。但我不认为谁可以要求别人放弃这权利,如果有人愿意行使,又因此出了事,我不会认为活该,而会对世上存在伤害人的人感到愤慨,对受害者感到同情。
    + R+ r+ v) o8 f+ `, o- q我可能会因此小心一些,但这是出于无奈,我放弃了部分合法权利,但绝不敢认为那些不放弃合法权利的人是错的,正因为有他们的存在,社会才会向更美好进步,到社会进步的那一天,我希望我们能记得因不妥协而受到伤害的人们,是他们引起了社会的重视,才带来风气的改变。那些勇敢的先驱者,已经冒了遭受无妄之灾的风险,我们何必再给他们造成阻碍呢,我们未来的福利,是他们争取来的啊。
    % j: ~) e. b9 P: A我同意,穿着清凉是冒险。我没有建议别人冒险的权利。但当一个成年人想行使自己冒险权时,我也没有阻拦的权力。我妹妹是另一回事,因为我有保护她的义务,所以我得阻拦她冒险。而对陌生人,我没这个义务,也就没这个权力。
    / U1 F' c0 s, h% I. M0 }: }. g
    % I( b* u! u; D! m
    再次审视辩题,发现着眼点应该放在「是否可以扰」上,对此我的态度很明确:不论穿着越界不越界,搭讪行为都不可以越界,这又不是「正当防卫」,没有以暴制暴一说,如果觉得自己视觉自由受到了影响,可以使用举报权。穿着暴露那方,如果因有人举报而受惩罚,那才叫活该,被人以骚扰的方式「以暴制暴」,不叫活该,叫遭遇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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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21:48:53 | 只看该作者
    个人认为背心短裤凉鞋(不分性别)没任何问题
    2 x8 ?- L3 X, K# b
    8 E, {, G1 w6 v* p2 Q: }: c6 R
    嘿嘿,背心的范围可大啊:% P; O# P0 }( h
    ) X1 }* m4 S" Z8 V& a# w" b$ {
    0 j7 T5 b2 l+ H- O

    : s7 m# R2 y9 F- U) i7 r
    4 ~! j# @' I; y0 Y( ?+ f% r( f( y6 o# T) G) x1 e
    ! d  Q3 ?* n2 I. A( C

    ; W8 e3 S$ M' p4 A5 b, P
    ! n" p# c' y& }3 B6 V) i/ K
    9 W2 l  A: h3 e. H1 ^: J4 P4 _3 Q( r: j

    3 I2 @% A) S: l$ K& N$ Z
    , _& \' W! n" ?
    / c% M; k2 B# l! G, E% {  Z) A- c: Z, m

    3 @+ l0 l2 q( G' B& D* l+ R: E0 e+ _5 j/ l( P' n

    ' V1 N9 a# L: N2 q# X! s. A& Z: ^# u- e+ v

    / g2 `. a  I; _4 \  |% Q
      A" }* t6 F0 h% }
    ! M! y/ l- l* E1 L这些都是狭义或者广义的背心哦,短裤又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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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4#
    发表于 2016-8-3 22:24:09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6-8-3 21:48$ a) `* U2 V9 k- f
    嘿嘿,背心的范围可大啊:
    2 H1 u8 l% \7 e  _. K- A# l! r) L0 c
    哇塞好养眼我都想知道狭义广义的短裤都有哪些种了(玩笑)- t3 k( f& }! @- i& u
    说实在的,细化很难,而且很可能不同地域能接受的标准也不一样,恕我无法给出具体又普适的尺度。就我个人很不专业的感觉来看,胸部暴露超过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我就觉得过分些,腹部和背部虽不是重点,也应有适度遮蔽,这都是个人一念之间的感觉。
    # O: s. f2 C% `其实感觉重点也许不在尺度如何,我重读这辩题,感觉应该这样理解:当一个女性确实穿了超过尺度的衣服时,男性有没有权力骚扰?我的看法是:没有权力,你有权力举报,却没权力以暴制暴。连明确犯罪了的小偷,我们都没权力用私刑啊,何况只是道德上有所越界呢。
    5 K; T: i$ n, {0 _; s当然,如果晨枫兄愿意讨论尺度问题,我也愿意聊聊,我的看法是,上层各位美女中,倒数第二图肯定不适合在公共场合穿着(只说上身),最后一图如果右手放开,似乎可以接受,其他各位我觉得都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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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5#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23:02:39 | 只看该作者
    雪天利箭 发表于 2016-8-3 08:24
    9 G/ E2 f4 l4 ]1 O% i3 R7 d哇塞好养眼我都想知道狭义广义的短裤都有哪些种了(玩笑)
    1 P  R. T$ h$ r8 d说实在的,细化很难,而且很可能不同地 ...

    % L# l# q- t6 n  x8 b, Y是的,这里面涉及什么是“骚”、什么是“扰”的问题。感到“不舒服”就属于“扰”了,就有权拒绝,不过这也是双向的。换句话说,男士也有权感到过于暴露的女生导致“不舒服”。具体尺度嘛,我也说不好,只能说本人“不舒服”的容限很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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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6#
    发表于 2016-8-3 23:43:19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6-8-3 23:02& I3 P2 [3 d) ?2 m. ~5 G! E4 C9 K) W. G
    是的,这里面涉及什么是“骚”、什么是“扰”的问题。感到“不舒服”就属于“扰”了,就有权拒绝,不过这 ...

    ; l6 ^( a$ U6 {8 O, Y确实,人有没有「损害他人舒适度的自由」(仅损害舒适度,不构成安全威胁),又有没有「舒适度不受损害的自由」,这个问题很难讲,说「有」或者「没有」都嫌武断,没有可操作性。
    6 W) [: `7 P* [0 h7 t( k: i不过在一个问题上,对双方公平即可,我主张双方都享有「舒适度不受损害的自由」,但也都有一部分「损害他人舒适度的自由」,因为让人人满意,实在不可能。* U" c/ O  O5 t8 b
    具体说,即穿着应有个底线,搭讪也应有个底线。嫌对方穿的少,可以举报,觉得对方构成骚扰,也可以举报。不过无论哪种不舒服,都无权私自采用越界手段进行报复。不过这两者区别在于,搭讪是针对个体的,被拒绝后,用相同尺度向另一个异性搭讪,如果对方不以为越界,就没问题;而暴露是针对群体的,如果有一个人不满意就得改正,有点强人所难。鉴于「对抗骚扰」的成本相对高,而「不看暴露」的成本相对低,同时「不骚扰别人」比较简单,「穿着让人人满意」相对困难(在兼顾美观和方便情况下),我认为对暴露者应比对骚扰者相对宽容一些,或许是,对暴露者「抗议」,对骚扰者「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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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7#
     楼主| 发表于 2016-8-4 00:45:39 | 只看该作者
    雪天利箭 发表于 2016-8-3 09:430 i8 L  Z* B- I& u1 ~8 o/ T1 P7 L2 \. C
    确实,人有没有「损害他人舒适度的自由」(仅损害舒适度,不构成安全威胁),又有没有「舒适度不受损害的 ...
    % u/ A7 J" w$ K
    举报可是在对方行为触及法律底线才可以做的啊,已经超过舒适度了,否则就是无理取闹了。) e: R! ]- ?  [  X

    ; o. B# a; |& B' {搭讪也可以针对群体的。事实上,即使施主与受主双方都不介意,但在公共场合,依然可以构成对他人的骚扰,过渡的打情骂俏就是这样的情况。% ~+ V  n& D3 ^) _

    9 K; n/ V# L6 [5 H4 X' V/ Q这个事情说到底是一个“度”,但这个“度”因人而异,与时俱进,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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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6-21 13:05
  • 签到天数: 21 天

    [LV.4]金丹

    138#
    发表于 2016-8-4 00:47:13 | 只看该作者
    男女的自然生育比例大致在105:100左右,加之中国自古就有的重男轻女思想,同时独生子女政策加剧了男女比例的失调。适龄男女只要有结婚的意愿,女性比男性容易得多。中国的现实是男性的性需求不易得到满足,尤其是合理的性方式(不嫖不犯罪)。在这样的背景下女性穿着暴露是会对18——35岁男性产生困扰的。
    0 @# d4 a: D) W4 i" S3 V  [9 ^+ ?: O9 M( ?) X( K/ ^7 Q# i
    男性对性的态度更加开放,这是物种生存繁衍本能决定的,例如AV收费网站的VIP用户50%以上有稳定的性伴侣,而非女人看不上的弱势群体。性犯罪有两种,一种是性本能得不到满足下的犯罪,例如中国的农村地区,呈现学历低收入低智商低的特点(罗大华《犯罪心理学》)。还有另外一种犯罪是得到了错误的性“暗示”,例如中国的强奸案50%是熟人犯罪,50%的罪犯称对方有性暗示是你情我愿,所以KTV、酒吧的女性工作人员是此类犯罪的重灾区。
    % E- `# u- z. p9 E! o2 f! s1 z
      Z; S1 o1 R1 W6 N2 t4 Q) a女性穿着注意场合,否则会招来“有心人”。  `+ w0 p: b8 b7 e) a5 p; n  c0 i. s+ ]

    * ~  h6 S6 A0 v#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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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12:39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合体

    139#
    发表于 2016-8-4 01:26:02 | 只看该作者
    晨枫 发表于 2016-8-4 00:45
    " H! U9 z/ y- j举报可是在对方行为触及法律底线才可以做的啊,已经超过舒适度了,否则就是无理取闹了。) F: W6 w9 y" m, _) y

    3 P" R& z0 E" s, W1 g6 ~搭讪也可以针对 ...

    ! Y7 J, r/ k- C8 o6 D我错了,我忘了说的是不违法的前提下,对人造成舒适度损害的情况,这确实不能举报。不违法的情况,我认为造成影响一方在理论上没有退让义务,只是这样道德上可能会有亏,这就比较细微了,得看具体情况。不过无论如何,被损害舒适度一方也不能采用即使是不违法的报复手段,不能用犯罪报复犯罪,也不能用失德报复失德。好比逛论坛遭遇喷子,有人主张骂回去,但那样会让自己也变low啊。具体怎么办,我也不知道,可能除了生闷气,也没啥好办法,只能期待规定的进一步完善了。
    - X2 a) F" \% Q6 ]2 }" t  J至于把「搭讪时对第三方造成影响」说成「对群体搭讪」,这个有点..偷换概念?其实我的意思是,搭讪时很容易得到「该停止」的信号,即对方明确表示拒绝,就该停止,而暴露时,如果在场五个人,四个人不介意,一个人介意,是否自己就该多穿一件?如果三比二呢?这个就模糊一点。所以我说,不骚扰别人比较简单,而在穿着上让人满意比较困难,所以对骚扰者要更严厉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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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0#
    发表于 2016-8-4 01:35:19 |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个事情我现在有了新的想法:
    4 A. }. I) Y; x; [7 y* m* C) ~, H, \# @+ h" `( q2 }
    可以骚,骚是为了让某人来扰。
    9 a+ t: ^6 t5 P- P4 S/ Z, A, C' v/ w" N* d9 x
    但是其他人不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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